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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兆】
(汉)京兆尹省称。西汉武帝太初元年(前104),由右内史改名,掌治京师长安,秩中二千石。至东汉,京师移至洛阳,京尹仍为三辅长官之一,秩降低,为二千石,位同郡守。《史记·酷吏列传》:“(太史公曰)京兆无忌。”《后汉书·延笃传》:“迁左冯翊,又徙京兆尹。……大将军梁冀遣客赍书诣京兆,并货牛黄,笃发书收容。”《汉书·百官公卿表》上《主爵中尉》:“主爵中尉……武帝太初元年更名右扶风……与左冯翊、京兆尹是为三辅,秩二千石。” (唐)京兆府尹省称,专总京兆府事。唐杜甫《杜工部集》卷二《奉赠鲜于京兆二十韵》:“始见张京兆,宜居汉近臣。”《资治通鉴·玄宗天宝十二载正月》:“京兆尹鲜于仲通讽选人请为国忠刻颂。”《旧唐书·职官志》三《州县官员》:“京兆、河南、太原等府……尹各一员,从三品。……专总府事也。”宋王谠《唐语林》卷二:“户部侍郎韦澳为京兆尹……澳曰:‘陛下自内庭用臣为京兆,是使臣理畿甸积弊。’” (宋)京尹通称。北宋指开封府尹,南宋指临安府尹、少尹。京兆原为京都之意,汉已有京兆尹之官。宋孙觌《内简尺牍编注》卷三《与张尚书》:“久之,乃闻尚留京兆侍从。”同前书李祖尧增注:“《急就篇》注:京都为京兆,绝高曰京,十万(亿)曰兆。按京兆,即京尹之通称。南宋以临安为京兆。”《元丰官志》之《牧尹官额》:“开封府牧、尹、权知府宋朝牧、尹不常置,太宗、真宗尝为京尹,后亦无继者。权知府一人,以待制以上充。……崇宁三年,蔡京乞罢权知府,置牧、尹各一员,专总府事。牧以皇子领,尹以文臣充。……乾道七年,皇太子领临安府尹……置少尹、判官、推官,少尹差侍从以上。”《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内史,周官,秦因之,掌治京师。景帝二年,分置左(右)内史。右内史,武帝太初元年更名京兆尹,属官有长安市、厨两令丞……” (明)京兆尹之略称,京师顺天府尹别称。明沈德符《万历野获编》卷一二《吏部一时六卿眉寿》:“谢中丞九十时,长公京兆君年七十余,扶持左右如婴儿。”明璩崑玉《新刊古今类书纂要》卷五《仕宦部·京府》:“府尹,正三品。京兆:京尹也。”《汉书·百官公卿表》上:“主爵中尉……武帝太初元年更名右扶风……与左冯翊、京兆尹是为三辅。” (清)顺天府尹拟古官称。清陈夔龙《梦蕉亭杂记》卷一:“埋首郎潜又十余载。厥后遭际时会,擢授京尹,遂升京兆。”清纪昀《历代职官表》卷三二《顺天府表》:“国朝:顺天府尹。汉:右内史,京兆尹。”清姚元之《竹叶亭杂记》卷二:“典京兆试向来三人四人不等。……壬午顺天乡试,旗生中有两锡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