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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政】
(宋)参知政事省称。副宰相。始置于宋太祖乾德二年(964)。宋宋敏求《春明退朝录》卷中:“雍熙四年,文德殿前,始置参政砖位,在宰相之后。”宋魏泰《东轩笔录》卷七:“熙宁八年,吕惠卿为参知政事,权倾天下。时元参政绛为翰林学士、判群牧,常问三命僧化成曰:‘吕参政早晚为相?’化成曰:‘吕给事为参政,比如草屋上置鸱吻耳。’”《宋史·职官志》一《参知政事》:“掌副宰相,毗大政,参庶务。” (元)(1)中书省参知政事简称。《元史·百官志》一:“参政二员,从二品。副宰相以参大政,而其职亚于左、右丞。”《元史·百官志》八《中书省》:“至正十二年三月,以悟良哈台为添设参知政事。七月,又以杜秉彝为添设参政。”柯绍忞《新元史·百官志》一《中书省》:“参知政事二员,从二品。参决大政,其职亚于丞。”李俊《中国宰相制度》第四编《宰相之名称》:“元太祖起自朔土。世祖即位,乃初大新制作,中书省有中书令、左右丞相、平章政事、左右丞、参政(按:即参知政事之简称)等官。”(2)中书行省参知政事简称。元陶宗仪《南村辍耕录》卷四《妻贤致贵》:“程公鹏举,迨国朝统一海宇,程为陕西行省参知政事。自与妻别,已三十余年。……尼见之,询其所从来。曰:‘吾主程参政使寻其偶耳。’”(明)(1)洪武九年(1376)前,中书省参知政事之省称。《明史·陈宁传》:“(洪武)六年八月,丞相胡惟庸、参政冯冕、诚意伯刘基不陪祀而受胙。”《明史·职官志》一《内阁》:“先是,太祖承前制,设中书省,置左、右丞相,左、右丞,参知政事,以统领众职。”(2)洪武九年后承宣布政司左、右参政省称。明余继登《典故纪闻》卷三:“洪武时,福建参政魏鉴、瞿庄笞奸吏至死,太祖赐玺书劳之。”《明史·职官志》四《承宣布政使司》:“左、右布政使各一人,从二品。左、右参政,从三品……无定员。洪武九年,改浙江、江西、福建、北平、广西、四川、山东、广东、河南、陕西、湖广、山西诸行省俱为承宣布政使司。” (清)入关前,六部侍郎之旧名。《清史稿·康果礼传》:“崇德二年十一月,从参政星讷伐卦尔察。三年,授兵部右参政。”《清史稿·职官志》一《吏部》:“顺治元年,改参政为侍郎。”清朱彭寿《安乐康平室随笔》卷一之五:“本朝未入关以前,凡官员世职,其名称多与今时不同:曰参政,即侍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