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官冢宰第一
【题解】
天官系统的官,掌“邦治”,又谓之“治官”,即治理国政之官。其所属编制,上自大宰,下至夏采,总共六十三种职官。所属官府六十一种。然其实际职掌复杂琐细,可称治官者,仅大宰、小宰、宰夫、大府、内府、外府、司会、司书、职内、职岁、职币等十一官。其长为大宰,亦称冢宰,是六官之首、百官之长,其职掌理天下政务,辅佐王者统治天下,其副为小宰。大宰之职文中以“六典”、“八法”、“八则”、“八柄”、“八统”、“九职”、“九赋”、“九式”、“九贡”、“九两”统括之。其具体职能即为:协助天子综揽朝廷一切重大政务、管理内宫一切事务。小宰和内宰统一管理内宫各类活动、掌控天下财政收支、保管财物,而以“六叙”、“六属”、“六职”、“六联”、“八成”、“六计”统括之。其他诸官的职掌,大体可分以下几类:第一类是掌饮食的官,包括掌烹煮或制作食物的膳夫、庖人、内饔、外饔、亨人、腊人、醯人等,掌捕获兽类或鱼鳖等以供膳食的兽人、渔人、鳖人等,掌进献食物的笾人和醢人,掌酒浆的酒正、酒人、浆人,以及为王调配饮食的食医,掌盐的盐人,掌供巾幂以覆盖饮食的幂人,掌供冰以冷藏食物的凌人等。第二类是掌服装的官,包括掌王皮裘的司裘,为王、王后缝制衣服的缝人,掌王后、九嫔和内外命妇首服(头上饰物)的追师,为王、王后掌鞋的屦人等。第三类是医官,包括医师、疾医、疡医、兽医等。第四类是掌寝舍的官,包括掌清除宫寝污秽的宫人、为王外出设宫舍帷帐等的掌舍、幕人、掌次等。第五类是宫官,包括宫正、宫伯、内宰、内小臣、阍人、寺人、内竖等。第六类是妇官,包括服侍王并协助王后行礼事的九嫔、世妇、女御,以及附列的女祝、女史。第七类是掌妇功的宫,包括典妇功、典丝、典枲。此外还有单独成类的甸师(为王掌籍田)、玉府(为王掌收藏)、掌皮(掌皮革)、染人(掌染丝帛)、夏采(大丧为王招魂)等。
据孙诒让统计,天官之属,卿一人,中大夫四人,下大夫十二人,上士四十二人,中士一百一十八人,下士一百七十九人,府八十五人,史一百四十八人,胥一百七十四人,徒二千二百零四人,工二十二人,贾四十四人。凡正官自卿至庶人,总计三千零三十三人。又奄上士四人,寺人、内竖及奄无爵者四十四人。内司服、缝人女御十人,女祝四人,女史八人,女奴一百二十五人,奚六百七十二人,女工八十人。凡女官、女庶人,总计八百九十九人。此外,九嫔、世妇、女御无员数;阍人每门四人,有员数,无总数,不可计。大凡可计者计三千九百八十人。(《周礼正义》,中华书局1987年版,第57页)
叙官
1.惟王建国¹,辨方正位²,体国经野³。设官分职,以为民极⁴。乃立天官冢宰⁵,使帅其属,而掌邦治⁶,以佐王均邦国⁷。
【注释】
¹惟王建国:惟,语首语气助词。建国,建立国城,即王所居之城。
²辨方:辨别四方。正位:确定宫庙、朝廷的位置。《尚书·盘庚》曰:“盘庚既迁,……乃正厥位。”其孔颖达《疏》引郑玄《注》云:“正宗庙、朝廷之位。”与此义同。
³体国经野:体国,主次有别地进行国都建设。郑玄《注》:“体,犹分也。”孙诒让说:体,“本无分义,以总为一体,分为众体,展转引申,亦得训为分”。“彼营国、庙、社、朝、市等,皆分别营之,即此所谓体国。”朱申曰:“体犹分也,经犹画也。城中曰国,郊外曰野。”野,指国都城外半径为五百里的地域。
⁴“设官”二句:设官,即设置冢宰、司徒、宗伯、司马、司寇、司空,是谓六卿。六卿各有部属。极,屋架最高处的横木。此指中正的准则。俞樾曰:“极有准则之义。”姜兆锡曰:“谓为斯民至极之标准。”
⁵天官冢宰:官名。天官是《周礼》所设计职官体制六官(分别以天地四时命名,即天官、地官、春官、夏官、秋官、冬官)系统之一,天官之长则为冢宰,又叫大宰,亦总辖六官,象天之无所不包,故称天官。故郑《注》引郑司农曰(按,以下凡引郑司农说,皆转引自郑《注》):“六官皆总属于冢宰。”
⁶“使帅”二句:帅,率领。沈梦兰曰:“王国曰国,曰邦,侯国则谓之邦国。”“掌邦治”同下文“均邦国”互文,皆统言王国与诸侯国,亦即统言全天下。
⁷均邦国:均,此谓治理。方苞曰:“治之使各得其分谓之均。均者,上下、尊卑、贫富、远迩各得其平也。”邦国,统言王国与诸侯国。
【译文】
王建立国都,辨别国都所在地的方向,确定宗庙、朝廷所在的位置,主次有别地划分国都、郊野的界限,进行建设经营。分设百官职位,作为天下民众有所取法的榜样。为了达到此目的,于是设立天官冢宰这一官职,让他率领部属,来掌管天下的治理,以辅佐王治理天下各国。
2.治官之属¹:大宰²,卿一人;小宰³,中大夫二人;宰夫⁴,下大夫四人;上士八人,中士十有六人,旅下士三十有二人⁵,府六人⁶,史十有二人⁷,胥十有二人⁸,徒百有二十人⁹。
【注释】
¹治官:即天官,因其“掌邦治”,掌管天下治理,故称天官系统的官为治官。下文从“大宰”到“夏采”,共六十三种官职,皆属治官。按本书六官《叙官》通例,皆先言官名,次陈爵等,次记员数。又,本书王官员之爵位共七等,从高到低依次是:公,卿,中大夫,下大夫,上士,中士,下士。无上大夫,卿即上大夫。
²大(tài)宰:官名。即冢宰,治官之长,六卿之首,总理百官。掌管建邦之六典,以协助天子治理邦国。职位略等于后世的宰相。蒋载康曰:“大,音泰,后放此。”
³小宰:官名。大宰的副职,协助大宰处理治官事务,掌管制定王宫之刑法,管理宫中之政令。
⁴宰夫:官名。负责对天官系统官吏的考核,是大宰、小宰的助手。贾《疏》曰:“宰夫是大宰之考。”
⁵旅下士:旅,郑《注》曰:“旅,众也。”郝敬曰:“下士独言众,人众也。”下士人数众多,故称“旅下士”。
⁶府:负责收藏文书、财物的小吏。
⁷史:负责撰写文书的小吏。据郑《注》,府、史“皆其长官所自辟除”,由宰夫聘请。
⁸胥:及下文徒,皆是被征调到官府服徭役的平民。郑《注》曰:“此民给徭役者。”胥是徒的头目,一胥率领十徒。郑《注》曰:“(胥)有才知(智),为什长。”
⁹徒:从平民中征调到官府供役使的勤杂人员。按,《周礼》中府、史、胥、徒,皆“庶人在官者”,即在官府任职服役的庶人,无爵位,地位低于下士而高于庶人。
【译文】
天官的属官有:大宰,由卿一人担任;小宰,由中大夫二人担任;宰夫,由下大夫四人担任;此外还有上士八人,中士十六人,众下士三十二人递相辅佐,下辖府六人,史十二人,胥十二人,徒一百二十人。
3.宫正¹,上士二人,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注释】
¹宫正:官名。负责王宫政令、宿卫的官员,乃宫中官之长。郑《注》曰:“正,长也。宫正,主宫中官之长。”贾《疏》曰:“宫正上士二人为官首,中士四人为之佐,下士八人理众事,府二人主藏文书也,史四人主作文书,胥四人为什长,徒四十人给徭役。诸官皆仿此。”
【译文】
宫正,由上士二人任长官,中士四人任副职,此外还配有下士八人协理众事,下辖府二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4.宫伯¹,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一人,史二人,胥二人,徒二十人。
【注释】
¹宫伯:官名。掌管统率王宫中值勤的卿大夫子弟。郑《注》曰:“伯,长也。”按,此宫伯与上文宫正,皆主宫中之长,然职掌有别。贾《疏》曰:“若宫正,则主任三宫卿大夫士之身,故为宫中官之长。……宫伯云长者,直主宫中卿大夫士之適子、庶子,行其秩叙,授其舍次之事,亦得为长,故云‘伯,长也’。”
【译文】
宫伯,由中士二人任长官,下士四人为任副职,下辖府一人,史二人,胥二人,徒二十人。
5.膳夫¹,上士二人,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十有二人,徒百有二十人。
【注释】
¹膳夫:官名。主管王的膳食。郑《注》曰:“食官之长也。”下文庖人、内饔、外饔、亨人,皆其属官。
【译文】
膳夫,由上士二人任长官,中士四人任副职,下辖下士八人协理众事,府二人,史四人,胥十二人,徒一百二十人。
6.庖人¹,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贾八人²,胥四人,徒四十人。
【注释】
¹庖人:官名。负责供给王、王后、世子等的食用牲畜禽兽。贾《疏》曰:“庖者,今之厨。……庖人主六兽、六禽,以供庖厨。”
²贾(ɡǔ):指熟悉市场物价,负责采购的人。知掌物价者。郑《注》曰:“贾主市买,知物贾(价)。”
【译文】
庖人,由中士四人任长官,下土八人任副职,下辖府二人,史四人,贾八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7.内饔¹,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十人,徒百人。
【注释】
¹内饔(yōnɡ):官名。负责王、王后、世子饮食的烹调,亦称饔人。郑《注》曰:“饔,割亨煎和之称。内饔所主在内。”“所主在内”,贾《疏》曰:“以其掌王及后、世子及宗庙,皆是在内之事。”
【译文】
内饔,由中士四人任长官,下士八人任副职,下辖府二人,史四人,胥十人,徒一百人。
8.外饔¹,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十人,徒百人。
【注释】
¹外饔:官名。负责宫外祭祀、宴会招待宾客、耆老孤子的割烹。郑《注》曰:“所主在外。”贾《疏》曰:“其职云掌外祭祀及邦飨孤子、耆老割亨,皆是在外之事,故云所掌在外也。”
【译文】
外饔,由中士四人任长官,下士八人任副职,下辖府二人,史四人,胥十人,徒一百人。
9.亨人¹,下士四人,府一人,史二人,胥五人,徒五十人。
【注释】
¹亨(pēnɡ)人:官名。负责为内饔、外饔煮肉。郑《注》曰:“主为外内饔煮肉者。”亨,同“烹”。
【译文】
亨人,由下士四人任长官,下辖府一人,史二人,胥五人,徒五十人。
10.甸师¹,下士二人²,府一人,史二人,胥三十人,徒三百人。
【注释】
¹甸师:官名。负责藉田和供给野物的官员之长;王族有罪,负责施刑。下文兽人、渔人、鳖人、腊人,皆甸师属官。郑《注》曰:“郊外曰甸。师,犹长也。甸师,主共野物官之长。”
²下士:按,孙诒让认为“下士”或是“上士”、“中士”之误。甸师既为兽人、渔人之长,爵位应高于后二者。
【译文】
甸师,由下士二人任长官,下辖府一人,史二人,胥三十人,徒三百人。
11.兽人¹,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注释】
¹兽人:官名。负责供给野兽并执掌猎取野兽政令之官。据贾《疏》,“掌罟田兽”,“供膳羞”。罟(ɡǔ),网,谓用网捕田兽。
【译文】
兽人,由中士四人任长官,下士八人任副职,下辖府二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12.渔人¹,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三十人,徒三百人。
【注释】
¹渔人:官名。负责供给鱼类并执掌捕鱼政令之官。据贾《疏》,“掌以时渔”、“供鱼物”。
【译文】
渔人,由中士二人任长官,下士四人任副职,下辖府二人,史四人,胥三十人,徒三百人。
13.鳖人¹,下士四人,府二人,史二人,徒十有六人。
【注释】
¹鳖人:官名。负责供给鱼鳖龟蜃等甲虫。孙诒让曰:“掌共介物。”介物,龟鳖之类。此官有府、史、徒而无胥,是因此官职掌简易。
【译文】
鳖人,由下土四人任长官,下辖府二人,史二人,徒十六人。
14.腊人¹,下士四人,府二人,史二人²,徒二十人。
【注释】
¹腊人:官名。制作供给干肉之官。
²府二人,史二人:据王引之《经义述闻》以为此六字是衍字。此暂保留原文。
【译文】
腊人,由下士四人任长官,下辖府二人,史二人,徒二十人。
15.医师¹,上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二人,徒二十人。
【注释】
¹医师:官名。众医之长,掌管医治疾病的政令。下文食医、疾医、疡医、兽医,皆其属官。郑《注》曰:“众医(官)之长。”
【译文】
医师,由上士二人任长官,下士四人任副职,下辖府二人,史二人,徒二十人。
16.食医¹,中士二人。
【注释】
¹食医:官名。掌调和四季众味之宜。负责为王调配食饮膳羞,以祛病健身。按,食医只有中士二人,无府、史、胥、徒。贾《疏》曰:“以其专官行事,更无所须故也。”
【译文】
食医,由中士二人任长官。
17.疾医¹,中士八人。
【注释】
¹疾医:官名。职责如同内科医生。孙诒让曰:“若今之内科医也。”
【译文】
疾医,由中士八人担任。
18.疡医¹,下士八人。
【注释】
¹疡医:官名。职责如同外科医生。孙诒让曰:“若今之外科医也。”疡,谓生疮化脓。
【译文】
疡医,由下士八人担任。
19.兽医¹,下士四人。
【注释】
¹兽医:官名。即今为牛马等牲畜治病的兽医。郑《注》曰:“兽,牛马之属。”
【译文】
兽医,由下士四人担任。
20.酒正¹,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八人,胥八人,徒八十人。
【注释】
¹酒正:官名。酒官之长,掌管造酒政令。下文酒人、浆人,皆酒正属官。
【译文】
酒正,由中士四人为长官,下士八人任副职,下辖府二人,史八人,胥八人,徒八十人。
21.酒人¹,奄十人²,女酒三十人³,奚三百人⁴。
【注释】
¹酒人:官名。掌管酿酒,以备祭祀和宾客之需。
²奄:阉割过的男奴,即宦官。郑《注》曰:“今谓之宦人。”贾《疏》曰:“奄亦府史之类。”
³女酒:通晓酿酒的女奴。女奴是奚的头目,一女奴率领十奚。郑《注》曰:“女奴晓酒者。”孙诒让曰,谓女奴而“多才知,知作酒之事者”。按,以下凡曰“女奴晓某者”,义皆放此。
⁴奚:女奴。孙诒让曰:“凡此经之奚皆为女奴,对《秋官》五隶为男奴也。”
【译文】
酒人,由奄十人任长官,下辖女酒三十人,奚三百人。
22.浆人¹,奄五人,女浆十有五人²,奚百有五十人。
【注释】
¹浆人:官名。掌管制作饮料。
²女浆:通晓制作饮料的女奴。郑《注》曰:“女奴晓浆者。”
【译文】
浆人,由奄五人任长官,下辖女浆十五人,奚一百五十人。
23.凌人¹,下士二人,府二人,史二人,胥八人,徒八十人。
【注释】
¹凌人:官名。掌管采冰、藏冰、颁冰之事。凌,冰室。
【译文】
凌人,由下士二人任长官,下辖府二人,史二人,胥八人,徒八十人。
24.笾人¹,奄一人,女笾十人²,奚二十人。
【注释】
¹笾人:官名。掌管供给笾中食物以进献之官。笾,一种竹制的高脚盛物器,形如豆,容量四升,祭祀、宴飨时盛放果实脯。《说文》曰:“笾,竹豆也。”
²女笾:通晓供给笾中食物的女奴。郑《注》曰:“女奴之晓笾者。”
【译文】
笾人,由奄一人任长官,下辖女笾十人,奚二十人。
25.醢人¹,奄一人,女醢二十人²,奚四十人。
【注释】
¹醢(hǎi)人:官名。掌管供给祭祀、宴飨时所需的醢。醢,肉酱,盛于豆中。
²女醢:通晓供给肉酱的女奴。郑《注》曰:“女奴晓醢者。”
【译文】
醢人,由奄一人任长官,下辖女醢二十人,奚四十人。
26.醯人¹,奄二人,女醯二十人²,奚四十人。
【注释】
¹醯(xī)人:官名。掌管供给醋的官员。掌以醯调制食物者。醯,就是醋。
²女醯:通晓造醋的女奴。郑《注》曰:“女奴之晓醯者。”
【译文】
醯人,由奄二人任长官,下辖女醯二十人,奚四十人。
27.盐人¹,奄二人,女盐二十人²,奚四十人。
【注释】
¹盐人:官名。掌管有关盐的政令及供给盐。
²女盐:通晓盐事的女奴。郑《注》曰:“女奴晓盐者。”
【译文】
盐人,由奄二人任长官,下辖女盐二十人,奚四十人。
28.幂人¹,奄一人,女幂十人²,奚二十人。
【注释】
¹幂(mì)人:官名。掌管供给覆盖饮食的布巾。幂,遮盖,以巾覆盖事物。
²女幂:通晓以布巾覆盖饮食的女奴。郑《注》曰:“女奴晓幂者。”
【译文】
幂人,由奄一人任长官,下辖女幂十人,奚二十人。
29.宫人¹,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八人,徒八十人。
【注释】
¹宫人:官名。掌管王寝宫的清扫、执烛、供炭等事。孙诒让曰:“此官掌王寝,亦主服御之事。”下文掌舍、幕人、掌次,皆其属官。
【译文】
宫人,由中士四人任长官,下士八人任副职,下辖府二人,史二人,胥八人,徒八十人。
30.掌舍¹,下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徒四十人。
【注释】
¹掌舍:官名。掌管王与诸侯会同时所居行宫的门禁、警卫事。孙诒让曰:“掌王行道馆舍之事。”舍,在外休息之处。
【译文】
掌舍,由下士四人任长官,下辖府二人,史四人,徒四十人。
31.幕人¹,下士一人,府二人,史二人,徒四十人。
【注释】
¹幕人:官名。掌管供给野外休息等所用帷幕。及下文掌次,孙诒让曰:“并主张设帷幕之事,以备王舍息。”
【译文】
幕人,由下士一人任长官,下辖府二人,史二人,徒四十人。
32.掌次¹,下士四人,府四人,史二人²,徒八十人。
【注释】
¹掌次:官名。负责张设帷幕。次,用布帷、竹帘设立的供更衣、修饰、休息的临时处所,《康熙字典·欠字部》:“张幄于所止之处亦曰次。”
²府四人,史二人:王引之《经义述闻》曰:“窃疑掌次等官,‘府四人,史二人’,‘府二人,史一人’(按,后者指《春官·叙官》之《郁人》、《司尊彝》,《司几筵》等的府史数),人数皆上下互讹,《唐石经》已如是。”按,上下互讹,即谓“府四人,史二人”当作“府二人,史四人”;“府二人,史一人”当作“府一人,史二人”。其说当是,下文翻译时即据王引之说。
【译文】
掌次,由下士四人任长官,下辖府二人,史四人,徒八十人。
33.大府¹,下大夫二人,上士四人,下士八人,府四人,史八人,贾十有六人²,胥八人,徒八十人。
【注释】
¹大府:官名。王的府库总保管,掌管财物收受、发放。下文玉府、内府、外府,皆其属官。郑《注》曰:“为王治藏之长。”
²贾:贾《疏》曰:“有贾者,府官须有市买,并须知物货善恶故也。”
【译文】
大府,由下大夫二人任长官,上士四人任副职,下士八人协理众事,下辖府四人,史八人,贾十六人,胥八人,徒八十人。
34.玉府¹,上士二人,中士四人,府二人,史二人,工八人²,贾八人³,胥四人,徒四十有八人。
【注释】
¹玉府:官名。为王保管金玉、玩好、兵器者。
²工:善于治玉的工匠。亦平民在官任事者。郑《注》曰:“能攻玉者。”
³贾:贾《疏》曰:“有贾者,使辨玉之善恶贵贱也。”
【译文】
玉府,由上士二人任长官,中士四人任副职,下辖府二人,史二人,工八人,贾八人,胥四人,徒四十八人。
35.内府¹,中士二人,府一人,史二人,徒十人。
【注释】
¹内府:官名。负责保管贡赋中珍贵之物者。郑《注》曰:“主良货贿藏在内者。”良货贿,据《内府》郑《注》说,即“诸侯朝觐所献国珍”。
【译文】
内府,由中士二人任长官,下辖府一人,史二人,徒十人。
36.外府¹,中士二人,府一人,史二人,徒十人。
【注释】
¹外府:官名。负责货物、钱帛的回收、发放。郑《注》曰:“主泉(钱币)之藏在外者。”
【译文】
外府,由中士二人任长官,下辖府一人,史二人,徒十人。
37.司会¹,中大夫二人,下大夫四人,上士八人,中士十有六人,府四人,史八人,胥五人,徒五十人。
【注释】
¹司会(kuài):会,计算。《说文》曰:“计,会也,算也。”司会,官名。掌管统计、考核邦国、都鄙、官府等的财政收支,相当于全国总会计。下文司书、职内、职岁、职币,皆其属官。郑《注》曰:“会,大计也。主天下之大计,计官之长。”
【译文】
司会,由中大夫二人任长官,下大夫四人任副职,上士八人、中士十六人协理众事,下辖府四人,史八人,胥五人,徒五十人。
38.司书¹,上士二人,中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徒八人。
【注释】
¹司书:官名。掌管各种会计账簿。郑《注》曰:“主计会之簿书。”簿书即会计账簿。
【译文】
司书,由上士二人任长官,中士四人任副职,下辖府二人,史四人,徒八人。
39.职内¹,上士二人,中士四人,府四人,史四人,徒二十人。
【注释】
¹职内:职,主也。内,入也。职内,官名。负责赋税的征收。按,其职文云“掌邦之赋入”,故郑《注》曰:“主入也。”
【译文】
职内,由上士二人任长官,中士四人任副职,下辖府四人,史四人,徒二十人。
40.职岁¹,上士四人,中士八人,府四人,史八人,徒二十人。
【注释】
¹职岁:官名。掌管年终赋税支出总结算事务。郑《注》曰:“主岁计,以岁断。”赋税结算以年岁丰歉为断。
【译文】
职岁,由上士四人任长官,中士八人任副职,下辖府四人,史八人,徒二十人。
41.职币¹,上士二人,中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贾四人,胥二人,徒二十人。
【注释】
¹职币:币,通“敝”,剩余。职币,官名。掌管各部门经费支出结余部分,以备王用于赏赐。王引之曰:“主余财之官也。职,主也。币,余也。所主者,财物之余”,“谓为国营造用物有余,并归之于职币”。
【译文】
职币,由上士二人任长官,中士四人任副职,下辖府二人,史四人,贾四人,胥二人,徒二十人。
42.司裘¹,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徒四十人。
【注释】
¹司裘:官名。掌管制作皮衣。《说文》曰:“裘,皮衣也。”
【译文】
司裘,由中士二人任长官,下士四人任副职,下辖府二人,史四人,徒四十人。
43.掌皮¹,下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徒四十人。
【注释】
¹掌皮:官名。掌管收敛、制作皮革。
【译文】
掌皮,由下士四人任长官,下辖府二人,史四人,徒四十人。
44.内宰¹,下大夫二人,上士四人,中士八人,府四人,史八人,胥八人,徒八十人。
【注释】
¹内宰:官名。总理王内宫事务,为王后辅佐。郑《注》曰:“宫中官之长。”按,此官后世任以宦官,此则任以士人。下文内小臣、阍人、寺人、内竖,皆其属官。
【译文】
内宰,由下大夫二人任长官,上士四人任副职,中士八人协理众事,下辖府四人,史八人,胥八人,徒八十人。
45.内小臣¹,奄上士四人²,史二人,徒八人。
【注释】
¹内小臣:官名。王后的侍从,掌管传达其旨意。
²奄上士:命名为上士的奄中贤者。贾《疏》曰:“以其有贤行,命为士。”于鬯曰:“此上士与凡称上士、中士、下士者不同”,“此则非爵也,特因奄之贤者为之,故尊其称曰奄上士耳。”
【译文】
内小臣,由奄上士四人领受其事,下辖史二人,徒八人。
46.阍人¹,王宫每门四人,囿游亦如之²。
【注释】
¹阍人:守门人。阍,宫门。阍人无爵位,多以受墨刑者担任。
²囿游:据郑《注》,囿为御苑,游为囿内离宫(正宫外供王出巡时居住的宫室)。
【译文】
阍人,王宫每门设四人,王的御苑、离宫也是如此。
47.寺人¹,王之正内五人²。
【注释】
¹寺人:王后宫寝内以宦官担任的近侍,掌管王宫内女人们的戒令。其职文曰:“掌王之内人及女官之戒令。”
²正内:正寝,即路寝,在王宫路门内。郑《注》曰:“路寝。”按,王宫五门,据孙诒让引黄度、沈彤说,依次为:皋门、库门、雉门、应门、路门。
【译文】
寺人,在王后的正寝,共设五人。
48.内竖¹,倍寺人之数。
【注释】
¹内竖:王后宫寝的近侍,由十五岁至十九岁的未成年人担任,便于内外沟通。郑《注》曰:“竖,未冠者之官名。”内竖职文郑《注》曰:“通王内外之命,给小事者。”
【译文】
内竖,人数设置比寺人多一倍。
49.九嫔¹。
【注释】
¹九嫔:嫔,王之妾,地位仅次于夫人。按,九嫔与下文世妇、女御皆为王之妃妾。
【译文】
嫔九人。
50.世妇¹。
【注释】
¹世妇:妇官,王之妃妾,位次于九嫔。按,此官未言员数,郑《注》曰:“君子不苟于色,有妇德者充之,无则阙。”
【译文】
世妇。
51.女御¹。
【注释】
¹女御:妇官,即御妻,王之妃妾,位在世妇下,亦不言员数。郑《注》曰:“《昏义》所谓御妻。御犹进也,侍也。”
【译文】
女御。
52.女祝四人¹,奚八人。
【注释】
¹女祝:祝,《说文》曰:“祭祀主赞词者。”女祝,官名。负责后宫祈祷之事。郑《注》曰:“女奴晓祝事者。”孙诒让说,当以世代任祝官家之妇女充任。
【译文】
女祝四人,下辖奚八人。
53.女史八人¹,奚十有六人。
【注释】
¹女史:官名。掌管记载史事的女官。郑《注》曰:“女奴晓书者。”《说文》曰:“史,记事者也。”孙诒让说,以知书达理的妇女充任。
【译文】
女史八人,下辖奚十六人。
54.典妇功¹,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工四人²,贾四人³,徒二十人。
【注释】
¹典妇功:典,主管,主持。典妇功,官名。后宫女工活计的总管,负责教导、督促后宫妇人纺织,检验成品质量。下文典丝、典枲,皆其属官。郑《注》曰:“典,主也。典妇功者,主妇人丝枲(麻)功官之长。”
²工:男工。孙诒让曰:“此不言女工,则男工也。”
³贾:贾《疏》曰:“以其丝枲有善恶贵贱之事,故须贾人也。”
【译文】
典妇功,由中士二人任长官,下士四人任副职,下辖府二人,史四人,工四人,贾四人,徒二十人。
55.典丝¹,下士二人,府二人,史二人,贾四人,徒十有二人。
【注释】
¹典丝:官名。掌管收进、保管蚕丝,并将之分发给内外女工作原料。
【译文】
典丝,由下士二人任长官,下辖府二人,史四人,贾四人,徒十二人。
56.典枲¹,下士二人,府二人,史二人,徒二十人。
【注释】
¹典枲(xǐ):枲,大麻雄株,此泛指麻。典枲,官名。掌管收进、保管麻葛等纺织原料,并将之分发给女工使织布。
【译文】
典枲,由下十二人任长官,下辖府二人,史二人,徒二十人。
57.内司服¹,奄一人,女御二人²,奚八人。
【注释】
¹内司服:官名。负责制作、供给王后及内命妇服装。郑《注》曰:“主宫中裁缝官之长。”
²奄一人,女御二人:按,孙诒让说,此二女御,实以内官而兼管内司服之事,首长实为女御,故“首列奄,次列女御,亦变例也”。翻译时略作调整。下文缝人官同此例。
【译文】
内司服,由女御二人兼领其事,下辖奄一人,奚八人。
58.缝人¹,奄二人,女御八人²,女工八十人³,奚三十人。
【注释】
¹缝人:官名。负责为王、王后缝制衣服之事。
²女御:据孙诒让说,此亦内官而兼领缝人之事者。
³女工:通晓裁缝、手艺工巧的女奴。郑《注》曰:“女奴晓裁缝者。”贾《疏》曰:“有女工者,谓女奴巧者。”
【译文】
缝人,由女御八人兼领其事,下辖奄二人,女工八十人,奚三十人。
59.染人¹,下士二人,府二人,史二人,徒二十人。
【注释】
¹染人:官名。负责为丝帛染色。
【译文】
染人,由下士二人任长官,下辖府二人,史二人,徒二十人。
60.追师¹,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二人,工二人,徒四人。
【注释】
¹追(duī)师:官名。掌管王后、内外命妇的首服(即头饰)。追,雕琢玉器。贾《疏》曰:“《诗》云:‘追琢其璋’。璋是玉为之,则追与琢皆是治玉石之名也。”
【译文】
追师,由下士二人任长官,下辖府一人,史二人,工二人,徒四人。
61.屦人¹,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一人,工八人,徒四人。
【注释】
¹屦(jù)人:屦,用草、葛、麻、丝、革等制的鞋子。屦人,官名。负责制作王、王后的各种鞋子。
【译文】
屦人,由下士二人任长官,下辖府一人,史一人,工八人,徒四人。
62.夏采¹,下士四人,史一人,徒四人。
【注释】
¹夏采:官名。掌管王丧时招魂之事。
【译文】
夏采,由下士四人任长官,下辖史一人,徒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