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前30年指令性新闻制度的形成
1949年建国后,党的工作重心转回城市,所面对的是一个民国时期遗留下来的多元媒体结构。是否延续这一结构?应如何处理党报与这一结构的关系?如何建设全国的新闻媒体制度?这些成为党在建国初期要处理的重大问题。
党的选择最初是保留原有结构中的中间、进步的新闻机构,使之与公营的党报并存。经过大规模清理,1950年春,全国私营报纸有58家,公营报纸达257家。出于统一意识形态的考虑,党在1952年底对剩余的私营新闻媒体展开了国有化改造.此时其他行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尚无动静。到1953年,私营报刊、广播电台全部公私合营,不久完全公营。全国形成了“凡报皆党报的一统局面”,新闻媒体都归为“党的新闻事业”。
随着计划经济体系的建立以及逐渐转向“以阶级斗争为纲”的路线,战时建立的党报制度在吸收了苏联“真理报模式”的元素背景下,演化为全国性的媒体制度,其运行更加集权。一些研究者称其为“指令性新闻制度”,具体特点如下所述。
(1)在媒体经营上,创办报纸由国家严格审批,运营经费由政府财政拨款,印刷物资由计划统一分配,报纸发行由邮局包办,订报费用由单位公费支付。这种“官办、官订、官看”的制度使得媒体一切依赖于政府,只算政治账、不算经济账,事实上成为政府机关的一部分。
(2)在管理模式上,实行党政不分、指令管理。1949年10月成立的新闻总署在1952年2月即被撤销,全国新闻事业被长期归口为党的宣传部门直接领导,报刊的新闻用纸、广播电台的技术改造等具体业务也由宣传部门负责;同时.党的宣传政策、指令取代新闻法制,成为对媒体的基本管理手段。
(3)在新闻采编上,媒体受到严格控制。记者在媒体内部受编委会的领导,下到地方又要同时接受当地党委的领导,必须向当地书记汇报采访计划、服从其采访安排,而且在写完稿件后还须经过省委书记的审查。媒体在批评报道上尤其受到严格限制,“举例来说,如果报道涉及批评一个县的书记,必须通过省组织部批准.涉及批评一个乡党委书记,必须通过县的领导批准……检法部门是绝对不止碰的,解放军的问题更是禁区。记者发现社会存在阴暗面,只能写内参,不能写报道。只有内参送上去,上面认为应该写才能写批评报道,发生突发事件,报社无权主动采访”。于是,媒体只能按指示、文件办报.一切都变成计划新闻。媒体只需对上负责,不必顾及读者的兴趣与反应,缺乏追求独家新闻的动力,其内容基本是“吃新华社稿件的大锅饭”,甚至在版面编排上也照搬《人民日报》,呈现“千报一面、千台同声”的单调景象。
“文化大革命”中,这套媒体制度成为首先被打破的对象,《人民日报》第一个被夺权.中宣部也被解散,禁止私人办报的铁律甚至也一度放开,红卫兵小报小刊泛滥一时。这些变化虽然打乱了指令性新闻制度的运行节奏,但其真实趋向是使新闻制度朝更加集权的方向发展:全国新闻宣传权力被集中到“中央文化革命小组”,党报从对党中央集体负责变成实际上对党的领袖一人负责;省市报纸大多解散、停办,而《人民日报》、《解放军报》、《光明日报》三家中央报纸的发行却继续增加(见图7-1)。这使得全国形成了“小报抄大报,大报抄梁效”的言出一孔格局.由此,中央通过“两报一刊”就能引领全国舆论。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综合统计司编:《新中国五十年统计汇编》,106页,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