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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7章 宣传系统 >
- 第1节 宣传系统概述
宣传系统的构成
作为一项基本工作,党的宣传工作贯穿于党的各种组织,包括军队之中,它范围广泛、战线很长,包含理论、新闻、岀版、教育、文艺、对外宣传等多项工作.几乎遍及各种与信息传播有关的媒介。
为了管理庞杂的宣传事务.党自建立伊始,便设立宣传机构进行统一协调与管理,逐渐建立起一个由各级党委的宣传部组成的“宣传系统”。新中国成立后,宣传系统所担负的事务性的文化教育工作被转交给政府内的文教部门,但文化教育领域的政策、法规的制定权仍保留在宣传部门手中.文教部门与宣传部门实际上仍是一个整体。由此,新中国成立前的宣传系统在新中国成立后便扩展为包含文教部门在内的“宣传文化系统”(外界简称之为“文宣系统”)。
宣传文化系统规模庞大,它的管理范围覆盖全国的“报社、广播电台、电视台、出版社、杂志社等新闻舆论部门;大学、中学、小学和其他各类成人教育、职业教育、干部教育等教育部门;歌舞团、剧团、电影制片厂、电影院、剧院、俱乐部等文化部门以及文艺团体和文化娱乐场所;文化馆、图书馆、纪念馆、展览馆、博物馆等文化设施和纪念展览设施”,此外还包括一些海外华人媒体。
宣传文化系统内的行政权力机构很多.中央政府设有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文化部、教育部等主管部门,而省、市、县级政府都设有与这些部门对口的机构。近年来地方政府纷纷对这些机构进行精简、整合,新组为统一的“文广新局”。
宣传文化系统的核心职能机构是中共中央宣传部.它负责对各项宣传文化工作进行指导、规划、部署或协调,并协调宣传文化系统各部门之间的关系。中宣部部长兼任中央宣传思想工作领导小组的副组长,20世纪90年代以来一般位列政治局委员。宣传文化系统内的主要行政部门——文化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新华社及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的负责人都是由中宣部的副部长兼任。同时,它下设有理论局、宣教局、新闻局、文艺局、出版局等内部机构,分别管理一条党的宣传思想文化战线下的子战线。
宣传文化系统的最高领导机构是中共中央设立的中央宣传思想工作领导小组,它负责对“宣传口”内的党政相关部门进行统一指挥,其组长由一位政治局常委出任,中宣部部长在其中担任副组长。中共中央还设有对外宣传小组,它负责协调国际宣传及对港澳台宣传事务,与中央宣传思想工作领导小组是“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对外宣传小组在1991年成立了对外宣传办公室,后者与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是“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为中共中央直属机构。
宣传文化系统内还设有一个高规格的党的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它负责指导全国精神文明建设,1997年始建,其主任除第一任由中宣部部长担任外,2002年后都由一名政治局常委担任。该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简称“中央文明办”),放在中宣部,由中宣部代管,并通常由中宣部常务副部长兼任其主任。20世纪80年代,精神文明建设已被党确立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一个基本目标,与物质文明建设相平行,它包括思想道德建设和教育科学文化建设两方面。在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成立后,精神文明建设成为覆盖整个政府体系的基本工作任务之一。这使得党的宣传实际上变成了国家性行为,政府部门经常召开联合性的“宣传思想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由此,宣传文化系统进一步扩大了自己的影响范围和手段。
为了指导整个宣传文化系统的运行,中共中央若干年会召开一次意义重大的“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党的总书记出席,系统内各部门与单位悉数参加;中宣部每年年初会例行召开“全国宣传部长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