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领导在人民政协制度中的运作
党对各民主党派和人民政协的领导不仅有宪法依据,而且写入人民政协的章程和政协自己发布的文件、规定之中。在具体的领导机制上,党对人民政协的领导主要是通过政协党组和统战部这两个组织机制来实现的。
政协党组:
党在人民政协中建立了党组织——政协党组。关于政协党组,按照李维汉当年的设计,中国共产党对人民政协的领导,是以“党的政策、党员的模范以及党组的活动来实现”,党组的任务是“保证政策执行和解释的一致,建立党与党外人士的正确关系,以及重要人事安排”。2006年出台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明确指出:“政协党组是党在人民政协中的派出机构,肩负着实现党对人民政协领导的重大责任,必须坚定不移地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关于人民政协的方针政策,把党的有关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贯彻到人民政协的全部工作中去。”政协党组成员的组成,以全国政协为例,除了全国政协主席、中共党籍的副主席之外,一般还包括秘书长以及常委会下重要办公单位(如文史和学习委员会、提案委员会)主任,共5〜10人。它是由中共中央政治局直接领导,并在中共中央统战部的协调下,开展针对各界别统战工作的机构,是人民政协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从政协党组作用的路径来看,可以归纳为: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相关决议,通过政协党组转化为政协的工作规划,通过政协的主席会议、常委会会议等转化为具体的工作计划.通过全体会议、专门委员会会议等,落实到政协的各项具体工作中。
统战部:
统战部是执政党进行政治整合的机构,它是代理执政党管理其他“阶级”以及党外成员的组织“化身”。具体到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中,统战部一直是中共整合和教育党外人士的专门机构,围绕中国共产党的中心任务对各民主党派、人民政协、工商联以及其他社会精英进行教育,使之能够理解中国共产党的政治目标,认同其意识形态体系o1956年12月,在《中共中央统一战线工作部关于加强政协地方委员会工作的意见》中专门提及统战部与人民政协之间的权力关系:统战部必须有一位部长或者副部长掌管政协的日常工作;对于政协日常工作的主要问题,统战部应当加以讨论,讨论结果报党委审定。迄今为止,尽管统战部的工作方式、方法有所改变,但它与各民主党派、人民政协之间的这种权力关系本质上并没有发生变化。正因为如此,很多人都误认为人民政协是由统战部领导的一个外围组织。在工作上,人民政协接受统战部的领导,这种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首先,在政协委员的产生过程中,统战部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政协委员的产生一般分为三个阶段:一是初期酝酿。各级政协委员的推荐工作分为两部分,党内委员候选人的提名工作主要由同级党委组织部负责,党外委员候选人的提名则要由同级党委统战部负责(在政协委员中,中国共产党党员一般会占到40%,非中共党员占60%)。然后,由统战部对建议名单进行汇总,通过征求组织部、政协党组意见等环节后交由党委负责审定,最后提交政协主席会议和常委会会议,由其审议通过。在通常情况下,组成政协参加单位的各党派、团体、界别等有权推荐委员人选。二是协商推荐。组织部和统战部汇总各单位推荐的委员人选,按照一定的比例分配原则,对各单位推荐的委员人选开展资格审核和综合平衡工作,然后分别列出关于党内委员和党外委员人选的建议名单。三是讨论表决。组织部和统战部敲定人选建议名单后,由统战部把人选建议名单报送给同级党委,党委经过讨论,审议并最终确定政协委员人选建议名单。之后,统战部将最终确定的建议名单提请政协按规定程序通过,一般是经政协主席会会议和常委会会议讨论表决,最终产生出新一届的政协委员名单。
其次,在政协的具体工作中,统战部也发挥着重要的指导作用。在一般情况下,政协有重大活动,应通知统战部,必要时统战部可派员参加或提供各项协助;各级统战部对政协工作负有了解、调整关系、安排人事的责任,统战部针对政协工作召开会议或进行调查研究时,应邀请政协中共党组成员参加。
值得注意的是,政协党组和统战部对人民政协的领导方式有一定变化。以上海市政协为例,在第一届到第四届期间,由于未设党组,市委统战部对市政协起了实际的领导作用。在第五届期间,党组虽有设立,但有反复,统战部仍起了实际的主导作用。第六届到第七届期间,市委统战部部长是党组的实际负责人,成了市政协的主要领导。从第八届开始,情况发生明显变化。市政协主席不再兼任其他职务,同时兼任党组书记,党组的作用开始加强,统战部部长不再是党组的实际负责人。党组和统战部二者关系的微妙变化实际上反映了党对政协领导路径的变化,从原来通过其工作部门来领导政协工作,转变为由市委派出机构(党组)来直接领导政协工作。
交叉任职:
在政协领导层中,中共党员占据核心位置。政协党组成员和统战部领导同时也是政协领导层的核心成员。以上海市为例,历届政协主席、主持实际工作的副主席和秘书长均是中共党员。而且,第一届到第五届政协期间基本上是上海市委主要领导担任主席。第六届到第七届政协主席分别由同济大学和复旦大学校长担任,但配备了工作能力较强的中共副主席主持政协的实际工作。从第八届开始,政协主席由原市委领导担任。
同理,为了有效实现统战部对人民政协工作的领导,统战部与人民政协之间也存在交叉任职的问题,统战部部长一般会兼任同级政协副主席。仍以上海市为例,市委统战部部长多兼市政协副主席,甚至统战部部长和副部长同时兼任市政协副主席(见表4-2)
表4-2历届上海市政协主席的党内职务、统战部领导兼历届上海市政协副主席基本情况
*谢希德:1983—1988年任复旦大学校长。
尽管改革开放以来人民政协制度在组织与功能方面都发生了局部变化,但其基本政治定位并没有发生改变,中国共产党依然在人民政协内部占据绝对的主导权,利用组织化的权力有选择地吸纳各种社会力量参与到政治过程中来。在新形势下,如何更好地处理党、人民政协、社会三者之间的关系,是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协必须面对的现实问题。其中三组关系尤其重要:党组和政协领导体制之间的关系(包括党组必须处理好自身与主席会会议、常委会会议、秘书长会议的关系)、统战部和政协之间的关系、党员和委员之间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