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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官司徒第二
一九 遗人
1.遗人掌邦之委积¹,以待施惠。乡里之委积²,以恤民之艰厄;门关之委积³,以养老孤⁴;郊里之委积,以待宾客。野鄙之委积⁵,以待羁旅⁶;县都之委积⁷,以待凶荒。
【注释】
¹委积:指储备的粮草等生活资料。供给救灾济贫、往来行人使用。孙诒让云:“凡储聚禾米薪刍之属,通谓之委积。”
²乡里:里,居也。乡里谓六乡中七万五千家所居之里,即郑《注》所谓“乡所居也”。
³门关之委积:贾《疏》曰:“门谓十二国门,关谓十二关门,出入皆有税。所税得者,亦送账多少(即报账),足国用外,留之以养老孤。”王志长引“或曰”云:“门关之委积,谓门关之税入所余。”
⁴老孤:谓为国捐躯者的父母及其未成年子弟。
⁵野鄙:据孙诒让说,此指甸地(距王都一百里到二百里间)和稍地(距王都二百里到三百里间)。
⁶羁旅:寄居在外的旅客。贾《疏》曰:“旅,客也。谓客有羁絷在此未得去者。”
⁷县都:指距王都三百里到四百里间之县地和四百里到五百里间之都地。委积:储聚米粟薪刍等生活必需品。
【译文】
遗人掌管王国的委积,以待向需要者施恩惠。乡里的委积,用以救济乡民中饥饿困乏的人;城门、关门的委积,用以抚恤为国事捐躯者的父母及子女,郊里的委积,用以供给过往都城的宾客;野鄙的委积,用以救助寄居他乡的旅客;县都的委积,用以防备灾荒。
2.凡宾客、会同、师、役,掌其道路之委积¹。凡国野之道,十里有庐²,庐有饮食;三十里有宿³,宿有路室⁴,路室有委⁵;五十里有市,市有候馆⁶,候馆有积。
【注释】
¹道路之委积:贾《疏》曰:“上经委积随其所须之处而委积,此经所陈委积,据会同、师、役行道所须,故分布于道路。”
²庐:谓四面透风的棚子。只可白天歇脚,不能过夜。孙诒让曰:“庐制最疏略,惟为长广之周屋,以便昼息,……无房室,不可野宿也。”
³宿:设于道旁的住宿馆舍。国中郊野之道每三十里社一宿,宿有路室及粟米薪刍。孙诒让曰:“其制视庐加详,具有房室,可以夜宿。”
⁴路室:宿处的房室,即客舍。
⁵路室有委:委,及下文“候馆有积”的“积”,皆委积义。委、积本同义。《说文》曰:“积,聚也。”《广雅·释诂》曰:“委,积也。”故委、积皆积聚粮草义。析言之,郑《注》曰:“(集聚)少曰委,多曰积。”
⁶候馆:路旁宾馆。可住宿、洗澡、登高候望。郑《注》曰:“楼可以观望者。”
【译文】
凡有接待宾客、会同、征伐、劳役等事,掌管沿途所需的委积。凡是国都中和野外的道路,每隔十里就设有庐,庐中备有饮食;每隔三十里就设有宿,宿处有路室,路室有委;每隔五十里就有集市,集市有候馆,候馆有积。
3.凡委积之事,巡而比之,以时颁之。
【译文】
凡是有关委积的事,要经常加以巡视考校,如发现储备不足,要及时给予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