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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作品的主旨:追忆与忏悔
二、贵族家庭之挽歌
李商隐《七月二十八日夜与王郑二秀才听雨后梦作》是一篇述梦之作,何焯评曰:“述梦即所以自寓。”[1]冯浩亦云:“假梦境之变幻,喻身世之遭逢也。”[2]《红楼梦》又何尝不是如此。只是,我们曾一再引述苏联学者科恩所提醒的一段话,帮助读者注意到“古人回答的不是我们的问题,而是自己的问题”,从而力图揣摩《红楼梦》的思想感受是何种方式?而曹雪芹透过小说所回答的他“自己的”问题,又是什么?“青春”的美好短暂虽是其中之一,但这是普世性的问题,并非《红楼梦》与众不同的独特之处;就其作为空前绝后的、唯一一部真正叙写贵族世家的小说而言,曹雪芹透过小说所要回答的他“自己的”问题,也就是百年贵族世家何以没落的原因与面临丧败的痛苦,这便是《红楼梦》的特殊课题。
就石头幻形入世后的“受享”历程而言,因为不幸遭遇到“末世”,而仅仅只有十几年便面临中断,甚且因为失落后回顾往事的追忆书写,而使得所追忆的内容和笔调也都染上幻灭伤悼的色彩,以致全书开篇时,第一回为贾宝玉个人与整部家族叙事所安排的石头神话,其中的一个基本环节即是“末世”的背景设定,用以点出贾府运势之大环境,并透过“无才补天”的畸零石来传达儒家“济世”理想的落空,故在前五回作为小说文本的楔子中,“末世”这个关键词汇共出现三次,而脂批更在评点中用了五六次之多(请详参本书第五章中对石头神话的解说),并指出“作者之意,原只写末世”(第二回),其感慨之痛切不言可喻。
这是因为对于一个地位崇高、声誉卓著、资产雄厚又历史久远的贵族世家而言,“如何生活”是一个与现代完全不同的课题,所谓的上千人,并不是一个个独立个体的集合,而是在共同生活紧密互动之下,以“宗法”为主要的运作法则,且其中又包含了其他各种人情的潜规范,在在迥别于以个人主义为基本前提所产生的现代社会。其中家族成员的“责任”之重与“传统”之深,较诸以追求个人自由甚至冒险叛逆为人生意义,以个体的自我实践为终极原则的现代价值观,更是截然有别。因而在此必须强调的是,当贵族世家面临“末世”时所要处理的问题,完全不等于是“反思贵族制度”的问题,相反地,贵族世家所最关切的是“如何让这个家族生存维系下去”的问题,以及当这个家族遭遇末世时,“何以致此、又何以复兴”的问题。
因此,小说在前几回就不断地致意于此,首先是第五回宁荣二公的最后努力,希望透过警幻仙子确保唯一继承人的心志资格:
吾家自国朝定鼎以来,功名奕世,富贵传流,虽历百年,奈运终数尽,不可挽回者。故遗之子孙虽多,竟无可以继业。其中惟嫡孙宝玉一人,秉性乖张,生情怪谲,虽聪明灵慧,略可望成,无奈吾家运数合终,恐无人规引入正。幸仙姑偶来,万望先以情欲声色等事警其痴顽,或能使彼跳出迷人圈子,然后入于正路,亦吾兄弟之幸矣。
这段话明确指出,当这个家族遭遇末世时,“何以致此”的答案就在于“子孙不肖”,这是第二回所谓的“更有一件大事:谁知这样钟鸣鼎食之家,翰墨诗书之族,如今的儿孙,竟一代不如一代了”,也正是第七回焦大醉骂的重点所在,所谓:“我要往祠堂里哭太爷去,那里承望到如今生下这些畜牲来!”此所以宁荣二公万分感慨于“无可以继业”者。众子孙中唯一的希望就在于荣府第四代的贾宝玉,身系百年家族存亡绝续的重责大任,故祖灵携手致力于将之“规引入正”,可证“子孙不肖”诚然是丧家败业的致命关键。
然而单靠一人仍不足以挽回没落之大势,且仅凭一人之力也难撑大局,因此,除了找到恰当的“可以继业”者之外,仍必须因应“将来衰时”“将来败落之时”“败落下来”的局面,筹画“常保永全”甚至“永保无虞”之“退步”,故在“继承人”的问题之外,其次是家势不可挽回之后的保留青山之道,这一点就在第十三回透过秦可卿的托梦所授,
秦氏道:“常言‘月满则亏,水满则溢’;又道是‘登高必跌重’。如今我们家赫赫扬扬,已将百载,一日倘或乐极悲生,若应了那句‘树倒猢狲散’的俗语,岂不虚称了一世的诗书旧族了!”凤姐听了此话,心胸大快,十分敬畏,忙问道:“这话虑的极是,但有何法可以永保无虞?”秦氏冷笑道:“婶子好痴也。否极泰来,荣辱自古周而复始,岂人力能可保常的。但如今能于荣时筹画下将来衰时的世业,亦可谓常保永全了。即如今日诸事都妥,只有两件未妥,若把此事如此一行,则后日可保永全了。”凤姐便问何事。秦氏道:“目今祖茔虽四时祭祀,只是无一定的钱粮;第二,家塾虽立,无一定的供给。依我想来,如今盛时固不缺祭祀供给,但将来败落之时,此二项有何出处?莫若依我定见,趁今日富贵,将祖茔附近多置田庄房舍地亩,以备祭祀供给之费皆出自此处,将家塾亦设于此。合同族中长幼,大家定了则例,日后按房掌管这一年的地亩、钱粮、祭祀、供给之事。如此周流,又无争竞,亦不有典卖诸弊。便是有了罪,凡物可入官,这祭祀产业连官也不入的。便败落下来,子孙回家读书务农,也有个退步,祭祀又可永继。……此时若不早为后虑,临期只恐后悔无益了。”
由此可见,当贵族世家面临“末世”时所要处理的问题,完全不是“反思贵族制度”的自我批判,而是深感痛心疾首,并极力苦思良策以救亡图存,故而宁荣二公与秦可卿都以死者亡魂所特有的通灵能力,既预知未来也以超越现实的洞察力,提供“常保永全”的远见,并托付给最有能力实践的对象。因此,“裙钗一二可齐家”的王熙凤便雀屏中选。
王熙凤中选的原因,乃是秦可卿所言的:“婶婶,你是个脂粉队里的英雄,连那些束带顶冠的男子也不能过你。”只是在推赞王熙凤的同时,可以说也一语贬尽贾府中所有的“束带顶冠的男子”,正是宁荣二公之灵所感叹的“遗之子孙虽多,竟无可以继业”者。其中,唯一“略可望成”的贾宝玉,就其身为继承人的仅存希望都辜负了此一使命,纵情遂性地沉溺于安富尊荣、温柔绮乡之中,使其“聪明灵慧”也无用武之地,导致家族的一败涂地,作者乃处处从原本的隐身幕后介入文本中,对贾宝玉不断施加爱深责切的贬词,并时时流露愧悔交加的忏疚之情。例如第三回引述《西江月》二词后,就以说书人的口吻认证为“批宝玉极恰”,其词曰:
无故寻愁觅恨,有时似傻如狂。纵然生得好皮囊,腹内原来草莽。
潦倒不通世务,愚顽怕读文章。行为偏僻性乖张,那管世人诽谤!
富贵不知乐业,贫穷难耐凄凉。可怜辜负好韶光,于国于家无望。
天下无能第一,古今不肖无双。寄言纨袴与膏粱:莫效此儿形状!
由“批宝玉极恰”之说,可知这些在小说中不断出现的贬词,实际上并不是现代一般读者所以为的“贬中褒”,而是恰如字面的如实表述,也就是作者确确实实是责骂宝玉的,虽然责骂中带有了解与怜惜,但根本上是对宝玉无法完成家族承续使命的悲痛和哀叹。“补天石被弃”的神话就是开宗明义的后设性隐喻。
固然,就“如何让这个家族生存维系下去”的问题而言,主要就是培育足以继承家业的子孙,即所谓“佳子弟”。如王绍玺所指出:“恪守祖宗成法、家业,不改父祖之道,就是好儿孙,不然的话,就是‘不肖子孙’,就是家门的最大不幸。”[3]这一点是自古以来所有的传统大家族的共同课题,自不待言;但宝玉的“不肖”究竟是哪一种呢?这就必须回到清代的历史背景才能找到最合适的答案。正是在前一章所说明的“随代降等承袭”的制度下,以致原有的爵位必然逐代削减乃至断绝[4],且第一代的国公可以在改朝换代的激烈争战中建立军功,因之擘创家业,但三代之后四海晏平,缺乏沙场可以效命,便只能坐待爵位归零。如此一来,失去最后一等爵位的子孙,即使是克绍箕裘的佳子弟,也仍然必须另寻出路,才能使家业延续不坠,这就是“科举”之必要的原因。
而这一点,其实《红楼梦》伊始已清楚地透过两个家族加以展示:
·(贾雨村)也是诗书仕宦之族,因他生于末世,父母祖宗根基已尽,人口衰丧,只剩得他一身一口,在家乡无益,因进京求取功名,再整基业。(第一回)
·这林如海姓林名海,表字如海,乃是前科的探花,今已升至兰台寺大夫,本贯姑苏人氏,今钦点出为巡盐御史,到任方一月有余。原来这林如海之祖,曾袭过列侯,今到如海,业经五世。起初时,只封袭三世,因当今隆恩盛德,远迈前代,额外加恩,至如海之父,又袭了一代;至如海,便从科第出身。虽系钟鼎之家,却亦是书香之族。(第二回)
其中,贾雨村是与宁荣二府同宗同谱的近亲支系,并且“也是诗书仕宦之族”,但在面临“父母祖宗根基已尽”的“末世”时,只能“进京求取功名,再整基业”,足见科举具有起死回生的关键性;更显明的,是门当户对得以与贾家联姻的林家,虽有列侯“封袭三世”再额外加恩“又袭了一代”的显赫背景,但第五代的林如海已无爵位,乃改从科第出身,以殿试第三名的“探花”身份延续其钟鼎之族的门第家世,便是一个转型成功的例子。
此一降等袭爵的规例,贾家也不能例外,则宁荣二公之灵所以深怀“吾家自国朝定鼎以来,功名奕世,富贵传流,虽历百年,奈运终数尽,不可挽回”“吾家运数合终”(第五回)的焦虑与宿命感,而亟欲培养足以承担家业的新一代继承人,且主要是采“科甲”的方式以谋家族绵延久安的长治之道,真正的原因应该就在这里。而被选出的继承人,一个是第三代的文字辈贾政,如第二回写道:“贾政自幼酷喜读书,祖父最疼,原欲以科甲出身的。”另一个则是第四代的玉字辈贾宝玉,作为全书的主角,因此不断描述到他被贾政严格要求读书的庭训。贾政的作为并非迂腐诞谬,而是攸关家族存亡的势所必然,责任之巨大难逃,也相对使宝玉之叛逆不驯流于任性自私,以致失职之罪咎的深重难遣,便往往窜入小说的作者声音中,成为执着不散的对宝玉的归咎批判。
而其中愧悔交加的忏疚之情,更透过脂批充分传达出来。如脂砚斋认为第一回“无材补天,幻形入世”这八字“便是作者一生惭恨”,“无材可去补苍天”一句乃是“书之本旨”,而“枉入红尘若许年”一句则是“惭愧之言,呜咽如闻”,并于“遗之子孙虽多,竟无可以继业”句,批云:“这是作者真正一把眼泪。”又于第三回王夫人声言“我有一个孽根祸胎”句,批云:
四字是血泪盈面,不得已、无奈何而下。四字是作者痛哭。
因而,第十二回的批语清楚指出:“处处点父母痴心,子孙不肖——此书系自愧而成。”换句话说,《红楼梦》除了怀念贵族生活之外,并且对身为家族继承人却无力回天的失职,而深感愧悔自责;创作既是曹雪芹的追忆似水年华,也是对祖宗父亲的告解与赎罪,由此两种情怀交织出眷恋与自忏的叙写主调。
可以说,《红楼梦》是一位历尽沧桑的落魄王孙贵公子,在当下“茅椽蓬牖,瓦灶绳床”的贫困处境中回思往事、追忆昔日所写成的小说,其中所反映的,是“当时”的幸福生活与儿少眼光,因此有些顽皮淘气、有些小小的离经叛道,但这却完全不等于是全书的创作宗旨;相反地,作者不断窜入作品中的“当下声音”总是一种愧疚自责的忏悔,从《红楼梦》开卷第一回的自序可知,作者本身深怀“今风尘碌碌,一事无成,……背父兄教育之恩,负师友规谈之德,以至今日一技无成、半生潦倒之罪”的愧疚,痛自忏悔也自甘隐沦,只因不愿使闺阁中的异样女子“因我之不肖,自护己短,一并使其泯灭”,遂尔有此书之作,以为诸钗昭传。因此,小说中处处赀谤宝玉的种种贬词,如第一回的“无材可去补苍天,枉入红尘若许年”、第三回的“天下无能第一,古今不肖无双”,实皆出于“天地之弃才”由衷的忏情流露,一无“贬中褒”的反讽意味。
就这一点来说,已经有一些学者提出很好的见解,有助于对这一点的清楚把握。如周蕾(Rey Chow)从一般原则性的角度指出,那种倾向“主观性”和“个人主义”的特点,并不足以造成自传体创作的动力,用自传体写作的冲动,其实跟一种忏悔式的迫切感觉有关,[5]而在《红楼梦》上也是如此,浦安迪(Andrew H. Plaks)便提醒道:很多人基于本书的自传性质,而误以为贾宝玉只代表作者自身的本相,殊不知自传体的虚构作品也常常有作者内省自己往事的反讽意味。[6]香港学者余珍珠重读《红楼梦》篇首作者自白之后,同样认为其中在一僧一道干预下的佛道梦幻寓言里又蒙上一层儒家思想的罪恶感,“自我忏悔构成写作的原动力,写作又成为自我救赎的契机”。[7]这些说法,都从学理上与文本证据上提示了《红楼梦》这类自传体虚构小说的“忏悔自讽”的意旨。
当然,在百年家族遭遇末世时,其“何以致此”的关键就在于“子孙不肖”,而其中,宝玉的“不肖”是极为特殊的一种。由于其天赋禀性中的“正气”使他并未堕入恶道,沦为滥使银钱、淫乐悦己的纨袴子弟,乃走向警幻所谓的“独为我闺阁增光,见弃于世道”(第五回)的情痴情种,因此还能受到读者的同情甚至喜爱;其他贾家子孙的“不肖”则是全然的淫滥堕落,以致连“略可望成”的条件都不具备。此所以宁荣二公的第一次显灵还带有希望,故谆谆嘱咐于警幻以救亡图存;但第七十五回的第二次还魂时,则只剩下绝望的叹息,当时贾珍在父丧守制的情况下违礼欢庆中秋,纵情享乐:
那天将有三更时分,贾珍酒已八分。大家正添衣饮茶,换盏更酌之际,忽听那边墙下有人长叹之声。大家明明听见,都悚然疑畏起来。贾珍忙厉声叱咤,问:“谁在那里?”连问几声,没有人答应。尤氏道:“必是墙外边家里人也未可知。”贾珍道:“胡说。这墙四面皆无下人的房子,况且那边又紧靠着祠堂,焉得有人。”一语未了,只听得一阵风声,竟过墙去了。恍惚闻得祠堂内槅扇开阖之声。只觉得风气森森,比先更觉凉飒起来;月色惨淡,也不似先明朗。众人都觉毛发倒竖。
孝心既是虚设成空,孝行也惨遭扭曲,可见作为礼法核心的孝道已荡然无存,死不瞑目的祖灵夫复何言!
谷川道雄(1925—2013)也强调,贵族之所以为贵族的必要资格,在于其人格所具有的精神性。[8]如此一来,“礼法破败,则门第亦终难保”的必然逻辑就宣告了贾府的末世,在礼法破败、失去了精神力量的情况下,《红楼梦》所反映的“末世”,才会多见“假礼假体面”(第七十五回尤氏言)的现象,而这正是贵族失去了身为贵族的必要资格时的“末世”特质所使然。
就此,应该认识到,宝玉天赋禀性中的“正气”使他对女性由衷尊重、谦逊有礼,这诚然也是人格精神性的至高表现,实质上仍属于一种足以守礼、实践礼而以之振拔生命并有所担当的“贵”的力量;至于贾府中其他“假礼假体面”的部分,作者在写实反映的情况下,也对此一“末世”处境的存亡危机中必然出现的黑暗困顿有所刻画,并未刻意回避。小说中许多不堪的例子,尤以第七回宁国府的焦大醉骂最具代表性,道:“我要往祠堂里哭太爷去。那里承望到如今生下这些畜牲来!每日家偷狗戏鸡,爬灰的爬灰,养小叔子的养小叔子,我什么不知道?咱们‘胳膊折了往袖子里藏’!”所谓的“如今”,与第二回冷子兴演说荣国府时所说的“如今生齿日繁,事务日盛,主仆上下,安富尊荣者尽多,运筹谋画者无一;其日用排场费用,又不能将就省俭,如今外面的架子虽未甚倒,内囊却也尽上来了”,以及“谁知这样钟鸣鼎食之家,翰墨诗书之族,如今的儿孙,竟一代不如一代了”,一致而明确指向当下的末世之际,其所醉骂的黑暗丑陋与冷子兴所说的外强中干与子孙不肖,都属于“如今”的这个时间点,也就是“贵族末世”失去了振拔生命之精神力量的特定状态。
然而,必须注意并善加分辨的是:“触及现象”不等于就是“批判制度”或“反对制度”,“反映贵族世家的末世”完全不等于“反对贵族阶级”,以为“写贵族末世”就等于“反贵族制度”,实是一种范畴混淆的推论。就如同现代人之批评民主乱象者绝大多数都没有反对民主制度的意思,而忍不住抱怨父母者往往都还是爱之深、情之切,所以这实在是一种失之毫厘便谬以千里的重要区别,却往往被习惯于一概而论的读者所忽略。
以《红楼梦》的例子而言,其之未尝反对封建礼教与贵族阶级已不只是逻辑上的可能性问题,还更主要是从内容情调上的质性判断。既然石头幻形入世的基本动机就是“在那富贵场中、温柔乡里受享几年”,而不是大闹天宫式的革命破坏,则对于小说中种种阴暗面的描绘与家族的败亡宿命,与其用现代人所习惯的“反封建礼教”“反阶级”概念去解释,不如设身处地,体念作者对其所赖以孕生、所诚挚热爱,以致要后设地用入世神话来包装其享受动机的贵族世家,竟然失去其所以为“贵”的精神根底而沦为“末世”深感痛心,并对其终至面临破灭的结局无尽哀恸,同时为自己的补天无望痛表忏悔。再加上前面第二章的说明,我们应该说,《红楼梦》非但没有反对封建礼教与贵族阶级,甚至恰恰是出于对贵族生活的眷恋,因此反过来对其末世光景深感痛心,并为其终究没落败亡而唏嘘叹惘。
这一点,除了读者必须捐弃成见深刻地浸润其中仔细玩味之外,或许还可以从一种小小笔墨所暗透的讯息略略察知。亦即在精炼用笔的情况下,作者不惜打破“无一笔相重,一事合掌”(第十六回批语)的美学原则,全书中重复使用达两次以上的成语或歇后语(诗词不计),共有以下三个:
·百足之虫,死而不僵(第二回、第七十四回)
·胳膊折在袖内(第七回、第六十八回、第七十四回)
·千里搭长棚,没有个不散的筵席(第二十六回、第七十二回)
这三个成语或歇后语,都是切合名门大族的特性而言的。第一个“百足之虫,死而不僵”说的是家大业大的支撑力与耐受性,第二个“胳膊折在袖内”则是道尽该等望族必须委屈求全与家丑不可外扬的辛酸;第三个虽已成为关于人世无常的一般性感慨,但其实“千里长棚的筵席”也是贵宦之家才最能展现的排场,而曲终人散的凄凉也最是令人震撼。从小说中不惮重复地一再使用,成为小说中严守“不犯”原则——也就是“写法不重复”——的少数例外,可见作者对此感受之痛切;再由这些犯笔的重复使用都集中在第七十二回与第七十四回,亦即抄检大观园的相关情节,可见作者面临家族幻灭败亡的蚀心之悲。
再以与家族维系有关的人物来看,王熙凤是在“死而不僵”的情况下,让表面繁华得以延长的大功臣,因此,第十三回就以回末诗“金紫万千谁治国,裙钗一二可齐家”来赞美她;只是可惜“独木难支大梁”,单凭一妇人之力实在是回天乏术,终究必须面临崩溃败落的下场。第五回《红楼梦曲》中有关王熙凤的歌词,就是以此为说的:
〔聪明累〕机关算尽太聪明,反算了卿卿性命。生前心已碎,死后性空灵。家富人宁,终有个家亡人散各奔腾。枉费了,意悬悬半世心,好一似,荡悠悠三更梦。忽喇喇似大厦倾,昏惨惨似灯将尽。呀!一场欢喜忽悲辛。叹人世,终难定!
而对于另一位“可齐家”的裙钗贾探春,其才智能力比起王熙凤的维持现状更有过之,其实更能进一步让败落后的贾家起死回生,却因为女儿必须出嫁归属他姓的宿命,而使唯一的机会也葬送于枉然,以致脂砚斋痛切感叹道:“使此人不远去,将来事败,诸子孙不至流散也。悲哉伤哉!”[9]这种“悲哉伤哉”之情,正是哀挽的明证。
[1] (清)沈厚塽:《李义山诗集辑评》,卷上。
[2] (清)冯浩:《玉溪生诗集笺注》(台北:里仁书局,1981),卷1,页192。
[3] 见王绍玺:《东方两性论》(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1989),页83。
[4] 参金寄水、周沙尘:《王府生活实录》,页14。
[5] 周蕾:《妇女与中国现代性——东西方之间阅读记》(台北:麦田出版公司,1995),页190。
[6] 〔美〕浦安迪:《中国叙事学》(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页122—123。
[7]余珍珠:《忏悔与超脱:〈红楼梦〉中的自我书写》,《红楼梦学刊》(增刊:1997北京国际红楼梦学术研讨会专辑),总第75辑(1997年12月),页256。
[8] 参〔日〕谷川道雄著,马彪译:《中国中世社会与共同体》,页206。
[9] 第二十二回批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