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 或问:“五经有辩乎¹?”
曰:“惟五经为辩²。说天者莫辩乎《易》³,说事者莫辩乎《书》⁴,说体者莫辩乎《礼》⁵,说志者莫辩乎《诗》⁶,说理者莫辩乎《春秋》⁷。舍斯⁸,辩亦小矣。”
【注释】
¹五经:即下文所谓《易》、《书》、《礼》、《诗》、《春秋》,是儒家的五部经典。详见5·6条各注。辩:巧言解说为辩。《老子·八十一章》:“善者不辩,辩者不善。”这里在发问中对“辩”有贬义,在回答中则赋予褒义。
²惟五经为辩:这句话是说,只有“五经”才称得上是“辩”。
³说天者:讲解天道的书。莫辩乎《易》:没有比《易》讲得更好的。辩,《太平御览》卷六百零八“叙经典”条引此句以下,“辩”皆作“辨”。
⁴事:事业。这里指古代的政事。马总《意林》卷三引此句“事”作“地”。
⁵体:体制,即制度、规则等。我国古代以礼来总括国家的各种制度和规则,所以这里说“说体者莫辩乎《礼》”。
⁶志:志向,意志。莫辩乎《诗》:没有比《诗》表达得更好的。《书·舜典》:“诗言志,歌永言。”又《毛诗序》:“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
⁷理:义理,道理。指行为所要遵循的道理和标准。据说孔丘曾经修改《春秋》,用了许多特别的字眼,以表示他对各种人物和事件的褒贬。这里就是指这些所谓的微言大义。《孟子·离娄下》:“孟子曰:‘王者之迹熄而《诗》亡,《诗》亡然后《春秋》作。晋之《乘》,楚之《梼杌》,鲁之《春秋》,一也。其事则齐桓、晋文,其文则史。孔子曰:“其义则丘窃取之矣。”’”
⁸斯:此。这里指五经。
【译文】
有人问:“五经中有巧言辩解的话吗?”
扬子回答说:“只有五经才称得上巧言辩解。讲说天道的书没有比《易经》辩解得更好的,讲说政事的书没有比《书经》辩解得更好的,讲说体制的书没有比《礼经》辩解得更好的,讲说志向的书没有比《诗经》辩解得更好的。讲说义理的书没有比《春秋》辩解得更好的。除了五经以外,其他书的辩解,不过是小巧罢了!”
7.4 如贤人谋之美也¹,诎人而从道²;如小人谋之不美也,诎道而从人³。7.6 春木之芚兮¹,援我手之鹑兮²,去之五百岁³,其人若存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