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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尹】
(汉)京兆尹省称。掌治京师。由内史改名。《后汉书·礼仪志》上《夕牲》:“又郊仪,先郊日未晡五刻夕牲,公卿、京尹、众官悉至坛东就位。”《后汉书·百官志》四《司隶校尉》:“河南尹一人,主京都,特奉朝请。其京兆尹、左冯翊、右扶风三人,汉初都长安,皆秩中二千石,谓之‘三辅’。中兴都洛阳。”《后汉书·冯绲传》:“征拜京兆尹,转司隶校尉。” (东晋)丹杨尹别称。《晋书·阮籍附瞻弟孚传》:“咸和初,(孚)拜丹杨尹。……王导等以孚疏放,非京尹才,乃除都督交、广、宁三州军事、镇南将军。” (南朝)丹阳尹别称。《宋书·宗室传·临川烈武王道规附子义庆传》:“义庆,幼为高祖所知。……徙度支尚书,迁丹阳尹,加辅国将军。……加中书令、进号前将军,常侍、尹如故。在京尹九年,出为使持节、都督。”《宋书·长沙景王道怜传》:“扬州,根本所寄。”《南齐书·竟陵文宣王子良传》:“仍为征虏将军、丹阳尹,开私仓赈属县贫民。明年,上表曰:‘京尹虽居都邑,而境壤兼跨。’”《梁书·王志传》:“迁冠军将军、丹阳尹……及居京尹,便怀止足。” (隋)京兆尹省称。《隋书·炀帝广纪》上:“制江都太守秩同京尹。”《隋书·观德王雄传》:“寻拜京兆尹。……封观王。上表让曰:‘……京尹亚于皇枝,锡土作藩,钮金开国,于臣何以自处。’” (唐)京兆府尹省称。《旧唐书·李实传》:“贞元十九年,为京兆尹。……自为京尹,恃宠强愎,不顾文法。”《新唐书·百官志》四下《外官》:“京兆、河南……两府之政,以尹主之。” (宋)开封府尹别称。通常以亲王担任,徽宗崇宁间,曾以文臣担任。《元丰官志》(不分卷):“开封府牧、尹、权知府太宗、真宗尝为京尹,后亦无继者。”元马端临《文献通考·职官考》一一《京尹》:“《四朝志》:尹,以亲王为之,号判南衙。”宋李埴《十朝纲要》卷一六:“崇宁三年五月戊寅,以蔡京言,置开封府牧、尹各一员,少尹二员分左右。”《宋史·职官志》六《开封府》:“太宗、真宗尝任府尹,自至道后,知府者必带‘权’字。蔡京乃以潜邸之号处臣下。” (明)(1)顺天府尹省称。正三品。永乐元年(1403),改北平府为顺天府。明璩崑玉《新刊古今类书纂要》卷五《仕宦部·京府》:“府尹,正三品。京尹,京兆也。”《明史·职官志》三《顺天府》:“府尹,一人,正三品。所辖:宛平、大兴二县。府尹,掌京府之政令。”清孙承泽《天府广记》卷一《建置》:“永乐元年正月,以北平为北京。二月,改北平府为顺天府。”(2)顺天府所辖宛平、大兴二京县知县雅称。顺天府尹则有大京兆尹之美称。明黄一正《事物绀珠》卷八《称谓部》上《国子、京府称谓类》:“京尹,称京知县。”《明史·职官志》三《顺天府》:“所辖宛平、大兴二县,各知县一人,正六品。……二县职掌如外县,以近莅辇下,故品秩特优。” (清)顺天府尹别称。清陈夔龙《梦蕉亭杂记》卷一:“厥后遭际时会,擢授京尹。”荣孟源《〈梦蕉亭杂记〉介绍》:“作者陈夔龙,庚子年(1900)任顺天府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