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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章 红楼情榜
一、“情榜”的规划与人选
从第五回宝玉神游太虚幻境时,于参观薄命司中所见者,明确有“金陵十二钗正册”“金陵十二钗副册”“金陵十二钗又副册”的女性分级,其分类原则是由“十二”的数字单位以及“正副”的高下等差所构成。而这与书末原本规划的“情榜”息息相关,前后对应。
首先,“十二”构成了金钗分等的基本单位。小说中对此也处处给予呼应、暗示,例如:第一回“炼成高经十二丈”“方经二十四丈”这两句,脂砚斋的夹批点出分别是“总应十二钗”“照应副十二钗”,甚至进一步提示,小说里“凡用‘十二’字样,皆照应十二钗”(第七回夹批),表现出对“十二”这个数字的偏好。
但这个偏好并不是来自主观的感觉,而是反映了整个文化的基本思维模式。古人称“十二”乃“天之大数”[3],其原始发生的起源,应该与神话思维模式有关,并且最早都呈现为来自天象观测的天文学数字,包括:每十二年运行一周天的“太岁纪年”,对月亮运行周期的认识所产生的“十二月神话”,依太阳一日历程中的方位变化所划分的“十二时”,对夜间星象的判读而形成的“十二辰”,还有巴比伦英雄史诗中由十二块泥版所蕴含的太阳循环模式,都可以看出“十二”这一数字乃是一个计时的尺度,建立在日月星辰之时空运行的天文现象上,而与神话思维具有内在的联系。
既然在中国古代文化中,“十二”这一数字乃得之于天,是一个独具魅力的神秘数字,它便被赋予神秘的蕴涵,成为许多文化现象、文化模式的规范和依据,其渗透力之广,影响之深远,几乎涉及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4]。而小说家所叙写的众钗们,是18世纪清代康、雍、乾三朝高度文明发展下的闺秀才媛。该时代被何炳棣(Ho Ping-ti,1917—2012)称为“盛清”(High Qing),亦即“中国的太平时期(the erA of pax sinica)”,是“历史上和平与繁荣的巅峰”[5],本必须以精英文化才能给予正确的认识;加上小说家为她们添赋了太虚幻境的来历,如此一来,这些金钗们又都是来自天上的谪仙人,因此,以“天之大数”进行归类,再切合不过。
必须注意的是,这些金钗在位列仙班的同时,彼此之间却也依照伦理法则而遵守了尘俗人间的等级之分,像人间世一样将金钗们分门别类,井然有序地安顿在自己的阶级位置上,至少有“正册”“副册”“又副册”三个层级,共三十六位女性。试看第五回中的这一段描述:
宝玉问道:“何为‘金陵十二钗正册’?”警幻道:“即贵省中十二冠首女子之册,故为‘正册’。……贵省女子固多,不过择其紧要者录之。下边二橱则又次之。余者庸常之辈,则无册可录矣。”宝玉听说,再看下首二橱上,果然写着“金陵十二钗副册”,又一个写着“金陵十二钗又副册”。
由此已经可以见出,所谓的“正─副─又副”对应到空间上的“上─中─下”,也符合身份上的“上─中─下”。参照后面警幻对众神仙姊妹所说的:
先以彼家上中下三等女子之终身册籍,令彼熟玩,尚未觉悟。
再从警幻所定义的正册“即贵省中十二冠首女子之册”,此类“上等”的十二个人都是贵族女性,连很少出现的巧姐儿都在其中,这就很明显是以阶级身份,而不是以对宝玉的重要性为划分原则,清楚说明了在各司之中,是依照身份上的贵贱等级决定橱柜的上下位置,以及各自的分册归属。
也是因为这个原因,晴雯、袭人都被归入“又副册”,而两人恰好都是“身为下贱”的女婢,故评点家周春也说:“案婢女贱流,例入又副册。”[6]此即所谓“下等”。香菱则属于“副册”,是原本出身良好、高高在上的千金,如脂砚斋所说的“香菱根基,原与正十二钗无异”(第一回夹批),却沦落为仆妾的特殊例子,介于贵贱之间,因此不属于“又副册”的女婢,但也无法上升到正册,只好放在两者之间不上不下的副册,此即所谓“中等”。若将各册之分类情况与人物归属表列以观,将更为清晰:
正册──上等──薛宝钗、林黛玉、贾元春、贾探春、史湘云、妙玉、贾迎春、贾惜春、王熙凤、巧姐、李纨、秦可卿
副册──中等──甄英莲(香菱)
又副册——下等──晴雯、袭人
至于正册上金钗的排序,所依据的原则到底是什么?历来有一些说法,主要是认为依“与宝玉的情感远近、关系亲疏”而定,因此冠首的便是钗、黛二人;又有人主张还包含辈分高低、亲属等差之类,这一点从队伍后面的几个人选最是明显。但衡诸整个名册,每一种原则都存在着不少的出入,难以完善解释所有的排序情况,例如:
一、以“与宝玉的情感远近、关系亲疏”而言,最后一位的秦可卿和宝玉之间固然清白无瑕,然而宝玉乍听闻可卿之死讯时,竟激动到“只觉心中似戳了一刀的不忍,哇的一声,直奔出一口血来”(第十三回),其用心之深远超过对尚为婴孩的巧姐。宝玉与这位隔房侄女完全没有互动,巧姐却排在可卿之前,可见“情感远近、关系亲疏”并不能成立。
即使脂砚斋曾说:“通部情案,皆必从石兄挂号,然各有各稿,穿插神妙。”(第四十六回批语)但这只是说宝玉乃是整部小说辐辏的核心,其他人物都因为宝玉的关系而走入叙事现场,演出种种爱恨情愁,却并没有指出簿册榜单的排序原则,这是应该仔细厘清的。
二、就辈分的长幼高低以观之,虽然前九位确实都属于宝玉同一代的女性,但同样在后段出现了问题。垫末的秦可卿固然为宝玉下一代的侄媳,辈分最低,然而她和排名第十、同为草字辈的巧姐之间,又插入李纨这位与宝玉同辈的嫂嫂,于是辈分发生了错乱,可见这也不是严格的逻辑。
三、再以血缘关系、亲属等差来看,固然大致上排在榜尾的多属嫁入贾府的媳妇,包括第九名的王熙凤、第十一名的李纨、第十二名的秦可卿,但其间插入排名第十的巧姐,又破坏了这个看起来最稳当的部分法则。何况前八位的未婚少女群中,本家的贾氏四艳与外姓姊妹交错不一,穿插着冠首的宝钗、黛玉,以及中介的妙玉、湘云,血缘关系跳跃;尤其位居第三名者却是嫁入皇室的元春,虽为本家女儿,已不符未婚原则。
单单从以上包括:情感、血缘、辈分、婚嫁等四个标准,就各自出现了难以自圆其说的困境,足以呈现正册金钗排序原则的莫衷一是。即使以各种原则兼容并蓄的方式求得周延,但也恰恰证明这些“原则”都无法成为原则,只能是笼统的、局部的概略框架,最多只是突显了辈分低、外姓媳妇之类的金钗多归诸后段,而情感、血缘之亲疏却难以拿捏,并无准的。毋怪乎第十八回畸笏叟眉批道:
树(前)处引十二钗总未的确,皆系漫拟也。至末回“警幻情榜”,方知正、副、再副及三、四副芳讳。壬午季春,畸笏。
同样的,针对正册之首的问题,也大有可以推敲之奥妙。
第五回中,正册上的图文乃是钗、黛合一并置,吻合了脂砚斋所说的“薛林二冠”(第十八回批语)。然而,好比李、杜固然各擅胜场,并列中国最伟大的诗人,但若要强分甲乙,却仍有客观标准下一定的公论,即杜甫仍高于李白一筹,类似地,钗、黛的位次问题也是如此。仔细揣摩,判词所云:
可叹停机德,堪怜咏絮才。玉带林中挂,金簪雪里埋。
固然是两两交错、对比而言,但首句领衔的明系宝钗。再参照完全对应于图谶而排演的《红楼梦曲》,于总论式的《红楼梦引子》之后,依序是以宝钗为对象的《终身误》,接着才是以黛玉为对象的《枉凝眉》,这就清楚证明了一旦钗、黛二分,则宝钗确为正册之冠。由此也推翻了“与宝玉的情感远近、关系亲疏”的主张,反倒颇有以德为要的意味,而秦可卿之所以垫末,正隐含了同一理由,请参《大观红楼3》“秦可卿论”,以及下文“‘情’的道德原则”一节的说明。
只不过,太虚幻境所收藏的这三本簿册仅仅介绍了十五位金钗,并没有完全揭示所有人等,其中的“副册”与“又副册”所余留的空白甚多,只能依赖脂砚斋给予的线索进行推测,虽然脂砚斋的批语也有自相矛盾之处,未必完全可靠。
首先,这些簿册中的成员除了第五回的提点之外,还出现在已经失落的书末情榜上。脂砚斋的批语再三透露,小说最后有一张将小说人物加以排名并下评语的“情榜”,包括:
•观警幻情榜,方知余言不谬。(第六回眉批)
•按警幻情讲(榜),宝玉系“情不情”。凡世间之无知无识,彼俱有一痴情去体贴。(第八回眉批)
•树(前)处引十二钗总未的确,皆系漫拟也。至末回“警幻情榜”,方知正副、再副及三四副芳讳。壬午季春,畸笏。(第十八回眉批)
•后观“情榜”评曰:“宝玉情不情,黛玉情情。”此二评自在评痴之上,亦属囫囵不解,妙甚。(第十九回批语)
可知这幅情榜是放在最后一回的人物总结,共有正、副、再副、三副、四副等五册,每一册都有十二金钗,所以共有六十位女性上榜。其中的正册最完整,也就是第五回贾宝玉神游太虚幻境时所见的十二位贵族女子,但其余的不仅并不完整,甚至是漫拟未确,其实可以无须深究。
以副册而言,第三回“黛玉说癞头和尚一段”脂砚斋眉批云:“甄英莲乃付(副)十二钗之首,却明写癞僧一点。”与第五回的簿册相吻合。至于香菱之外,同册的金钗还有哪些人,脂砚斋于第十八回“今年才十八岁,法名妙玉”一段做了一些提示:
妙卿出现。至此细数十二钗,以贾家四艳再加薛林二冠有六,去(添)秦可卿有七,再凤有八,李纨有九,今又加妙玉,仅得十人矣。后有史湘云与熙凤之女巧姐儿者,共十二人。雪芹题曰“金陵十二钗”,盖本宗红楼梦十二曲之义。后宝琴、岫烟、李纹、李绮皆陪客也,红楼梦中所谓副十二钗是也。
此外,第六回提及凤姐的心腹通房大丫头平儿,脂砚斋夹批云:
着眼。这也是书中一要紧人,“红楼梦”曲内虽未见有名,想亦在副册内者也。
再加上第十六回“却养了一个知义多情的女儿”,指张大财主之女张金哥,脂砚斋夹批曰:
所谓“老鸦窝里出凤凰”,此女是在十二钗之外付(副)者。
如此一来,根据脂批可知的副册至少有七人:香菱、平儿、张金哥、薛宝琴、邢岫烟、李纹、李绮。
至于又副(再副)册,由第五回宝玉所见薄命司中的图谶,明确包括袭人、晴雯在内。参照前引第十八回针对“今年才十八岁,法名妙玉”的一段脂批,接续又云:
又有又副删(册)三断(段)词,乃晴雯、袭人、香菱三人而已,余未多及,想为金玔(钏)、玉玔(钏)、鸳鸯、苗(素)云、平儿等人无疑矣。观者不待言可知,故不必多费笔墨。
据此,则又副册包括晴雯、袭人、香菱、金钏、玉钏、鸳鸯、素云、平儿等八人。但可议的是,香菱是副册的首席,此处竟又归诸又副册,与晴雯、袭人同列,显系严重的误植;再者,前引第六回的脂批已经说平儿是在副册,与本条合观,更属重复计算,何况就“副册”所收者皆为闺秀出身的等级,身为陪嫁丫鬟、通房丫头的平儿应该放在又副册为是。如此一来,副册所知的仅有:香菱、张金哥、薛宝琴、邢岫烟、李纹、李绮等六人,又副册则包括晴雯、袭人、金钏、玉钏、鸳鸯、素云、平儿等七人。
脂批本身的矛盾还不止于此,第四十六回鸳鸯历数其同侪道:“比如袭人、琥珀、素云、紫鹃、彩霞、玉钏儿、麝月、翠墨,跟了史姑娘去的翠缕,死了的可人和金钏,去了的茜雪。”于此,脂砚斋批云:
余按此一算,亦是十二钗,真镜中花,水中月,云中豹,林中之鸟,穴中之鼠,无数可考,无人可指,有迹可追,有形可据,九曲八折,远响近影,迷离烟灼,纵横隐现,千奇百怪,眩目移神,现千手千眼大游戏法也。
然而,其中诸人虽然总计为十二钗,却不能构成任一簿册的完整规模,因为与袭人同一等级的晴雯竟然不在其中,出入明显,可证此处的“十二钗”并不等于“又副(再副)册”的名单。
如此种种错歧的情况,正是第十八回眉批所谓“树(前)处引十二钗总未的确,皆系漫拟也”,对于薄命司中明确建档的副册、又副(再副)册,连脂砚斋都不免误失重重,则一般读者对于正册之外的成员拟定更必属无稽,大可不必勉强为之。[7]至于有的学者认为,梨香院的十二个女伶就是脂批中所谓的三副册十二钗[8],可备一说。
姑且不论这些簿册中未可考察的人选问题,以及究竟容纳了三十六人、六十人或一百零八人的人数问题,至少可以确定太虚幻境中的簿册构成了书末的榜单,称为“警幻情榜”,而单就拟订情榜的意义,便寓意深长。
[1] [美]佛曼(Maurice B.Forman)编:《济慈书简》(The Letters of John Keats),London:Humphrey Mil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35,p.227。引自[美]R.韦勒克(Rene Wellek)、R.华伦(Austin Waren)著,王梦鸥、许国衡译:《文学论:文学研究方法论》(台北:志文出版社,1976),第八章“文学与心理学”,页143。
[2] [法]米兰·昆德拉著,尉迟秀译:《小说的艺术》,第二部分“关于小说艺术的对话”,页45。
[3] 《左传·哀公七年》载:“周之王也,制礼上物,不过十二,以为天之大数也。”杨伯峻:《春秋左传注》(高雄:复文出版社,1991),页1641。
[4] 本段参叶舒宪、田大宪:《中国古代神秘数字》(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8),页264─276。
[5] Ho Ping-ti,“The Signi@cance of the Ch’ing Period in Chinese History”,The Journal of Asian Studies.26(02):189-195.
[6] (清)周春:《阅红楼梦随笔》,一粟编:《红楼梦资料汇编》,卷三,页69。
[7] 周汝昌拟出情榜一百零八钗,参周汝昌:《红楼小讲》,第九讲,页40─42。
[8] 宋淇:《红楼梦识要:宋淇红学论集》(北京:中国书店,2000),页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