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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神话的操演与破译
在《红楼梦》中,开篇第一回即设计了“女娲补天”与“神瑛绛珠”两个神话系统,分别为贾宝玉和林黛玉的前身因缘与天赋的人格特质提出隐喻式的解释。
就此,神话的意义早已不是粗浅素朴的“神的故事”,更绝非迷信心理的产物;神话内容也不是在其价值获得肯定后,于一般意义下所说的:“戏剧性地表现了我们隐藏最深的本能生活和宇宙中人类的原始认识”,“是一种超越科学的直接玄学陈述。它以具有连贯结构的象征或叙述体现了对现实的幻想。它是关于人类存在的浓缩的描述,试图以结构上的忠实来表现现实,并一笔勾勒出构成人类现实的那些显著的根本的关系”。[1]对于如《红楼梦》这样一部诞生于高度文明社会中的杰出小说,神话内涵实与小说中复杂的存在现实紧密连结,而透过特殊指涉使该存在现实焕发出一种根源性、永恒性的深邃意义。在这个情况下,可以参考波兰人类学家马林诺夫斯基(Malinowski, 1884—1942)所指出的:
(神话)乃是合乎实际的保状、证书,而且常是向导。另一方面,仪式、风俗、社会组织等有时直接引证神话,以为是神话故事产生的结果。文化事实是纪念碑,神话便在碑里得到具体表现;神话也是产生道德规律、社会组合、仪式或风俗的真正原因。[2]
这段话可以帮助我们深刻地认识到,神话在《红楼梦》中正是合乎实际的保状、证书与向导,小说家之所以在第一回开篇就引述神话,为的是对作品中的人物性格、家庭背景、道德规律、社会组合、仪式或风俗等各种文化事实给予本质上的解释,并以之构成全书情节的叙事框架。这样的神话运用自然是寓意十分深远的,有待详加说明。
[1] 引自〔美〕古尔灵等著,姚锦清等译:《文学批评方法手册》,页214—215。
[2] 〔波兰〕马林诺夫斯基著,李安宅译:《巫术科学宗教与神话》(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1988),页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