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家庭、环境的关键性
从前文对十位金钗的具体分析,清楚地指向一个事实:自幼生长的家庭、主要的生活环境,是影响人物性格的更关键因素。
整体而言,这些金钗们无论贵贱贫富,凡较具个人主义者,诸如:林黛玉、妙玉、晴雯、龄官等,出身背景都是孤儿兼具宠儿,也就是成长过程中缺乏至亲的伦理管束,又处于备受宠爱或高度尊重的生活环境。林黛玉自毋庸赘言,从妙玉的“他这脾气竟不能改,竟是生成这等放诞诡僻”、晴雯的“性子越发惯娇”,“生成”“越发”都说明了两人的个人主义式性格是在贾府中逐渐发展出来的;再看龄官,作为梨香院十二个女孩子中“最是唱的好”的佼佼者,在元妃省亲时就已经非常突显其自我个性:
贾蔷忙答应了,因命龄官作《游园》《惊梦》二出。龄官自为此二出原非本角之戏,执意不作,定要作《相约》《相骂》二出。贾蔷扭他不过,只得依他作了。贾妃甚喜,命“不可难为了这女孩子,好生教习”,额外赏了两匹宫缎、两个荷包并金银锞子、食物之类。(第十八回)
既有皇妃命“不可难为了这女孩子”的谕令,谁还敢为难?以致从此之后更无所压抑,连宝玉都不被放在眼里。
特别的是,这些人物都是林黛玉的重像,而她们共同的特征是:美丽绝伦、才华出众、备受爱宠、口齿伶俐、个性鲜明、家世单薄的特征(见第三章)。但从现实界的人情世态而言,其中大部分的条件都极其容易为当事人召祸,单单只是美丽绝伦的容貌,便足以遭嫉被谗,所谓“美女入室,恶女之仇” [11] ,亦即屈原《离骚》所说的“众女嫉余之蛾眉兮,谣诼谓余以善淫”,构成了箭靶人物的第一个因素;而才华出众这一点更是让同侪相形见绌,一样是遭嫉的常见原因。一个女子若兼具这两项出类拔萃的优点,就已经注定树敌无数,如果再加上个性鲜明、伶牙俐齿,几乎必然是无立足之地。然而,这些女子却未曾收敛自制,反倒素以放纵见称,形成性格的一大特色,这不能不说是全赖环境的配合,给予包容甚至助长。可以说,这类任真率性的性灵人物,多属于人际关系中片面的单边主义(Unilateralism)者,在贾府所提供的特定环境中可以不考虑现实因素,获得最大限度的言行自由,而不涉及对等尊重、互相配合以致自我节制的问题。
对比于史湘云、香菱、平儿这三人,同样都身为孤儿,却是真正的寄人篱下,必须看人脸色、压抑自己,时时刻刻受命行事、配合别人,甚至受到不公的欺凌,身处此等严苛的环境,如何可能流于自我中心?再加上三人都幸而天性豪爽磊落,也因此不曾培养出自恋、自怜乃至自虐的性情。由此可证,正是贾府提供了发展自我取向之性格的大好环境,使黛玉等天生本就比较不受压抑的性格脾气往极端化的自我中心趋近。
再参照其他较为恣意任性的末世子弟,诸如:薛蟠所娶的夏金桂,虽才貌双全,“只吃亏了一件,从小时父亲去世的早,又无同胞弟兄,寡母独守此女,娇养溺爱,不啻珍宝,凡女儿一举一动,彼母皆百依百随,因此未免娇养太过,竟酿成个盗跖的性气”(第七十九回),姑不论其邪佞暴虐完全不堪与黛玉、妙玉、晴雯之辈相比,但就性格养成的环境因素而言,却是相近的。更如冯渊、柳湘莲,都属于拥有极大自主性的男性,冯渊是“自幼父母早亡,又无兄弟,只他一个人守着些薄产过日子”(第四回),柳湘莲则“原是世家子弟,读书不成,父母早丧,素性爽侠,不拘细事,酷好耍枪舞剑,赌博吃酒,以至眠花卧柳,吹笛弹筝,无所不为”(第四十七回),没有多重、稳固的伦理限制,可以任意自为、不受约束,因此才能发展出率性的个人风格,道理类似。
至于小说中比较以群体为优先考虑的性格圆融者,包括薛宝钗、袭人等,则都是成长于温暖健全的家庭中,自幼有父母手足一起生活,受到家人的关爱也深爱着家人,甚至愿意为家人而牺牲。如宝钗“自父亲死后,见哥哥不能依贴母怀,他便不以书字为事,只留心针黹家计等事,好为母亲分忧解劳”(第四回),袭人则是“当日原是你们没饭吃,就剩我还值几两银子,若不叫你们卖,没有个看着老子娘饿死的理”(第十九回),因此便养成顾全大局的成熟性格,乐于分享,也愿意自我退让。尤其是她们都拥有良好的母子关系,在这个人际关系的雏型里发展出健全的社会意识,而对他人怀有一种“社会兴趣”,体现了与他人和谐生活、友好相处的内在需要,因此保持着“给多于取”的倾向,也表现出对他人的思想、情感、经验给予理解的能力。家庭对一个人影响之深远、之彻底,由此便不言可喻。
当然,还必须补充说明的是,即使是所谓的性灵人物,也都具备传统伦理所肯定的优点,包括念旧、孝顺、敬长、尊君,绝无偏离正统道德的邪佞之处,那些偷看禁书、焚书毁儒的做法,与其说是信念上的反封建礼教,不如说是无伤大雅时行为上的小小放纵,所谓:“大德不逾闲,小德出入可也。”(《论语·子张》)犹如贾母所提示的根本原则:
你我这样人家的孩子们,凭他们有什么刁钻古怪的毛病儿,见了外人,必是要还出正经礼数来的。若他不还正经礼数,也断不容他刁钻去了。就是大人溺爱的,是他一则生的得人意,二则见人礼数竟比大人行出来的不错,使人见了可爱可怜,背地里所以才纵他一点子。若一味他只管没里没外,不与大人争光,凭他生的怎样,也是该打死的。(第五十六回)
换句话说,小说中这些世家子弟的种种率性之举,其实都只是私底下的“纵他一点子 ”,是在无伤大雅的情况下,基于亲昵爱怜的情感所给予的网开一面,此即所谓“正邪两赋”中的邪气之所在。
至于他们在私领域之外的“还正经礼数 ”,也绝非一概都是出于虚伪作假。固然因为过于繁文缛节而偶尔感到勉强无奈,但大多数时候都是出于自发的赤诚,毕竟如同乔治·奥威尔所指出,“每一个等级的成员从各自的童年时代习得的风范和传统不但大相径庭—这一点非常重要—而且,他们终其一生都很难改变这些东西。要从自己出身的等级逃离,从文化意义上讲,非常困难”。 [12] 而贵族世家所给予其子弟的风范、品味和认知水平,正是传统文化核心的“礼”的精神。更重要的是,“礼”的活动并非仅为外在的行为表现,《白虎通·性情》说道:“礼者,履也。履道,成文也。”其实质乃是一种道的实践,因此与“体”之间具有同语源的关系。正如彼得·布德堡(卜弼德,Peter A.Boodberg,1903—1972)所说,在常用的中国字中,只有两个字发“豊”—一种礼器—的音,并且指出:
把这两个字联系在一起的是有机的形式而不是几何的形式。中国古代学者在他们的评注中,一再用“体”(體)来定义“礼”,即是明证。 [13]
可以说,“礼”是构成文化传统的意义和价值的体现或形式化。 [14] 据此而言,其完整的意义可简言如下:
礼义即其含蕴伦理道德的内在价值,而礼器、礼数、礼文即其表现实践精神的外在价值。 [15]
由内而外,宝玉之辈在“还正经礼数 ”的时候,正是对伦理道德的内在价值的显性实践,此即“正邪两赋”中的正气之所在。这也才是他们与贾珍、贾蓉之类“只会讲外面假礼假体面,究竟作出来的事都够使的了”(第七十五回)具有根本性差异的原因。
因此,即使宝玉、黛玉、妙玉、晴雯这些宠儿的任性表现,其实也都还是在伦理规范所允许的范围内,并不具备破坏既有秩序的革命意义,或抗拒传统价值的批判意图。其中,宝玉自不待言,在为大观园题咏的时候,甚至比贾政等大人们更严格谨守“此处虽云省亲驻跸别墅,亦当入于应制之例”“这是第一处行幸之处,必须颂圣方可”的礼法(第十七回);连贾政长期不在家,经过空无一人的书房时也还是坚持要遵礼下马而过(第五十二回)。黛玉在元妃省亲时,即使因为“安心今夜大展奇才,将众人压倒,不想贾妃只命一匾一咏,倒不好违谕多作,只胡乱作一首五言律应景罢了”“未得展其抱负,自是不快”,而稍稍流露出孤高的情态,但所作的应制诗仍然符合颂圣的基本原则,所谓“何幸邀恩宠,宫车过往频”“盛世无饥馁,何须耕织忙” ,都并无逾越。还有妙玉,当贾母来到栊翠庵时,其当面的行为表现也是殷勤服侍,实与王熙凤并无二致。
就以黛玉的倾力作诗而言,固然是金钗之中十分醒目的一个,因此为她赢得“诗的化身”的赞叹,但严格说来,其实真正以诗为命的人,首推“诗疯子”史湘云和“诗呆子”香菱;并且如此的性灵表现,往往也是名门才媛少女时代的阶段性常态,林黛玉等人并非罕见的特例。例如明末才女叶纨纨在婚后的诗歌创作并不多,“展其箧笥,篇什无几” [16] ,这是明清时期大部分才女常面临的情况,她们在少女时期接受教育,并且在鼓励之下写诗,直到结婚为止;等到成为婆婆或寡妇时,才又再度从事写作。 [17] 由这个角度来说,这些少女们的爱好诗词也不具备颠覆传统妇德的意义。
再如晴雯,她的率性更完全是在怡红院这处别有洞天的小世界里展现的,由于王夫人不认识她,所谓:“宝玉房里常见我的只有袭人麝月,这两个笨笨的倒好。”(第七十四回)可见晴雯主要是活动于大观园中,罕有与上层接触的机会,王夫人在未曾目睹其骄纵言行的情况下,自然没有机会施加任何要求,而唯一的上层贾宝玉则是服低做小,全然顺任她的脾性,于是更缺乏抵制与抗衡其自我中心的力量,使之一直处在独霸的状态。但即使如此,晴雯也还不乏“又懒又笨,性子又不好”(第六十二回)的自觉,一旦王夫人发现她的存在时,情况便为之丕变:晴雯不仅在面见王夫人时刻意不事装扮,以免触犯禁忌,已属于能屈能伸的明哲保身;在王夫人的怒火下,“虽然着恼,只不敢作声”,同样是逆来顺受,何曾有一丁点“心比天高”的抗议或辩白?接着所应答的言谈更是不尽不实,在“不肯以实话对”的见风转舵下,整篇说辞全属违反事实的谎话,虽是出于自保不得不然,但也更突显出晴雯的种种惯娇放纵,都只是私领域的“小德出入可也”。
可以说,即使对晴雯的火爆骄纵,小说家与宝玉也是以一种兴味盎然的角度加以看待,近乎《世说新语》对王蓝田“忿食鸡子”的传神写照。换句话说,晴雯的性格是以其独特的先天禀气与后天环境所塑造出来的样貌,独一无二,却不是以“价值”为主的宣扬,请参《大观红楼4》的分析。
就此应该注意的是,这些金钗包括了又副册的婢女,而其意义并非反对阶级,恰恰相反,所表明的乃是上层环境对人的提升作用,也等于是对贾府这类贵族世家的赞扬。王熙凤曾说:
如今有一种轻狂人,先要打听姑娘是正出庶出,多有为庶出不要的。殊不知别说庶出,便是我们的丫头,比人家的小姐还强呢 。(第五十五回)
这些被放进太虚幻境的丫鬟们,如袭人、晴雯、平儿、鸳鸯等等,之所以能有“百个里头挑不出一个来”(第三十九回)的杰出能耐,除自身的优异禀赋之外,实际上还有赖于贾府的大族环境,才能获得作高一层的锻炼打磨,而见多识广、周全干练。犹如林红玉愿意从怡红院移转到王熙凤手下,原因之一就是“跟着奶奶,我们也学些眉眼高低,出入上下,大小的事也得见识见识”(第二十七回),同理,小门小户的小家碧玉便缺乏这样的养成条件,于是贾府的丫头才会“比人家的小姐还强”。
另一方面,从三春身上还可以看到一个共同的困扰,那就是“血缘”所带来的人格问题,而三个人的反应模式和解决方法完全不同:迎春是透过自我牺牲,为家人消灾解厄、积福求报;探春则是坚持以父权为中心的宗法制度,杜绝生母赵姨娘的血缘勒索;惜春乃是索性以出家脱离血缘关系,完全摆脱家庭以及整个社会。这三种方式都是当时社会制度文化中合法的管道,就像小说里的其他人物一样,并没有所谓的“革命式”的解离作为。所谓“礼不下庶人”,那带有“庶民的风气 ”的自我意识、个性主义,被当作一种人格价值加以张扬的可能性应该是很低的。
再者,即使是单纯的个人追忆之作,其中也不可能完全采用个人的主观意识,保罗·康纳顿(Paul Connerton)便批判了将记忆视为纯粹个人经验的观点,他认为:“群体给个人提供了他们在其中定位记忆的框架,记忆是通过一种映射来定位的。我们把记忆定位在群体提供的心理空间里。” [18] 因而,“怀旧作为一种记忆方式,无论它多么个人化,都同样和社会群体所拥有的‘一整套概念’相关共生,是由群体提供的心理空间定位的。这里所说的‘群体提供的心理空间’既是特定社会文化的产物,又是历时性的历史积淀,受制于集体无意识,并和家族、种族经验相关联”。 [19] 如此一来,贵族阶级的意识形态与思想价值观正提供了《红楼梦》的心理空间,欲掌握其中人物的人格内涵,舍此无他。
据此言之,众多人物论褒贬的核心—真/假、社会/个人、群体/自我的二元对立,使得玉字辈人物的“率其天真”成为他们的人格价值所在,既有违《红楼梦》所处贵族世家的阶层性,更忽略了“纯真”毕竟难免单薄,因为那仅止于对某一种性格价值或世界成分的理解,难以成就深厚完善的宏大人格。所谓“大士涉俗,小士真居”,小士之所以仅能处真的原因,在于他们局限于个人的世界,以自我为中心地放射生命的能量;至于大士能够涉俗的原因,便在于他们超越了自我,以鸟瞰全局的宏观视野优游人间,一如《庄子·天下篇》所说:“独与天地精神往来而不敖倪于万物,不谴是非,以与世俗处。”则“小士真居”者流顶多只是达到“独与天地精神往来”的地步,而“大士涉俗”之辈所达到的,却是“不谴是非,以与世俗处”的“和光同尘”的境界。这或许也是崇真立场所应该思考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