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义庆
【作者小传】
(403—444)南朝宋文学家。彭城(今江苏徐州)人。宋宗室,袭封临川王。曾任南兖州刺史、都督加开府仪同三司。爱好文学,招纳文士。撰有《世说新语》。原有集,已失传。
床头捉刀人
刘义庆
魏武将见匈奴使[1] ,自以形陋,不足以雄远国,使崔季珪[2] 代,帝自捉刀立床头。既毕,令间谍问曰:“魏王何如?”匈奴使答曰:“魏王雅望非常。然床头捉刀人,此乃英雄也。”魏武闻之,追杀此使。
〔注〕 [1] 魏武:即曹操(155—220),汉末任丞相,封魏王。其子丕称帝,追尊他为武帝,世称魏武帝。匈奴:我国古代北方民族之一,游牧在大漠南北,善骑射。 [2]崔季珪:即崔琰,字季珪,三国清河东武城(今山东武城西)人。建安初为袁绍所辟,后归曹操,历任丞相东、西曹掾、魏国尚书等职,为人质朴梗直。后被诬指诽谤朝政,自杀。
本文选自《世说新语·容止》。
古代人们习用“奸雄”二字形容曹操,确实有一定的道理,而且也相当简单明了。这两个字把曹操的品德和才干都概括了。
是啊!魏王曹操不愧为一个大政治家,治理国家有一手,论文才,也是第一流的。他的“挟天子以令诸侯”的手法很高明,充分显露了“奸雄”本色。
虽然陈寿《三国志》的曹操传,亦即《武帝纪》,对曹操不够光明磊落的种种尽可能回避,或加以掩饰,甚至篡改,但是三国鼎立的局面,使曹操父子没有法子控制吴蜀两国的史学论著,所以吴国人还是写出了资料详赡的《曹瞒传》等书,使这位“奸雄”的本来面目公之于天下,流传于后世。
曹操的猜疑,曹操的妒忌,曹操的居心叵测,在中国历史上罕见其匹,在世界历史上也不多见吧!
《曹瞒传》篇幅不小,最能有声有色地刻画曹操的精神面貌的则是以下这一部分:
然持法峻刻,诸将有计画胜出己者,随以法诛之,及故人旧怨,亦皆无馀。其所刑杀,辄对之垂涕嗟痛之,终无所活。
……
又有幸姬常从昼寝,枕之卧,告之曰:“须臾觉我。”姬见太祖卧安,未即寤,及自觉,棒杀之。
常讨贼,廪谷不足,私谓主者曰:“如何?”主者曰:“可以小斛以足之。”太祖曰:“善。”后军中言太祖欺众,太祖谓主者曰:“特当借君死以厌众,不然事不解。”乃斩之。取首题徇曰:“行小斛,盗官谷,斩之军门。”其酷虐变诈,皆此类也。
从这里已经可以看到,曹操一贯就是把一切错误推给别人,把一切功绩全归自己的。
曹操的“酷虐变诈”的事情太多了,《曹瞒传》不及备载,把《床头捉刀人》这一则集“酷虐变诈”之大成的记载遗漏了,幸而《世说新语》收录了,使我们后世之人大开眼界。
文章之妙处在于不用《曹瞒传》那种褒贬之词,而是比较冷静客观地记录这一事实,但曹操的“酷虐变诈”则更为形象化,跃然纸上,呼之欲出,令人不寒而栗矣!
“自以形陋”,可见形并不陋,又何以要崔琰代他接见匈奴使节呢?怕遇刺么?要寻找一个谋害崔琰的机会或借口么?谁都不知道。
曹操是否真的认为自己的风度气概不如崔琰呢?大概是的吧。《三国志·魏志·崔琰传》载:“琰声姿高畅,眉目疏朗,须长四尺,甚有威重,朝士瞻望,而太祖亦敬惮焉。”所以曹操要他假扮自己接见使者。但他也许希望匈奴使节真的行刺,这样既能保全了自己的性命,又借手除了他所忌惮的崔琰,以后和匈奴打交道时则更能处于有利的主动的地位了,岂非一举三得么?所以这种可能性也不能完全排除。
再说,曹操又为什么要自己扮作捉刀人,为什么一定要亲临现场进行观察?为什么还要派间谍去问匈奴使节对接见时的“魏王”的印象呢?
匈奴使节很有眼力,看出了床头捉刀人是英雄,不仅没有得到奖赏,反而把性命也送掉了。这真是祸从天降!
照理说,崔琰此次假扮魏王既未被识破,又顺利地完成了任务,也应得嘉奖,但事实发展并非如此,后来还是被曹操借故逼他自杀了的。
《床头捉刀人》文长不过百字,可以让我们进行思考的问题则很多,也十分深刻。
历代历朝不乏为曹操翻案者,总是说曹操是个难得的人才,总是说曹操采取过一些促进生产繁荣经济的政策,等等,但全是多余的话。因为这些从没有人否定过,根本用不着翻案。
正因为他是难得的人才,而又聪明绝顶,被他妒忌、被他怀疑的人就更难逃避他所精心编织的罗网而一命呜呼。
虽然如此,历史总是无情的。曹操满以为他的“割发代首”等欺诈手段会赢得身后的歌颂,结果却与他的愿望相反,人民群众由此更信服了曹操同时代人对他所作的“奸雄”的评价。
至于戏曲中的《战宛城》、《华容道》等等都是大快人心的好戏,和这篇《床头捉刀人》是好文章一样,都展示了曹操阴险卑鄙的一面。顺便补一笔,其实《三国志》里边也并非对曹操一味歌颂的,也有所不满。在《崔琰传》的末尾就写道:“太祖性忌,有所不堪者,鲁国孔融、南阳许攸、娄圭,皆以恃旧不虔见诛,而琰最为世所痛惜,至今冤之。”冤崔琰即所以责曹操,这就同《曹瞒传》说到一块儿去了,可见公道自在人心。
(蒋星煜)
王子猷[1] 雪夜访戴
刘义庆
王子猷居山阴[2] ,夜大雪,眠觉,开室,命酌酒,四望皎然。因起彷徨,咏左思《招隐诗》[3] ,忽忆戴安道[4] 。时戴在剡[5] ,即便夜乘小船就之。经宿方至,造门不前而返。人问其故,王曰:“吾本乘兴而行,兴尽而返,何必见戴?”
〔注〕 [1] 王子猷:王徽之字子猷,王羲之之子。 [2] 山阴:旧县名,治今浙江绍兴。[3] 左思:西晋著名诗人。其《招隐诗》写隐居田园之趣。 [4] 戴安道:戴逵字安道,东晋著名文士,当时隐居不仕。 [5] 剡(shàn扇):今浙江绍兴嵊州市。
本文选自《世说新语·任诞》。
王徽之作为东晋名门贵胄,曾身居显位,又负一时才名。不过他既没有留下什么可以称说的政绩,也没有留下什么不朽的文字。《晋书》是为他立传的,标名青史,这又是很大的荣耀。但他的传记的内容,竟只是史官从《世说新语》中采拾来的几则琐细的故事,如他暂居别人家空宅,便令人种竹,声称“何可一日无此君”,以及上面这则“雪夜访戴”之事。读史至此,令人易生疑惑:这样的琐事,也值得堂而皇之地载入史册吗?
《晋书》修撰于唐初,那是一个门阀士族政治势力开始衰退却又依然保持着崇高声望的时代,东晋名士的风采在唐人心目中尤其是值得羡慕的典范。其实到了晚唐的杜牧,犹在诗中写下“自古南朝多旷达,可怜东晋最风流”(《润州二首》其一)这样满怀向往之情的句子。而一说到“东晋风流”,只要是读过些古书的,恐怕没有人不知道王子猷种竹、访戴之事。这几乎成了历史上士族文化、士族人生姿态的象征。如此说来,这些琐细的故事就不能视为无足道的了。
人在世间生存,大多情况下是受功利愿望支配,受社会一般行为标准制约的,我们暂且把这称为“日常生活程序”。但人还有同这不甚谐调乃至相背离的一面,那就是人的自由的自然的天性,它跃出于日常生活秩序的情态,我们可称之为“兴”。“兴”这东西容易给人带来麻烦,古训“三思而行”,就是要人凡事不要受一时兴致的蛊惑。譬如一个悭吝之人在酒兴中会豪情大发,作出一掷千金的许诺,日后为了赖帐而又不失面子,那要懊悔好几天;倘是真的已经当场“掷”出了,那就够悔恨一辈子了。但一个人倘事事都盘算得很精明,永远也不受情绪的影响,那也真是绝无趣味:不仅在别人看来面目可厌,在自己也活得难过。所以,人既是顺俗的,又是向往脱俗的。
东晋是中国历史上士族势力最强大的时代,特别像王谢那样的高门,拥有不受皇权影响的社会地位和财富,他们的子弟凭着血统的高贵,便可以安享尊荣,这是一个真正的贵族阶层。贵族制度当然有它不合理的一面,但那些名门贵胄也因此获得了相当程度的尊严和自由——因为他们无求于人,不需要看别人的颜色行事。而尊严和自由,其实是人的天性所要求的东西。在后来贵族消失、皇权强化的时代,一般读书人为了混一点可怜的功名利禄,连走路的脚步、说话的声气都得小心谨慎;然而即使如此,危险依然存在。这种扭曲的、受压迫的生命状态使他们对六朝贵族的显为自由舒展的生命状态生出无限企羡,那是很自然的事情。“东晋风流”的历史价值,就在于它所显示的人生的可能性。
王子猷雪夜访戴所表现出的,还不仅是任由情兴的名士风度,它还由此生发为一种具有唯美情调的人生姿态。山阴那个“四望皎然”的雪夜,对酒的王子猷遥望室外晶莹纯净的世界,在寂寞清寒中究竟体悟了什么呢?这里有微妙而不可言说的感受。于是油然吟出《招隐诗》的句子,想起隐士避俗而任其本真的高怀,想起隐居在风景如画的剡县的戴逵,想到如此良夜,二人对酌,漫话古今的雅趣。一条船便在这雪夜里驶出了。
“兴味”这东西很奇怪。倘若它是在情投意合者之间共同地产生的,它就是如空气一样弥漫着的氛围;倘若你拿它向一个不在场的人说明——哪怕是情投意合者,它就会在刹那间消失无踪,只剩下毫不相干的辞语干瘪瘪地挂在嘴边,成为再滑稽再愚蠢也不过的怪物。所以只要王子猷一脚踩进戴逵的家门,他就只有把这一次造访解释成具有某种现实理由的行动,因而既然他是“乘兴而来”,就必然要“兴尽而返”,这才不致于把他的“兴”——在雪夜里升起的生命的美感包括想象中友朋相对的谐和破坏掉。“雪夜访戴”并非是有目的的行为,它的意趣只在路途中。那在曹娥江上穿过杳渺的夜色的行程,是完全摆脱日常生活程序、使生命在某个特异的时空中融入自然而转化为一支无声而曼妙的音乐的过程。
这确实是一个琐细的故事,但它却有一种动人之处。即使我们可以拿另外的事实来说明东晋名士未必真的那么高雅,他们仍然有很多庸俗可笑的地方,但在这个故事发生的时刻,生命终究呈现了自由的、唯美的、不假借任何“意义”而自我完足的姿态。
(骆玉明)
刘伶病酒
刘义庆
刘伶[1] 病酒,渴甚,从妇求酒。妇捐酒毁器,涕泣谏曰:“君饮太过,非摄生[2] 之道,必宜断之。”伶曰:“甚善!我不能自禁,唯当祝鬼神自誓断之耳。便可具酒肉。”妇曰:“敬闻命。”供酒肉于神前,请伶祝誓。伶跪而祝曰:“天生刘伶,以酒为名。一饮一斛,五斗解酲。妇人之言,慎不可听!”便引酒进肉,隗然[3] 已醉矣。
〔注〕 [1] 刘伶:字伯伦,西晋沛国(今安徽宿州西北)人。魏末曾为建威参军。纵酒放诞,蔑视礼法,为“竹林七贤”之一。 [2] 摄生:养生。 [3] 隗(wěi委)然:倾颓貌。
本文选自《世说新语·任诞》。
熟悉刘伶的都知道:此公名列“竹林七贤”之一,长得“容貌甚陋”,却以“好酒”驰名天下。他一生“唯酒为务”,只要一见到酒,便“奋髯箕踞,枕麴藉糟”,非拼个酩酊大醉不可。据说他“终其世”只做了一篇文章,也与“酒”有关——那就是传诵至今的《酒德颂》。本篇所记叙的,便是刘伶“好酒”生涯中的一个片断,或者说,一幕令人捧腹的家庭笑剧。
幕布拉开的时候,刘伶正患着酒“病”——大约昨夜又喝了个昏天黑地,此刻醒来,还渴得要命。旁人口渴,要的是水;唯独此公解渴,也还得靠酒。
可是他到处找不到杯中之物。原来是他夫人动了气,一怒之下把酒都倒了,连喝酒家什也一并砸毁。这下刘伶可惨了,只好再求夫人发慈悲。文中的“从妇求酒”四字,不可轻易放过:那简直把刘伶低三下四、死乞白赖地缠着夫人要酒的神态,全都画活了。
接着便见泪水涌上了刘夫人眼眶:“君饮太过,非摄生之道,必宜断之。”看来这夫人心中之气未平,又已生出一片爱怜之情。所以“必宜断之”虽近乎命令,刘伶听来却一点也不感到严厉,故回答得也干脆:“很好!我这就断酒——只是我怕管不住自己,须得到鬼神那里发誓求佑才行。——你快去准备酒肉吧!”这便引出了刘夫人同样庄重的应诺:“敬闻命。”只此三字,妇人那收泪而喜、满心欢悦的笑影,已浮现其中,记叙得也真绘声绘形!
场景转移,已在酒肉供奉的神前——看来刘夫人虽曾“捐酒毁器”,其实还颇留有馀“酒”,这便是妇人有心计处。此刻刘伶的心境不知如何,但脸色肯定是虔诚极了:你看他真就“跪”到神前,口中念念有词起来:“天生刘伶,以酒为名,一饮一斛,五斗解酲。”这开初几句听去倒也全是真话:他本就是个“天生”酒鬼,以酒为命的嘛!接着该说到断酒了。盯视一旁的刘夫人,想必正喜孜孜等着下文呢。谁知——“妇人之言,慎不可听!”这是什么话?刘夫人大吃一惊,这边刘伶则已赶紧“引酒进肉”, “跪”在神前就大喝大嚼起来。待到刘夫人缓过神来,想要拦阻,刘伶早又醉成一团,瘫倒在地了……
一幕“断”酒之誓,就这样变成了令人忍俊不禁的笑剧。其可笑处全在刘伶“渴”急使诈,连严厉的夫人也给骗了。这骗局早在刘伶回答“甚善”的时候,大约已在他闪烁不定的眼光中泄露,可惜刘夫人泪眼未干,未能识破。当着刘夫人急急忙忙准备酒肉之际,刘伶一定在心里窃笑不已吧?此篇行文之妙,正在于始终不动声色,只将人物的语言、行动,稍加叙述和勾勒,便将这幕笑剧逼真地展现在眼前。诙谐的情趣,借助于格外庄重的语气描摹和“跪”神发誓的细节刻画,由此收到了意想不到的效果。一位嗜酒如命的酒鬼形象,带着刘伶所特有的风神,嘻笑着走到了读者面前。明人胡应麟称赞《世说新语》:“读其语言,晋人面目恍然生动,而简约玄远,真致不穷。”从“刘伶病酒”,读者即可窥其“恍然生动”之一斑。
不过,读了这则记载,恐怕还不能一笑了之。像刘伶这样的名士,竟然在纵酒放诞中了其一生,究竟是什么原因?按照他《酒德颂》所说,好像是不满意于“贵介公子”、“搢绅处士”之流的“陈说礼法,是非锋起”,是有意以此放诞之行,来与“礼法”作对似的。但酗酒到了《名士传》所说的“常乘鹿车,携一壶酒,使人荷锸随之。云:‘死便掘地以埋’”的地步,这生涯也实在可悲了。倘若不是魏晋之际政治的黑暗,知识之士惨遭迫害而人人自危,又何至于此!刘伶便是这旧时代埋葬的一位悲剧人物。在他那可笑的荒诞言行背后,我们不是听到了类似于阮籍那“率意独驾,不由径路,车迹所穷,辄恸哭而反”的苦闷叹息和哭泣之音么?
(张巍)
石崇与王恺争豪[1]
刘义庆
石崇与王恺争豪,并穷绮丽以饰舆服。武帝[2] ,恺之甥也,每助恺。尝以一珊瑚树高二尺许赐恺,枝柯扶疏,世罕其比。恺以示崇,崇视讫,以铁如意击之,应手而碎。恺既惋惜,又以为嫉己之宝,声色甚厉。崇曰:“不足恨,今还卿。”乃命左右悉取珊瑚树,有三尺四尺,条干绝世,光彩溢目者六七枚,如恺许[3] 比甚众。恺惘然自失。
〔注〕 [1] 石崇(249—300):字季伦,西晋渤海南皮(今河北沧州南皮东北)人。初为修武令,累迁至侍中。后出为荆州刺史。八王之乱中与齐王冏勾结,为赵王伦所杀。王恺:字君夫,西晋东海郯县(今山东临沂郯城)人。他是司马昭妻弟,惠帝时位至后军将军。 [2] 武帝:晋武帝,即司马炎(236—290),司马昭之子。继昭为相国、晋王,后代魏称帝,建立晋朝。公元266—290年在位。 [3] 许:这样。
本文选自《世说新语·汰侈》。从“汰侈”二字看出作者鲜明的感情倾向,在于揭露豪门贵族骄奢淫逸的腐朽生活。文章开门见山,直叙文中之主人公及发生之事件,以突出其主旨。石崇晋惠帝时出为荆州刺史,以劫远客商人致巨富,生活极端奢侈,在河阳(今河南孟县西)筑金谷别墅,为历史上著名的大富豪。王恺是晋武帝司马炎的舅父,官至后军将军。这两个达官贵戚穷奢极欲,竭尽美物来装饰自己的车具和服装,以显示阔绰豪华,反映了西晋社会贵族奢靡的风尚。
王恺是皇亲国戚,地位显赫,身世不凡,而帝又“每助恺”,这就更突出王恺在斗富中有着坚强的后盾,占有相当的优势。武帝赐给恺一株珊瑚树,作者极力夸耀这株珊瑚之高(二尺许)、之大(枝柯扶疏),为举世稀有。这一细节,紧紧扣住了读者的心弦,可说是文中第一个高潮。
当王恺得意忘形地将珊瑚呈现在石崇面前时,出人意外的是:“崇视讫,以铁如意击之,应手而碎”。石崇的异常举止,反映他的骄横傲慢,不可一世。这如同晴天霹雳,引起斗富场中强烈反响,喜怒哀乐之情顿时迥异:王恺暴跳如雷,石崇镇定自若,观众惊骇疑惑,所有视点都凝聚在“应手而碎”的这一瞬间,构成一幅惊心动魄的争豪画图。
石崇为何击碎珊瑚?王恺“疑为嫉己之宝”,因而“声色甚厉”。“嫉己”二字,再次表明王恺在斗富中之自信,夸耀其珊瑚之不凡,正是作者为以下烘托石崇绝世之珊瑚作铺垫;而“声色甚厉”四字如同浮雕般地把王恺的形象、个性突现在读者面前。
此时,斗富场中气氛十分紧张,目光都凝视着石崇,看他如何收拾残局。而石崇却泰然置之,徐徐地对恺说:“不足恨,今还卿。”“乃命左右悉取珊瑚树,有三尺四尺,条干绝世,光彩溢目者六七枚,如恺许比甚众。”这光彩动人的珊瑚,把人们引到一个美丽神奇的世界,人们的情绪由低落转而高昂,琳琅满目的珊瑚,流光溢彩,耀人眼目,动人心魄,使人目瞪口呆,叹为观止,这是文中第二个高潮。作者通过对王恺的珊瑚先扬后抑,运用对比衬托等手法,突出石崇珊瑚的“绝世”,从而为其一举夺魁造成了心理定势。但随之人们产生疑惑:一个刺史,为何比有皇帝作后盾的皇亲国戚还要阔绰?他们究竟是如何为非作歹,巧取豪夺,搜刮民脂民膏的?
作者揭露石崇与王恺斗珊瑚,仅是摘取生活中的一个片断,其实他们的奢侈豪华又何止这些?据《晋书·石崇传》载:“(崇)财产丰积,室宇宏丽,后房百数,皆曳纨绣,珥金翠,丝竹尽当时之选,庖膳穷水陆之珍。与贵戚王恺、羊琇之徒以奢靡相尚。恺以 澳釜,崇以蜡代薪;恺作紫丝布步障四十里,崇作锦步障五十里以敌之;崇涂屋以椒,恺用赤石脂:崇、恺争豪如此。”他们奢华糜费,纵情享乐,可谓是贵族生活的一个典型。
在这场争豪中,王恺因始料未及,以“惘然自失”而告终。故事的发展,完全出人意外,而又符合必然的规律。以此结束,新人耳目,不落俗套。
全文叙事状物极为生动,人物性格丰富鲜明而又富于变化:如写王恺初出场时充满自信,持珊瑚“以示崇”,表现出有恃无恐、自满自得之状,继而写他“声色甚厉”之愤怒情绪,末以“惘然自失”结束,勾画出王恺的情绪变化过程,有血有肉,栩栩如生。其次,情节曲折,跌宕多致。始扬恺之珊瑚“世罕其比”,人们为之赞赏。但忽陡转,恺之珊瑚被石崇之铁如意击碎,读者感情旋即冷却。而随崇琳琅满目珊瑚之展现,至冰点的感情又回升沸腾。读者的情绪随作品情节的变化而波澜起伏,始终被作者朴质而又生动的艺术笔触所吸引,所感动。其三,语言精练,含意深邃。如“每助恺”三字,不仅揭示王恺斗富的政治背景与经济背景,而且在“每”字、“助”字里反映皇帝对贵族骄奢淫逸生活的支持和怂恿。如“世罕其比”的“罕”字,着力渲染王恺珊瑚之珍奇,但又没有把话说绝,这就为后来衬托石崇之珊瑚“绝世”留有余地,作者之匠心,至为工细。
(苏者聪)
张季鹰吊顾彦先
刘义庆
顾彦先[1] 平生好琴。及丧,家人常以琴置灵床[2] 上。张季鹰[3] 往哭之,不胜其恸。遂径上床鼓琴,作数曲,竟,抚琴曰:“顾彦先颇复赏此不?”因又大恸,遂不执孝子手而出。
〔注〕 [1] 顾彦先:即顾荣(? —312),西晋吴郡吴县(今属江苏)人。彦先为其字。 [2]灵床:人死后虚设的坐卧之具。 [3] 张季鹰:即张翰,西晋吴郡吴县人。季鹰为其字。
本文选自《世说新语·伤逝》。
友情恰似生命中的阳光,带给你多少温馨和慰藉!在没有友情的人群中生活,正如在暗夜的荒漠中行走,人生将变得怎样孤寂?
深挚的友情弥足珍贵。所以当友人溘然而逝,任凭你千呼万唤,也不能微笑醒来再看你一眼,不能在人生路上再伴你一程,那时,留给你的,将是多么巨大的空虚和悲哀!
张季鹰(翰)对于顾彦先(荣)的病逝,大约正有这样的感觉。他们同是吴中的名士。张翰洒脱不羁,时人比之阮籍,有“江东步兵”之称;顾彦先与陆机兄弟齐名,曾被时人号为“三俊”。他们同在齐王司马冏手下任职,经历了西晋末年的“八王之乱”。在天下震荡之际,他们更同怀高蹈之志,执手相约着“采南山蕨,饮三江水”。当秋风起,张翰思家乡的菰菜、莼羹、鲈鱼脍,终于命驾而归;顾荣则由于种种牵制,不得不仍在诸王间周旋。“顾荣平生好琴”,张翰又正是琴声之知音——许多个清风月夜,该都在企盼着故人造访,一奏那高山流水之曲吧?而今盼来的,竟是顾荣病卒的噩耗,他能不“不胜其恸”么?
张翰去吊丧时,灵床上正放着那张熟悉的琴。这是友人的心爱之物,然而琴在人亡,从此生死相违、音容永隔。逝去的故友,你独自走在通往彼岸的渺渺幽途,不会感到寂寞吗?那么就让我以琴当哭,再送你一程,让琴声倾诉这永难静歇的哀思吧!
这便是张翰吊丧时充溢心间的唯一念头。这念头使他完全忘了礼节,忘了身旁还侍立着的故人亲属——“遂径上床鼓琴”,多么鲁莽而无礼的举动!然而死者的家人竟不加阻止:他们想必早已熟知,这位“江东步兵”哀乐所至,从来就是这样超旷脱俗的,世俗的礼法又怎奈他何?
张翰弹了些什么?人们已无从知道。但这琴曲,无疑是顾荣生前最赏识的。张翰奏罢数曲,竟然抚琴而问:“顾彦先,你还是那样欣赏我的琴曲么?”——仿佛故人从来就未曾离他而去,仿佛顾荣依然坐在对面,正凝神聆听,含笑不语……
这是张翰凭吊友人的最动情的一幕。当他从瞬间的静寂中“醒”来,才发现友人已不再能回答他的询问,琴弦犹存,故人却早已去到冥冥之中。留在眼前的,只有素洁的灵床,含悲堕泪的吊客!钟子期死,伯牙终身不复鼓琴。他即使能像往日那样鼓琴,又将与谁共赏?想到这些,张翰“又大恸”,他再也抑制不住翻涌胸间的巨大伤痛。可是他没有说话,他全部的深情,都已溶进抚琴时对友人的那一声呼唤中了;他也没有痛哭,丧友的悲痛,早已借琮琮的琴曲尽情倾泻;竟然就径自下灵床而去——再一次忘记了丧吊的礼节,忘记了他本该和那位侍立一旁的孝子,去“执手”抚慰一番。
张翰之吊顾荣,正是这样不拘礼俗:既不去安慰死者亲属,也不在故人灵前洒泪痛哭;只是登门径入,“径上床鼓琴”,最后又下床径去。在这过程中,他只说了一句话,却又是对于死者的奇特询问——似乎可笑,似乎“无礼”之至,然而均出自内心的真情,出自时光流逝也永难冲淡的深切哀思。人们常常指斥张翰的狂放,指斥他不问“身后名”,只顾“眼前一杯酒”的荒诞。殊不知在假仁假义的“礼法”社会,在欺世盗名的权势争夺中,能够不为世俗所染,不为名利所移,而保持独立自主的人格,已是何等不易!至于他对故人的深挚情谊,又岂肯受“礼法”、“流俗”的拘束——情之所至,琴歌啸傲。这哀乐之不同流俗,较之于屈从“礼法”故作嘶声号泣之态,究竟哪个更真诚,哪个更动人?
(张巍)
谢太傅泛海
刘义庆
谢太傅盘桓东山时[1] ,与孙兴公[2] 诸人泛海戏。风起浪涌,孙、王[3] 诸人色并遽,便唱使还。太傅神情方王,吟啸不言。舟人以公貌闲意说,犹去不止。既风转急,浪猛,诸人皆喧动不坐。公徐云:“如此,将无归?”众人即承响而回。于是审其量足以镇安朝野。
〔注〕 [1] 谢太傅:即谢安(320—385),字安石,东晋陈郡阳夏(今河南周口太康)人。曾任司徒府佐著作郎,称疾辞,隐居会稽东山(在今浙江上虞县西南)。后复出仕,官至宰相。卒赠太傅。 [2] 孙兴公:即孙绰(314—371),东晋太原中都(今山西平遥西北)人。兴公为其字。博学善文,为当时文人之冠,是当时玄言诗代表作家。 [3] 孙:指孙绰。王:指王羲之(321—379),字逸少,东晋琅邪临沂(今属山东)人,居会稽山阴(今浙江绍兴),是中国历史上最有名的书法家。
本文选自《世说新语·雅量》。
一次充满险情的“泛海”,让读者见识了东晋名相谢安那非同寻常的襟怀和气度。
这次泛海,在开初想必还是颇有乐趣的:小船在长天碧海上轻轻滑过,作伴的又是如许俊雅的诗人孙绰(字兴公)和书圣王羲之等。在仰对水天无涯之际,发几通精微玄谈、爽朗笑语,而情不自禁沉入物我两忘的悠远之境,岂不很妙?
然后便遇到了意外:平静的海上,突然掀起了风浪。这风浪究竟多大?文中没有交代。但连“孙、王诸人”都为之神色遽急,呼唤着赶快回船,可见船已处于怎样剧烈的颠荡之中!有了这一节文字的烘托,再看谢安的反应,就颇不寻常了:“太傅神情方王(旺),吟啸不言”;从舟子眼中望去,更觉“貌闲意说(悦)”。面对喧嚣的风浪,他非但全无回船之意,竟然还吟啸起来,充满了欢欣、神往之情!其襟怀之雄迈,自可凌轶“孙、王诸人”而与海浪争锋了——虽然孙绰、王羲之在当世,亦可称得上鹤立之俊。
当海风“转急”,而浪涛愈加猛烈之时,无疑已临近浪翻船覆的生死关头。这时泛海诸人,都不免惊惶起来,纷纷在船上“喧动不坐”。谢安,当然也感觉到了危险。但他在作出决断时,居然还慢条斯理,以商量的口气徐徐说:“如此,将无归(莫不就回去)? ”——从容闲暇,直有一种“山崩于前而色不变”的镇定和沉静。这气度实在不凡!最妙的是“众人即承响而回”一句,将处于生死关头的孙、王诸人(自然也包括那位屡经风浪的“舟人”)听了谢安之语,均如获大赦的欢动之态,描摹入神。有了这一笔映衬,谢安那足以“镇安朝野”的奕奕风采,便如闪电照耀的峰影一样,刹那间耸浮在读者眼际,直须仰视方可了。
汉武帝《求茂材异等诏》说:“盖非常之功,必待非常之人。”而谢安,正是这样一位“非常之人”。公元383年,他谈笑从容,运筹帷幄,指挥东晋八万之师,杀得苻坚百万大军望风披靡;次年又调兵遣将,北伐中原,连复徐、兖、青、司、豫、梁六州,建立了气壮河山的“非常之功”。他的雄迈襟怀和闲暇气度,曾在李白“但用东山谢安石,为君谈笑静胡沙”的诗句中,得到过充满钦慕之情的称颂。
但不知读者想过没有,像谢安这样的“非常之人”,又何尝是天生的。他们的襟怀气度,其实在日常生活中,就曾经历过多次的磨炼和考验,方才养成。谢安的“泛海”轶事,在他的一生中自然算不得什么,但至少可以证明,他之所以迎浪而进,不肯轻易回舟,显然是把这危及生命的风浪,当作对自身胆略的一次检验来对待的。在急风猛浪中,既可以临危不惊,吟啸坦然,置生死于度外,则以此雄怀施之于治理天下,笑对强敌,汹汹压境的百万胡师,又何足道哉!
(潘啸龙)
温峤[1] 娶妇
刘义庆
温公丧妇。从姑刘氏,家值乱离散,唯有一女,甚有姿慧,姑以属公觅婚。公密有自婚意,答云:“佳婿难得,但如峤比云何?”姑云:“丧败之馀,乞粗存活,便足慰吾馀年。何敢希汝比。”却后少日,公报姑云:“已觅得婚处,门地粗可,婿身名宦,尽不减峤。”因下玉镜台一枚,姑大喜。既婚,交礼,女以手披纱扇,抚掌大笑曰:“我固疑是老奴,果如所卜!”玉镜台是公为刘越石长史[2] ,北征刘聪[3] 所得。
〔注〕 [1] 温峤(288—329):字太真,东晋太原祁县(今山西祁县东)人。初在并州,从姨父刘琨为谋主,抗刘聪、石勒。明帝即位,任中书令,后任江州刺史。 [2] 刘越石:即刘琨(271—318),西晋中山魏昌(今河北石家庄无极)人。愍帝初任大将军,都督并州诸军事。为晋室招抚流亡,与刘聪、石勒对抗。 [3] 刘聪(? —318):十六国时期汉国国君。一名载,字玄明。匈奴族。公元310—318年在位。曾派刘曜等攻破洛阳、长安,俘晋怀、愍二帝。
本文选自《世说新语·假谲》。
历史上有在国家危亡之际挺身自荐的毛遂,却很少有像温峤这样为人“觅婚”而自聘、自娶的趣事。
温峤长得风仪秀整,胸间却有一腔安邦定国的奇气。当年他作为大将军刘琨(字越石)的特使,渡江而南,曾以劝说晋王称帝的慷慨陈词,震惊了江左群彦;而今出现在从姑刘氏面前,大约已官至骠骑将军了吧?
身为将军,而看中了从姑之女,本来只须遣一介部属说媒即成。温峤却不愿借重自身的权势,便差点失去了自己的意中人——他从姑不晓其“密有自婚意”,反让他代“觅”他人为婿,岂不教温峤扫兴?
然而温峤却狡黠得很,居然就以媒人身分,煞有介事地讨论起“觅婚”的条件来。文中一句“但如峤比云何”,实际上已为下文的自娶从表妹埋下了伏线。这虽然显得有心计了些,但从另一方面看,又何尝不可以视为他在试探从姑(当然也包括从表妹)对自己的态度。婚姻大事不由自己一方决定,而充分尊重对方的心愿,这正是温峤的可爱处。而征求意见的方式,自然以媒人(“觅婚”者)身分最为合适——若是明说是自己,万一对方不愿,又碍于亲戚关系不便启齿,又怎能探得真情?
待到温峤以“玉镜台”下聘,最后现身自娶的时候,他大概颇以瞒过了从姑母女而心头窃喜了吧?出人意外的是,新妇在“交礼”后披扇而窥、“抚掌大笑”的话语,却泄露了全部天机:“我固疑是老奴,果如所卜!”原来温峤自以为得计,其实他从姑母女,早在接受“玉镜台”(乃温峤随刘琨北征十六国的汉刘聪时所得)聘礼时,即已猜到了未来佳婿的身分!然而她们居然也沉得住气,佯装不知,一任温峤天花乱坠地夸说“婿身名宦,尽不减峤”云云。读者倘能发挥一下想象,当可恍见这母女俩,怎样审视着玉镜台而发现温峤的秘密,又怎样相视而笑、窃喜在心的动人情景。
这同时也逗露了一个信息:对于这桩婚事,温峤固然盼望已久,他的从表妹其实也早已身心相许了。当这一切曲折、蹊跷而又忽然柳暗花明的往事,在洞房花烛之夜,从新妇那“抚掌大笑”又含情脉脉,与温峤惊喜相对中亲切叙来,该充满了多少喜剧色彩!新妇的爽朗性格(从她的“大笑”,以及昵称温峤为“老奴”可知),温峤的狡黠和憨厚,也均可从文中恍然生动地想见。
《世说新语》对世态人情的描述,正这样简洁而充满意趣:它只是在关键处稍加勾勒和摹刻,也不正面点破,把许多如画情景留在文外,让读者自己去体味、涵咏,读来更觉隽永而有余韵。
(潘啸龙)
桓南郡好猎
刘义庆
桓南郡好猎,每田狩,车骑甚盛。五六十里中,旌旗蔽隰。骋良马,驰击若飞,双甄[1] 所指,不避陵壑。或行阵不整,麏[2] 兔腾逸,参佐无不被系束。桓道恭,玄之族也,时为贼曹参军,颇敢直言。常自带绛锦绳著腰中,玄问:“此何为?”答曰:“公猎,好缚人士。会当被缚,手不能堪芒也。”玄自此小差。
〔注〕 [1] 双甄:甄,田猎阵名。《宋书·礼志一》:“先猎一日,遣屯布围,领军将军一人督右甄,护军将军一人督左甄。”合言之曰“双甄”。 [2] 麏(jūn君):即獐。
本文选自《世说新语·规箴》。
人们的感情,苦于不能总相沟通,倘能息息相通,许多给人带来伤害的事,便大多可以避免。
曹操自称“梦中好杀人”,其实是要警告企图谋害他的左右之人。一次眠中落被于地,近侍好心为他盖被,即被他跃身而起,砍了。难怪杨修要为之叹曰:“岂是丞相在梦中,实在是你(近侍)自己在梦中呵!”如果曹操能体谅近侍的关切之情,思量一下砍头究竟是什么滋味,这样的“杀人”诈术,就未必会“好”了。
本文的主角桓玄,袭封南郡公,功业远不能与阿瞒(曹操的小名)相比,但对于打“内战”,在东晋可算一位行家。他后来主盟诸将,起兵反晋,自立为“楚”帝,终于被刘裕攻杀,也是活该。不过此刻他还在江州刺史任上,野心初萌,时机未到,便常在打猎中抖威风。文中对他的狩猎场面,仅以“五六十里中,旌旗蔽隰(原野低湿处)。骋良马,驰击若飞,双甄所指,不避陵壑”稍加渲染,其车骑之壮盛,追捕禽兽时的那股疯狂劲,已跃然纸上。
这当然显得荒淫了些,但对于局中人来说,也未始没有得意忘形之乐。可惜桓玄之意,更计较于猎兽之得失。倘若行阵一乱,堵截中的“麏兔”跑了,便将怒气全发泄在“参佐”身上,总要把他们捆绑起来斥骂。那捆绑的绳子,想必也是临时扯来的荆棘、野藤之类。绑在臂膊上,刺芒入肉,味道如何?想来总不会那么有味吧。既不好受,“参佐”们何不就向桓玄诉说一下呢?他们却又没这胆量——大约被暴虐折磨久了,人就会变得麻木、怯弱以致习惯于逆来顺受。这恐怕正是造就“奴性”的秘密。
在这种情况下,桓道恭的仗义进谏,就显得格外引人注目了。按说,他既是桓玄族人,关系近了一层,说起话来要好办些。但即使这样,他也并未如文中所说“颇敢直言”,而是采取了迂回战术:每逢出猎,就带一条“绛锦绳”束在腰间,想法引起桓玄的注意。这举动稀奇古怪,果然引出了桓玄的发问。桓道恭正好借题发挥,实施对桓玄“好缚人”的进说:“我担心哪一天会轮到我受缚,手臂膊肉嫩,受不了那刺肉的芒刺呵!”
这进说妙在好似全不反对桓玄“缚人”,而只是诉说手肉“不堪”芒刺的痛苦。这倒是桓玄从来没有想到过的。桓道恭的诉说,一下把他从“缚人”者拉到被缚者的地位,使他多少了解到被“缚”是多么痛苦的事。——感情交流了,粗莽的桓玄由此受到了触动。那“好缚人”的脾气,便有了一些收敛(“小差”)。
桓道恭的进说,没有泛泛空论“缚人”的政治利弊,全从人之情性、感受上设言。这是他进说的独特之处,也正从一个侧面,反映了这个时代的精神风尚——尊重个性,反对摧残人之自由本性。
不知读者诸君,可也有某些令友朋、儿女、属下、邻人痛苦的雅好?倘有,就也请设想一下对方的感受,“自此小差”些罢!
(潘啸龙)
祖财阮屐
刘义庆
祖士少[1] 好财,阮遥集[2] 好屐,并恒自经营,同是一累,而未判其得失。人有诣祖,见料视财物,客至,屏当未尽,馀两小簏箸背后,倾身障之,意未能平。或有诣阮,见自吹火蜡屐,因叹曰:“未知一生当箸几量[3] 屐!”神色闲畅。于是胜负始分。
〔注〕 [1] 祖士少:即祖约(? —330),东晋范阳遒县(今河北涞水)人。士少为其字。祖逖弟。逖死,曾继任平西将军、豫州刺史。 [2] 阮遥集:阮孚,遥集为其字。西晋陈留尉氏(今属河南)人。阮咸子。元帝时为安东参军,后迁黄门常侍,被弹劾。 [3] 箸:同“着”。量(liǎng两):双。
本文选自《世说新语·雅量》。
嗜好本身原无高下,这正如萝卜青菜,各有所爱。谁又能在李白的好酒和鲁迅的好烟中判其得失呢?倘若是指嗜好的雅、俗,则祖士少的好财固显得俗气,阮遥集的好屐也未必怎样高雅,又何须分其“胜负”?
然而,重视人物品评的魏晋之际,偏生就有这样的好事者,要对祖、阮的嗜好,组织一场决定胜负的考试,自然引发了人们浓厚的兴趣。
这考试是突然袭击式的,故情景也颇为可观:大约祖士少紧闭大门赏玩财物之际,“笃笃”的敲门声传来,祖士少当即神色大变,忙不迭地收拢财物,东塞西藏间客人已到,只好慌慌张张,把不及收藏的两只小筐掩在身后。别看他已挤出笑容招呼客人,身子却还倾俯着想把竹筐遮住——那笨拙的举止和唯恐客人窥觊财物的惶急之态,文中只以“倾身障之,意未能平”八字传写,便神情逼真,令读者哑然失笑。阮遥集则又是另一种景象,客人上门,他还浑然不觉,可见正沉浸在陶然自乐的境界之中。他一边吹着火熔蜡,一边深情地把玩着木屐,忽然悠悠而叹:“真不知这一生能穿多少双木屐呵!”那神色之“闲畅”,简直就未把盯视一旁的客人当作一回事。于是作者宣称:阮、祖之胜负已分。
当然不难判明,这场考试中得胜的是阮遥集;至于祖士少,却败得一塌糊涂。这胜败的区分,正在于“神色闲畅”与“意未能平”的鲜明对比之中——一个“好”得潇洒脱俗,一个则“好”得自私而累人。
人们常常以为,凡“好”财物者境界一定就低,其实是并不尽然的。战国有位燕太子丹,未尝不爱金银狗马,但当他得到壮士荆轲,竟不惜“令人捧盘金”,任其当作瓦片,临池投龟取乐;荆轲想吃马肝,太子丹即杀千里马以“进肝”——这种乐以钱财待天下贤士的豪爽,境界就颇动人。祖士少的好财,却是一种守财奴式的聚敛。它以一己之占有为乐趣,而且以为天下人也像他一样,目光全盯在财物上,见了就想攫为己有,所以连赏玩之时,也胆战心惊,时刻防范着他人的窥伺。若要他以财物输人,便无疑要他的命了。这样一种充满铜臭味的嗜好,只能成为压抑人生的沉重物累,境界焉得为高?——他后来投奔石勒,恶习不改,肆意夺掠他人的田产,终于为此丧命,正说明了这一点。
“竹林七贤”阮咸的儿子阮遥集则不同。他的“好屐”看似怪异,却一无聚财之心。小小木屐,价值几何?既不能靠它营利,也不能借以扬名。可见这“好”只是一种身心的喜爱,并未夹杂有利害的考虑:这境界就颇已不俗。更有韵味的是,他之好屐,所追求的,只是一种把玩过程中的精神满足,而不以是否占有为意:自己的木屐固然可爱,别人所有也一样可喜。所以客来人往,他毫不在乎,一无被人窥觊的牵挂和担忧。只要看他在来人面前,依然“吹火蜡屐”不辍,神色竟那样“闲畅”,便知他之“好屐”是怎样乐在其中了。那一声“未知一生当箸几量屐”的叹息,还隐隐透露:此刻的阮遥集,已由眼前的“蜡屐”,进入多么悠远的人生哲理思考之中。这种不计得失,只求畅神的嗜好,自不会因几量木屐之失而牵累——你可以夺去他眼前的火、手中的屐,又怎能夺取他“吹火蜡屐”时的那一份快乐、那一份满足呢?
由此推想开去,人们想必还能在生活哲理上得到不少启迪。人生的路本已够艰难的了。在劳苦的创业和开拓之余,有一些养花、钓鱼或收集邮票、古玩之类的雅好,原不过是生活的一种补充和乐趣。然而,生也有涯,物也无尽。故对这类个人的嗜好,完全可以像阮遥集那样,持一种潇洒超脱的态度,能得畅神足矣,又何须像祖士少那样聚敛无已,而惶惶不安于得失之间呢?
(张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