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位 从“统一战线组织”到“中国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改革开放以来,人民政协制度最重要的变化可能是其政治地位从“统一战线组织”成为“中国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毛泽东、周恩来等老一辈革命家的最初设计里,并没有将人民政协作为中国政治体制的组成部分来考虑,而是将其作为统一战线组织来定性的,具有策略性。正是由于这样的性质定位,使得人民政协制度长期以来缺乏独立性,甚至被理解为附属于统战系统的一个部门。直到1982年,《宪法》“序言”对人民政协的性质、地位和作用规定的界定仍比较笼统。1993年,在八届全国政协一次会议闭幕会上的讲话中,李瑞环同志第一次正式提出人民政协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共中央2006年的5号文件再次认定:“人民政协是我国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政治生活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党的十七大报告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基层民主制度视为我国的四大政治制度。这是改革开放以来,人民政协在性质定位层面获得的重大发展与突破。它赋予了人民政协与人大、政府在中国政治体制中同样的独立地位。党的十八大强调,要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作用。2014年9月21日,习近平同志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6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应该在协商民主建设中发挥独特而重要的作用,将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和协商民主重要渠道,这一新的定位无疑为人民政协未来的发展开放了更大的空间。
与人民政协地位不断提升相匹配的是“两会”制度的规范化。众所周知,每年3月召开的“两会”是中国政治生活中最重要的一个政治景观。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制度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之间不仅存在高度联动性,而且在召开的形式与周期上也保持一致。从人民政协组织结构来看,人民政协与人民代表大会一样,成立了各种专门委员会;从功能来看,人民政协已经在形式与程序方面逐渐获得了与人民代表大会相似的“政治权力”,与人大相比,政协缺乏的就是最后的审议权,但是已经具有审议过程的相同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