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读书 >
- 大观红楼:欧丽娟讲红楼梦 >
- 第一册
第三章 作品的主旨:追忆与忏悔
从读者的接受心理而言,对《红楼梦》是人人各取所需而各有所见,如明斋主人(诸联)所云:
《石头记》一书,脍炙人口,而阅者各有所得:或爱其繁华富丽,或爱其缠绵悲恻,或爱其描写口吻一一逼肖,或爱其随时随地各有景象,或谓其一肚牢骚,或谓其盛衰循环提蒙觉聩,或谓因色悟空回头见道,或谓章法句法本诸盲左腐迁。亦见浅见深,随人所近耳。[1]
但值得思考的是,固然在“作者已死”的思维下,“读者接受反应理论”使这些主张具有特定的时代意义,从历史的长远时间来说,可以形成“接受史”的重要一环,表现出不同时代的不同视野。不过,“有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红楼梦》”只能说明人心不同,所见自然有别,并不等于这一千个读者的所见都是等价的;并且,当“读者接受反应”一旦失去了当代的时空条件与文化语境,他们所提出的解释也就容易显出“过度移情”或“过度诠释”,而失去对《红楼梦》本身的参考意义。且容我们再次引述苏联学者科恩(IgorS. Kon, 1928—2011)所说的那段话:
一知半解者读古代希腊悲剧,天真地以为古代希腊人的思想感受方式和我们完全一样,……可是专家们知道,这样做是不行的,古人回答的不是我们的问题,而是自己的问题。专家通过精密分析原文、词源学和语义学来寻找理解这些问题的钥匙。这确实很重要。[2]
就此而言,在探究《红楼梦》的创作宗旨是什么时,也应该要充分意识到,它所“回答的不是我们的问题,而是自己的问题”。若要了解它所要回答的自己的问题,就不能只从我们的角度来看,因为在缺乏历史意识的扁平化思考之下,往往如同黑格尔所说:
人们总是很容易把我们所熟悉的东西加到古人身上去,改变了古人。(《哲学史演讲录》)
再加上《红楼梦》作者的家世遭遇太过特殊,其笔下世界的社会阶级也极其罕见,可以说是历代小说的绝无仅有,此所以对于曹雪芹个人与曹家的历史传记所衍生的“作者、版本、评点、续书”等专门学问,早已在胡适、周汝昌等众多学者的努力下蔚为一门学科,被接受为《红楼梦》的一种重要视角,甚至足以形成狭义的“红学”。[3]因而读者所应该自我建设的先决前提,乃是不以一般人、尤其是现代人的常识和价值观去理解评断,而是向心式地进入那一个特殊世界去体会领悟,这一点实为至关紧要,“作者、版本、评点”所形成的红学知识,对于正确把握《红楼梦》的宗旨,诚然是不可或缺的参考架构。
然则,此一成果虽然贡献卓著,毕竟仍只停留在“人事”的层面,属于创作素材的个别追踪;但可能更为重要的,是这些“人事”所内蕴的精神风貌与内心想象,尤其是那深受生长环境、出身背景所影响的惯习(habitus)与意识形态(ideology),这才是用来判断《红楼梦》之创作宗旨的主要依据。“惯习”已于前一章有所说明,至于“意识形态”,指的是某一时代或某一具体历史状况的社会集团中所通行的一套思想,作为社会活动或政治活动的基础或指导的一切思想体系,一般是指维持多种政治、社会及阶级的利益,或与它们有关的知识。[4]
从意识形态的角度而言,在脂砚斋反映了阶级自豪的批语中最是清楚显现。可惜的是,对于成长于贵族世家所产生的、等于本能的“惯习”与“意识形态”的探讨,在现代追求平等自由、反对封建阶级的时代氛围中却是完全不受考虑的,因而对这一部分的思考与把握也是最具难度的,这是我们在理解曹雪芹与《红楼梦》时,最必须自觉并加强认知的部分。以下就是从贵族世家的意识形态出发,说明《红楼梦》的创作宗旨。
首先,历经抄家之毁灭性打击却又无可言宣的落魄王孙曹雪芹,其不可能借小说以寄托“排满”“讽刺雍正”“宫闱秘事”等政治寓意,这是早在小说伊始就已经清楚表明的,《红楼梦》第一回开宗明义地宣告其创作的原则时,便声称:
其中家庭闺阁琐事,以及闲情诗词倒还全备,或可适趣解闷;然朝代年纪、地舆邦国却反失落无考。……上面虽有些指奸责佞贬恶诛邪之语,亦非伤时骂世之旨;及至君仁臣良父慈子孝,凡伦常所关之处,皆是称功颂德,眷眷无穷,实非别书之可比。……因毫不干涉时世,方从头至尾抄录回来,问世传奇。
故小说中凡涉及今上帝室者,诚然“皆是称功颂德”,绝无伤时骂世之处,诸如:第二回提到黛玉出身于世袭列侯的家世背景,是“起初时,只封袭三世,因当今隆恩盛德,远迈前代,额外加恩,至如海之父,又袭了一代”;第四回写宝钗之所以入京待选,是“因今上崇诗尚礼,征采才能,降不世出之隆恩,除聘选妃嫔外,凡仕宦名家之女,皆亲名达部,以备选为公主郡主入学陪侍,充为才人赞善之职”;而写元妃之所以得以回府省亲,与家人短暂团聚一偿思亲之情,乃是出于“当今至孝纯仁,体天格物”而“贴体万人之心”,故“大开方便之恩”的仁德之举,第十六回透过贾琏之口长篇大论地说明道:
如今当今贴体万人之心,世上至大莫如“孝”字,想来父母儿女之性,皆是一理,不是贵贱上分别的。当今自为日夜侍奉太上皇、皇太后,尚不能略尽孝意,因见宫里嫔妃才人等皆是入宫多年,抛离父母音容,岂有不思想之理?在儿女思想父母,是分所应当。想父母在家,若只管思念儿女,竟不能见,倘因此成疾致病,甚至死亡,皆由朕躬禁锢,不能使其遂天伦之愿,亦大伤天和之事。故启奏太上皇、皇太后,每月逢二六日期,准其椒房眷属入宫请候看视。于是太上皇、皇太后大喜,深赞当今至孝纯仁,体天格物。因此二位老圣人又下旨意,说椒房眷属入宫,未免有国体仪制,母女尚不能惬怀。竟大开方便之恩,特降谕诸椒房贵戚,除二六日入宫之恩外,凡有重宇别院之家,可以驻跸关防之处,不妨启请内廷鸾舆入其私第,庶可略尽骨肉私情、天伦中之至性。
也就是在不违背国体仪制的大前提之下,对既有的规令给予弹性调节以成全人情,而此一改革创新乃源自于柔软的推己及人之心,泽被众多椒房嫔妃,确属于“至孝纯仁,体天格物”的仁君表现。是故第十八回元妃回宫时,劝慰家人的就是“如今天恩浩荡,一月许进内省视一次,见面是尽有的”,第五十五回也写道:“且说元宵已过,只因当今以孝治天下,目下宫中有一位太妃欠安,故各嫔妃皆为之减膳谢妆,不独不能省亲,亦且将宴乐俱免。故荣府今岁元宵亦无灯谜之集。”至于第六十三回写到贾敬炼丹烧胀而殁,礼部“见当今隆敦孝弟”,具本请旨,代奏其事,果然因为“天子极是仁孝过天的,且更隆重功臣之裔”,于是,
天子听了,忙下额外恩旨曰:“贾敬虽白衣无功于国,念彼祖父之功,追赐五品之职。令其子孙扶柩由北下之门进都,入彼私第殡殓。任子孙尽丧礼毕扶柩回籍外,着光禄寺按上例赐祭。朝中由王公以下准其祭吊。钦此。”此旨一下,不但贾府中人谢恩,连朝中所有大臣皆嵩呼称颂不绝。
这一段则是用以突显天子的顾念旧臣之情义,故赢得朝中大臣的称颂感戴。尤其特别的是,就在同一回中,宝玉对芳官之打扮成小土番,以及改名为耶律雄奴所说的一段话,堪称最具代表性:
(宝玉)喜出意外,忙笑道:“这却很好。我亦常见官员人等多有跟从外国献俘之种,图其不畏风霜,鞍马便捷。既这等,再起个番名,叫作‘耶律雄奴’。‘雄奴’二音。又与匈奴相通,都是犬戎名姓。况且这两种人自尧舜时便为中华之患,晋唐诸朝,深受其害。幸得咱们有福,生在当今之世,大舜之正裔,圣虞之功德仁孝,赫赫格天,同天地日月亿兆不朽,所以凡历朝中跳梁猖獗之小丑,到了如今竟不用一干一戈,皆天使其拱手俛头缘远来降。我们正该作践他们,为君父生色。……如今四海宾服,八方宁静,千载百载不用武备。咱们虽一戏一笑,也该称颂,方不负坐享升平了。”
此中采取传统的夷夏之别,透过强烈的种族歧视,以清为继承尧舜晋唐之华夏正统而加以歌功颂德之意昭然可见,难怪第三十六回宝玉会说:“要知道,那朝廷是受命于天,他不圣不仁,那天地断不把这万几重任与他了。”同样地,第十三回贾府为秦可卿举丧时,僧道轩坛榜文上乃大书曰:“四大部州至中之地、奉天承运太平之国”,就此脂砚斋批云:
曰至中之地,不待言可知是光天化日,仁风德雨之下矣。不亡(云)国名更妙,可知是尧街舜巷衣冠礼义之乡矣。直与第一回呼应相接。
若从旗人贵族世家的背景而言,此一恪遵君父伦理的心态不但合情,也十分合理。
因此不仅慈禧太后好读《红楼梦》,紫禁城内廷西六院之一的长春宫中,于廊庑的四面墙壁上即绘有取材自《红楼梦》大观园的一组十八幅大型壁画,显然视之为我辈中人与吾人之事,因此引以为同道知音。如果说《红楼梦》中带有反满、反王权的隐意,这就会产生一个问题:脱离当时文化语境甚远的现代读者所能够看出的“政治讽谕”,在同一时空下被讽谕的对象却反倒浑然不觉,还为之津津乐道?这就如同在唐诗研究中,说李白的《清平调词三首》是在唐玄宗面前讽刺“常得君王带笑看”的杨贵妃,却还受到帝王的赞赏一样,都是不合情理逻辑的。
而试想,凡遭遇白色恐怖者,遗族的戒慎恐惧之深就足以使政治成为两代以上的家族禁忌,是避之唯恐不及的精神地雷,何况是文字狱发达的环境下,一个深受抄家灭族之苦的遗民?此所以小说中不断地提点读者,不要进行历史的穿凿附会,以避开任何的现实联想,脂砚斋也对此心领神会,于第五回“因此也不察其原委,问其来历,就暂以此释闷而已”数句,批云:“妙。设言世人亦应如此法看此红楼梦一书,更不必追究其隐寓。”第四回的评点说得更清楚:“可谓此书不敢干涉廊庙者,即此等处也,莫谓写之不到。盖作者立意写闺阁尚不暇,何能又及此等哉。”据此,政治寓意说实可以搁置矣。而“排满”说更是不了解清代“旗人文化”之下的满汉相容性,以血统差异想当然尔地附会投射,不符曹雪芹身为旗人贵族的家世背景并无族群认同问题,请参本书第二章的“作者曹雪芹”一节,兹不赘述。这些都清楚排除了《红楼梦》中的任何政治指涉,是故读者也毋须在此空转心思。
至于对整部小说所主力着墨的富贵叙事,虽然因为败落的宿命而时时窜入若干阴影,然而,作者对富贵的态度,却不是今天出于现代平等意识所以为的嘲讽和批判,而其实是渴慕与眷恋,以及失去之后的追悼与哀挽。
首先,就作者方面而言,敦敏、敦诚兄弟对曹雪芹所描写的“秦淮旧梦人犹在,燕市悲歌酒易醺”“燕市哭歌悲遇合,秦淮风月忆繁华”“扬州旧梦久已觉”,可知其“燕市哭歌”的放旷悲楚是与“秦淮旧梦”“秦淮繁华”之失落密不可分的,因此在梦觉之后感慨系之。从而,《红楼梦》本身在开宗明义的第一回,也透过开卷的“作者自云”,坦承道:
因曾历过一番梦幻之后,故将真事隐去,而借“通灵”之说,撰此“石头记”一书也。……当此,则自欲将已往所赖天恩祖德,锦衣纨之时,饫甘餍肥之日,背父兄教育之恩,负师友规谈之德,以至今日一技无成、半生潦倒之罪,编述一集,以告天下人。
应该注意到,以“一番梦幻”比喻往事者,所梦的内容都是欲望的满足,故总是美梦而非恶梦,并在醒觉后为其消逝而生“幻灭”之感,如《红楼梦》的“梦”、贾宝玉的“沉酣一梦”,曹雪芹个人的“秦淮旧梦”“秦淮风月忆繁华”“扬州旧梦久已觉”的“梦∕忆”,唐传奇中“黄粱一梦”“南柯一梦”的“梦”,以及《陶庵梦忆》《西湖梦寻》的“梦∕忆”,说的都是无限美梦,未有自噩梦醒来却以“幻”感慨唏嘘者。台静农先生为《陶庵梦忆》所作的序说得好:
一场热闹的梦,醒过来时,总想将虚幻变为实有。于是而有“梦忆”之作。也许明朝不亡,他不会为珍惜眼前生活而着笔;即使着笔,也许不免铺张豪华,点缀承平,而不会有“梦忆”中的种种境界。至于“梦忆”文章的高处,是无从说出的,如看雪箇和瞎尊者的画,总觉水墨滃郁中,有一种悲凉的意味,却又捉摸不着。[5]
曹雪芹的“红楼”之梦也是如此,第十六回回前总批说道:“借省亲事写南巡,出脱心中多少忆惜(昔)感今。”所感之“今”,固当是眼前“燕市悲歌酒易醺”“燕市哭歌悲遇合”的当下不堪;而所忆之“昔”,自不只是省亲南巡之事而已,而是贵族世家中的一切生活。则其所经历的一番梦幻,便是“已往所赖天恩祖德,锦衣纨袴之时,饫甘餍肥之日”,包括此一富贵场中所涵纳的温柔乡,故第五回的脂批便说:“作者自云所历,不过红楼一梦耳。”接着才是对自己辜负家族使命的罪忏表白。因“梦觉”而“忆”,所以为追忆的挽歌。
其次,更应特别注意的是,全书开宗明义的石头神话,既是对贾宝玉之性格所作的后设说明,给予一种类似先天规定的解释,因而当神话叙事发展到“畸零被弃”的局面后,接下来还有进一步的情节,同样都是构成贾宝玉之人格特质的重要成分,也不应选择性地加以忽略。亦即当第一回石头静极思动,欲往人世经历一遭时,其所动心发想并苦求于一僧一道而明确指定的,即是“富贵场、温柔乡”的受享意识:
一僧一道……便说到红尘中荣华富贵。此石听了,不觉打动凡心,也想要到人间去享一享这荣华富贵;但自恨粗蠢,不得已,便口吐人言,向那僧道说道:“大师,弟子蠢物,不能见礼了。适闻二位谈那人世间荣耀繁华,心切慕之。……如蒙发一点慈心,携带弟子得入红尘,在那富贵场中、温柔乡里受享几年,自当永佩洪恩,万劫不忘也。”……这石凡心已炽,那里听得进这话去,乃复苦求再四。二仙知不可强制,乃叹道:“此亦静极思动,无中生有之数也。既如此,我们便携你去受享受享,只是到不得意时,切莫后悔。”
此中再三出现的“受享”一词[6],正切中其旨,实际上也就先天地排除“诗书清贫之族”与“薄祚寒门”这两种环境,而本质地决定了“公侯富贵之家”的单一选项,以兼取“富贵场、温柔乡”的两全其美,故那僧便携之“到那昌明隆盛之邦,诗礼簪缨之族,花柳繁华地,温柔富贵乡去安身乐业”;脂批更指出这四句抽象指称分别隐伏了现实界的四个具体环境,而形成以下的对应关系:
昌明隆盛之邦——长安大都
诗礼簪缨之族——荣国府
花柳繁华地——大观园
温柔富贵乡——紫芸轩(怡红院)
因此,到了第十八回元妃省亲游园时,“说不尽这太平气象,富贵风流”的繁华景观便使石头庆幸“若不亏癞僧、跛道二人携来到此,又安能得见这般世面”,恰恰正是“人世间荣耀繁华”的体现。而当时一僧一道二位仙师劝阻石头的思凡炽心,道:
那红尘中有却有些乐事,但不能永远依恃;况又有“美中不足,好事多磨”八个字紧相连属,瞬息间则又乐极悲生,人非物换,究竟是到头一梦,万境归空,倒不如不去的好。
更证明所谓的“梦”乃是由“好事”“乐极”所构成的美梦,因此对于其最终的幻灭才有“美中不足,好事多磨,乐极悲生”的悲哀与感慨。总而言之,“受享”意识使得这部小说非但不是反对、更应该说是向往贵族阶层的,因此写出来的便不是革命分子与穷酸文人的思想事迹与意识形态,而是必须在公侯富贵之家才能培育出来的“情痴情种”。
也就是说,贾宝玉那令人感动回肠的“情痴情种”,实际上正是有赖于此一兼具富贵场、温柔乡的“公侯富贵之家”始能造就,这在第二回贾雨村论才性的一段长篇大论中,提供了清楚的说明:
使男女偶秉此气而生者,……若生于公侯富贵之家,则为情痴情种;若生于诗书清贫之族,则为逸士高人;纵再偶生于薄祚寒门,断不能为走卒健仆,甘遭庸人驱制驾驭,必为奇优名倡。
可见曹雪芹对于人格形成因素的认识是兼摄两端,对先、后天成因已然赅备俱全,未尝偏废,明确表示了“正邪两赋”作为个体发生的始源,仅只是“情痴情种”的必要条件(necessary condition or essential condition)而非充分条件(sufficient condition),两者以源、流的形式直接相关,却范畴有别,自不能一概而论。也就是这些特异分子之先天禀赋虽皆同源于正邪二气,但在进入现世社会后,仍必须依照“公侯富贵之家”“诗书清贫之族”“薄祚寒门”等不同的后天环境,才落实分殊为“情痴情种”“逸士高人”“奇优名倡”这三种表现型,各自具备不同的阶层性(hierarchies)。[7]而我们必须特别注意到,“在等级中,……贵族总是贵族,roturier〔平民〕总是roturier,不管他们其他的生活条件如何;这是一种与他们的个性不可分割的品质”[8]。就此,一般把“情痴情种”解释为“痴情”,因此将李娃、杜十娘等等痴情名妓都放在这里一概而论,这乃是望文生义的想当然尔,并不符合曹雪芹在这段文字中所给予的独特定义。
既然没有富贵场就没有温柔乡,没有“公侯富贵之家”就没有“情痴情种”的人物与故事,则塑造出以贾宝玉为代表的情痴情种的作者,又以情痴情种为主要叙事内涵的《红楼梦》,如何会反对“公侯富贵之家”?此所以小说中对于富贵的排场,例如宁府秦可卿大殡、元妃省亲、清虚观打醮等等,往往是用津津乐道的语调加以铺陈,此处还可以特别举第六十四回写贾敬之丧事的这一段为例,其中说道:
请灵柩进城,一面使人知会诸位亲友。是日,丧仪焜耀,宾客如云,自铁槛寺至宁府,夹路看的何止数万人。内中有嗟叹的,也有羡慕的,又有一等半瓶醋的读书人,说是“丧礼与其奢易莫若俭戚”的。
写旁观者的嗟叹、羡慕,正表现出以富贵自豪的心态,因此对发出“与其奢易莫若俭戚”之论的读书人,竟讥之为“半瓶醋”,以嘲讽他们无知于此等贵族的体统。因而一旦面临此一非常富贵的失落,便低回哀思不已,并在追忆书写中随着繁华生活一并罗缕记存。
事实上,文学中的乐园书写都必然包含“失乐园”的构成环节,因为乐园的存在就是以“失落”为其成立的前提,是故乐园的创建与乐园的失落是并存的;再加上“失落追怀”更是特属于中国理想世界观的思维特质,亦即不管是乐园或乌托邦,中国式对理想世界的追寻都奠基在失落的基础上,“失落”与“追寻”或“复归”可以说是中国文化中一切有关理想世界之开展的出发点或深层心理,具有一种“回归复返”的时间向度,同时展现出“逆向追寻”的模式。[9]则《红楼梦》便是一阕失乐园的挽歌。
可以说,曾为阀阅名门之王孙公子的曹雪芹,作为“旧梦人犹在”的“旧梦人”,乃是在失乐园的处境中以《红楼梦》译写了失落之前的乐园回忆,所谓“废馆颓楼梦旧家”(敦诚《赠曹雪芹》),并后设地以畸零石头为解离“在大荒山中,青埂峰下,那等凄凉寂寞”(第十八回),乃再四苦求入世受享富贵场温柔乡的前身神话为包装,以致入世后亲历目击元妃省亲游园时,那“说不尽这太平气象,富贵风流”的繁华景观,还使石头深心庆幸“若不亏癞僧、跛道二人携来到此,又安能得见这般世面”(第十八回)。则犹如马尔库塞(Herbert Marcuse, 1898—1979)所言:
真正的乌托邦植根于对过去的记取中。[10]
而写出《追忆似水年华》这部经典的普鲁斯特(Marcel Proust,1871—1922),即是以小说表示“唯一真实的乐园是人们失去的乐园”,并“以一千种方式重复这一想法”。[11]就“乐园”或“乌托邦”的此一本质,即已决定了其所记取的不仅不可能是其所反对的,反倒更应该是其所信仰并热爱的,甚且在失落之后变得更加真切鲜明而美好动人,因为“正是在终结的时刻(一次恋情的终结、一生的终结、一个时代的终结),过去的时光会像个整体似的突然显露出来,而且还具有一种明亮清晰、已然完成的形式”[12]。这也可以说是所有追忆文学的本质。
以中国文学为例,最伟大的诗人杜甫,也是在安史之乱发生后,突然一改之前使他写出《兵车行》《丽人行》之类讽谕诗的批判态度,而重新挖掘开元、天宝所蕴涵的正面意义,充满了怀思恋慕之情的乐园追寻,也就开始透过回忆的行动而清晰地呈现,于是“忆昔”一词便不断跃现,成为追寻开天盛世的重要指标,其中的“昔”字总是明确而执着地不断回归于此一特定的时刻,笔下的唐玄宗也获得了“政化平如水,皇明断若神”(《能画》)的圣君式推崇[13],清楚显示出“失落”“追忆”与“乐园”的必然关联。此外,明末张岱的《陶庵梦忆》《西湖梦寻》在同为追忆文学而具有上述基本特质的情况下,又加上与曹雪芹更为接近的家世背景和成长环境,两书可以说最是《红楼梦》的极佳呼应。
张岱的《陶庵梦忆·自序》云:
因想余生平,繁华靡丽,过眼皆空,五十年来,总成一梦。今当黍熟黄粱,车旅蚁穴,当作如何消受?遥思往事,忆即书之,持向佛前,一一忏悔。
在《自为墓志铭》中,张岱又说:“少为纨袴子弟,极爱繁华,好精舍,好美婢,好娈童,好鲜衣,好美食,好骏马,好华灯,好烟火,好梨园,好鼓吹,好古董,好花鸟,兼以茶淫橘虐、书蠹诗魔,劳碌半生,皆成梦幻。”[14]这恰恰与《红楼梦》卷首的作者自云如出一辙。宇文所安(Stephen Owen)对于中国追忆文学的研究中,曾分析道:“此时此刻,记忆力使他们意识到自己失去了某种东西,由于这种失落,过去被视为理所当然的东西,现在有了新的价值。”[15]而“凡是回忆触及的地方,我们都发现有一种隐秘的要求复现的冲动”[16],这正是张岱两本书名中的“梦”分别与“忆”“寻”相结合的缘由所在,既完全呼应曹雪芹个人对“秦淮风月”的“梦∕忆”,也正点出《红楼梦》在“梦”字之下的隐含意义,也就是一种重寻复归的渴望。这才是曹雪芹之所以“十年辛苦不寻常”地创作小说的心理动因,并因此而形成一种“哀挽”的主调。
深知曹雪芹创作底蕴的评点者脂砚斋,于第一回一僧一道以“无常”劝阻石头的入世凡心时,就已经清楚点出“乐极悲生,人非物换,到头一梦,万境归空”这四句“乃一部之总纲”。既然这是一场终归空幻的“乐极”之梦,犹如所谓的“悲剧将人生的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17],以致全书的重心就在于对美好事物的全心向往与无比珍爱,并且对于这些美好事物的终必幻灭不胜唏嘘而无限感悼,由此所产生的强大感染力,便如脂砚斋所说:“每阅此本,掩卷者十有八九,不忍下阅看完,想作者此时泪下如豆矣。”(第二十六回)而这些美好事物正包含了个人的青春、贵族家庭的生活,以及使个人青春和贵族生活得以存在维持的整个红尘人世,而辐辏于贾宝玉,以同心圆的模式环环相扣、层层展开。因此,《红楼梦》的主旨应该可以归纳为:
·青春生命之挽歌
·贵族家庭之挽歌
·尘世人生之挽歌[18]
由此,这部小说也才不会受到现实事件的局限,而带有本质性的、整体性的哲理深度,成为人生的、艺术的经典。
[1] (清)诸联:《红楼评梦》,一粟编:《红楼梦资料汇编》,卷3,页117。
[2] 〔苏联〕伊·谢·科恩著,佟景韩等译:《自我论:个人与个人自我意识》,页54—55。
[3] 陈维昭:《“红学”何以为“学”》,《红楼梦学刊》2013年第3辑,页1—16。
[4] 综合自〔德〕布鲁格(Walter Brugger)编著,项退结编译:《西洋哲学辞典》(台北:国立编译馆,1976),页206;〔美〕戴维·贾里(David Jary)、朱莉娅·贾里(Julia Jary)著,周业谦、周光淦译:《社会学辞典》(台北:猫头鹰出版社,2007),页324;Peter J. O’Connell著,彭怀真等译:《社会学辞典》(台北:五南图书出版股份有限公司,1991),页414。
[5] 台静农:《陶庵梦忆·序》,见(明)张岱:《陶庵梦忆》(台北:台湾开明书局,1957),页4。
[6] 亦有学者注意到这个现象,如周思源:《红楼锁钥话“受享”》,《红楼梦学刊》1995年第4辑,页117—131。
[7] 详参欧丽娟:《论〈红楼梦〉中人格形塑之后天成因观——以“情痴情种”为中心》,《成大中文学报》第45期(2014年6月),页287—338。
[8] 〔德〕马克思、恩格斯:《费尔巴哈唯物主义观点和唯心主义观点的对立》,《德意志意识形态》第1卷,《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页86。
[9] 参欧丽娟:《唐诗的乐园意识》(台北:里仁书局,2000)。
[10] 〔德〕马尔库塞著,李小兵译:《审美之维:马尔库塞美学论著集》(北京:三联书店,1992),页256。
[11] 此为〔法〕安德烈·莫罗亚(André Maurois)为《追忆似水年华》一书所作的序言,见〔法〕马赛尔·普鲁斯特:《追忆逝水年华》(台北: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92),页7。
[12] 〔法〕米兰·昆德拉著,尉迟秀译:《小说的艺术》,页71。
[13] 详参欧丽娟:《唐诗里的“失乐园”——追忆中的开元盛世》,《汉学研究》第17卷第2期(1999年12月),页217—248。收入《唐诗的乐园意识》。
[14] (明)张岱:《自为墓志铭》,云告点校:《琅嬛文集》(长沙:岳麓书社,1985),卷5,页199。
[15] 见〔美〕斯蒂芬·欧文(宇文所安)著,郑学勤译:《追忆——中国古典文学中的往事再现》(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导论:诱惑及其来源〉,页6。
[16] 见〔美〕斯蒂芬·欧文著,郑学勤译:《追忆——中国古典文学中的往事再现》,页117。
[17] 鲁迅:《再论雷峰塔的倒掉》,《鲁迅全集》第1卷,页192—193。
[18] 这三点可另外参考梅新林:《红楼梦哲学精神:石头的生命循环与悲剧指归》(上海:学林出版社,1997),页328—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