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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5章 租赁融资
5.1 租赁融资概述
5.1.1 租赁的内涵与作用
- 租赁的含义
租赁(Rent 或Lease )是指在约定期间内,由出租人向承租人转让资产使用权并收取租金的交易,是一种经济活动。租赁的含义往往随着社会经济制度的不同而在各个国家有其特定的内容,在同一国家的不同发展阶段其含义也有所不同。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 )对租赁的解释为:出租人在租约有效期内保留对资本货物的所有权,并且规定在租赁期满,承租人有购买该资本货物的选择权。英国设备租赁协会认为:租赁是承租人从制造商或卖主处租用资产,而在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订立合同。合同规定,出租人保留该资产的所有权,承租人支付租金而在租期内拥有资产的使用权,并且出租人保留资产的所有权,永不转变为租用人或任何第三者的资产。《韦氏新国际大辞典》释义:“租赁:一方当事人(土地所有者或出租人)将其对土地、建筑物等物品的使用权和占有权在一个特定的时期里转让给另一方当事人,以获取租赁费收入的合同。”
总之,租赁通过“融物”达到了为企业“融资”的目的,它提供的是一种商业信用,其经济关系实质上是一种借贷关系。
- 租赁的特征
租赁作为企业一种特殊的融资方式,有其自身的特征,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两点。
(1 )融资与融物相结合
出租人出租设备的目的是获取用租金形式表现的超过购买设备所需的机会成本的超额利润,是一种投资行为或贷款形式;承租人租赁设备以取得设备的使用权,以此来弥补本身资金不足,同时可以取得预期的高额利润,因此这是一种筹资行为。
(2 )租赁标的物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
在租赁过程中,出租人向承租人让渡的是标的物的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承租人取得的是标的物的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
5.1.2 租赁的作用
企业通过租赁方式,只需支付租金就可以提前获得设备的使用权,可尽早采用先进的生产设备和生产工艺,企业可以边生产边创利,提高了企业资金利用效率,增加了企业融资渠道。在我国目前资金短缺的情况下,租赁不失为一种有效的融资方式,对企业乃至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都将起到推动作用。
- 对承租人的作用
(1 )可为项目提供资金来源,是一种有效的融资渠道
对于资金短缺的企业来说,企业无须支付购买设备的巨额投资,只要按期支付租金即可引进先进的设备和技术来扩大生产规模或进行技术改造和更新设备。每年支付租金的数额一般只相当于购买设备价款的10%~20% ,租金的支付方式可以根据承租人的特殊要求经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对某些企业来说,寻求其他融资方式有时是十分困难的,对信誉不高的中小企业更是如此,它们往往很难获得银行贷款,尤其在我国,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存在严重的歧视问题,此时租赁可能是一种行之有效的融资渠道。
(2 )租用季节性或暂时性需要的设备,避免了设备资金的积压
对有些季节性需要的设备,如农机设备、夏天的制冷设备和其他暂时性需要的设备,又如在生产或建筑施工过程中需要的重型吊装设备、大型的建筑工程机械设备,这些设备使用次数不多,但又非用不可。如果企业自筹资金购置所需的设备,那么有些企业可能缺少这笔巨大的资金,即使有资金购买,也会造成设备资金的积压浪费。因此,对这些季节性、暂时性需要的设备,如果改用租赁方法就可迎刃而解,既便利,又为企业节约了资金。
(3 )租金支付方式灵活多样,使企业的现金周转具有较大的灵活性
租赁合同中对租金支付方式的规定相当灵活,承租人可以用租赁设备所产生的收益来支付租金,也可根据承租人的生产或现金流量状况采用不均等的支付方式。例如,可根据承租人的生产和产品销售情况来安排租金的支付时间和金额。开始年份租金额度可定得低些,待产品销售进入旺盛时期再提高租金额度,这样有利于承租人的现金周转。企业如果利用银行信贷购置设备,则往往在贷款将到期时贷款人需将大部分本金在最后一次还款时偿付,这会给企业的资金运转带来一定困难。而在租赁贸易中,租金分期支付额是由承租人和出租人双方在考虑了各自的现金周转状况后确定的。
(4 )租赁可以固定资金使用成本,使企业免受通货膨胀之苦
租金一般是按照预定的金额分期支付的,每期租金金额往往是固定不变的。故它不受通货膨胀的影响,反而会从中得利。因为在通货膨胀、货币贬值的情况下,设备的价格必然不断上升,而承租人无须增加租金就可租到设备。
(5 )租赁能使企业回避技术设备陈旧过时的风险
现代设备技术日趋复杂,更新换代速度日益加快,比如在计算机领域从最初的苹果PC 个人电脑发展至今,其更新换代的速度几乎到了惊人的地步。企业购置的设备,特别是价值昂贵属于技术变革较快领域的技术密集型产品,经常会出现使用年限未到而经济寿命即已告终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企业把设备提前报废,则将蒙受重大的经济损失;若继续使用,经济效益又太低;把设备转让出去,恐怕也是无人问津。如果采用租赁的方式,则可回避这一风险。因为对上述类型产品的租赁协议,一般都规定在技术变革中有新型号产品问世时,承租人就可退回老产品,要求出租人更换新的技术设备,出租人承担设备陈旧过时、被淘汰的风险,也正因为如此,这类产品的租金一般也较高。
(6 )租赁期间可熟悉设备的性能,为日后的购置决策提供经验
有些租赁方式,如经营性租赁,对那些技术密集型产品的安装、维修保养、人员培训、技术服务及可能发生的风险,均由租赁公司负责。承租人一方面得到了技术培训,另一方面通过对设备的使用,在操作实践中逐步熟悉了设备的性能、结构和各项经济技术指标。这为今后设备的留购创造条件,或为日后直接购买作参考,以免盲目购买。
租赁的不足之处有以下两点。第一,承租人对租用的设备无所有权,无权自由处理,仅有使用权。一般来说,承租人不得对租赁物的结构随意进行改造或配装其他构件,无法根据自己的需要或工艺技术要求对设备加以充分的自主安排,实行最优组合,从而影响了承租企业的创新意识。第二,与其他信贷筹资方式相比,租赁费相对较高,因为除贷款利息外,承租人还要支付租赁公司的手续费。
案例5-1
西北新大煤矿新建40 万吨焦化厂项目
- 案例背景
西北地区新大煤矿为国有企业,独立法人,年产煤30 万吨,在全国煤矿企业中属中型煤矿企业。该矿现有一座焦化厂,以土法炼焦工艺(属国家限期禁止生产工艺)生产焦炭,年产量10 万吨,目前主要出口/ 供应哈萨克斯坦阿克纠宾斯克金属冶炼公司(主产铬、铁合金)、我国甘肃西北铁合金厂、青海山川铁合金厂、青海民和金属冶炼厂等。新大煤矿出品的焦炭以低灰、低硫、低磷的品质(由当地煤炭品质决定)受到新疆及周边市场追捧。
考虑到周边市场铁合金生产和出口量逐步提高,土法炼焦工艺亟待更新,新大煤矿决定投资新建40 万吨焦化厂及其配套60 万吨矿井扩建。新建厂焦炭产品的市场前景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 )焦炭总的需求量大于生产量
40 万吨焦化厂内投产后,国内外市场总需求达153 万吨,已形成供货协议或意向的58 万吨,而目前只能满足国外30 万吨、国内10 万吨,焦炭需求前景是可靠的。
(2 )从质量上看市场需求
市场的竞争越来越看中高质量的焦炭,新大煤矿出品的焦炭低灰、低磷、低硫的指标在国内外有较大的竞争优势,是扩大市场的内在因素。而且这些指标在新项目投产后,灰分将通过洗选煤工艺进一步由11% 降到9% 左右,硫、磷也将有一定程度的降低,固定炭将由现在的84% 提高到92% ,上述指标的实现无疑将进一步增强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3 )从西部环保和综合利用政策实施看市场变化趋势
由于国内西部地区经济欠发达,焦炭生产企业中除钢铁生产企业具有符合国家环保和综合利用要求的机械化焦炉外,其余都采用土法炼焦工艺。除甘肃酒钢、新疆八钢、山丹焦化厂有机械化焦炉外,在新疆、陕西的其他焦化厂都采用土法炼焦工艺,随着国家环保和综合利用政策法规的实施,土法炼焦必将被淘汰。仅新疆的土法炼焦工艺就有60 万吨的能力面临淘汰。而铁合金对焦炭的需求又没有可替代的产品,新大煤矿40 万吨焦化厂尽快投产,其市场前景应该是稳定的。
此外,国家鼓励在中西部地区投资,中西部企业可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目前焦化厂建设的主要问题是,引入机械化炼焦设备缺乏足够的资金。
解决办法如下。
新建焦化厂的设备供应可以在国内解决。关于建厂资金问题,哈萨克斯坦方面(新大煤矿焦炭的主要客户)有意提供资金合资建设经营40 万吨焦化厂,拟提供投资总额的51% ,并享有新建焦化厂同等比例的控股权。
以原有焦化厂作为新大煤矿的出资,折价入股,吸引哈方投资组建40 万吨合资机械化焦化厂,充分利用国家有关西部合资办企业的优惠政策。
- 融资中的新问题
设备资金筹措的困境:合资企业建立初期,以有限的股本金,很难运作一个更大投资的焦化厂。向商业银行贷款,会受抵押担保的限制,依照合资企业的抵押或质押能力,以及新大煤矿的担保能力,难以申请到大笔投资贷款;根据国家对企业发行债券或股票的严格规定,采用直接融资方式要经过大量的行政审批和程序,且尚不具备条件,也无法立即投产运营。
- 解决办法:租赁融资
通过租赁融资的方式减轻筹措巨额设备资金的负担。考虑选择金融租赁公司,运用租赁融资业务。由租赁公司从国内公司购进焦化厂成套设备,与合资企业签订租赁合同,合资企业以租金方式定期支付设备的购置成本及相关贷款利息,从而达到以融物方式进行融资的目的。
- 对出租人的作用
租赁对承租人有上述诸多有利之处,对出租人同样也有不小的作用和利益。
(1 )租赁是制造厂商类的出租人推销产品、扩大出口的有效途径
西方国家的企业利用租赁形式推销产品的历史由来已久。与贸易出口方式相比,尽管租赁出口的交易程序复杂、费用高,但它有助于避免关税及贸易保护主义的限制,如避开进口管制的限制,避开巨额关税,有利于竞争、扩大产品出口等。租赁公司也往往是大制造厂商或其附属机构。为了扩大产品销路,制造厂商往往通过国际租赁贸易来扩大产品的出口,从事技术密集型产品经营性租赁,加强对国际市场的影响。同时通过提供维修保养、人员培训等服务工作,来赚取较高的劳务报酬。特别是在国际经济不景气、国际市场销售条件恶化,而本国的机器设备生产又严重过剩的情况下,利用国际租赁扩大销售市场,是维持开工率、缓解失业的一种手段。世界上著名的通用电气财务公司(GE capital )、IBM 公司、AT&T 资本公司、兰克施乐国际租赁公司和贝尔太平洋三环租赁公司都是附属于大制造商的租赁公司。
(2 )可以通过租赁进行投资,可成为金融机构类出租人向海外进行资本扩张的有效手段
金融业是第三产业中的一个重要行业,因此,在一国的对外开放过程中,金融业往往是开放程度较低的,甚至是不对外开放的行业之一。于是很多大跨国金融机构通过开展跨国租赁业务为海外承租人融资,从而达到直接或间接输出资本的目的。租赁可以扩大它们过剩资金的投资领域,即扩大它们的信贷业务。这样它们不仅可以通过对租赁标的物收取租金的形式收回全部投资和利息,而且还可以通过提供相应服务赚取利润。
(3 )出租人可获得国家对租赁标的物在税收上的优惠
出租人购买设备进行租赁业务时,作为设备所有人,出租人可享受投资减税待遇及折旧或按政策加速折旧的优惠。许多国家为了扶植现代租赁贸易的发展,在税收上作了一些特别规定,使出租人(也包括承租人)可获得国家在税收上的优惠。如美国税务局规定:租赁期在8 年以上的设备投资可减收出租人10% 的应缴所得税;6~7 年的可减收7% ;4~5 年的减收4% 。在英国和北欧的一些国家,如瑞典、挪威也有类似的税收优惠。
任何事情都有其两面性,同样,租赁贸易对出租人也有不利的一面。主要是:国际租赁业务与商品销售业务相比,对出租人而言,收回资金的周期比较长,资金周转慢;在租赁期间,租赁物仍为出租人所有,出租人要承担设备陈旧、老化及被淘汰的风险;租金在租赁期间一般是固定不变的,当通货膨胀或利率、汇率出现对出租人不利的变化时,承租人占了便宜,而出租人却因此而吃亏。
5.1.3 租赁的产生与发展
租赁活动在历史上由来已久,它作为一种古老的信用形式,在其漫长的发展进程中,经历了古代租赁、传统租赁和现代租赁三个发展阶段。
- 古代租赁
古代租赁是原始的实物信用形式,主要是租赁双方互换物品使用权,以物易物,没有固定形式的成文契约和报酬条件。据记载,公元前2000 年亚洲巴比伦地区幼发拉底河下游居住的苏美尔人就有租赁的习惯,一些富有的人将闲置标的物出租,以换取自身临时短缺标的物的使用权,或者收取租金,当时的租金收入一般采用实物形式。
- 传统租赁
传统租赁几乎和人类的文明发展并存,约有4000 年的历史。它是以封建社会生产关系条件下自然经济占主导地位的情况为基础的。当时随着农业技术的提高,一部分人掌握了富余的生产资料,而另一部分人没有足够的生产资料,于是租赁业务便在二者之间发生了。租赁业务后来发展到土地、房屋等不动产租赁。人类进入工业化时代后,租赁方式又被引入工业生产领域。
- 现代租赁
现代租赁从19 世纪初开始萌芽。英国是最早的资本主义国家,也是现代租赁的发源地。1836 —1849 年,伦敦第一条铁路——伦敦到格林尼治线,经过8 年的单独经营以后,被租给东南铁路公司经营。但典型的现代租赁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在美国发展起来的。1952 年美国成立了世界第一家融资租赁公司。
5.1.4 租赁业务操作程序
租赁业务的构成有简有繁,因而进行业务的程序随着租赁方式的不同和规模大小也有所不同,而且各国租赁公司根据本国的习惯和传统,有自己的一套程序。现根据租赁贸易开展得较普遍的一些国家的做法,结合我国租赁公司的业务程序,归纳为以下几点。
- 申请租赁
由承租人向租赁公司索取并填写租赁委托书,提出租赁委托。
- 选定租赁标的物
承租人根据自身生产和销售的需要,确定本企业所需引进的设备,然后根据对国际市场有关产品和技术状况的了解选定有关供货人或制造厂商,洽谈该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性能、价格、交货期等有关事宜。
- 预约租赁
承租人就与供货人或制造厂商商定的拟租用设备或其他标的物的详细情况与租赁公司进行接触,要求租赁公司提供租赁费估价单;同时了解租赁公司的有关主要租赁条件。承租人可根据租赁公司所提示的估价单和其他租赁条件进行研究后预约租赁。
- 资信审查
租赁公司接受租赁预约后,一般要求承租人提供经国家规定的审批单位批准并纳入计划的项目批件(若有的话)和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经租赁公司认可、由担保单位(如承租企业的开户银行)出具的对承租人履行租赁合同的担保函。租赁公司为了判断承租人偿还租金的能力、估算租赁的风险程度,要求承租人提供本企业的资产负债表、企业经营书及各种财务报表。此外,必要时通过资信机构对承租人的资力和信用情况进行进一步的调查,最终决定是否可以租赁。
- 签订租赁合同
租赁公司经过一番调查研究后,认为承租人的资信符合租赁条件,即可与承租人正式签订租赁合同。
- 订购租赁标的物
一般情况下承租人在委托租赁前已选择好租赁设备的供货厂商,如果租赁公司接受委托后,对承租人选定的厂商在资信上没有什么疑虑,即可接受委托。若承租人对国外市场和供应厂商缺乏调查研究,承租人只需把所需设备的品名、规格、型号、用途性能、生产效率等具体要求通知租赁公司,由租赁公司对外进行联系和询价,因为租赁公司往往拥有贸易渠道多、市场信息灵通的优势。然后租赁公司向供应商订购,并签订订货合同,同时由承租人副签。若该供应商在别的国家,则还需要通过对外贸易途径,经磋商后签订进出口购销合同。
- 交付、验收租赁标的物
制造厂商或其他供货人将租赁公司订购的设备,到期直接交给承租人,并同时通知租赁公司。而承租人收到制造厂商或其他供货人交来的设备后,即进行安装并运转试验。如其性能和其他方面都符合合同规定,就作为正式验收,并把验收情况按期及时通知租赁公司。租赁期于此时正式开始。
- 支付货款
租赁公司根据购货合同的规定,在接到验收合格通知后,随即向制造厂商或其他供货人付清货款(在多数情况下,租赁公司在签订订货合同时,已向制造厂商或其他供货人预付一部分货款作为定金,在实际交货并经验收合格后付清余款)。但在多数情况下是向国外订购,所以租赁公司须先委托银行开信用证。如果租赁公司资金短缺,则可向金融机构融通资金,然后以租赁费的收入偿还金融机构的借款和利息。
- 支付租金
承租人在租赁设备验收合格以后,根据租赁合同的规定,按期向租赁公司支付租金。
- 维修保养
在租赁期内有关租赁标的物的维修保养,根据不同类别的租赁契约有不同的规定。有的由承租人负责,如融资性租赁,承租人可与供应租赁标的物的制造厂商或其他有关供应商签订维修保养合同,并支付有关费用;有的由租赁公司自己承担,如经营性租赁。
- 租赁标的物在合同期满后的处理
租赁期满后,对租赁标的物的处理,承租人一般有优惠续租、返还资产和留购三种选择。
5.1.5 现代租赁融资业务的分类
由于现代租赁业是从国外引进的,国内对租赁业务的分类标准及各类业务的叫法众多,十分繁杂混乱。如“Finance Lease ”通常被翻译成融资租赁、财务租赁或者金融租赁等,实质上金融租赁和融资租赁在国外没有什么区别,但在国内,金融租赁指的是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的金融租赁公司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它和外贸部批准成立的中外合资融资租赁公司的不同之处在于:金融租赁公司具有金融经营权,属于中国人民银行管辖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又如“Operation Lease ”被翻译成经营性租赁,其在我国的含义与国际上通行的含义完全不同,被简单地理解为传统实物租赁。所以有必要对租赁进行分类,理清各种租赁种类和形式之间的内在逻辑关系,使承租人能够准确把握各种租赁形式的基本特征,加以灵活运用。
如何对租赁的具体形式进行分类,各国至今尚无统一的标准。一般来说,比较通行的分类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 按租赁目的分类
按租赁目的的不同可以分为经营性租赁和融资租赁。
①经营性租赁,即以利用他人管理或技术服务为目的而进行的租赁,承租人易于获得设备的短期使用权。
②融资租赁,即以融通资金为目的进行的租赁。
- 按资产类别分类
按资产类别的不同可以分为动产租赁和不动产租赁。
①动产租赁,即出租的是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和交通工具等。
②不动产租赁,即出租的是房地产等固定资产。
- 按服务地区分类
按服务地区的不同可以分为国内租赁和国际租赁。
①国内租赁,即出租人和承租人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租赁业务。
②国际租赁,即出租人或承租人有一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租赁业务。
- 按融资方式分类
按融资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表内融资和表外融资。
①表内融资,即租赁标的物折旧在承租人一方进行提取的融资。一般是融资租赁。
②表外融资,即租赁标的物折旧在出租人一方进行提取的融资。一般是经营性租赁。
以上只是对租赁业务的简单分类。我国的国家统计部门对租赁业也作了自己的分类,具体可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分类表》(GB/T 4754 —1994 )。目前,世界各国以租赁目的为标准来划分租赁方式的居多,它们是其他租赁形式产生的基础,本节也主要遵循这种划分方式来介绍现代租赁形式,重点介绍一下融资租赁和经营性租赁。
5.1.6 融资租赁与经营性租赁
- 融资租赁
融资租赁(Finance Lease ),又叫金融租赁或财务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供货人和租赁标的物的选择,由出租人向供货人购买租赁标的物,然后租给承租人使用。
融资租赁自20 世纪50 年代在美国出现后即成为社会投资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据统计,目前全球通过融资租赁所实现的社会投资已占到社会总投资的30% 以上,平均起来世界上设备销售的20% 是通过融资租赁来完成的。融资租赁在西方发达国家已经是仅次于银行信贷的第二大融资方式。在我国部分地区,如浙江,融资租赁的发展已初显端倪。我国的企业,尤其是广大中小企业逐渐开始重视和利用融资租赁这种融资渠道,来解决自身发展过程中的资金短缺问题。
1 )融资租赁的产生和发展
同其他经济活动一样,融资租赁也经历了从简单到复杂、从幼稚到成熟、从单一到多样化的发展过程。现以融资租赁比较发达的美国为例介绍一下融资租赁的各个发展阶段及其主要特点,以便更好地指导实际工作。
按照美国的情况,融资租赁的发展大体上经历了六个阶段。
(1 )传统租赁——出租服务
传统租赁约有4000 年的历史,它以获取租赁标的物的使用价值为目的,且以出租人与承租人订立的共同遵守的契约和报酬条件为前提。它的特点是:期限短,一般租期不超过一年;全面服务,负责对租赁标的物的维修保养和对承租人的使用培训等;租赁期满时承租人必须归还租赁资产。
(2 )简单融资租赁
虽然人们认识到通过融资租赁可以获得设备的使用价值,但最终拥有该设备的所有权仍然是人们追求的目标。简单融资租赁有以下四个特点:第一,承租人有意向租赁自己选定的租赁标的物,出租人有意向为承租人选定的租赁标的物提供金融服务;第二,签订的租赁合同不可撤销;第三,租赁期限结束后以象征性价格将设备所有权转卖给承租人;第四,每期租金一般是等额付款,不含任何服务地提供租赁标的物。
(3 )创造性的融资租赁服务
随着市场的不断扩大和租赁业务的飞速发展,为了适应激烈的竞争环境,出租人设计多种多样的租赁形式以尽可能满足承租人的需求,比如:租金支付方式更加灵活,承租人可根据现金流量来安排支付;期限结束后承租人对租赁标的物可以选择续租、留购和退还等。这一阶段融资租赁的重要特征在于它的创新性,租赁的方式开始发生变化,衍生出杠杆租赁、回租租赁和融资转租赁,融资租赁业进入新的增长时期。
(4 )经营性租赁
经营性租赁是融资租赁发展的一个高级阶段,它的运作方式有许多地方与传统租赁类似(如仍是金融服务,税收基点仍按融资收益计算等),但是与传统租赁有本质的区别。经营性租赁由出租人提取折旧,相对于传统租赁,经营性租赁推出长期出租概念,即租期可以超过一年以上。其特征可归纳为三点:第一,一般提供全方位的服务租赁(Full service Lease ),拿计算机租赁来说,硬件、软件、安装、维护及培训等都包括在租赁交易的过程中;第二,这时的承租人变得非常精明和专业,租赁合同的条款不再是出租人单方起草了,承租人要与之讨价还价;第三,资产风险由出租人承担。
(5 )租赁创新
随着竞争的日趋激烈,出租人为了降低风险,提高收益率,通过开发出许多类型的融资租赁方式,推动租赁业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租赁创新阶段。在这一阶段,经营性租赁交易变得非常复杂,包含着复杂的最终选择条款、提前中止的选择权、设备翻新和升级、技术更新及类似的许多新内容。这一阶段产生了许多新的产品,如证券化(Securitization )、风险租赁(Venture Lease )和综合性租赁(Synthetic Lease )。
(6 )成熟期
市场竞争更加激烈,租赁公司的收益减少,市场渗透率逐渐稳定,大的租赁公司重新进行市场定位,而资金薄弱、竞争能力和服务水平差的企业则被迫退出市场,出现了产业的稳固联合,这种联合是通过兼并、合并、合资、股票操作(Equity Roll ups )等形式进行的。进入成熟期的国家,其租赁业开始迈出国门,开拓跨国业务,国际融资租赁交易蓬勃发展。有关专家认为,美国租赁业已于1995 年进入了成熟阶段。
这是根据美国租赁业的产生和发展过程总结出的租赁业发展的六个阶段。由于各国发展的基础和环境不同,有可能出现几个阶段同时并存的现象。如中国现在既有传统租赁,又有简单金融租赁,还发展了回租、融资转租赁、杠杆租赁和委托租赁等,甚至出现了参与式结构性租赁等以推销为主要特点的融资租赁。即使在美国这种阶段划分也不是绝对的。尽管美国的租赁业已进入成熟期,但许多租赁公司仍为客户提供简单的融资租赁;有一些公司专营经营性租赁;还有一些公司则在经营综合性租赁等。随着电子商务的进一步发展,网上租赁业务也蓬勃兴起。一些发达国家已成功地解决了网上支付、网上签约、配送服务及电子商务法律等技术问题。
2 )融资租赁的特征
各国对融资租赁的定义有所不同,因而对其特征的表述也有不同程度上的差异。从一般意义上讲,可将融资租赁的特征归纳为以下五个方面。
①租赁标的物由承租人选定,出租人出资购买并租赁给承租人使用,并且在租赁期间内只能租给一个企业使用。
②承租人负责检查验收制造商所提供的设备,对该设备的质量与技术条件出租人不向承租人做出担保。
③出租人保留设备的所有权,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支付租金而享有使用权,并负责租赁期间设备的管理、维修保养。
④租赁合同一经签订,在租赁期间任何一方均无权单方面撤销合同。只有设备毁坏或被证明已丧失使用价值的情况下方能中止执行合同,无故毁约则要支付相当高的罚金。
⑤租期结束后,承租人一般对设备有留购、续租和退租三种选择权。若要留购,购买价格可由租赁双方协商确定。
3 )融资租赁的界定
《国际会计准则第17 号——租赁》(IAS17 )规定满足以下一项或多项标准的租赁,应归类为融资租赁:
①租赁期满资产所有权转让给承租人;
②承租人有廉价购买资产的选择权;
③租赁期占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④租赁最低付款额的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
⑤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不做较大修改,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
我国会计的规定与IAS17 的规定也基本相同,具体如下。
①租赁期满时,资产所有权转让给承租人。
②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价预计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合理地确定承租人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
③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这里的“大部分”掌握在租赁期占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75% 以上(含75% ,下同)。
注意:若租赁资产是旧资产,在租赁前已使用年限超过资产自全新时起算可使用年限的75% 以上时,该条标准不适用。
④就承租人而言,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就出租人而言,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的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这里的“几乎相当于”掌握在90% 以上(含90% )。
⑤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不做较大修改,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
4 )融资租赁的类别
融资租赁按其业务方式可分为以下四种类别。
(1 )直接租赁(Direct Lease )
直接租赁是融资租赁的主要形式,即租赁公司通过筹措资金,直接购回承租企业选定的租赁标的物后租给承租企业使用(见图5-1 )。承租企业负责设备的安装、维护,同时支付保险金和其他税金。直接租赁具体又可以采取以下两种方法。
①直接购买租赁。直接购买租赁是指租赁公司直接向供货商选择和购买设备,并组织提货入库,然后由承租企业从租赁公司的设备库中选租自己所需要的设备。这种方法的好处是出租人在对设备的选择上有较大的自主权,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财务状况和对市场信息的判断来选择设备。弊端也是显而易见的,即出租人购买的设备往往不完全适合承租人的实际要求,不能真正地反映市场的需求。因此,在现代租赁中很少使用这种方法。
②承租人选择租赁。承租人选择租赁是指承租人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直接从供货商那里选择自己所需要的设备,并与供货商谈判、签订购买合同。然后,将合同转让给出租人,由其实际出资购买选定的设备,再租赁给承租人使用。这种方法一般不会形成出租人的大量库存,为其减少了资金占用量,更重要的是设备的使用者与供应者直接见面洽谈设备事宜,这样一来能够很好地满足承租人对设备规格与性能等方面的要求。我国目前所发生的租赁业务,大多属于这种租赁方法。
(2 )杠杆租赁(Leverage Lease )
杠杆租赁又叫衡平租赁或减税优惠租赁,这是在美国的租赁市场上使用得比较多的一种租赁方式。之所以称之为杠杆租赁,是因为它指的是出租人在投资购买租赁设备时享有杠杆利益,也就是说出租人在购买价格昂贵的设备时,自己以现金投资设备成本费的20%~40% ,其余的购置费用通过向银行或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借款而获得,然后把购得的设备出租给用户。出租人要把租赁标的物的所有权、融资租赁合同的担保受益权、租赁标的物的保险受益权及融资租赁合同的收益权转让或抵押给贷款人,贷款人对出租人无追索权。
杠杆租赁的做法类似银团贷款,如图5-2 所示,主要是由一家租赁公司牵头作为主干公司,为一个超大型的租赁项目融资。首先成立一个脱离租赁公司主体的操作机构——专为本项目成立的资金管理公司,提供项目总金额20% 以上的资金,其余部分资金来源主要是吸收银行和社会闲散游资,利用享受100% 抵税好处、“以二博八”的杠杆方式,为租赁项目取得巨额资金。由于可享受税收好处、操作规范、综合效益好、租金回收安全、费用低,该融资租赁对象大都是一些购置成本特别高的大型设备,如飞机、轮船、卫星等。
需要强调的是,杠杆租赁不仅可以作为一种完整的项目融资模式,也可以作为一种债务资金形式而成为大型项目融资结构中的一个组成部分。
(3 )转租赁(Sub lease )
转租赁是指由租赁公司作为承租人,向其他租赁公司租回用户所需要的设备,再将该设备租赁给承租企业使用,原租约与转租约同时并存有效,如图5-3 所示。转租赁实际上是一个项目下的两笔租赁业务,其租赁费用一般高于直接租赁。
转租赁主要在发展中国家的租赁业务中采用,因为发展中国家的租赁公司为筹措资金必须向银行借款,所付利息与费用较高,会加重租户的租金负担,此时不如从国外大租赁公司转租划算。
案例5-2
胜利集团通过转租赁方式向吉尔吉斯出口汽车检测仪器/ 设备
- 案例背景
通达公司两年前开发出全自动汽车检测仪器/ 设备,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与国外同类产品相比,具有易操作、价格低等优点。通达公司有意将这一产品推向独联体国家,希望与胜利集团公司进行合作以达成此事。
胜利集团与吉尔吉斯共和国首都比什凯克有关当局之间有可资利用的关系。在比市,市交通警察局是自动汽车检测仪器/ 设备潜在的用户,与比市市政府和交通警察局用户谈判的结果是:吉方希望引进中方推荐的全自动汽车检测仪器/ 设备,由于当局支付困难,希望采取一段时间内(吉方建议6 年)租赁的方式解决,具体事项可再商议。
- 设备出口的可能性分析
经过考察,吉尔吉斯首都比什凯克市的交通管理部门对车辆实行年度强制安全检查(但实际上由于技术原因不能保证每辆车每年检查一次),主要检测刹车、光源等8 个主项目,现在全部检测工作是由人工完成的。吉尔吉斯是中亚小国,经济规模小,年国民生产总值在10 亿美元左右,人均国民生产总值约200 美元。随着吉国经济发展和居民生活的改善,小汽车和摩托车保有量将上升,检测工作绝非目前工作方法所能胜任。故比市有需求,其他城市虽未考察,但在吉国经济发展最好的是比市,其他城市预计是没有的。故在吉国的推广性很强,包括周边的乌兹别克斯坦、土库曼斯坦和塔吉克斯坦等国也都有相同的需求(可作为潜在的市场看待)。中方拥有设备的自主知识产权,不受技术转让的约束。在对方国家,该类产品属非控制进口商品,无技术限制措施。关于支付问题,拟出口设备的外方用户系吉国比什凯克市财政拨款单位,市财政对交通警察局的收支实行统收统支的管理方式,根据市财政的预算规模,尽管市政府支持交通警察局更新设备,且愿意考虑提供征收方面的方便,但今年无力负担交通警察局购买中国企业推销的全自动汽车检测仪器。
- 出口融资方案——转租赁方案
项目目前的主要障碍是用户的支付问题,这从根本上限制了一个一般贸易协议的缔结。胜利集团设计融资方案时,注意到用户愿意采取租赁方式。根据对仪器的设计,产品折旧期限为10 年,而吉方可以接受6 年的租期,占折旧年限的大部分,对到期后设备的处理,用户没有表示具体的意见。吉尔吉斯没有关于融资租赁的专门法规,由于吉已于1998 年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其服务贸易市场,包括金融市场都是开放的,其商业银行允 许外资参股或收购,也允许外资参与其非银行金融机构的私有化。从掌握的材料看,在吉成立独资或合资融资租赁公司没有法律方面的障碍。但从有关资料查询,吉国的融资租赁业务量微不足道,业务管理上类似前苏联。
鉴于此,设计了转租赁的方案:
①由胜利集团申请注册境外有限责任公司(包括租赁业务),在国外作为出租人与吉方用户签订租赁合同;
②同时与国内母公司签订租赁合同;
③由胜利集团与通达公司签订购货合同,开展对吉方用户的转租赁业务。以转租赁业务结合收益百分比租赁业务、以6 年为期限按实际收入的百分比收取租金,6 年以后,承租方保留续租、退租和留购的选择。
(4 )回租租赁(Sale and Lease back Lease )
回租租赁又称为回购租赁,又称返还式租赁。它是指由设备使用方首先将自己的设备出售给融资租赁公司(出租人),再由租赁公司将设备出租给原设备使用方(承租人)使用(见图5-4 )。企业通过回租可以满足其改善财务状况、盘活存量资产的需要,并可与租赁公司共同分 享政府的投资减税优惠政策带来的好处,以较低的租金即可取得继续使用设备的权利。财产(设备)所有人通过这种方式可以在不影响自己对财产继续使用的情况下,将物化资本转变为货币资本,是企业比较喜欢采用的一种租赁形式。
- 经营性租赁
1 )含义
经营性租赁,也称营运租赁或服务租赁,是以满足承租人临时使用资产的需要为目的而发生的租赁业务,是一种不完全支付租赁,故又称为“不完全支付”租赁。这种租赁规定,出租人除提供融资服务外,通常也提供特别服务,如保险和维修等,而承租人的责任一般只限于按期交纳租金。经营性租赁是一种以提供租赁标的物短期使用权为特点的租赁形式,通常适用于一些需要专门技术进行维修保养、技术更新较快的设备,如计算机、汽车、建筑机械等。
承租企业采用经营性租赁的目的,主要不在融通资金,而是为了获得设备的短期使用权及出租人提供的专门技术服务。从承租企业无须先筹资再购买设备即可享有设备使用权的角度来看,经营性租赁也有短期筹资的功效。
经营性租赁的交易过程可用图5-5 来表示。
2 )特点
与融资租赁相比,经营性租赁具有以下特点。
① 租赁标的物由出租人批量采购,而非为某个特定的承租人专门选定,这些标的物具有很强的通用性并有较好的二手市场;设备一般有较强的垄断性,需要有特别服务的厂商,如常见的计算机、游艇、运输船只等。
②不完全支付性。经营性租赁的租赁期一般较短,承租人在每次租约期间所支付的租金不足以抵偿出租人购买设备的资本支出及利润,出租人还得把设备继续出租多次,才能收回其全部投资并获得利润。
③出租人提供专门服务,如设备的保养、维修、保险等。出租人为使租赁标的物保持良好状态,除提供融资便利外,还提供维修管理、保养等专门服务,并承担设备过时风险,负责购买保险。因此,其租金较融资租赁要高得多。
④合约可撤销性。租赁合同比较灵活,在租赁期满之前,承租人预先通知出租人就可中止合同,退还设备。
3 )分类
经营性租赁根据其内容可分为日常租赁、专用设备租赁和维修租赁三种类型。
(1 )日常租赁
日常租赁是指出租人将自己的财产出租给承租人使用,以满足其短期生产、生活需要的一种经营性租赁方式,这是经营性租赁的主要方式,如游船、出租车等的租赁就属于这一种。
(2 )专用设备租赁
专用设备租赁是指租赁公司向特定的承租企业提供专用设备、非专利技术的一种租赁方式,一般是飞机、石油钻井机、施工设备和航空航天等专用设备的租赁。
专用设备租赁又可分为干租和湿租两种形式。干租是指出租人只是出租设备,设备的维修和保养主要由承租人负责;湿租是指出租人不仅向承租人出租设备,还要提供使用设备的人员,并且负责其维修和保养,湿租大多适用于大型的、比较复杂的设备的经营性租赁。
(3 )维修租赁
维修租赁是在日本比较盛行的一种租赁方式,它是在经营性租赁的基础上加上各种服务条件的租赁方式,因而租赁费还要加上服务费用,比较昂贵。但是由于它汇总了专家的知识和技术,综合起来考虑对承租企业很有利,比单独聘请专家划算得多,因此,不少企业选择这种租赁方式。它主要应用于运输工具,尤其是汽车的租赁上。出租人要向承租人提供一切业务上所需的服务,如登记、上税、车检、保险、检修、保养和事故处理等。
- 经营性租赁与融资租赁的差异
经营性租赁与融资租赁在租赁目的、设备选择权、租金构成等多方面都存在不同,具体见表5-1 。
5.1.7 租赁创新
租赁业的竞争越来越激烈,租赁公司要生存和发展,必须进行业务创新,降低自己的租金水平、提供灵活的租赁形式,以扩大市场份额,这是租赁创新产生的背景。租赁产品的不断创新给企业提供了更为广阔的融资空间,有效利用各种租赁创新产品会给企业带来很多融资便利,下面介绍几种目前较为常见的租赁创新产品。
- 综合性租赁(Comprehensive Lease )
综合性租赁是租赁与贸易相结合的租赁方式,由于结合方式的不同,大体有以下几种。
①租赁与补偿贸易相结合。采用这一方式承租人不是以现金支付租金,而是以设备投入使用后所生产的直接产品来抵付租金。
②租赁与加工装配贸易相结合。这一方式是出租人不但向承租人提供设备,而且还提供原料或零部件,由承租人进行加工装配后,将成品交付租赁公司或它所指定的第三者,以加工装配的产品价值作为租金。
③租赁与包销相结合。这一方式是承租人利用租赁公司提供的设备生产,租赁公司包销其全部产品,并从包销价款中扣取租金。
- 项目融资租赁(Project Lease )
承租人以项目自身的财产和效益为保证,与出租人签订项目融资租赁合同,出租人对承租人项目以外的财产和收益无追索权,租金的收取也只能以项目的现金流量和效益来确定。销售产品的企业通过自己控股的租赁公司采取这种方式来推销产品,扩大市场份额。大型的通信设备、医疗设备、运输设备甚至高速公路经营权都可以采用这种方法。
- 捆绑式融资租赁(Bundle Lease )
捆绑式融资租赁又称三三融资租赁。它是指承租人的首付金额(保证金)不低于租赁标的物价款的30% ,厂商在交付设备时所得货款不是全额,大体上是30% 左右,余款在不长于租赁期一半的时间内分批支付,而租赁公司的融资强度大约达到30% 即可。这样,厂商、出租人、承租人各承担一定的风险,三方的命运和利益“捆绑”在一起,分散了风险,改善了那种所有风险由出租人一方承担的局面。
- 抽成租赁(Share Lease )
抽成租赁又称收益百分比租赁。对回收期较长但现金流稳定且具有一定垄断性的项目,可尝试采用收益权担保、收费分成的融资租赁方式。这种融资租赁的租金不是固定的,而是由承租人的盈利状况决定的,通常由承租人向出租人先支付一定的租金,租金余额按承租人经营收入的一定比例抽成。具体的比例可由承租人和出租人根据项目的实际运作状况来确定。
- 结构式参与融资租赁(Structured Participation Lease )
结构式参与融资租赁主要由注资、还租、回报3 个阶段构成。其中注资阶段资金注入的方法与常规融资租赁资金注入方法无异;还租阶段是将项目现金流量按一定比例在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分配,如70% 分配给出租人,用于支付租金,30% 由承租人留用;回报阶段是指在租赁成本全部回收以后,出租人享有一定年限的资金回报,回报额按现金流量的一定比例提取。回报阶段结束,租赁标的物的所有权从出租人转移到承租人,整个项目融资租赁即告结束。结构式参与融资租赁与BOT 方式有异曲同工之妙。
- 风险租赁(Venture Lease )
风险租赁是指出租人以租赁债权和投资方式将设备出租给承租人,以获得租金和股东权益收益作为投资回报的租赁交易。在这种交易中,租金仍是出租人的主要回报,一般为全部投资的50% ,其次是设备的残值回报,一般不会超过25% ,这两项收益相对比较安全可靠。其余部分按双方约定,在一定时间内以设定的价格购买承租人的普通股权。这种业务形式为高科技、高风险产业开辟了一种吸引投资的新渠道。出租人将设备融资租赁给承租人,同时获得与设备成本相对应的股东权益,实际上是以承租人的部分股东权益作为出租人的租金的新型融资租赁形式。同时,出租人作为股东可以参与承租人的经营决策,加强了对承租人的影响。在实际操作中,一般由融资租赁公司以设备价款的60% 买下设备,与承租人共同组建营运管理机构,参与各项重大决策,在收回本金后仍保留项目20%~30% 的收益权。风险租赁实际上是风险投资在融资租赁业务上的创新表现。
- 租赁基金(Income Fund )
租赁基金是一种将投资人的投资专门投向租赁交易的投资基金,投资人从租赁交易中获得股息回报。基金成立后,除了出租人资金来源与收入分配外,其运作方式,即租赁业务的开展与一般租赁业务没有区别。
- 融资租赁债权证券化(Lease Security )
融资租赁债权证券化是指租赁公司以手中的一组租赁收益尚未实现的租赁合同为基础来发行债券或信托凭证等证券的过程。通过这种方式,租赁公司在将租赁合同转让给专门机构后,很快便能以现金形式实现收益,大大加快了租赁公司的资金流动,拓展了租赁公司的资金来源。但若租赁公司资产组合搭配不当,有可能对租赁公司后期的收益带来不利影响。由于其交易规模较大,环节复杂,一般中小型的租赁公司难以采用这种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