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的政治功能
政党以获取公共权力为目的,现代民主条件下政党最显著的政治功能不外乎集中在这样几个方面:选举动员、控制议会、组织政府、施行政纲,借此维护和实现政党以及政党所代表的阶级的利益。马克思列宁主义政党同样具备一般意义的政党的政治功能,如参加选举、争夺议席、组织和控制政府、推动社会改革等,但由于意识形态的规定(两个“彻底决裂”),它在“进入国家”的道路上面临着既存体制的天然拒斥,这迫使它不得不在体制外发动群众,诉诸暴力手段摧毁横亘在通往权力之路的障碍。如前所述,在这个过程中,它对宏观理论战略、微观大众动员机制、超凡政治权威、超强组织力量、全面系统控制的高度依赖和运用,最终克服了旧国家的结构性障碍,在社会重组的基础上建立起一个强有力的党政体制。中国共产党的革命建政就是如此。因此,作为马克思列宁主义政党的中国共产党,在革命后的国家,具有西方类型的政党没有或难以拥有的许多功能。这些功能最深刻的含义是,党的所有“执政”行为本质上都是一种“领导”行为,党对整个社会和国家实行的组织、管理、控制和引导,实际上体现了党在公共生活空间的全面的领导权。
“领导”与“执政”是两个重复率和互换使用率极高的概念,从权力的意义上看,或者从支配的意义上看,两者是相通的,都是指主体所具有的对客体施加影响、控制以达到自己目的的能力和过程.但两者不能简单地等量齐观。“领导”偏重政治性质,是指主体基于其道义、价值和理论上的正当性与公信力去说服、劝导、引领对象的过程;“执政”则偏重法理性质.是指主体基于法律、制度和程序上的“合法性”去要求、规范、支配对象的过程。前者主要发生在社会和公民之中,所针对的是全部社会政治生活;后者主要发生在与公共权力相联系的正式领域.如国家领域中,所针对的是国家政权的运作过程,是取得执政地位的政党以公共权力的强制力为后盾,并以公共权力的名义所采取的行动。正因为是一种强制力,所以公共权力的使用有严格限制,表现为执政活动受到宪法和法律的规范与制约。对西方多数政党而言,拥有执政权未必拥有领导权,因为在多元自由主义社会,承认和服从某个政党的执政权,并不意味着其他社会政治集团必然接受其领导权。对中国共产党而言,它在革命中已经以它卓有成效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在社会政治领域建立起统摄一切的领导权,拥有领导权必然要求执政权,从革命到建国、在政治与法统之间的逻辑就是如此,反过来,拥有执政权亦绝不放弃领导权,只有落实了领导权才有巩固的执政权,这就是党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和在社会各个层面扩展它的组织网络的原因,也是中国共产党区别于西方政党最重要的特征。
在《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党的全面领导主要规定为六个方面: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中国共产党坚持对人民解放军和其他人民武装力量的领导。中国共产党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和军事方面的全面领导,集中而言,又可概括为政治领导、组织领导和思想领导,它们事实上是中国共产党的三大政治功能。
政治领导是指规定国家性质和发展方向,制定国家大政方针、路线和政策,协调政治主体间关系,确立其在权力结构中的核心地位。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国家,这是中国共产党执掌政权后对国家性质的根本界定。党的政治领导功能表现为,它拥有足够的权威和能力制定与实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大政方针、路线和政策,即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把中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现代化国家。在现阶段,就是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全面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到2020年建成惠及全体人民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到2050年使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为确保国家的社会主义性质和发展方向、党在国家政治生活中不可动摇的领导地位以及现代化的平稳发展,中国共产党提出“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总揽全局,就是要求党的各级组织担负起领导责任,抓方向,议大事,谋大局,集中精力解决好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问题。协调各方,就是要求党的各级组织从推动全局工作出发.处理好自己与同级各种组织的关系以及各种组织间的关系,使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达致行动一致。
组织领导是指在国家层面通过建立党的各级组织以及向政权机关推荐党的重要干部,以掌控国家权力;在社会层面通过建立党的各级组织和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以整合社会力量。作为执政党,中国共产党明确承诺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党的组织领导功能的基本要求是,党要善于使自己的主张经过法定程序变成国家意志,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机关的领导人员,从而在制度、法律与人事上保证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得以贯彻执行。在组织领导功能的约束下,中国共产党一方面要支持人大、政府、政协和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照法律与章程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研究和统筹解决这些机关工作的重大问题;另一方面要通过这些机关中的党组与党员干部贯彻党的决策、决定和工作部署。在国家政权之外,作为党联系群众和社会的桥梁纽带,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也是实现党的组织领导的重要依托。总之,通过遍布国家和社会领域各个方面的组织网络与党员的工作,中国共产党有效地把自己的政治意图落实到国家、地方、基层和民众中。
思想领导是指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通过党的意识形态部门和党的理论创新工作,使马克思主义成为国家和社会的主流思想,使共产党的主张为人民所接受并变成人民的自觉行动。人类政治经验表明,任何一个阶级若不能掌握意识形态的领导权,就不能掌握或不能长期掌握国家政权。中国共产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权,除了政治和组织方面的要件保障之外,还需要在思想上建立广泛的社会心理认同,没有这样一个社会心理认同,党的政治领导和组织领导是不巩固的,这就是思想领导功能的意义所在。改革开放以来,人们思想活动的独立性、选择性、多变性和差异性不断增强,在价值日趋多元甚至彼此冲突的情况下,形成和拥有共同的思想基础越来越成为中国共产党面临的重大问题。这个共同的思想基础就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体现”。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的意识形态,建构和维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使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在多元文化的冲突之中发挥主导作用,以达到引导公共舆论,凝聚社会共识,提升公民文化品质,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是中国共产党坚持思想领导权的根本内容和具体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