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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年
【经】
【原文】
15.1 十有五年春二月[1],天王使家父来求车[2]。
15.2 三月乙未[3],天王崩。
15.3 夏四月己巳[4],葬齐僖公。
15.4 五月,郑伯突出奔蔡[5]。
15.5 郑世子忽复归于郑[6]。
15.6 许叔入于许[7]。
15.7 公会齐侯于艾[8]。
15.8 邾人、牟人、葛人来朝[9]。
15.9 秋九月,郑伯突入于栎[10]。
15.10 冬十有一月,公会宋公、卫侯、陈侯于袲[11],伐郑。
【注释】
[1]十有五年:鲁桓公十五年当周桓王二十三年,前697。
[2]家父:周大夫。
[3]乙未:十一日。
[4]己巳:十五日。
[5]郑伯突:郑厉公。
[6]郑世子忽:即郑昭公。世子,嫡长子。复归:回来复位。桓公十二年郑庄公死,昭公当年出奔卫,四年后返国,所以不称君,称为世子。
[7]许叔入于许:隐公十一年,郑庄公使许大夫百里奉许叔居许东偏。今入许,即自许东偏入许都。许叔,即许穆公新臣。
[8]齐侯:齐襄公。艾:在今山东新泰西北。
[9]邾人、牟(móu)人、葛人:三国均为小国,所以称为“某人”,不称君。牟,诸侯国名,在今山东莱芜东。葛,诸侯国名,嬴姓,大约在今山东枣庄。
[10]栎(lì):郑国大都,即今河南禹州。
[11]宋公、卫侯、陈侯:分别为宋庄公、卫惠公、陈庄公。袲(chǐ):宋地名,在今安徽宿州西。
【译文】
鲁桓公十五年春周历二月,周桓王派家父来我国求索车辆。
三月十一日,周桓王去世。
夏四月十五日,安葬齐僖公。
五月,郑厉公突逃亡到蔡国。
郑世子忽回到郑国复位。
许叔进入许国。
桓公与齐襄公在艾地相会。
邾国、牟国、葛国国君来我国朝见。
秋九月,郑厉公突进入栎邑。
冬十一月,桓公与宋庄公、卫惠公、陈庄公在袲地相会,攻打郑国。
【传】
【原文】
15.1 十五年春,天王使家父来求车,非礼也。诸侯不贡车、服[1],天子不私求财。
【注释】
[1]诸侯不贡车、服:车、服是上赐下,所以诸侯不贡。车、服,车辆与戎服。
【译文】
鲁桓公十五年春,周桓王派大夫家父来鲁国索取车辆,这是不合于礼的。诸侯不进贡车辆、戎服,天子不求取个人财物。
【原文】
15.2 祭仲专[1],郑伯患之,使其婿雍纠杀之[2]。将享诸郊[3]。雍姬知之[4],谓其母曰:“父与夫孰亲?”其母曰:“人尽夫也,父一而已,胡可比也?”遂告祭仲曰:“雍氏舍其室而将享子于郊[5],吾惑之,以告。”祭仲杀雍纠,尸诸周氏之汪[6]。公载以出,曰:“谋及妇人[7],宜其死也。”夏,厉公出奔蔡。
【注释】
[1]专:专权。
[2]雍纠:郑国大夫,祭仲女婿。
[3]将享诸郊:意谓准备在郊外宴请祭仲趁机杀掉他。诸,“之于”的合音。
[4]雍姬:雍纠的妻子,祭仲的女儿。
[5]舍其室:不在家里宴请。
[6]周氏之汪:周氏的池塘。周氏,郑国大夫。汪,池。
[7]谋及妇人:与妇人谋划。
【译文】
祭仲专权,郑厉公对此很担心,派祭仲的女婿雍纠去杀他。雍纠准备在郊外宴请祭仲趁机杀掉他。雍姬知道了,对她母亲说:“父亲与丈夫哪一个更亲近?”她母亲说:“任何男子,都可能成为一个女人的丈夫,父亲却只有一个,怎么能够相比呢?”于是雍姬就告诉祭仲说:“雍氏不在他家里而在郊外宴请您,我怀疑这件事,所以告诉您。”祭仲就杀了雍纠,把尸体摆在周氏的池塘边。郑厉公装载了雍纠尸体逃离郑国,说:“大事和妇女商量,死得活该。”夏,郑厉公逃亡到蔡国。
【原文】
15.3 六月乙亥[1],昭公入。
【注释】
[1]乙亥:二十二日。
【译文】
六月二十二日,郑昭公进入郑国。
15.4 许叔入于许。
【译文】
许叔进入许国都城。
15.5 公会齐侯于艾,谋定许也。
【译文】
桓公和齐襄公在艾地会见,目的是为了谋划安定许国。
【原文】
15.6 秋,郑伯因栎人杀檀伯[1],而遂居栎。
【注释】
[1]檀伯:郑守栎大夫。
【译文】
秋,郑厉公凭借栎地的人杀了檀伯,因而就居住在栎地。
15.7 冬,会于袲,谋伐郑,将纳厉公也。弗克而还。
【译文】
冬,鲁桓公与宋庄公、卫惠公、陈庄公在袲地会见,策划进攻郑国,以便护送厉公回国。可是战争失败了,军队各自回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