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会议制度
会议在中国政治过程中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各类不同的会议不仅在设定政策议程、达成政策共识、制定政策方案过程中发挥着关键的功能,同时也是各类政治决策合法化的重要载体。
法定会议:
法定会议包括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国务院全体会议,由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人民银行行长、审计长、秘书长等人员组成,由总理召集和主持,讨论决定国务院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部署国务院的重要工作,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根据需要可安排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由于国务院全体会议的与会人数较多,因此开会的频率相对低一点。例如,第九届国务院(1998—2003年)召开了9次全体会议,第十届国务院(2003—2008年)召开了11次全体会议,第十一届国务院(2008—2013年)召开了8次全体会议。
从1998年以来举行的全体会议来看,国务院全体会议所涉及的内容和决定的事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执行新一届全国人大通过的关于国务院机构和职能调整的工作方案,通报国务院领导工作分工,宣布国务院的机构设置,做好两届国务院之间的衔接工作。(2)新年开始的1月,国务院全体会议总结上一年度的工作,梳理存在的问题,提出下一年度国务院的工作目标和方向,形成《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提请新一次全国人大会议审议。同时,每五年会有一次国务院全体会议专门讨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五年规划发展纲要,为提交新一次全国人大会议审议做好准备。(3)决定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特别行政长官的人事任免和辞职。(4)针对一些该届政府高度重视的临时性的全局性重大事项进行协商决策。例如,1998年6月召开的九届国务院二次全体会议,专门就新一届国务院机构改革、各个部门“三定”方案编制以及人员分流方案进行决策。2003年5月召开的十届国务院二次全体会议,特别就“非典”防治和经济发展工作进行协商决策。
国务院常务会议,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秘书长组成,由总理召集和主持,根据需要可安排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主要任务包括讨论决定国务院工作中的重要事项,讨论法律草案、审议行政法规草案,通报和讨论其他重要事项等,一般每周召开一次。与国务院全体会议相比,国务院常务会议的参会人数较少、级别较高、频次更密、效率更高,因此往往成为国务院运行过程中最重要的决策枢纽。
从历年数据来看,国务院常务会议一般每年召开30〜40次。2003—2013年的11年间,国务院共召开常务会议434次,平均每年召开39・5次。最多的是2009年;一共召开了47次;最少的是2003年,只召开了33次。自2007年以后,国务院常务会议的召开次数有增加的趋势。
工作会议:
除了法定的和定期的全体会议与常务会议,国务院还经常召开工作会议。一般而言,国务院工作会议分为综合性工作会议和专题性工作会议两大类。综合性工作会议处理的议题跨越特定的部门职责,涉及诸多的相关领域。例如,国务院每年召开的廉政工作会议,一般由国务院总理主持,国务院的各位副总理和国务委员及相关部门行政首长参加.同时邀请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参加。
专题性工作会议,顾名思义,议题相对单一,通常由国务院某一个或几个职能部门主导负责,或单独负责,例如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全国卫生工作会议、全国科技工作会议、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等。工作会议基本上都在上一年度年末或每年年初召开,一般由直接担负该项职能工作的行政首长部署新一年度的工作安排,全国各省、市、自治区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共同参会讨论。有一部分工作会议,国务院负责该项工作的主管副总理或国务委员也会参加。个别重大的工作会议,国务院总理会出席并提出具体的工作建议。例如,时任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先后参加了2007年全国质量工作会议和2010年的全国教育工作会议。
党政联动的会议机制:
党政联动的会议机制是处理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一种决策和执行工具,也是执政党对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与政策开展领导与统筹的实现机制。这一机制由两个核心环节构成:(1)党中央就一些重大事项召开相关的工作会议,做出基本决策,为后续工作奠定原则和基调。此类工作会议可以分为以下几类:第一,具体领域的工作会议,如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政法工作会议、民族工作会议、农村工作会议等。一般和中共中央的工作职能以及工作重心(如经济建设)密切相关,但近年来也涉及一些国务院主管的具体领域工作(如水利工作会议)。第二,具体区域问题的工作会议,一般又被称为工作座谈会议,如中央西藏工作座谈会议、新疆工作座谈会议等,往往与民族、宗教问题相对突出的区域相对应。第三,综合议题的工作会议,如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涉及的往往是具有重大战略意义或前瞻性国家发展战略的议题。(2)在中央工作会议结束之后,由国务院相关会议予以具体的落实。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为例,1994年以来每年一度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是判断当前经济形势和定调第二年宏观经济政策最权威的风向标。参加会议的人员包括党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全国政协的(党员)领导同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政府、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军队各大军区、各军兵种、各大单位、中央直属有关企业主要负责同志。国务院会在下一年度初期召开一系列具体的工作会议,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所制定的政策、方针与规划,如全国财政工作会议、全国商务工作会议、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