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官司徒第二
【题解】
地官系统掌管“邦教”即教育,又谓之“教官”,但教育非其主要职责,其主要职责是掌土地和人民。其所属编制,总共七十八种职官(实际提及七十九种),所属官府五十八种。其长为大司徒,其副为小司徒,协助大司徒工作。大司徒之职“掌建邦之土地之图与其人民之数”等。大、小司徒之下的属官职掌繁杂,大体可分以下几类。第一类是掌基层各级政教的官,包括掌都郊六乡政教的乡师、乡老、乡大夫、州长、党正、族师、闾胥、比长等,掌郊外野地六遂政教的遂人、遂师、遂大夫、县正、鄙师、酂长、里宰、邻长等。第二类是掌征赋税、力役的官,包括载师、闾师、县师、遗人、均人、旅师、稍人、委人、土均、角人、羽人、掌葛、掌染草、掌炭、掌荼、掌蜃等。第三类是掌管山川、场矿等的官,包括山虞、林衡,川衡、泽虞、迹人、矿人、囿人、场人等。第四类是指导农业生产的官,包括草人、稻人、司稼。第五类是掌管粮食及仓储的官,包括廪人、舍人、仓人、司禄(职文缺)、舂人、馆人,槁人等。第六类是掌管市场管理、门关的官,包括司市、质人、廛人、胥师、贾师、司暴、司稽、胥、肆长、泉府、司门、司关、掌节等。第七类是掌管教育的官,包括师氏、保氏、土训、诵训、司谏、司救等。第七类是服务于祭祀的官,包括封人、鼓人、舞师、牧人、牛人、充人等。还有独立成类的调人(调解仇怨)、媒氏(掌婚姻)。可见地官所掌,关乎国计民生,最为重要。还有些职掌,可能当属他官而混入此官,如大司徒所掌“乡八刑”及听断民之“不服教而有狱讼者”,似当属秋官之职。杨天宇先生推测,大概作者思之未密,或因《周礼》尚属未成之书所致。
据孙诒让统计,地官共设职七十九个。其人员编制数目,属于地官直属系统的,有卿一人,中大夫五人,下大夫十五人,上士四十八人,中士一百四十八人,下士三百二十人,府一百零三人,史二百一十九人,胥二百零二人,徒二千六百二十八人,贾八人;属于乡官系统的,有公三人,卿六人,中大夫三十人,下大夫一百五十人,上士七百五十人,中士三千人,下士一万五千人;属于遂官系统的,有中大夫六人,下大夫三十人,上士一百五十人,中士七百五十人,下士三千人,无爵者一万五千人。凡正官自卿至庶人,共计四万一千五百七十二人。又有奄十二人,奚八十五人,女奴二十六人。此外,山虞、林衡、川衡、泽虞、场人、胥师、贾师、司暴、司稽、胥、肆长等职,其编制皆有员数而无总数,不可计。大凡可计者四万一千六百九十五人。(《周礼正义》,中华书局1987年版,第686、687页)
叙官
1.惟王建国,辨方正位,体国经野,设官分职,以为民极¹。乃立地官司徒²,使帅其属,而掌邦教,以佐王安扰邦国³。
【注释】
¹“惟王建国”五句:见《天官·冢宰》注。按,《地官·叙官》许多前文已出注之词未注释,可参见《天官·叙官》注。
²地官司徒:亦称“大司徒”。此官象地而立,故称地官。司,主管。徒,民众。司徒在六官中分工是主管国家土地、人民、教化、产殖、赋税等事。
³“使帅其属”三句:按,此即大宰所掌六典之二,“二曰教典,以安邦国,以教官府,以扰万民”。邦教,天下的教化。具体指《大司徒》中的“十有二教”。扰,郑《注》曰:“亦安也。”安扰,安抚,安定。
【译文】
王建立国都,辨别国都所在地的方向,确定宗庙、朝廷所在的位置,主次有别地划分国都、郊野的界限,进行建设经营。分设百官职位,作为天下民众取法的榜样。为了达到此目的,于是设立地官司徒这一官职,让他率领部属,来掌管天下的教化,以辅佐王安抚天下各国。
2.教官之属¹:大司徒,卿一人;小司徒,中大夫二人;乡师,下大夫四人²;上士八人,中士十有六人,旅下士三十有二人,府六人,史十有二人,胥十有二人,徒百有二十人。
【注释】
¹教官:主管教化之官。因地官司徒“掌邦教”,故本系统的官称“教官”。
²“大司徒”至“下大夫四人”:大司徒,官名。地官的最高首长,掌管天下土地之舆图和记载人民数目的户籍,以辅佐天子安定天下。小司徒,官名。大司徒的副职。乡师,官名。教官中的第三把手。乡是王城四郊(百里之内)的行政组织,乡师各掌其所治乡之教。按,王城周围凡六乡(左三乡,右三乡),由四位乡师掌之,每二人分掌三乡。乡辖一万二千五百家。郑《注》曰:“司徒掌六乡,乡师分而治之,二人者共三乡之事,相左右也。”
【译文】
地官的属官有:大司徒,由卿一人担任;小司徒,由中大夫二人担任;乡师,由下大夫四人担任;此外还有上士八人,中士十六人,众下士三十二人递相辅佐,下辖府六人,史十二人,胥十二人,徒一百二十人。
3.乡老¹,二乡则公一人²。乡大夫³,每乡卿一人。州长⁴,每州中大夫一人。党正⁵,每党下大夫一人。族师⁶,每族上士一人。闾胥⁷,每闾中士一人。比长⁸,五家下士一人。
【注释】
¹乡老:据郑《注》说,是一种荣誉官名。由三公(太师、太傅、太保)兼任,无固定职掌。老,尊称。沈彤说,乡老主要参与乡中礼宾贤能者的工作。
²二乡则公一人:公,是王之下最高的爵等,凡三公,而有六乡,故公一人而兼二乡之事。刘青芝曰:“三公无专职,在朝则称公,在乡则称老,上与天子相坐而论道,参六官之事,以进退百官而不畏其偪(bī,同“逼”);在乡则下与百姓相亲而言教,行六乡之事,以搜贤举能而不嫌于亵。”按,乡老并非司徒的属官,只因职掌与教官相近,故附属于地官。
³乡大夫:官名。乡的行政长官。按,四郊之内设六乡,每乡辖一万二千五百家。
⁴州长:官名。州的行政长官。按,州是乡的下属行政区划单位,辖两千五百家。州与下文党、族、闾、比,是乡以下依次递降的基层组织(参见《大司徒》第15节)。
⁵党正:官名。党的行政长官。按,党是州的下属行政区划单位,辖五百家。正与下文师、胥,郑《注》曰:“皆长也。”即皆为行政长官之称。
⁶族师:官名。族的行政长官。按,族是党的下属行政区划单位,辖一百家。
⁷闾胥:官名。闾的行政长官。按,闾是族的下属行政区划单位,辖二十五家。
⁸比长:官名。比的行政长官。按,比是闾的下属行政区划单位,辖五家,五比为闾。
【译文】
乡老,每两乡由公一人兼任。乡大夫,每乡由卿一人担任。州长,每州由中大夫一人担任。党正,每党由下大夫一人担任。族师,每族由上士一人担任。闾胥,每闾由中士一人担任。比长,每五家由下士一人担任。
4.封人¹,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六人,徒六十人。
【注释】
¹封人:据郑《注》,官名。是主管修筑、守护王祭祀社稷的神坛及其周边墙垣,以及为王畿边界、诸侯国界设置边界标志等事的官。郑《注》曰:“聚土曰封。”
【译文】
封人,由中士四人任长官,下士八人任副职,下辖府二人,史四人,胥六人,徒六十人。
5.鼓人¹,中士六人,府二人,史二人,徒二十人。
【注释】
¹鼓人:官名。掌管教导击鼓、用于祭祀、军旅等。贾《疏》曰:“主教六鼓、四金。”
【译文】
鼓人,由中士六人任长官,下辖府二人,史二人,徒二十人。
6.舞师¹,下士二人,胥四人,舞徒四十人²。
【注释】
¹舞师:官名,掌管教导舞蹈之事。贾《疏》曰:“主教野人之舞。”野人即庶人(参见《舞师》第2节注)。
²舞徒:徒中善于跳舞者。按,徒即平民中征调来服役的人员。贾《疏》曰:“徒是给繇役之人,今兼云舞,即徒中使能舞者以充徒数也。”
【译文】
舞师,由下士二人任长官,下辖胥四人,舞徒四十人。
7.牧人¹,下士六人,府一人,史二人,徒六十人。
【注释】
¹牧人:官名。掌管牧养牛、羊、豕、犬、雁(鹅)、鱼等六牲,以供祭祀之用。郑《注》曰:“养牲于野田者。”
【译文】
牧人,由下士六人任长官,下辖府一人,史二人,徒六十人。
8.牛人¹,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二十人,徒二百人。
【注释】
¹牛人:官名。掌管饲养公家的牛。郑《注》曰:“主牧公家之牛者。”
【译文】
牛人,由中士二人任长官,下士四人任副职,下辖府二人,史四人,胥二十人,徒二百人。
9.充人¹,下士二人,史二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注释】
¹充人:据郑《注》、贾《疏》,官名。掌管养肥作祭祀用的六牲。充,此为肥壮义。郑《注》曰:“充犹肥也,养系牲而肥之。”按,祭祀所用牲,本归牧人喂养,祭前三月,选毛色纯好者,交充人喂养使肥壮。
【译文】
充人,由下士二人任长官,下辖史二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10.载师¹,上士二人,中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六人,徒六十人。
【注释】
¹载师:官名。掌管确定土地肥瘠程度,据以确定应交赋税数量。郑《注》曰:“载之言事也,事民而税之。”事民,谓让民众在土地上劳动。
【译文】
载师,由上士二人任长官,中士四人任副职,下辖府二人,史四人,胥六人,徒六十人。
11.闾师¹,中士二人,史二人,徒二十人。
【注释】
¹闾师:官名。负责掌握王城及其四郊人民、六畜的数目,督促各尽其职,按时征收赋贡。郑《注》曰:“主征六乡赋贡之税者。”
【译文】
闾师,由中士二人任长官,下辖史二人,徒二十人。
12.县师¹,上士二人,中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八人,徒八十人。
【注释】
¹县师:官名。掌管王的直辖领地即公邑的地界、人口、土地等事。县,公邑。按,公邑是设于王城郊外的甸、稍、县、都四地的行政组织(参见《载师》第2节及注)。
【译文】
县师,由上士二人任长官,中士四人任副职,下辖府二人,史四人,胥八人,徒八十人。
13.遗人¹,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注释】
¹遗(wèi)人:遗,官名。掌管王畿米粟薪刍的储备,以备施惠。郑《注》曰:“以物有所馈遗。”
【译文】
遗人,由中士二人任长官,下士四人任副职,下辖府二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14.均人¹,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注释】
¹均人:官名。掌管平均乡遂、公邑土地赋税及征役。郑《注》曰:“均犹平也。主平土地之力政者。”
【译文】
均人,由中士二人任长官,下士四人任副职,下辖府二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15.师氏¹,中大夫一人,上士二人,府二人,史二人,胥十有二人,徒百有二十人。
【注释】
¹氏:官名。掌管小学并以三德教育贵族子弟。下文保氏、司谏、司救皆其属官。
【译文】
师氏,由中大夫一人任长官,上士二人任副职,下辖府二人,史二人,胥十二人,徒一百二十人。
16.保氏¹,下大夫一人,中士二人,府二人,史二人,胥六人,徒六十人。
【注释】
¹保氏:官名。掌管以六艺教育贵族子弟,兼谏诤王的缺点。郑《注》曰:“保。安也。以道安人者也。”
【译文】
保氏,由下大夫一人任长官,中士二人任副职,下辖府二人,史二人,胥六人,徒六十人。
17.司谏¹,中士二人,史二人,徒二十人。
【注释】
¹司谏:官名。掌管纠察、劝励万民的德行等事。郑《注》曰:“谏犹正也,以道正人行。”
【译文】
司谏,由中士二人任长官,下辖史二人,徒二十人。
18.司救¹,中士二人,史二人,徒二十人。
【注释】
¹司救:官名。掌管用礼法来防止民众的邪恶、过失。郑《注》曰:“救,犹禁也,以礼防禁人之过者也。”
【译文】
司救,由中士二人任长官,下辖史二人,徒二十人。
19.调人¹,下士二人,史二人,徒十人。
【注释】
¹调人:官名。掌管纠察民众中结仇怨者,并调解矛盾纠纷。调(tiáo),调解。郑《注》曰:“调,犹和合也。”
【译文】
调人,由下士二人任长官,下辖史二人,徒十人。
20.媒氏¹,下士二人,史二人,徒十人。
【注释】
¹媒氏:官名。掌管谋合民众的婚姻之事。郑《注》曰:“媒之言谋也,谋合异类,使和成者。”
【译文】
媒氏,由下士二人任长官,下辖史二人,徒十人。
21.司市¹,下大夫二人,上士四人,中士八人,下士十有六人,府四人,史八人,胥十有二人,徒百有二十人。
【注释】
¹司市:官名。市官之长,掌管市场买卖交易的各项政务及其禁令。下文质人至泉府九官,皆其属官。
【译文】
司市,由下大夫二人任长官,上士四人任副职,此外还配有中士八人,下士十六人协理众事,下辖府四人,史八人,胥十二人,徒一百二十人。
22.质人¹,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二人,徒二十人。
【注释】
¹质人:官名。司市之属官,掌管评估物价、签订契约。郑《注》曰:“质,平也。主平定物贾(价)者。”
【译文】
质人,由中士二人任长官,下士四人任副职,下辖府二人,史四人,胥二人,徒二十人。
23.廛人¹,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二人,徒二十人。
【注释】
¹廛(chán)人:官名。掌管征收市场税收及罚金。廛,古代平民一家在城邑中所占的房地。后泛指民居。郑《注》曰:“廛,民居区域之称。”据孙诒让说,廛即宅基地,廛人掌市宅(经商者之宅),不掌民宅。
【译文】
廛人,由中士二人任长官,下士四人任副职,下辖府二人,史四人,胥二人,徒二十人。
24.胥师¹,二十肆则一人²,皆二史³。贾师⁴,二十肆则一人,皆二史。司暴⁵,十肆则一人。司稽⁶,五肆则一人。胥⁷,二肆则一人。肆长⁸,每肆则一人。
【注释】
¹胥师:官名。掌管市场(一介次,即二十肆)的物价,公布禁罚、禁令,为介次之长,并掌领群胥(参见《司市》注)。按,胥师并非正式官员,而由司市推举担任。下文贾师、司暴、司稽同。
²肆:市场中的店铺行列。贾《疏》曰:“谓行列。”
³皆二史:贾《疏》曰:“皆有二史副之,助作文书。”
⁴贾(ɡǔ)师:官名。别称贾正,据郑《注》,是掌管核定市场物价之吏。
⁵司暴:官名。掌管市肆的治安纠察之吏。
⁶司稽:官名。掌管市场巡查、察举不法、捉拿盗贼之吏。
⁷胥:官府中给役者之什长。职责为根据事务轻重缓急,安排办理顺序,使所辖二肆正常营业。下文肆长同。所掌与司暴同,司暴掌十肆。
⁸肆长:官名。掌管市场中一肆之政令。按,自胥师至肆长六职,皆非正式官员,而是在市场服徭役的平民。孙诒让曰:“经不言爵,则皆庶人在官者。”
【译文】
胥师,每二十肆设一人,每人都下辖史二人。贾师,每二十肆设一人,每人都下辖史二人。司暴,每十肆设一人。司稽,每五肆设一人。胥,每二肆设一人。肆长,每肆设一人。
25.泉府¹,上士四人,中士八人,下士十有六人,府四人,史八人,贾八人²,徒八十人。
【注释】
¹泉府:官名。掌管市场税收,收购滞销货物以调节市场供求。泉,古代钱币的名称。郑司农曰:“故书‘泉’或作‘钱’。”
²贾:吏名,掌知物价者。
【译文】
泉府,由上士四人任长官,中士八人任副职,此外还配有下士十六人协理众事,下辖府四人,史八人,贾八人,徒八十人。
26.司门¹,下大夫二人,上士四人,中士八人,下士十有六人²,府二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每门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二人,徒四人。
【注释】
¹司门:官名。掌管把守王城城门。按,王城一面三门,四面十二门。郑《注》曰:“主王城十二门。”
²下士十有六人:据王引之《经义述闻》,此六字是衍文,是。然因尊重经文,译文姑按字面翻译。
【译文】
司门,由下大夫二人任长官,此外还配有上士四人、中士八人、下士十六人协理众事,下辖府二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每一城门由下士二人负责,下辖府一人,史二人,徒四人。
27.司关¹,上士二人,中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八人,徒八十人。每关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二人,徒四人。
【注释】
¹司关:官名。掌管关门货物出入的符节,查验并征收关税。
【译文】
司关,由上士二人任长官,中士四人任副职,下辖府二人,史四人,胥八人,徒八十人。每一关门由下士二人负责,下辖府一人,史二人,徒四人。
28.掌节¹,上士二人,中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二人,徒二十人。
【注释】
¹掌节:官名。掌管查验行使之符节。郑《注》曰:“节犹信也,行者所执之信。”按,信即信物、凭证,使者受命出使的凭证,古称节或符节。
【译文】
掌节,由上士二人任长官,中士四人任副职,下辖府二人,史四人,胥二人,徒二十人。
29.遂人¹,中大夫二人。遂师²,下大夫四人,上士八人,中士十有六人。旅下士三十有二人,府四人,史十有二人,胥十有二人,徒百有二十人。
【注释】
¹遂人:官名。掌管六遂及四等公邑、采地土地政教之事。郑《注》曰:“主六遂,若司徒之于六乡也。”按,王都四郊百里之内设六乡,百里之外至二百里曰甸,甸的行政组织为遂。
²遂师:官名。掌管一遂之政令、戒禁。为遂人之副职,二人掌三遂。孙诒让曰:“此官亦二人共三遂之事。”
【译文】
遂人,由中大夫二人任长官。遂师,由下大夫四人任长官,上士八人任副职,此外还配有中士十六人,众下士三十二人协理众事,下辖府四人,史十二人,胥十二人,徒一百二十人。
30.遂大夫¹,每遂中大夫一人。县正²,每县下大夫一人。鄙师³,每鄙上士一人。酂长⁴,每酂中士一人。里宰⁵,每里下士一人。邻长⁶,五家则一人。
【注释】
¹遂大夫:官名。一遂之长,掌管一遂之政令。按,此处大夫是官名。非爵名。
²县正:官名。一县之长。县是遂的下属行政单位,辖二千五百家。按,县及下文鄙、酂、里、邻,是遂之下依次递降的基层行政组织(参见《遂人》),其长官分别为:县正、鄙师、酂长、里宰、邻长。
³鄙师:官名。一鄙之长,掌管一鄙五百家之政令、祭祀。鄙是县的下属行政单位,辖五百家。
⁴酂(zàn)长:一酂之长,掌管一酂之政令。酂是鄙的下属行政单位,辖一百家。
⁵里宰:官名。一里之长。里是酂的下属行政单位,辖二十五家。
⁶邻长:一邻之长,掌管一邻之事,辅助邑之政事。邻是里的下属行政单位,辖五家。沈彤曰:“邻长无爵无禄,受田如农民而免其役赋,如庶人在官者也。”
【译文】
遂大夫,每遂由中大夫一人担任。县正,每县由下大夫一人担任。鄙师,每鄙由上士一人担任。酂长,每酂由中士一人担任。里宰,每里由下士一人担任。邻长,每五家则设一人。
31.旅师¹,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八人,徒八十人。
【注释】
¹旅师:官名。掌管收聚、储备六遂公邑粮食、税收。江永曰:“旅,众也。主众氓(ménɡ,农民)合输之粟也。”
【译文】
旅师,由中士四人任长官,下士八人任副职,下辖府二人,史四人,胥八人,徒八十人。
32.稍人¹,下士四人,史二人,徒十有二人。
【注释】
¹稍人:官名。负责公邑出车徒的政令。距王城二百里至三百里的区域称稍。孙诒让曰:“主公邑军赋之官。”
【译文】
稍人,由下士四人任长官,下辖史二人,徒十二人。
33.委人¹,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徒四十人。
【注释】
¹委人:官名。掌管征收远郊薪柴、果蔬、木材等贡赋,储藏备用。委,储备。
【译文】
委人,由中士二人任长官,下士四人任副职,下辖府二人,史四人,徒四十人。
34.土均¹,上士二人,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注释】
¹土均:官名。掌管平均邦国、都鄙土地的政令,将土质分类以决定征税等级。郑《注》曰:“均,犹平也。主平土地之政令者也。”
【译文】
土均,由上士二人任长官;中士四人任副职,此外还配有下士八人协理众事,下辖府二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35.草人¹,下士四人,史二人,徒十有二人。
【注释】
¹草人:官名。掌管改良土壤,分辨土质,确定种植种类与耕作之法。郑《注》曰:“草,除草。”
【译文】
草人,由下士四人任长官,下辖史二人,徒十二人。
36.稻人¹,上士二人,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十人,徒百人。
【注释】
¹稻人:官名。掌管泽地治理、稻麦种植指导。
【译文】
稻人,由上士二人任长官,中士四人任副职,此外还配有下士八人协理众事,下辖府二人,史四人,胥十人,徒一百人。
37.土训¹,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史二人,徒八人。
【注释】
¹土训:官名。掌管向王陈告山川形势、所生物产。郑《注》:“能训说土地善恶之势。”
【译文】
土训,由中士二人任长官,下士四人任副职,下辖史二人,徒八人。
38.诵训¹,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史二人,徒八人。
【注释】
¹诵训:官名。掌管向王讲述各地风俗、传说及禁忌之事。郑《注》:“能训说四方所诵习及人所作为久时事。”
【译文】
诵训,由中士二人任长官,下士四人任副职,下辖史二人,徒八人。
39.山虞¹,每大山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八人,徒八十人;中山下士六人,史二人,胥六人,徒六十人;小山下士二人,史一人,徒二十人。
【注释】
¹山虞:官名。掌管山林之各种政令:设置藩篱,划分地界,使人按时伐取木材,禁止盗伐等。虞,度量,测量。郑《注》曰:“虞,度也,度知山之大小及所生者。”
【译文】
山虞,每座大山由中士四人任长官,下士八人任副职,下辖府二人,史四人,胥八人,徒八十人;每座中等的山由下士六人任长官,下辖史二人,胥六人,徒六十人;每座小山由下士二人任长官,下辖史一人,徒二十人。
40.林衡¹,每大林麓下士十有二人²,史四人,胥十有二人,徒百有二十人;中林麓如中山之虞,小林麓如小山之虞。
【注释】
¹林衡:官名。掌管巡视川林、执行禁令。衡,平衡。郑《注》曰:“平林麓之大小及所生者。”
²麓:山脚。郑《注》曰:“山足曰麓。”
【译文】
林衡,每片大的山林由下士十二人任长官,下辖史四人,胥十二人,徒一百二十人。每片中等山林林衡的编制如同中等山的山虞,小山林林衡的编制如同小山的山虞。
41.川衡¹,每大川下士十有二人,史四人,胥十有二人,徒百有二十人;中川下士六人,史二人,胥六人,徒六十人;小川下士二人,史一人,徒二十人。
【注释】
¹川衡:官名。掌管某一河流及附近小泽的源流、出产与守禁。郑《注》曰:“川,流水也。”
【译文】
川衡,每条大河由下士十二人任长官,下辖史四人,胥十二人,徒一百二十人;每条中等河流由下士六人任长官,下辖史二人,胥六人,徒六十人;每条小河由下士二人任长官,下辖史一人,徒二十人。
42.泽虞¹,每大泽、大薮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八人,徒八十人;中泽、中薮如中川之衡,小泽、小薮如小川之衡。
【注释】
¹泽虞:官名。掌管国有泽薮政令。郑《注》曰:“泽,水所钟也。水希曰薮。”希,“晞”的假借字,《说文》曰:“晞,干也,”按,泽,有水的湖泊;薮,水少的沼泽地。
【译文】
泽虞,每个大泽、大薮由中士四人任长官,下士八人任副职,下辖府二人,史四人,胥八人,徒八十人。每个中等的泽、中等的薮的泽虞的编制,如同中等河流的川衡一样,每个小泽、小薮的泽虞的编制,如同小河的川衡一样。
43.迹人¹,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史二人,徒四十人。
【注释】
¹迹人:官名。掌管田猎之政令。此官探寻禽兽的踪迹,故称。郑《注》曰:“知禽兽处。”
【译文】
迹人,由中士四人任长官,下士八人任副职,下辖史二人,徒四十人。
44.矿人¹,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二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注释】
¹矿人:官名。掌管矿藏之政令。郑《注》曰:“金玉未成器曰矿。”
【译文】
矿人,由中士二人任长官,下士四人任副职,下辖府二人,史二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45.角人¹,下士二人,府一人,徒八人。
【注释】
¹角人:官名。掌管向山泽之农征收兽角齿骨。
【译文】
角人,由下士二人任长官,下辖府一人,徒八人。
46.羽人¹,下士二人,府一人,徒八人。
【注释】
¹羽人:官名。掌管按时征集羽翮羽毛。翮(hé),《说文》曰:“羽茎也。”即鸟翎的茎,翎管,羽管。
【译文】
羽人,由下士二人任长官,下辖府一人,徒八人。
47.掌葛¹,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一人,胥二人,徒二十人。
【注释】
¹掌葛:官名。掌管按时向山农征收葛草、麻类等原料。
【译文】
掌葛,由下士二人任长官,下辖府一人,史一人,胥二人,徒二十人。
48.掌染草¹,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二人,徒八人。
【注释】
¹掌染草:官名。掌管征收可作染料的草木。郑《注》曰:“染草,蓝、蒨(qiàn,同“茜”)、象斗之属。”按,蓝草可染青,蒨(同茜)草可染绛,象斗可染黑,三者皆为染料原料。
【译文】
掌染草,由下士二人任长官,下辖府一人,史二人,徒八人。
49.掌炭¹,下士二人,史二人,徒二十人。
【注释】
¹掌炭:官名。掌管征收炭、灰。炭可取暖,灰即草木灰,可洗衣。
【译文】
掌炭,由下士二人任长官,下辖史二人,徒二十人。
50.掌荼¹,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一人,徒二十人。
【注释】
¹掌荼(tú):官名。掌管按时征收荼秀。荼,茅草所开的絮状白花,可采以供丧时填充衣被等用。郑《注》曰:“荼,茅莠。”按,“莠”是“秀”的假借字,茅秀指茅草花。
【译文】
掌荼,由下士二人任长官,下辖府一人,史一人,徒二十人。
51.掌蜃¹,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一人,徒八人。
【注释】
¹掌蜃:官名。掌管征收蚌蛤之物。
【译文】
掌蜃,由下士二人担任,下辖府一人,史一人,徒八人。
52.囿人¹,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胥八人,徒八十人。
【注释】
¹囿人:官名。掌管防禁野兽、牧养囿中野兽。囿,养禽兽植林木的地方。郑《注》曰:“囿,今之苑。”
【译文】
囿人,由中士四人任长官,下士八人任副职,下辖府二人,胥八人,徒八十人。
53.场人¹,每场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一人,徒二十人。
【注释】
¹场人:官名。掌管王国场圃,负责种植、收藏和供给王、王国之用。孙诒让曰:“此场即园地,专种蔬果。”
【译文】
场人,每场皆由下士二人任长官,下辖府一人,史一人,徒二十人。
54.廪人¹,下大夫二人,上士四人,中士八人,下士十有六人,府八人,史十有六人,胥三十人,徒三百人。
【注释】
¹廪(lǐn)人:官名。掌管统计仓廪所藏米粮谷物总量,以备发放俸禄、周济和赏赐之用。下文舍人、仓人、司禄,是其属官。廪,米仓。郑《注》曰:“盛米曰廪。”
【译文】
廪人,由下大夫二人任长官,上士四人任副职,此外还配有中士八人、下士十六人协理众事,下辖府八人,史十六人,胥三十人,徒三百人。
55.舍人¹,上士二人,中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注释】
¹舍人:官名。掌管宫中米谷收支。郑《注》曰:“舍犹宫也。”
【译文】
舍人,由上士二人任长官,中士四人任副职,下辖府二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56.仓人¹,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注释】
¹仓人:官名。掌管储藏谷物。
【译文】
仓人,由中士四人任长官,下士八人任副职,下辖府二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57.司禄¹,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徒四十人。
【注释】
¹司禄:官名。掌管颁发禄谷。按,其职文亡阙。郑《注》曰:“主班(颁)禄。”
【译文】
司禄,由中士四人任长官,下士八人任副职,下辖府二人,史四人,徒四十人。
58.司稼¹,下士八人,史四人,徒四十人。
【注释】
¹司稼:官名。掌管巡视邦野民众的耕作,区分谷物种类及适宜的土地,根据年成制定赋税之法。郑《注》曰:“种谷曰稼,如嫁女以有所生。”
【译文】
司稼,由下士八人任长官,下辖史四人,徒四十人。
59.舂人¹,奄二人²,女舂二人³,奚五人⁴。
【注释】
¹舂人:官名。掌管舂谷成米、供给米谷。
²奄:即宦者。
³女舂(yǎo):能舂能舀的女奴。,将舂好的米从臼中舀出。郑《注》曰:“女奴能舂与者。,抒臼也。”抒臼即从臼中舀取舂好的谷米。按,有版本“”作“抌”,杨天宇先生以为,“抌”盖“”之讹。《说文》抌训“深击”,与上下文语境不符。则同“舀”,《说文》“舀”下重文“”,曰:“舀或从手。”
⁴奚:女奴。
【译文】
舂人,由奄二人负责,下辖女舂二人,奚五人。
60.饎人¹,奄二人,女饎八人²,奚四十人。
【注释】
¹饎(chì)人:官名。掌管生火做饭等炊事。饎,炊,做饭。
²女饎:负责炊事的女奴。
【译文】
饎人,由奄二人负责,下辖女饎八人,奚四十人。
61.槁人¹,奄八人,女槁每奄二人,奚五人²。
【注释】
¹槁人:官名。掌管为内外朝当值官吏供应膳食。槁,通“犒”,犒劳。郑司农曰:“主冗食者。”按此指因当值在朝而不能回家吃饭者。
²“女槁”二句:女槁,女奴而役于槁人者。沈彤曰:“女槁每奄二人,八奄则女槁十六人;每奄奚五人,则四十人。”
【译文】
槁人,由奄八人负责,每奄下辖女槁二人,奚五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