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7 或问臣自得¹。
曰:“石太仆之对²,金将军之谨³,张卫将军之慎⁴,丙大夫之不伐善⁵。”
“请问臣自失⁶?”
曰:“李贰师之执贰⁷,田祁连之滥帅⁸,韩冯翊之愬萧⁹,赵京兆之犯魏¹⁰。”
【注释】
¹臣自得:五臣注本“臣”下有“之”字。
²石太仆之对:史载石庆非常谨慎。当其为太仆时,有一次汉武帝出门,问石庆车上套了几匹马。石庆亲自以策数马,数毕才举手回答:“六马。”石太仆,指石庆。汉武帝时,曾任太仆、丞相。其事迹见《史记·万石张叔列传》和《汉书·万石卫直周张传》。太仆,汉代中央政府的九卿之一,掌管皇帝的舆马之事。
³金将军之谨:史载金日侍武帝,“目不忤视者数十年。赐出宫女,不敢近。上欲内其女后宫,不肯。其笃慎如此,上尤奇异之”。金将军,金日,字翁叔,本匈奴人。汉武帝时,曾任侍中、驸马都尉、光禄大夫、车骑将军。后受武帝遗诏,与霍光同辅昭帝。其事迹见《汉书·霍光金日传》。
⁴张卫将军之慎:五臣注本“慎”上有“善”字。史载张安世居官非常谨慎,不求名利权势,隐人之恶而扬人之善。张卫将军,张安世,字子孺。汉武帝时,曾任光禄大夫。昭帝时,曾任右将军、光禄勋。宣帝时,曾任车骑将军、大司马、卫将军。其事迹见《汉书·张汤传》。卫将军,汉官名。主管京都和皇宫的保卫工作。
⁵丙大夫之不伐善:汉武帝末年,巫蛊之祸起,卫皇后及太子据均被迫自杀。太子孙刘询时年幼,受牵连系狱,得到丙吉的照顾和保护。后刘询(即宣帝)即位,丙吉从不表白自己的功劳。丙大夫,丙吉,字少卿。汉昭帝时,曾任光禄大夫。宣帝时,曾任御史大夫、丞相。其事迹见《汉书·魏相丙吉传》。伐,矜夸。
⁶臣自失:五臣注本“臣”下有“之”字。
⁷李贰师:李广利,汉武帝宠妃李夫人之弟,曾为贰师将军。其事迹见《汉书·张骞李广利传》。贰师,本是西汉时西域大宛国城名,产好马。太初元年(前104),汉武帝命李广利征大宛,“期至贰师城取善马,故号贰师将军”。执贰:“贰”有离异之意,故称臣仕二主之人为“贰臣”。“执贰”指李广利之投降匈奴,后为匈奴单于杀死。其事见《汉书·匈奴传》。世德堂本作“执二”。
⁸田祁连:田广明,字子公。汉宣帝时,曾任御史大夫、祁连将军。又“以祁连将军将兵击匈奴”。其事迹见《汉书·酷吏传》和《匈奴传》。祁连,《汉书·宣帝纪》注引应劭说:“祁连,匈奴中山名也。诸将分部,广明值此山,因以为号也。”滥帅:指田广明奉命率兵出征匈奴,明知匈奴在前,故意谎报不见匈奴,引军不战而还。结果被下狱,自杀死。滥,失实。
⁹韩冯翊之愬萧:史载韩延寿为左冯翊时,听说御史大夫萧望之要查问自己为东郡太守时滥用公款的事,就上书告发萧望之在任左冯翊时滥用廪牺官钱。审问结果,韩延寿事实俱在,而萧望之卒无其事,于是韩延寿以“上僭不道”、“诬愬典法大臣”之罪弃市。韩冯翊,韩延寿,字长公。汉宣帝时,曾任东郡太守、左冯翊,故称为“韩冯翊”。其事迹见《汉书·赵尹韩张两王传》。冯翊,左冯翊,汉官名。武帝太初元年,将左、右内史和主爵都尉更名为京兆尹、左冯翊、右扶风,负责治理京都地区,谓之“三辅”。萧,萧望之,字长倩。汉宣帝时,曾任左冯翊、御史大夫、太子太傅等,其事迹见《汉书·萧望之传》。愬,告发。
¹⁰赵京兆之犯魏:史载赵广汉为京兆尹时,丞相魏相追查赵广汉无辜杀人事甚急。赵广汉想以事威胁魏相,使其不再追查自己的事,于是告发丞相夫人杀婢,结果以不符合事实被腰斩。赵京兆,赵广汉,字子都。汉昭帝、宣帝时,曾任京兆尹,故称为“赵京兆”。其事迹见《汉书·赵尹韩张两王传》。魏,魏相,字弱翁。汉昭帝时,曾任河南太守。宣帝时,曾任大司农、御史大夫、丞相。其事迹见《汉书·魏相丙吉传》。
【译文】
有人问做臣子的因自己的行为得到好处的有什么人。
扬子回答说:“太仆石庆小心地回答皇帝的问话,将军金日谨慎地侍奉武帝,卫将军张安世周到地履行自己的职务,大夫丙吉不夸耀自己在宣帝幼年时对他的照顾。这些人都因自己的行为得到了好处。”
“请问做臣子的因自己的行为受到惩罚的有什么人?”
扬子回答说:“贰师将军李广利背叛汉朝投降匈奴反被匈奴杀死,祁连将军田广明率兵征伐匈奴却谎报不见匈奴因而被下狱自杀身死,左冯翊韩延寿上书告发萧望之反被以诬告罪杀害,京兆尹赵广汉因冒犯魏丞相而被腰斩。这些人都因自己的行为受到了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