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亭集》序
王羲之
永和九年,岁在癸丑。暮春之初,会于会稽山阴之兰亭,修禊事[1] 也。群贤毕至,少长咸集。此地有崇山峻岭,茂林修竹;又有清流激湍,映带左右,引以为流觞曲水,列坐其次。虽无丝竹管弦之盛,一觞一咏,亦足以畅叙幽情。是日也,天朗气清,惠风和畅。仰观宇宙之大,俯察品类之盛,所以游目骋怀,足以极视听之娱,信可乐也。
夫人之相与,俯仰一世。或取诸怀抱,悟言一室之内;或因寄所托,放浪形骸之外。虽趣舍万殊,静躁不同,当其欣于所遇,暂得于己,快然自足,不知老之将至。及其所之既倦,情随事迁,感慨系之矣。向之所欣,俯仰之间,已为陈迹,犹不能不以之兴怀;况修短随化,终期于尽?古人云:“死生亦大矣[2] ”,岂不痛哉?每览昔人兴感之由,若合一契,未尝不临文嗟悼,不能喻之于怀。固知“一死生”为虚诞,“齐彭殇”为妄作[3] 。后之视今,亦犹今之视昔,悲夫!故列叙时人,录其所述。虽世殊事异,所以兴怀,其致一也。后之览者,亦将有感于斯文。
〔注〕 [1] 修禊:古代民俗,于农历三月上旬的巳日至水滨游浴采兰,以驱不祥,叫做修禊。曹魏之后固定在三月三日,又常以羽觞盛酒置溪水中,觞触岸停止时,坐于近处之人即应取觞饮酒,名曰曲水流觞之饮。 [2] 死生亦大矣:《庄子·德充符》引孔子语。 [3] 一死生,齐彭殇:庄子认为人生前死后都存于所谓的“大块”之中,生与死实质一样。又认为殇子与寿达八百岁的彭祖相比,二者等同无别。分见《庄子》之《大宗师》及《齐物论》篇。
王羲之精于书法,又富于文才,刘宋人评其文章“高爽有风气,不类常流”(《世说新语·赏誉》注引《文章志》)。这篇《〈兰亭集〉序》,是其传世作品之最佳者。
兰亭,为东晋会稽郡治山阴(今浙江绍兴市)城西南郊名胜。其地有湖,“湖南有天柱山,湖口有亭,号曰兰亭”(《水经注·渐江水》)。东晋建立后,南渡之中原士族在山水清丽之会稽广置园田别墅。风景幽绝的兰亭,遂成为王羲之、谢安等名流宴集流连之地。穆帝永和九年(353),五十一岁的王羲之时任会稽内史(相当于郡太守)。三月三日,他邀集友人谢安、孙绰等四十余人聚于兰亭,作曲水流觞之饮。当时要求与会者每人作四言、五言诗各一首。之后,王羲之将诸人名爵及诗作一一记录,并作序一篇,记述其事并抒写内心感触。此序即《〈兰亭集〉序》。
元赵孟頫临王羲之《兰亭集序》
全文分两大部分。前半部分叙兰亭宴集情景,乃是实写。这部分以一“乐”字为基调。起笔先叙宴集之时令、地方及事由,笔调从容沉稳。接写与会人士。“群贤”二字非浮泛之奉承,是表明诸人与己意气相投,否则虽有良辰美景亦不足为乐。下面再叙兰亭地理环境及景物,主体是山水。其山如何?“崇”与“峻”只是本色形容,而“茂林修竹”四字遂赋予山岭盎然生气。其水如何?“清”与“激”亦为本色形容,而“映带左右”四字方使流水神采飞动。清波之上,一只只盛满旨酒的羽觞飘来;人们胸中,一阵阵畅叙怀抱的话语流出。此时,作者与众人均为自然之美所陶醉,以致感到人为的管弦之声亦属多余。再下描述当日天气。“是日也”三句具承上启下之功用。就承上而言,山水姿容如此清丽,人们心情如此欣快,均与晴和之天气相关。就启下而言,由“天”、“气”而及于下文之“宇宙”,显得紧密而自然。最后写宴集之感受。仰观宇宙,俯察万物,是极视觉之娱;竹木萧萧,流水潺潺,是尽听觉之乐。但这愉悦之情,仅以“信可乐也”四字表出,仍然保持笔势之从容沉稳,可谓“乐而不淫”。
这一部分层次清晰,外在的特色则是简练。作者“模山范水”,真是惜墨如金。但简练常人亦可做到,其内在的特色,还在于其格调之淡雅。三月江南,想那山间水渚,该有多少鲜花吐艳,真是“姹紫嫣红开遍”!但在此处,这些浓艳之物却不见姿影,得寓作者之目者,唯山、水、林、竹、天、风而已。即使绘竹,亦只言其修而弃其绿;写水,亦只言其清而弃其碧。一切过于浓厚之色不用,这是色调的淡雅。兰亭宴集,可谓良辰、美景、赏心、乐事四美齐臻,但作者之喜悦不过分不逾度,笔势始终从容沉稳,这是心境的淡雅。晋人对王羲之其人的情性,有“清鉴贵要”之评(《世说新语·赏誉》)。文字格调之淡雅,正是作者情性的体现。
后半部分抒发宴集之后的感触,是为虚写。这部分则以一个“悲”字为基调。上文方言乐,此处忽言悲,表面看来突兀,实际却不难理解。兰亭聚饮,自是乐事,然有聚必有散,世间“没有不散的筵席”。聚会难而短,分散易而长。这种欢聚难常的感触已经使人情绪低落;而由聚散再想到人生之短促,死生的悬隔,更令人悲从中来。其实,在中国古典文学作品中,描述聚会之欢乐后,因感人生无常而转入悲伤,并不自《〈兰亭集〉序》始。汉武帝行幸河东,中流与群臣欢饮,自作《秋风辞》云:“横中流兮扬素波,箫鼓鸣兮发棹歌。欢乐极兮哀情多,少壮几时奈老何!”东汉《古诗十九首》之四云:“今日良宴会,欢乐难具陈。……人生寄一世,奄忽若飙尘。”魏文帝《与朝歌令吴质书》叙在南皮与吴质等人宴游之欢之后云:“乐往哀来,怆然伤怀。余顾而言:‘斯乐难常。’足下之徒,咸以为然。”西晋石崇《金谷诗叙》,亦先叙众人宴集之乐,接着以“感性命之不永,惧凋落之无期”作结。可见至少从汉魏以降,聚散生死这股悲凉之雾,始终笼罩着文学家的心灵。《〈兰亭集〉序》的由乐转悲,亦就不足为怪了。后世有人以此怀疑此序非王羲之所作,是没有道理的。
这部分文字的特色,在于作者将其悲伤之思的产生,写得回环曲折,感动人心。首先从兰亭聚会,联想到现今人们彼此相处,时间非常短促。而相处的方式亦不相同:好静者常在内室清谈,好动者喜在山林遨游。虽然人们情趣不同,相聚方式各异,但都具有共同之处,这就是遇到喜欢的事物就心满意足,不知老之将至,等到对所遇事物产生厌倦,感情随事物之变化而变化时,无尽的感慨就产生了。先前喜欢的事物,转瞬变为陈旧的过去,这已经不能不令人感慨万分,更何况随着世界的变化,任何人都难免一死呢!孔子早就说死和生是大事,此种情况岂不使人悲伤!以上一层,是说与作者同时代人情感的变化。接着,作者眼光上移至古昔。他从古人留下的文章看到:古人亦为人生变化而兴叹生悲,这和当今人的情况完全契合无异。古今一律使人嗟叹,而古人文章中的悲凉情绪更令人伤感,这使作者心胸久久不能开解。既然古今一例为人生无常而兴叹生悲,可见庄周所谓的死生一样、寿夭等同的说法,乃是虚妄难信之辞。下面,作者又将眼光移至未来。他推想将来之人其情感变化必和古今之人相同。及至将来,现今一切即为陈迹;将来之人,亦将临今人之文而感伤,如此无情的变迁再次引起作者的悲叹。至此,其笔势一收,顺势点明其记录诸人名爵、诗作,以及作序之旨:既然人生变化如此迅速,此次宴集有关情况就应详细记录下来,以免湮没不彰,同时也使将来之人,能够了解我心中的感触。这部分文字从兰亭宴集发端兴感,从今人及于古人,再及于后人,最后回到兰亭宴集而收笔,舒卷自如,辞气畅达。在深沉的慨叹之中,暗含着对人生的眷恋和热爱,从而与上文的乐生之旨契合无间了。
两晋时期,骈俪藻饰之风已经盛行。《〈兰亭集〉序》在修辞上不尚藻饰,不堆砌故实;在句法上骈散兼行而以散句为主,这种素朴自然的形式与其内容构成了和谐的统一,确实是一篇“不类常流”的佳作。
王羲之曾以其精妙绝伦的书法书写此文,其真迹虽然不传,但从后人的摹本仍可领略其神采。其书其文,将永远受到世人的珍视与喜爱。
(方北辰)
誓墓文
王羲之
维永和十一年三月癸卯朔,九日辛亥,小子羲之敢告二尊之灵。羲之不天[1] ,夙遭闵凶[2] ,不蒙过庭之训[3] 。母兄鞠育,得渐庶几,遂因人乏,蒙国宠荣。进无忠孝之节,退违推贤之义。每仰咏老氏、周任之诫,常恐死亡无日,忧及宗祀,岂在微身而已!是用寤寐永叹,若坠深谷。止足之分,定之于今。谨以今月吉辰肆筵[4] 设席,稽颡[5] 归诚,告誓先灵。自今之后,敢渝此心,贪冒苟进,是有无尊之心而不子也。子而不子,天地所不覆载,名教[6] 所不得容。信誓之诚,有如皦日[7] !
〔注〕 [1] 不天:不为天所佑。 [2]闵凶:疾病死丧之事。此指丧父。 [3]过庭之训:指父教。《论语·季氏》:“(孔子)尝独立,(其子)鲤趋而过庭。曰:‘学诗乎?’对曰:‘未也。'‘不学诗,无以言。’鲤退而学诗。”[4] 肆筵:陈设筵席。 [5] 稽颡(sǎng嗓):古时一种跪拜礼。屈膝下拜,以额触地。 [6] 名教:指封建社会的等级名分和礼教。 [7] 有如皦(jiǎo矫)日:古人发誓之辞,谓有明亮的太阳可作证。
王羲之辞会稽内史后,决心不再为官,这一决心就表现在这篇誓墓文中。一个人不愿为官何必要大动干戈到父母坟上去设誓呢?这种怪现象是与当时的社会环境分不开的。晋代的官场由高门士族所把持,士族中的名士,统治者总要千方百计地将他们征召出来,授以官职,为巩固本阶级统治服务。王羲之为了向最高统治者表达不愿为官的决心,就别出心裁,来了一个誓墓的举动。据《晋书》记载,他的这一举动获得了预期的效果,“朝廷以其誓苦,亦不复征之”。他自己给谢万的信中为此庆幸地说:“古之辞世者或被发佯狂,或污身秽迹,可谓艰矣。今仆坐而获免,遂其宿心,其为庆幸,岂非天赐!”
作者在文中表述了三层意思。开头第一句是第一层次,交代设誓的时间和地点。时间是永和十一年(355),永和是晋穆帝的年号;地点是“二尊之灵”,即父母的坟前。
从“羲之不天”至“定之于今”,是第二层次,写自己辞官的原由,是文章的重点。
羲之为什么要辞官呢?他自言遵循着二位古人的遗训,即“每仰咏老氏、周任之诫”。老氏即老子。周任据说是古代的良史,《论语·季氏篇》中孔子引用了他的话:“陈力就列,不能者止。”意思是为人臣者,当施展其才力以居其职位;如果不能做到,就应该辞让退位。羲之自以为从小未得父亲的教导,只因朝廷缺乏人才,自己才滥竽充数。为官以后,个人既无忠孝节操的表现,又未作过推举贤士的义举。从这几个方面对照周任的话,自己理应自动引退。羲之为官并非一年,对于朝廷的大事曾积极提过建议,很多意见被时间和实践证明是正确的。他也曾为赈济灾区人民上书朝廷,不是个尸位素餐的人,为官也非不称职,为什么这里却以此为理由提出辞退呢?《晋书》本传说主要出于与扬州刺史王述的矛盾。羲之平日有点瞧不起王述,但王述却官运亨通,官位偏在羲之之上。冤家路窄,偏由王述来会稽检查工作,王述就公报私仇,有意刁难,“辩其刑政,主者疲于简对”。面对这一情况,“羲之深耻之,遂称病去郡,于父母墓前自誓”。如此看来,他自述的这一辞官的理由,可能是一种愤激的言辞。
老氏之诫,当指《老子》四十六章所言:“祸莫大于不知足。”这大概就是“止足之分,定之于今”思想产生的根据。在羲之笔下,为官是一件十分危险的事,不仅个人无时无刻不受着死亡的威胁,而且孕育着灭族断祀的危机。东晋时代,统治阶级内部矛盾十分尖锐,各个集团、各种势力之间相互倾轧,动辄灭族,即使出嫁的女子、哺乳的幼儿也难幸免。羲之以此作为辞官的一个理由,表现了他对封建社会的残酷刑罚是不满的,他要以急流勇退来躲避横祸。
羲之辞官是以“老氏、周任之诫”为指导的,而在行文中却不将它放在最前面,领起下文;也不将它位于第二层次的最后,作为总结,而是将它置于中间,起一种承上启下,总结、推衍的综合作用,使文章如一气呵成,毫无斧凿之痕,于此可见作者行文的独具匠心。
羲之誓墓将“常恐死亡无日,忧及宗祀”作为辞官的一条理由,从这里亦可以窥见当时士大夫的特殊心态,可以帮助我们去认识理解晋代的士大夫们之所以纵情山水、崇尚隐逸,以及老庄思想广为流传的社会原因。羲之的这种心态有着时代的典型性。
从“谨以今月吉辰肆筵设席”至结束,是誓墓的誓词,是第三个层次。从誓词看,他所设的誓很重:如果重新从政,就是个不孝之子,为天地所不容,被舆论所唾弃。设誓之重,说明他决心之大。此后羲之确实再未进入官场,可见他是忠实于自己的誓言的。
从全文的思想倾向说,羲之将忠与孝对立起来,而他所取的是孝。当然孝并未脱离封建道德的规范,但从客观效果考虑,这种思想对封建统治亦有某种冲击作用。
全文写得简洁明快,感情激越,说理清晰,内心剖白无遗,千载之下尚能一睹斯人风貌。
(叶晨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