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置入性行銷:中國政府購買新聞
據詹姆斯頓基金會那篇題為〈中國政府是如何試圖控制美國的華語媒體〉的報告,中國政府滲透海外中文媒體的方式主要有四種:一,以全資或控股方式直接掌控報紙、電台和電視台。二,利用經濟手段影響與其有商業來往的獨立媒體。三,買斷獨立媒體的廣播時間和廣告,用於登載明顯來自中共官方的宣傳內容(台灣稱為「置入性行銷」)。四,讓來自政府的專業人士受聘於獨立媒體,伺機發揮其影響力。24這些手法也用之於台灣。但這份報告寫作於網路剛興起的2001年,此後,網際網路使大眾傳播手段發生極大變化,中共在台灣媒體業的輿論操控還多了一些手法,即張錦華教授總結的「輿論控制六部曲」當中最後那條:「駭客攻擊與論述心理戰」。
2010年11月,台灣監察院吳豐山監察委員在超過半年的調查後,確認中國政府以置入新聞的方式購買台灣報紙版面,對陸委會提出糾正案。在此糾正報告中,吳豐山指出,《聯合報》在8月3日、8日刊登的湖南專題報導,包括〈魚米之鄉豬糧天下第一〉、〈雜交水稻之父成功增產20%〉、〈八大精品旅遊路線遍覽三湘四水明媚風光與名勝古蹟〉等七篇報導,都是配合湖南省省委副書記梅克保率領的考察團來台採購,以「報導」形態呈現的置入性新聞。陝西省代理省長趙永正於9月來台時,《中國時報》分別在9月13日與17日刊登的西安、陝西的專題報導也均為置入,包括:〈陝西吃喝玩樂旅遊大省〉、〈千年古蹟稀世珍寶舉世獨有〉、〈科技實力超強經貿「錢」力無窮〉等多篇。
吳豐山還出示一份監察院掌握的中國大陸與台灣媒體的合約書,指出,旺旺中時設在北京的公司,專門招攬中國政府的廣告業務,再轉包給台灣其他媒體,價格常是行情價的兩倍以上。這份《中國時報》與《聯合報》的契約就載明「付款方式,以匯款方式支付」,足證中國官方以金錢購買新聞的事實。
新聞置入帶來的金錢收益讓合作媒體開始「自律」。張錦華比對湖南省副書記梅克保及陝西省代理省長趙永正來台前後的報紙,發現除了湖南省與陝西省的新聞置入之外,中國大陸的負面新聞也幾乎都不見了。張錦華認為,這種台灣媒體形同被中國政府「收買」的現象,其實已經是國家安全層級的問題。她警告說,「當這種有效率的不實宣傳全面塑造中國大陸美好的形象時,台灣人民就會覺得中國政府、中國大陸都是好的,卻不知道這個國家有很嚴重的人權、環保問題。當有人指出中國的真實情況時,很多人會覺得有毛病,怎麼可能?慢慢地我們的警覺性越來越低,甚至很多人對中國政府產生了幻想」,最後有可能就是中國大陸「不費一兵一卒」、「兵不血刃」地實現統一,這無疑讓台灣的民主政治和國家安全面臨雙重危機。25
根據新聞公害防治基金會的統計,2010年全年的中國大陸廣告高達119則,其中大半用新聞編寫方式處理。該報告還引用2010年10月間,國安局長蔡得勝在立法院秘密會議中的一段話:「大陸團採購雖有商業目的,但也有統戰成分」,應區分「首要目標和次要目標」的內涵。該報告還指出,中國大陸廣告幾乎全是中國大陸地方政府委託的「工商新聞」廣告模式,與政府的置入行銷並沒有區別。這些新聞置入的做法,不但可能影響台灣媒體的獨立自主性,使台灣民眾的「知情權」受到明顯的蒙蔽和戕害。更令人質疑的是,其購置新聞背後的政商利益,完全有違新聞真實及自由透明化的基本法則。2010年1月12號,立法院快速通過預算法修正案,禁止政府為置入性行銷編列預算,多年來的新聞置入做法終於停止。張錦華教授認為,雖然這是個指標性的進步,但還是讓人有些傷感,她說:「像台灣這樣一個自由民主已經有相當水準的地方,我們還常常自詡為我們是個民主自由的國家,但是我們的政府居然去買新聞,這本身是非常錯誤的示範。它只是把這個錯誤的工作取消而已,我們很難說這是一個很大的進步,……只能說差堪告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