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政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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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机关:
1983年,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决定在国务院成立国家安全部,承担原来由公安机关主管的间谍、特务案件的侦查工作。国家安全部由原公安部的一部分政治保卫部门和中共中央的某些担负保卫工作的机构组成.负责主管间谍等国家安全案件的侦查工作以及其他政治保卫工作。由于国家安全工作的特殊性,可资验证的资料极少。
司法行政机关:
在司法行政事务方面,我国实行的是各机关分散管理的体制.因此司法行政机关(司法部系统)仅负责管理部分相关事务。目前,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能和任务主要有:拟定司法行政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草案及其他政策;负责全国监狱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司法行政系统戒毒场所的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工作;监督管理法律援助工作;指导监督基层司法所和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基层法律服务及帮教安置工作等。近年来司法行政机关在律师、司法鉴定、监所管理等方面的表现受到一些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