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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官司徒第二
一五 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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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充人掌系祭祀之牲牷。祀五帝,则系于牢,刍之三月。享先王亦如之。凡散祭祀之牲¹,系于国门²,使养之³。
【注释】
¹散祭祀:据郑《注》说,即小祭祀,祭祀司中、司命、山川诸小神,
²系于国门:郑《注》曰:“谓城门司门之官。”(参见《司门》)
³使养之:郑司农曰:“使守门者养之。”
【译文】
充人掌管系养祭祀所用的角体完具、毛色纯一的牲。祭祀五帝的牲,就单独拴系在牛圈中,饲养三个月,祭祀先王的牲也这样做。凡散祭祀所需用的牲,只需拴系到国都城门的司门官那里,让守门人负责喂养。
2.展牲¹,则告牷。硕牲,则赞²。
【注释】
¹展牲:郑《注》曰:“若今夕牲也。”按,夕牲,谓祭祀前一天之夕检视牲,看牲体的体肤、毛色是否符合要求。又称视牲、省牲。
²硕牲,则赞:据贾《疏》,是指祭祀当天,王和王后先后向尸行祼将礼后,王迎牲入庙时,群臣要向神禀告说:牲体很肥硕。赞,帮助。方苞《集注》曰:“防其奔骇,故助持之。”
【译文】
祭祀前夕省视牲,就向省视者报告说:牲角体完具毛色纯一。祭祀当天,当天子牵牲入庙,群臣向神禀告牲体肥硕时,就要抓紧牛鼻绳帮助王牵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