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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冬官考工记第六
二五 瓬人
1.瓬人为簋¹,实一觳,崇尺,厚半寸,唇寸。豆²,实三而成觳³,崇尺。
【注释】
¹瓬(fǎng)人为簋:瓬人,以制陶为业的工匠,可能分工制作原始瓷器。瓬,捏塑黏土(陶土、瓷土或高岭土)烧制成陶器或原始瓷器。《说文·瓦部》:“瓬,周家搏埴之工也。”按,我国在商代或更早已经发明釉陶或原始瓷器,春秋战国之际原始瓷器已经比较普遍(汪庆正《中国陶瓷史研究中若干问题的探索》,《上海博物馆集刊——建馆三十年特辑(总第二期)》,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簋,是古代祭祀、宴飨时放盛煮熟的黍、稷、稻、粱等饭食的器具,其形有方有圆,圆者居多,圈足,有盖和两耳,用陶瓷或青铜制成。此指陶簋。
²豆:古代祭祀、宴飨时盛放肉食的器皿,亦是量器,形似高脚盘,多有盖。用陶瓷、青铜或木头制成。此指陶豆。郑《注》曰:“实四升。”故下文曰“实三而成觳”。
³实三而成觳:三豆的容量加起来等于一觳。一觳一斗二升,则豆容四升。
【译文】
瓬人制作簋,其容量为一觳,高度为一尺,壁厚半寸,口缘厚度为一寸。豆,三豆为一觳,则豆容量为四升,高度为一尺。
2.凡陶、瓬之事,髻、垦、薜、暴不入市¹。器中²,豆中县³,崇四尺,方四寸。
【注释】
¹髻、垦、薜、暴:髻,此指形状歪斜。一说,通“刖”,谓断足缺腿。垦,谓有跌打损伤。薜,破裂。暴,鼓疙瘩,表面坟起不坚致。郑《注》曰:“髻,读为‘跀(yuè)’。垦,顿伤也。薜,破裂也。暴,坟起不坚致也。”段玉裁《汉读考》曰:“易‘髻’为‘跀’,谓器之折足者也。”顿伤,孙诒让曰:“犹言损伤。”
²器中(chuǎn):器,泛指甗、盆、甑、鬲、庾、簋、豆诸器。,是在用均(制陶坯的转轮)制作陶坯时,量度陶坯高度和厚度的器具,据孙诒让说,是长方形的范式,用来检验器坯有无邪曲。下文曰“崇四尺,方四寸”,则是一根高四尺、横截面为四平方寸的木柱,量度陶坯,使其高度不超过四尺,厚度不超过四寸。据郑《注》,器高于此,则陶范难容纳;厚于此,则难烧熟。
³豆中县:孙诒让曰:“瓦器惟豆有柄(即指豆的高脚),尤贵其直,故别出之。”
【译文】
凡是陶人、旊人制作的器物,如果有形状歪斜、损伤、破裂或表面凸凹不平的,就不拿到市场中去出售。所制的各种陶器,其高度、厚度要符合的要求,豆的柄要很直而符合垂线的要求,高四尺,横断面四寸见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