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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章 企业的负债融资
4.3 国际贷款融资
4.3.1 国际融资概况
国际融资是国际金融领域的活动,它是指在国际金融市场上,资金的需求者(众多的工商企业)为获得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所需的企业外部资金,根据本企业的特性和经营状况的需要,以改善企业资本结构和财务比例为目的的筹资活动。
- 国际融资的种类
随着国际融资的发展,融资的方式也日渐增多。按照不同的分类标准国际融资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1 )国际直接融资与国际间接融资
在国际融资活动中,依据资金在融资人与投资人之间流动是否通过信用中介,可以把国际融资分为国际直接融资和国际间接融资。国际直接融资是指在国际融资过程中,投资人与融资人直接交流来实现国际资金的流动,无须经过任何中介,包括直接投资、国际债券、国际股票、海外投资基金等;国际间接融资是指在国际融资的过程中,投资人与融资人不直接发生联系,而是通过金融中介机构来融通资金,包括国际贸易融资、银团贷款、国际商业银行贷款、国际金融机构贷款、外国政府贷款、补偿贸易、国际租赁等融资方式。
(2 )国际短期融资与国际中长期融资
根据融资期限的不同,可以把国际融资分为国际短期融资和国际中长期融资。国际短期融资是指期限在1 年以内的国际资金融通,如国际银行同业拆借、国际银行短期信贷等;国际中长期融资是指1 年以上的国际资金融通,如政府贷款、国际商业银行中长期贷款等。
(3 )国际债权融资与国际股权融资
根据投资人和融资人之间的权利关系,可以把国际融资分为国际债权融资和国际股权融资。国际债权融资是指融资人到期必须归还本金,并对投资人支付固定回报的资金融通,如各种债券、贷款、租赁融资等;国际股权融资是指融资人通过发行权益性有价证券或与他国投资人签订合资经营的契约,实现资金从投资人向融资人流动,并因此形成共担投资风险、共享投资收益的投资、融资关系,如国际直接投资、发行股票等。
- 国际融资的发展特征和趋势
(1 )从长期来看,国际融资总体呈增长趋势
随着国际竞争的日益激烈,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所需要的资金数额越来越大,国内融资已经很难满足其需要,国际融资能使企业获得数额巨大、期限较长的资金,满足其国际化经营的需要。企业获得资金融通之后,可以通过资本运作即运用多种投资和理财手段,如合并、并购、接管、改制上市、发行新股、增发新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认股权证、公司重组等,对企业已筹集的资本结构进行调整,来实现资本增值最大化的最终目的。
(2 )证券融资取代银行贷款,占据国际融资的主要地位
20 世纪80 年代以来,国际融资者的资本来源由原来的依靠银行信贷为主,转向更多地依赖发行各种类型的股票、债券和商业票据等,直接面向社会筹集资金。1984 年国际债券发行额为814 亿美元,国际贷款为539 亿美元,国际债券发行额首次超过了国际信贷额。国际证券市场融资具有融资主体主动、融资对象广泛、融资用途灵活、资金使用期长的特点。如今,在国际资本市场上,商业银行的贷款比重进一步下降,证券融资的比重逐年增大,并已成为国际融资的主要方式。
(3 )国际融资手段日趋多样化
随着美日经济的衰退,世界经济发展趋缓,国际融资的风险增大,这必将导致国际融资手段多样化,企业开始考虑采用新的融资手段或是将各种融资手段结合起来进行融资以降低国际融资的风险。许多新型的融资工具,如项目融资中的BOT 、TOT ,股权融资中的存托凭证,债券中的可转换债券、欧洲票据、中期债券、风险基金、战略联盟式融资等开始盛行;银团贷款融合证券融资、发行股票和可转换债券等组合方式也日渐成为大受企业欢迎的融资组合方式。
4.3.2 国际金融机构贷款融资
- 国际金融机构的种类
国际金融机构包括世界性开发金融机构和区域性国际开发金融机构等覆盖全球的金融机构。世界性开发金融机构一般指世界银行集团,区域性国际开发金融机构指亚洲开发银行、欧洲投资银行、非洲开发银行、泛美开发银行等。
1 )世界银行集团
世界银行集团包括国际复兴开发银行(IBRD )、国际开发协会(IDA )、国际金融公司(IFC )、多边投资担保机构(MIGA )和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ICSID )。其中,前三个机构属金融机构,可以向成员国提供资金援助。这三个机构的共同目标是帮助发展中会员国或地区提高生产力,促进其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减少贫穷,改善和提高人民生活;其任务是提供资金和经济、技术援助,并促进其他方面对发展中国家的投资。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和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是投资促进性质的非金融机构,前者在为发展中国家的外国投资者提供非商业风险担保和咨询服务;后者则通过调节和仲裁为各国政府与外国投资者之间解决争端提供方便。
(1 )国际复兴开发银行
国际复兴开发银行于1945 年成立,目前已经有184 个成员。国际复兴开发银行旨在通过提供贷款、担保和非贷款服务(包括分析和咨询服务)来促进可持续发展,以此减少中等收入国家和有信誉的较贫穷国家的贫困。利润最大化不是其目标,但自1948 年以来,国际复兴开发银行每年都有净收入。其利润为一些发展活动提供资金,并可保证其资金实力,因此,可在国际资本市场上以较低的成本筹集资金,并为其借款客户争取到好的借款条件。
国际复兴开发银行由成员所有,其投票权与成员的资本金认缴有关,但最终的依据是成员的相对经济实力。通过向成员提供用于生产性投资的长期贷款,为不能得到私人资本的成员的生产建设筹集资金,帮助成员建立基础和发展经济,贷款一般集中于动力、交通运输、供水和排水等基础设施行业,其他还用于城市发展、教育、旅游及人口等项目。其贷款对象是成员方政府、国有企业、私营企业等,若借款人不是政府,则要由政府担保。贷款用途多为项目贷款,主要用于工业、农业、运输、能源和教育等领域。国际复兴开发银行提供的贷款,期限一般在20 年左右,宽限期为5 年左右;利率低于国际金融市场利率。
国际复兴开发银行的贷款条件非常严格,其原则如下。
①贷款对象只限于成员的政府、政府机构、国有企业和私营企业。除了成员方政府外,成员方的国有机构和私有机构借款时都必须由政府或中央银行提供担保。
②贷款只提供给有偿还能力的成员。
③贷款原则上只用于特定的建设项目,即主要是项目贷款。申请贷款的项目必须在经济和技术上是可行的,而且对该成员的经济发展来说应该是优先的。
④只有在申请成员确实不能以合理条件从其他渠道获得资金时,才考虑给予贷款。
⑤贷款一般只提供为实施某个项目所必须进口的商品和劳务所需要的外汇支出,约占投资总额的30% ~40% ,个别项目可以达到50% ,对与该项目配套的本币资金一般不予提供。
(2 )国际开发协会
国际开发协会成立于1960 年,它的宗旨是:对世界上欠发达成员提供比国际复兴开发银行条件更为优惠的贷款,以此来促进这些成员经济的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从而补充国际复兴开发银行的活动,促成国际复兴开发银行目标的实现。
国际开发协会的组织机构包括理事会和执行董事会。
①理事会。
理事会掌管国际开发协会的一切权力,包括决定接纳新会员和决定接纳其入会的条件、批准追加认股和决定有关的规定和条件、暂时停止会员资格、裁决因执行董事会对本协会条文所在地作解释而产生的异议、决定协会净收益分配等。
凡世界银行会员又是协会会员者,其指派的银行理事和副理事,依其职权,同时也是协会的理事和副理事。副理事除在理事缺席外,无投票权。世界银行理事会主席同时也是国际开发协会理事会主席。理事会每年召开年会一次,出席会议的法定人数应为过半数理事,并持有不少于2/3 的总投票权。
理事会第一创始会员享有500 票的投票权,另外按其首次认缴额每5000 美元增加一票。首次认股以外的股金应享有的投票权,由理事会视情况决定,除另有特殊规定外,协会一切事务均采取简单多数原则通过。
②执行董事会。
执行董事会负责处理协会的日常业务。世界银行当选的执行董事,其所在地属国是协会会员时,在国际开发协会中享有投票权。每一董事应作为一个单位进行投票。董事缺席时,由其指派的副董事代行其全部职权。当董事出席时,副董事可参加会议,但无投票权。执行董事会议的法定人数应是过半数并行使至少1/2 总投票权的董事。
国际开发协会是为补充国际复兴开发银行活动而开展贷款,因而其贷款条件与国际复兴开发银行有所不同,主要包括以下四条:
①协会的贷款是优惠的无息贷款,只收取少量的手续费和承诺费;
②贷款对象为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在765 美元以下的贫穷发展中国家成员或国有和私营企业;
③协会贷款期限为50 年,宽限期10 年,偿还贷款时可以全部或部分用本国货币偿付;
④协会贷款重点不同于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其贷款主要用于经济效率低、时间长但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的项目,主要包括教育、卫生、农业、电力、交通运输、电信、城市基础设施、环保和人口等领域。
(3 )国际金融公司
国际金融公司(IFC )成立于1956 年7 月,总部位于华盛顿,共有178 个成员(包括国家和地区)。中国成员资格随着1980 年6 月在世界银行的席位得到恢复,在国际金融公司的席位也自然得到恢复。
国际金融公司的宗旨是通过鼓励成员,特别是欠发达地区成员生产性私营企业的增长,来促进经济增长,并以此补充国际复兴开发银行的各项活动。国际金融公司是世界上为发展中国家提供股本金和贷款最多的多边金融机构,它提供长期的商业融资且不需要政府担保。根据章程规定,国际金融公司按照商业原则运作,在促进会员经济发展的同时,获取合理的投资回报。
国际金融公司与其他世界银行集团成员相比,其贷款业务的原则包括如下三条。
①催化原则。催化原则是指公司向私营企业投资或贷款将带动更多的其他投资者投资于该企业。
②商业原则。商业原则也称利润原则。国际金融公司的投资和贷款不要求任何形式的政府担保,但投资者必须做到:第一,必须有盈利记录,并对回收投资和收益作出适当的安排;第二,投资者的利润是依靠公平竞争获得的,而不是依赖于市场扭曲;第三,企业必须有利于所在地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③特殊贡献原则。特殊贡献原则是指公司业务在私人投资中所起的作用应当是补充作用,即通过资助企业来支持私人投资者的参与,而不是替代私人部门的投资。
2 )亚洲开发银行
亚洲开发银行(ADB )是亚洲、太平洋地区的区域性政府间国际金融机构,于1966 年在东京宣告成立,同年12 月19 日正式营业,总部设在马尼拉。我国于1986 年被接纳为成员国,目前是亚洲开发银行亚洲地区的第二大股东,而且是其全球范围内的第三大股东。
亚洲开发银行的宗旨是向亚洲和太平洋地区的发展中国家和地区提供贷款和技术援助,促进和加速本区域的经济发展和合作。亚洲开发银行自身开展业务的资金分三部分:一是普通资金,用于亚洲开发银行的硬贷款业务,这是亚洲开发银行进行业务活动最主要的资金来源,主要采取四种援助形式向发展中成员提供融资,即贷款、股本投资、技术援助和联合融资担保等,普通资金来源于亚洲开发银行的股本、借款、普通储备金、特别储备金、净收益和预交股本等;二是亚洲开发基金,用于亚洲开发银行的软贷款业务;三是技术援助特别基金,用于进行技术援助业务。
- 我国利用世界银行贷款的现状
自1980 年以来,世界银行一直活跃在中国。它在多个领域为经过精心选择和明确限定的项目提供贷款。这些项目通常要求我国在国际市场上采购货物、土建工程和服务,从而为企业提供了许多潜在的商机。我国每年通过世界银行贷款项目授予企业的合同达3000 多份,其中货物和设备采购约占60% ,土建工程约占35% ,咨询服务约占5% 。
世界银行贷款项目遍布中国几乎所有省、市、自治区和诸多行业,基础设施(能源、交通、城建)占半数以上,其余为农村发展和社会项目(教育、卫生、社保)及扶贫项目。世界银行支持的项目约四分之三具有环保目标,对环境的重视贯穿各个部门,与环境有关的项目主要集中在能源、城市污水处理、供水与环境卫生、农村发展等领域。
总的来说,我国利用世界银行贷款的现状主要呈现以下三个特点。
1 )贷款数量巨大
我国利用世界银行贷款的数量巨大,如表4-3 所示。
表4-3 世界银行对中国各个年度贷款总额一览表 单位:百万美元
2 )贷款数额和项目数比较稳定
世界银行在2006 —2010 财年(除2009 年外)对中国的贷款每年为15 亿美元左右,贷款的项目数量也趋于稳定,保持在十几个项目。
3 )贷款应用的项目比较集中
贷款项目主要集中在农业、交通、能源等领域。如表4-4 所示,世界银行对中国在农业、交通、能源三个领域的贷款之和占整个贷款总额的65.89% 。2007 —2009 财年,中国利用世界银行贷款的项目中,交通和城建环保领域贷款约占贷款总额的70% ,其次是农业领域。中西部和东北地区贷款占贷款总额的80% 。
4.3.3 国际商业银行贷款
国际商业银行贷款(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Loan )是指我国的金融机构或者大公司在国际金融市场上向外国商业银行借入货币资金。这种货币资金一般不与出口项目联系,借款人可以自由地运用贷款,用于向第三国购买商品和劳务。
按照融资形式的不同可以将国际商业银行贷款分为银团贷款、联合贷款和双边贷款三种。
- 银团贷款
1 )概念及特点
银团贷款又称为辛迪加贷款(Syndicated Loan ),是由获准经营贷款业务的一家或数家银行牵头,多家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参加而组成的银行集团采用同一贷款协议,按商定的期限和条件向同一借款人提供融资的贷款方式。银团贷款融资具有以下特点。
①贷款金额较大。银团贷款的每笔交易额一般在2000 万美元以上。
②贷款期限较长。银团贷款一般是中长期贷款,贷款期限可在1 ~15 年,多数为3 ~10 年期。
③贷款风险小。由于银团是由多家银行按一定的贷款份额组成的,各贷款人承担的风险也是按贷款份额来分摊的,同时,由于各家银行在风险分析及风险规避方面各有千秋,从而可以有效减少贷款人的风险。
案例4-1
英吉利海峡海底隧道工程
1993 年建成、1994 年投入运营的英吉利海峡隧道,横穿多佛海峡,将英国与欧洲大陆直接联系起来,堪称20 世纪最伟大的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之一,实现了人们几个世纪的梦想。
该工程的完成需要大量的资金,筹资渠道包括股权和贷款筹资。17.2 亿美元的现金由股票投资获得,除此之外的74 亿美元贷款从209 家国际银行来筹措。这是一个典型的银团贷款融资案例,从银团贷款融资获得的金额约占当时国际资本市场借贷总额的一半以上。堪称为银团贷款历史上的“航空母舰”。
2 )合作行职能
在银团贷款融资的过程中,涉及的合作行职能包括:牵头行、副牵头行、安排行、代理行和参加行。
(1 )牵头行
牵头行也是银团的参加行,其认购股份较一般参加行要大。它是银团贷款的组织者和领导者。在项目初始,牵头行须协助借款人共同编制资料备忘录,以供参加银团的银行评审;组织银团,并代表银团与借款者谈判,与借款人协商贷款条件;协助律师起草贷款协议及有关法律文件;商谈结束后组织银团参加行与借款人贷款协议的签订。
牵头行对借款人的职责在于根据借款人委托书的要求,为借款人物色贷款银行,组织银团;牵头行对贷款人的职责在于必须向各银行如实介绍借款人的情况,即有向参加行披露事实真相的义务,若因牵头行的不正确陈述而使参加行蒙受损失,牵头行应对此负责。
(2 )副牵头行
金额较大的银团贷款可设有副牵头行,协助牵头行工作,并保证负责包销一定比例的银团贷款份额。
(3 )安排行
安排行应协助牵头行做一些事务性的工作,较小金额的银团中则不设安排行。
(4 )代理行
代理行是指在贷款期限内,由银团成员行推选并经借款人同意,选定其中一家参加行为代理行,作为执行银团协议的管理者。代理行的作用和职责具体是:提供提款服务、利率制定、资金收付服务,以及作为信息传送点和簿记员;收集贷款人所需要的周期性报告及其他资料,考察借款人要求暂时修改贷款协议条文,确定贷款所列的借款人声明,并保证其正确无误,若有觉察到的任何违约时间,应尽快通知贷款人。
(5 )参加行
参加行是银团贷款的成员行,按照银团协议规定的份额提供贷款,并相应获得收益和承担风险。
3 )银团贷款融资的形式
银团贷款融资根据各参加行在银团中承担的权利和义务的不同,可分为直接型银团贷款和间接型银团贷款。
(1 )直接型银团贷款
直接型银团贷款是指在牵头行的统一组织下,由借款人与各个贷款银行直接签订同一份贷款协议,根据贷款协议规定的条件,按照各自事先承诺的参加份额,通过委托代理行向借款人发放、收回和统一管理银团贷款。其特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①牵头行的有限代理作用。直接型银团贷款牵头行的确立仅仅是为了组织银团,一旦贷款协议签订,即银团组成,牵头行即失去了代理作用,与其他行处于平等地位。
②参加行权利与义务相对独立。直接型银团贷款的每个参加行所承担的权利与义务是独立的,没有连带关系,即每个参加行只享受按其在银团贷款中参与的份额所确立的权利,如按比例取得费用、本金等。同时,也只承担事先承诺的部分贷款义务,一旦某一参加行无法履行贷款义务,其他参加行没有义务追加贷款额以弥补贷款总额的空缺。
③银团参加行的相对稳定性。直接型银团贷款协议中尽管规定贷款行有权转让其在贷款中所享受的权利,但对这种转让又作出明确的限制,因而使得贷款人组成相对稳定,也使债务在借款人所熟悉的债权人之间进行变动。
④代理行责任明确。由于这种类型的银团贷款是由代理行统一发放、收回和管理的,因而协议中对代理行的权利、义务都有非常明确的规定,代理行的责任非常明确。
(2 )间接型银团贷款
间接型银团贷款是指由牵头行直接与借款人签订贷款协议,向借款人单独发放贷款,然后再将参与的贷款权分别转售给其他愿意提供贷款的银行,事先不必经借款人的同意,全部贷款的管理工作均由牵头行负责。其贷款特点如下。
①牵头行既是银团贷款的组织者,又是贷款的代理人,其身份具有多重性。
②参加行与借款人之间不存在直接的债权债务关系,对债务人不享有直接的请求权,借款人即使发生违约现象,参加行也不能直接行使抵消权来进行损失补偿。所以,参加行与借款人的债权债务关系是间接的,参加行承担着来自借款人和牵头行的双重风险。
③缺乏比较完整的法律保证。与直接型银团贷款中牵头行、代理行、参加行和借款人之间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不同,在间接型银团贷款中,借款人、牵头行和参加行之间缺乏明确的法律保证。如牵头行和参加行之间的法律关系,牵头行往往要求在转让合同中明确对于借款人能否按时偿还贷款、能否向参加行提供准确完整的财务信息或项目信息不承担任何责任。但是这种条款在某些国家,比如美国,则是无效的。
④操作相对简单,工作量较少。由于借款人只和牵头行有直接关系,因而较容易达成共识,有利于缩短时间、节省费用。同时,在法律上相对简单,所需成本也较低。
- 联合贷款
联合贷款(Club Loan ),也称俱乐部贷款,它是指由一家或数家外国银行与本国的金融机构一起对某一项目提供的贷款。
联合贷款的金额一般都小于银团贷款,组织形式也比银团贷款简单,没有主牵头行和副牵头行之分,参加行的贷款金额也相同,如有数家银行参加,可指定一家担任代理人,负责同其他外国银行联络,并对贷款进行管理。联合贷款的组织工作与银团贷款不同,即使有数家外国银行参加也不采用公开邀请的方式,而是几家银行事先探讨意向,分别承担贷款金额的组织工作,并且一次性完成信贷工作。由于参加的银行少,联合贷款的费用要小于银团贷款,这降低了借款人的借款成本。
- 双边贷款
双边贷款(Bilateral Loan )是指仅有一家外国银行作为贷款人,一家本国银行作为借款人。通常情况下,这种贷款没有指定代理人,所以从形式上看,它要比其他形式的贷款简单得多。近年来,双边贷款的形式也发生了一些变化,除了有一家银行加入以外,往往还有人寿保险公司参加。主要的原因是:①人寿保险公司的资金来源和银行不同,前者的资金成本较低、期限长,因而人寿保险公司比银行有更强的能力提供长期低利的贷款;②银行业务较广,尤其在国际业务方面一般有广泛的代理行关系和良好的海外客户基础,人寿保险公司想寻找资金出路,银行则正好可以充分利用其优势。
双边贷款与银团贷款、联合贷款相比,有其融资的优缺点。双边贷款融资的优点主要有:手续相对简单,不需要繁杂的审批手续;资金来源广泛;可以灵活选择货币类型。但是,双边贷款融资也存在三个弊端:利率成本高,需要承担汇率风险、国家风险等;一般采用浮动利率;需要提供担保或者抵押。
4.3.4 政府贷款
- 政府贷款的含义和特点
(1 )含义
政府贷款是指政府间利用国家预算资金提供的长期优惠贷款。根据国际惯例,优惠贷款至少应包含25% 以上的赠与部分,即贷款中无须还本付息的部分。政府贷款是由贷款国用国家预算资金直接与借款国发生的信贷关系。政府贷款多数是政府间的双边援助贷款,少数是多边援助贷款,它是国家资本输出的一种形式。
政府贷款通常由政府有关部门出面洽谈,也有的是政府首脑出国访问时,经双方共同商定,签订贷款协议。例如,法国对外提供贷款时,其主管部门是法国财政部国库司。国库司代表法国政府对外谈判,签订贷款总协议,拟定贷款的额度、期限等一般条件,然后还要听取法国国民议会有关机构的意见。日本政府贷款主要由外务省、大藏省、通商产业省和经济企划厅负责。每笔贷款由内阁总理大臣交给这四个部门协商提出贷款方案,再由内阁会议决定。
(2 )特点
①贷款期限长、利率低。政府贷款具有双边经济援助性质,按照国际惯例,政府贷款一般都含有25% 的赠与部分。据世界银行统计,1978 年世界各国政府的政府贷款平均年限为30.5 年,利率为3% 。
②贷款与专门的项目相联系。比如,用于一国的交通、卫生、农业等大型开发项目。
③有时规定购买限制性条款。所谓购买限制性条款,是指借款国必须以贷款的一部分或全部购买提供贷款的国家的设备。
④政府贷款的规模不会太大。政府贷款受贷款国国民生产总值、财政收支与国际收支状况的制约,其规模不会太大。
⑤政府贷款受国家间关系的影响。一般在两国政治外交关系良好的情况下进行。
⑥一般使用贷款国的货币。
- 政府贷款的程序
各国政府对我国贷款的程序不尽相同,一般来说有以下几个步骤。
①由贷款国有关机构向我国相应的外国政府贷款的对外窗口部门(日本能源贷款的对外窗口部门是中国银行,除日本能源贷款外的外国政府贷款的对外窗口部门是我国财政部)提出贷款意向,窗口部门将贷款国的贷款意向及要求上报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②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根据贷款条件、贷款国特点,以及地方、部门上报的项目,或者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按照国家产业政策、行业规划、地区政策、项目建设条件及贷款偿还能力等选择备选项目,并且下达备选项目安排方案。
③对外窗口部门按照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下达的备选项目方案对外提出并进行谈判,对方承诺贷款和项目,双方签署贷款备忘录或者贷款协议。
④限额以上项目(贷款金额500 万美元以上)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利用外资方案由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审批,限额以下项目(贷款金额500 万美元以下)按隶属关系由主管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计划部门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⑤承担采购任务的外贸公司按照国内有关规定及贷款国有关规定对外进行技术和商务谈判,或进行国际投标,并签订商务合同。
⑥有关金融机构根据政府贷款协议和商务合同与对方签订金融协议,并办理国内转贷手续。
另外,许多西方国家为了扩大本国资本货物出口,增强本国出口商品竞争能力,还采用混合信贷方式,即援助和用于资助贷款国专项出口的政府贸易信贷相结合的贷款。目前,混合信贷主要有法国模式、瑞士模式、英国模式和加拿大模式这四类。
混合信贷是政府贷款与出口信贷相结合的产物,因而它融合了上述两种融资方式的一些共性,兼具两种融资方式的优势:①贷款金额较大;②期限较长;③利率较低,但须另外承担一定费用;④贷款用途放宽;⑤银行等金融机构参与程度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