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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章 企业的负债融资
4.2 国内商业银行贷款融资
国内商业银行包括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两大类。其中,国有商业银行包括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这五大商业银行,以及新转型的国家开发银行;股份制银行包括中信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广东发展银行、深圳发展银行、招商银行、上海浦发银行、兴业银行、民生银行、恒丰银行、浙商银行和渤海银行12 家全国性的银行及南京商业银行等地方性银行。
4.2.1 我国商业银行的发展现状
- 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现状
2008 年,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和交通银行四大上市银行展示了盈利的高速增长、坏账的持续降低、中间业务的高速发展等种种良好态势。整个银行业在利润总额、利润增长和资本回报率等指标上位列全球第一位,如表4-1 、表4-2 所示。
2009 年,面对复杂的国际国内宏观经济金融形势,国有商业银行稳妥应对,持续推进经营转型,加快业务创新,优化收益结构,严格成本控制,有效降低了全球金融危机及中国经济增长放缓对经营管理带来的负面影响,成功化危为机,实现了盈利增长。2009 年,四大上市银行合计实现营业收入8897.73 亿元,同比增长0.86% ,合计实现净利润3462.49 亿元,同比增长17% ,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在国际上活跃的花旗银行、美国银行等在年报中均曝出亏损的情况下,四大国有上市银行仍有上佳表现,令人称奇。
为了迎接中国金融市场的全面开放这一挑战,国内银行业做出了坚持不懈的努力和充分的准备,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都以引进海外战略投资者为标志进行了股份制改革。
2010 年7 月16 日农业银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挂牌上市。这是农业银行迈向国际一流商业银行的一个重要里程碑,是我国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的收官之作,也是我国金融体系改革的重要成果。
- 我国股份制商业银行的现状
股份制商业银行是我国经济发展和金融改革的产物,担负着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和探索银行商业化改革道路的双重任务。
在上市和中央优惠政策倾斜的双重契机下,股份制商业银行经营规模迅速扩张,资产负债结构趋向优化,各项业务快速发展,盈利水平进一步提高,营业收入大幅攀升,收入结构趋向更优。近年来借助良好的宏观经济环境和旺盛的金融需求,股份制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规模扩张势头非常迅猛,增速到达阶段性高点。
中国股份制商业银行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成就可谓辉煌,尤其是在建立现代企业金融制度、促进中国银行业竞争机制的形成、提升银行服务水平、培养现代银行管理体制等方面意义深远。
4.2.2 商业银行贷款融资
无论是向国有商业银行,还是向股份制商业银行融资,都是指借款人为满足自身建设和生产经营的需要,同银行签订贷款协议,借入一定数额的资金,并在约定期限归还本金、支付利息的融资方式。
- 商业银行贷款融资的特点
①融资手续简单,速度较快。贷款的主要条款制定只需取得银行的同意,不必经过诸如国家金融管理机关、证券管理部门的批准。
②融资成本较低。借款人与银行可直接商定信贷条件,无须大量的文件制作,而且在经济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如果需要变更贷款协议的有关条款,借贷双方可以采取灵活的方式,进行协商处理。
- 商业银行贷款的种类
我国商业银行贷款的种类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进行划分。
(1 )按贷款的期限划分
按贷款期限的长短,可以将贷款划分为短期贷款、中期贷款和长期贷款。短期贷款的期限在一年或一年以内,其特点是期限短、风险小、利率低;中期贷款的期限一般在五年或五年以内;长期贷款期限一般在五年以上,具有期限长、利率高、风险大等特点。
(2 )按贷款的用途划分
按贷款的用途不同,可将贷款分为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金贷款、科技开发贷款等。流动资金贷款包括流动基金贷款、周转性贷款、临时贷款和结算贷款,是企业为解决流动资金不足向银行申请的贷款。固定资金贷款包括基本建设贷款、技术改造贷款、专用基金贷款,是企业为满足其对固定资产的维修、更新、改造或扩大的资金需求而向银行申请的贷款。科技开发贷款是企业为解决引进先进技术、开发新工艺和新产品的资金需要而向银行申请的贷款。
(3 )按贷款有无担保品划分
按贷款有无担保品,可将贷款划分为信用贷款和担保贷款。信用贷款是指企业根据自身的信誉而无须提供抵押品或法人担保从银行取得的贷款。这种贷款手续简便,利率相对较高,贷款数额受公司经营财务状况的限制。担保贷款包括保证贷款、抵押贷款和质押贷款。保证贷款是指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保证方式,由第三人承诺在其不能偿还贷款时,按预定承担一般保证责任或连带责任而取得的贷款,即当借款人不能按期还本付息时,保证人负有代为偿还的经济责任。抵押贷款是以企业提供的抵押品或以第三人提供的抵押品作为还款保证而取得的贷款,如借款人不能按期还本付息,银行可按贷款合同的规定变卖抵押品,以所得款项收回本息。质押贷款是将企业将未到期的商业票据卖给银行而取得的贷款。
- 企业申请贷款应具备的条件
企业要申请商业银行贷款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①企业必须经国家工商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登记注册,持有营业执照。
②实行独立经济核算,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即企业有独立从事生产、商品流通和其他经营活动的权利;有独立的经营资金、独立的财务计划与财务报表;能依靠自身的收入来补偿支出,独立地计算盈亏;独立对外签订购销合同。
③有一定数量的自有资金。这是企业实现生产经营和生存发展的重要条件。自有资金水平的高低,是企业自我发展能力大小的决定性因素之一,也是提高企业经营风险承受能力和偿还债务能力的重要条件。
④遵守政策法规和银行信贷、结算管理制度,并按规定在银行开立基本账户和一般存款账户。
⑤生产经营有效益。企业使用银行贷款投资的项目必须能给社会和企业带来效益,从而提高信贷资金的使用效率。
⑥不挤占挪用信贷资金。企业应按借款合同中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不得随便改变或挤占挪用。
⑦恪守信用。企业取得贷款后,还必须严格履行贷款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如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利率还本付息等。
⑧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 国内商业银行贷款筹资的程序
企业向商业银行贷款,通常要经过以下步骤。
(1 )企业提出贷款申请
企业向商业银行借入资金,必须向商业银行提出申请,填写包括借款金额、借款用途、偿还能力及还款方式等内容的《借款申请书》,并提供以下资料:
①借款人及保证人的基本情况;
②财政部门或会计师事务所核准的上年度财务报告;
③原有的不合理借款的纠正情况;
④抵押物清单及同意抵押的证明,保证人拟同意的有关证明文件;
⑤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
⑥贷款银行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2 )商业银行审查借款申请
商业银行接到企业的申请后,要对企业的申请进行审查,以此决定是否对企业提供贷款。一般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①对借款人的信用等级进行评估;
②进行包括借款人信用、借款的合法性、安全性和盈利性等情况的相关调查;
③贷款审批。
(3 )商业银行与企业签订借款合同
为了维护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保证资金的合理利用,企业向商业银行借入资金时,双方要签订借款合同。借款合同主要包括基本条款、保证条款、违约条款、其他附属条款等内容。其中,基本条款主要规定借款数额、借款方式、款项发放时间、还款期限、还款方式、利息率的高低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方面的内容;保证条款包括借款按规定用途使用、有关的物质保证、担保人及其责任等内容;违约条款则主要载明对企业逾期不还、挪用贷款或是银行不按期发放贷款等的处理等内容;其他附属条款是与借贷双方有关的其他条款,含双方经办人、合同生效日期等内容。
(4 )企业取得借款
双方签订借款合同后,贷款银行按照合同规定按期发放贷款,企业就可取得相应的资金。
(5 )企业偿还本息
企业应按借款合同的规定按时足额归还借款本息。一般而言,贷款银行会在短期贷款到期一个星期前,中长期贷款到期一个月前,向借款的企业发送还本付息通知单。企业在接到还本付息通知单后,要及时筹备资金,按期还本付息。若企业不能按期归还借款,应在借款到期之前,向银行申请贷款延期,但是否延期,由贷款银行据具体情况决定。
- 与银行借款有关的信用条件
按照国际惯例,银行发放贷款时,往往涉及以下信用条款。
(1 )信贷额度
信贷额度也称贷款额度,是借款人与银行在协议中规定的允许借款人借款的最高限额。如借款人超过规定限额继续向银行借款,银行则停止办理。此外,如果企业信誉恶化,即使银行曾经同意按信贷额度提供贷款,企业也可能得不到借款。这时,银行不会承担法律责任。
(2 )周转信贷协定
周转信贷协定是银行从法律上承诺向企业提供不超过某一最高限额的贷款协定。在协定的有效期内,只要企业借款总额未超过最高限额,银行必须满足企业任何时候提出的借款要求。企业享有周转协定,通常要对贷款限额的未使用部分付给银行一笔承诺费。
例:某企业与银行商定的周转信贷额为10000 万元,承诺费率为0.4% ,借款企业年度内使用了8000 万元,余额为2000 万元。则借款企业应向银行支付承诺费的金额为
承诺费=2000 ×0.4% =8 (万元)
(3 )补偿性余额
补偿性余额是银行要求借款人在银行中保持按贷款限额或实际借用额的一定百分比(通常为10% ~20% )计算的最低存款余额,以补偿其可能遭受的风险;但对借款企业来说,补偿性余额提高了借款的实际利率,加重了企业的利息负担。
例:某企业按年利率8% 向银行借款1000 万元,银行要求保留20% 的补偿性余额,企业实际可以动用的借款只有800 万元。则该项借款的实际利率为
补偿性余额贷款实际利率=名义利率/ (1 -补偿性余额比率)×100% = 8%/ (1 -20% )×100% =10%
(4 )借款抵押
银行向财务风险较大、信誉不好的企业发放贷款,往往需要有抵押品担保,以减少自己蒙受损失的风险。借款的抵押品通常是借款企业的应收账款、存货、股票、债券及房屋等。银行接受抵押品后,将根据抵押品的价值决定贷款金额,一般为抵押品账面价值的30% ~50% 。这一比率的高低取决于抵押品的变现能力和银行的风险偏好。抵押借款的资金成本通常高于非抵押借款,这是因为银行主要向信誉好的客户提供非抵押贷款,而将抵押贷款视为一种风险贷款,所以收取较高的利息。此外,银行管理抵押贷款比管理非抵押贷款更为困难,为此往往另外收取手续费。企业取得抵押借款还会限制其抵押财产的使用和将来的借款能力。
(5 )偿还条件
无论何种借款,一般都会规定还款的期限。根据我国金融制度的规定,贷款到期后仍无能力偿还的,视为逾期贷款,银行要照章加收逾期罚息。贷款偿还有到期一次偿还和在贷款期内定期等额偿还两种方式。一般来说,企业不希望采用后一种方式,因为这会提高贷款的实际利率;而银行则不希望采用前一种方式,因为这会加重企业还款时的财务负担,增加企业的拒付风险,同时会降低实际的贷款利息。
(6 )以实际交易为贷款条件
当企业发生经营性临时资金需求,向银行申请贷款时,银行则以企业将要进行的实际交易为贷款基础,单独立项,单独审批,最后作出决定并确定贷款的相应条件和信用保证。
除了上述所说的信用条件外,银行有时还要求企业为取得借款而作出其他承诺,如保持适当的资产流动性、及时提供财务报告等。如果企业违背承诺,银行可能要求企业立即偿还全部贷款。
4.2.3 非银行金融机构贷款融资
目前,我国境内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主要有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和保险公司。从信托投资公司和财务公司贷款已经逐渐成为企业融资的一种渠道。在国外,企业还可以从保险公司进行融资,但是从我国目前的情况来看,企业还不可能从保险公司贷款进行融资,但是从发展趋势来看,从保险公司贷款融资将是企业贷款融资的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渠道。接下来主要介绍信托投资公司和财务公司贷款融资。
- 信托投资公司贷款融资
信托投资公司的业务范围主要包括资金信托、财产信托和其他信托。其中,资金信托是指信托公司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对其货币资金进行自主经营和管理,并向委托人指定的收益人支付收益或其他约定的款项。资金信托又可分为信托业务(包括信托存款、信托贷款、信托投资)和委托业务两类。在此仅就与企业融资密切相关的信托贷款作一介绍。
信托贷款是信托投资公司运用吸收的信托存款、自有资金和筹集的其他资金对审定的贷款对象和项目发放的贷款。信托贷款与银行贷款,特别是商业银行贷款没有什么本质上的区别,只是比商业银行贷款业务相对灵活一些。
与商业银行贷款相比,信托贷款具有以下两个特点。
①利率相对灵活,可以上浮。银行贷款按其贷款的对象、期限、用途不同,有不同的利率,但不能浮动。信托贷款的利率则相对比较灵活,可以在一定范围内浮动。按照现行的规定,信托贷款利率可以在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基础上进行上浮。
②可以满足企业的特殊需求。银行贷款由于现行信贷制度的限制,无法对一些企业特殊但合理的资金需求予以满足,而信托贷款恰好可以满足企业的特殊资金需求。
另外,根据借款人不同的资金需求,结合信托公司内部贷款管理的要求,信托贷款通常可采用信用贷款、抵押或质押贷款和票据贴现三种方式。
- 财务公司贷款融资
财务公司是专门办理集团内部各成员单位金融业务的新型非银行金融机构,是由企业集团内部各成员单位共同出资组建的股份制有限公司,它为集团成员单位提供中长期金融业务服务,是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的有机结合。财务公司负责吸收成员单位的本、外币存款,发行财务公司债券,同业拆借资金;以及向成员单位发放本、外币贷款,买卖各种债券,向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票据贴现,对成员单位的购买者提供买方信贷等各种金融业务。
财务公司贷款可分为以下几种方式。
①按贷款用途划分,分为流动资金贷款、临时周转金贷款、固定资金贷款(包括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科技贷款等。
②按贷款偿还期限划分,主要有短期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短期贷款一般为一年、六个月、三个月及三个月以下不定期限的临时贷款;中长期贷款一般为一年至三年、三年至五年及五年以上的贷款。
③按有无担保划分,主要包括信用贷款和担保贷款(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
4.2.4 金融机构贷款融资利弊
与发行股票、债券等其他融资方式相比,企业利用金融机构贷款融资既有其独特的优点,也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缺点。各个企业应该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结合金融机构贷款融资的优缺点,来权衡是否选择利用金融机构贷款融资。
- 金融机构贷款融资的优点
①筹资速度快、成本低。发行各种证券筹集长期资金所需时间一般较长,做好证券发行的准备,如印刷证券、申请批准等,以及证券的发行都需要一定时间。而金融机构贷款与发行证券相比,一般所需时间较短,可迅速获取资金。就我国目前情况来看,利用金融机构借款所支付的利息比发行债券所支付的利息低,而且也无须支付大量的发行费用。
②借款弹性好。企业与银行可以直接接触,可以通过直接商谈来确定借款的时间、数量和利息。在借款期间,如果企业情况发生了变化,也可与银行进行协商,修改借款的数量和条件。借款到期后,如有正当理由,还可延期归还。
- 金融机构贷款融资的缺点
①财务风险较大。企业举借长期借款,必须定期还本付息,在经营不利的情况下,可能会产生不能偿还的风险,甚至会导致破产。
②限制条款较多。企业与金融机构签订的贷款合同中,一般都有限制性条款,如定期报送有关报告、不准改变借款用途等,这些条款可能会限制企业的经营活动。
③筹资数额有限。金融机构一般不愿借出巨额的长期借款。因此,利用金融机构贷款融资都有一定的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