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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编 由上海到闽赣苏区
第一章 上海的见闻与体验
我忍着泪离开部队,湘南暴动时的老同志刘耀文指挥几位农民同志抬我到乐昌乳源边界的高山上。随行的还有十九师军医处长吴子玉和四个卫士。
这些纯朴的农民们,在湘南暴动失败后,逃到这十多里无人烟的深山中,靠烧卖木炭过着最困苦的生活。为着我的安全,他们特别选择了极隐蔽的丛林内,他们七手八脚的盖搭了一间小木屋安置我。并用他们的床板,为我铺床;派人到胡洞替我买了五十斤白米,送了两只鸡,一大堆青菜,好好地安顿了我们,静心疗养。他们这种难得的友谊,十足的表现了中国农民的纯朴的热情!
我在山上医治了四十多天的时间还不能起床,忽从胡洞的小村上,传来国军搜山的消息,风声鹤唳,时起恐慌。我的卫士及吴医生,只有三枝驳壳手枪和两挺手提机枪,随时准备和敌人拚命。我的枕畔经常都放着自己的防身武器左轮手枪,必要时用作自杀。渐渐的我已能在床上坐起,但风声一天比一天紧,我要吴医生和四名卫士先离去,免作无谓牺牲,但他们都不肯离去,经过我的一番解释,告诉他们要以革命前途为重,不要只顾及个人的情感而忽视了更重要的革命任务之后,吴医生和另三名卫士,才答允先走。尚有一名卫士白从根,宁死也要跟着我,我也只好把他留下来了。于是我将所存的八百余元,提出三百元,给他们四人使用;叫他们去追赶部队,或潜伏各地,继续做革命工作。然后,他们才挥泪分手。
一天,我的舅父又从乐昌带来两份上海的申报,国内新闻版上,报导梅花剿共战役的战绩。说红七军二十师师长被击毙,十九师师长龚楚也重伤毙命。我看了心中暗暗高兴。恰好腿伤新愈,已能扶杖步行;已到了可以化装出走的时机。乃通知我的母亲,由我的大姊派一艘渔船到我住的山下,由几位农民同志抬我上船,顺着武江南下,离开了那位刘耀文老同志,和一群爱护我的农民朋友,结束了荒山疗冶的生活。
船过乐昌长垑,在僻静的地方停留下来,我的母亲也亲到船上来看我。这时母亲已六十五岁,家中经历次的搜查和洗劫,生活已成问题。我从剩下的四百元中,给了一百五十元与母亲作赡养费。谈到深夜,才请她老人家回家,临别时她再三叮嘱我多寄信回家,省得她时常挂念。伟大的母亲,使我感动得热泪盈眶,谁料这一次的分别,却成了我们母子的永诀!
到了一九三四年的时候,她便与世长辞了。而我那时正在江西苏区,无法回家奔丧,回想起来,真有无限的悲怆和哀悼。
乘着我大姊所雇的渔艇,通过国军地区的检查站,安抵乌石车站。由卫士白从根购买了两张车票,候至火车将到时,我才离开渔艇,赶赴车站,乘南下火车抵达广州,旋赴香港,下榻于弥敦酒店。
由于我曾在香港领导过党的工作,虽时隔两年,还有线索可寻。我首先找到了一位工人同志,转而找到了广东省委的连络员,将我的情形通知广东省委书记,由广东省委派了一位女同志宋维静①与我连络。于是我和党又有了讯息。这时,我知道了国军正发动对江西苏区的围剿,使我非常担心在转进中的红七军的命运,同时伤病累人,更不禁附髀兴感。而我的新愈腿伤,因连日奔走劳动,又发炎了。本拟在香港疗治,突然广州的报纸又发出消息,报导红军十九师师长龚楚,已伤愈赴港。
这则新闻的发布,对于我的安全又有了问题,只好又再转移另一个地方疗伤。
吴子玉医生离开乐乳边境的荒山后,便在厦门海军医院工作。他与我取得连络后,使通知我到厦门去继续治疗。我为安全计,将我的卫士白从根托交广东省委照顾,单身赴厦。冒充广西民团的军官,因剿匪受伤。在国军海军医院诊断,极过七日的疗治及检验。结果,医生认为腿内有碎骨没有取出,该院无×光设备,应转赴上海疗治。于是我又离开厦门,和吴子玉医生同往上海。
一九三一年四月,我偕吴子玉医生到达上海。按照广东省委给我的中共中央通讯处,写了一封长信报告中央。这时中共中央总书记,由周恩来代理(周由苏联回国不久),见我抵沪,即派聂荣臻②到旅店与我连络,介绍我到福民医院疗冶,经施过手术,将腿内碎骨取出,仅七天便已痊愈。但腿部神经麻木,须继续电疗。
①曾任中共广东省人民政府工业厅副厅长。 ②四川人,曾代理中共总参谋长,现任科技委员会主任。
当我出院时,聂荣臻告诉我,本年二、三月间,中央总书记向忠发,被党内叛徒向国民党特务告密,捕去杀了。恽代英同志因犯了错误遭处分,派去某纱厂任支部书记,也被国民党特务抓去杀害了。去年夏天,彭湃同志在厦门,冬天,罗绮园、杨瓠安两同志在上海,均先后被国民党特务捕去杀了。你现在这里疗养,中央为了你的安全,特派黄×同志经常和你连络,你亦须特别谨慎行藏为要。我惊闻噩耗,登时悲愤交集。以责备的语气对他说:中央负责同志对恽代英同志的处理太残忍,以他那副文弱书生风度和容貌,一见即知不是工人,怎能派他到工厂去工作?这不是等于送他去死吗?你回去告诉周恩来同志,他应该负点责任。
后来周恩来亲到旅馆来看我,我亦以同样的语气对他说过,他当时无词以对,竟顾左右而言他,只是说:现在上海环境极坏,你要特别小心。这是他一贯逃避责任的惯技。使我为之不胜叹息!
出了医院后我住在河南路一家小旅馆内,第二天,红七军负伤在沪疗伤的干部,都找到了我。王震在古州作战时打断左脚,来到上海才医治好。他有妻又有孩子,因为地位不高,中共中央每天只给他生活费二元,住旅馆和食饭都包括在内。又二十师五十八团阎参谋长,在隆安作战也打断了左脚,亦来上海刚医好,生活十分困难。我对他们抱着无限的同情,常和他们生活在一起。
还有何畏、李显两人,他们都是负了重伤,到上海来治疗的。因为中央的照顾并不周到,生活非常困苦。尤其是杨英,他的身体本不很好,而且枪伤肺部,因为生活费太少,住在一间公寓,欠下房租伙食钱很多,急得几乎要自杀,见到我便哭起来。我见他境况可怜,便为他清结房租伙食,要他与我同住到旅店共同生活。于是我的负担更加重了。
一九三三年五月,有一天,上海某小报刊出一节新闻,略云:“共军十九师师长龚楚因伤抵沪疗养,中央政府已派邵力子来沪,劝导龚氏入京”。中共中央闻报后,立即派黄某来协助我迁居,一天之内搬了三间旅馆,最后才迁入老把子路一家白俄人开设的公寓内的二楼一个骑楼大房间去住,并着我暂时隐避,不要外出。这时,七军在沪干部,巳陆续被派去各地苏区。当时有:何畏派去鄂、豫、皖苏区,李显、吴子玉派去闽赣边区,仍回七军工作。
剩下我和王震、杨英、阎某等,皆因身体尚未康复,仍留沪休养。王、阎两人左脚已断,虽然驳好,王、阎的左脚都短了寸许,行路极为不便,他们要穿上特制皮鞋,行动才可自如,我亦是伤左脚,但没有缩短,步行如常,算是我的幸运。
在这期间,还有两件事值得略述,一是陈豪人(广西行动委员会书记),他在东调江西途中,在连县即以赴上海和中央接洽为词,离开红七军经广州、香港转赴上海,中共中央以他擅自脱离队伍,予他严重警告处分。他不服,与中央争论,中央置之不理,经我调解后,中央已答应给他返回苏区工作,但他又以中央给他的信称他为先生而不称同志,坚不接受,我虽尽力劝导,亦未能消除双方意见,陈豪人便由此脱离了党。
另一件事是,我在上海因避免各方特工人员的耳目,行动极感不便,后由阎参谋长介绍一位时雨金先生和我认识,他是安徽人,与阎是同乡,年约三十余岁,是上海一家皖商公商号的老板。据阎说:他是上海青帮中有地位的人物,他和我见过面后,很热心维护我,因为国民党的特务和租界内的“包打听”①都有他的人,消息非常灵通,凡有关对付中共人员的行动,
①包打听:上海租界的特工人员,有拘捕杀人之权。
他都能很快的通知我,而且每逢夜间必须外出时,他派人或亲身陪同我去,我在上海几个月的期间,他并没有受过一点礼物,反而常常要请我吃饭。他为我所花的钱,以我的估计还要多过中共中央,他那种侠义行为,正是义薄云天,至今还未能忘怀。
我四月下旬到上海时,身上尚存有大洋二百元,住医院期间,所有费用是由中共中央支付的,出院后,每天给我的生活费三元,包括旅馆开支在内,另每日电疗费二元,那时的生活,在极其节省的情形下,尚可维持,但天气渐热,我和吴子玉均须添置衣服,同时要帮助七军在沪疗养的干部,我自己的存款很快的便用光了,而我的妻子因得闻我在沪疗伤,特由广州赶来上海探视,我和她在广西结婚后仅一个月,因政局变化,她便回广州娘家居住,离别了两年,异地重逢,自然是感到快慰!
但生活费的增加,党中央并没有为我解决。我曾经为此向中央报告,但中央始终没有增加我的生活费用,迫不得已将电疗的次数减少,以维持日常必需开支。有时我想起我在广西工作时,为党筹措了五万元港币,毫无保留地贡献给党为活动经费,另外支持香港日报亦用过一万多元。我抛弃家庭温暖,为革命流血,现在必需的医疗费和生活费都无法维持,未免太刻薄。幸好我的妻子尚能深明事理,生活虽苦亦无怨言,且精神亦很愉快,使我稍为安慰。
那时我在上海的环境,生活固然是十分困窘,而安全问题又随时受到威胁,遇有什么风吹草动,又得迅速迁移住址,当时若非有时雨金这位朋友的侠义帮助,真不知如何是好。我记得有一个晚上,我和妻子及杨英同志正在一家影院看电影,中共的特工人员突然通知我,要我马上离去,他们预先准备了一部的士,我一出门外即上车离去,车行转弯抹角,兜了很多圈子,才送我到一家旅店暂住,过了一天才将我们的行李送来,后来我就迁入哈德路一个弄堂内,住在一家楼上,但仍是不敢常出,天天携着几本书,一束报纸,跑去兆丰公园阅读,消磨这些苦闷的日子。
七、八月间,正是国军向闽赣苏区进行第三次围剿时期,每天的报纸都报导围剿苏区的消息,我素来自命是一个革命战士,虽知健康末复,仍须休养,但总觉得逃避远地,不免有惭愧之感,于是我决定再回前线去,免得闷居上海。我将这个意思告诉聂荣臻,他听了非常高兴,他说:“红七军早已到了江西苏区,江西苏区中央分局来了好几次信,请你早日回去。但我们因你没有完全康复,所以没有告诉你。现在你要去,实在好极了。待我报告中央负责同志,解决一切交通费和进入苏区的路线,再通知你”。
五天后,聂荣臻到我的旅店中见面,要我先到香港,由香港派交通员送我入苏区。同时托我的妻子带一位三岁女孩到香港,交给她的爸爸,并谓:有一个小孩作掩护,路上比较安全;最后他交给我一笔旅费,然后说道:“你是党的重要干部,曾经为革命付出重大的牺牲;所以应该买一张西餐房的船票,以免被敌发觉。你的嫂子对革命没有贡献,只能住三等舱,以免浪费。给你的钱便是依照这个原则预购的”。我听了很不高兴,觉得他们太不近情理,太不体谅为革命牺牲者的心情。
那是一九三一年的八月,我身体健康虽未恢复,负了重伤的左脚,行路仍很吃力,但为了减少精神上和生活上的痛苦,当我拿到了这笔旅费时,我就决定冒着危险,将两张票钱合并,改买两张唐餐房票,乘太古公司港沪轮船,离开了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