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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官司徒第二
四〇 遂人
1.遂人掌邦之野¹。以土地之图经田野²,造县鄙形体之法。五家为邻,五邻为里,四里为酂,五酂为鄙,五鄙为县,五县为遂,皆有地域,沟树之,使各掌其政、令、刑、禁,以岁时稽其人民,而授之田野,简其兵器³,教之稼穑。
【注释】
¹野:郑《注》曰:“郊外曰野。此野谓甸、稍、县、都。”此处野指是从远郊百里以外到五百里王畿边界的地域。(参见《地官·载师》注)
²经:划分(边界),郑《注》曰:“皆为制分界也。”
³简:简阅,检查,查验。
【译文】
遂人掌管王国畿内的野地。按照地图划出田野的分界,制定县、鄙等行政区划。五家为一邻,五邻为里,四里为一酂,五酂为一鄙,五鄙为一县,五县为一遂,都有各自一定的地域,其疆界上挖沟种树为界,使各自各级地方长官掌管区域内的政令、刑罚和禁令,按照一年的四季稽核辖区内的人民,以便授给他们田地,简阅他们的武器、车辇器械,教导他们耕种庄稼。
2.凡治野:以下剂致氓¹,以田里安氓²,以乐昏扰氓³,以土宜教氓稼穑⁴,以兴锄利氓⁵,以时器劝氓⁶,以强予任氓⁷,以土均平政⁸。
【注释】
¹以下剂致氓:剂,义同役要,即记录服役者姓名、人数的簿册(参见《乡师》注)。孙诒让曰:“下剂致氓,谓依下等役法征聚遂徒,轻其力役以惠远也。”根据民众所受土地的好坏及家中可服役者人数,可分上、中、下剂三等。据《小司徒》:“上地家七人,可任也者家三人;中地家六人,可任也者二家五人;下地家五人,可任也者家二人。”如按下剂则可征以从役的人数就少。此处“以下剂致氓”体现轻役施惠之意。
²以田里安氓:田里,田谓百亩之田,里谓五亩之宅。氓,种田的人。郊内称民,郊外称氓。郑玄注:“变民言氓,异外内也。”贾《疏》曰:“田则为百亩之田,里则五亩之宅,民得业则安,故云安氓也。”
³以乐昏扰氓:扰,谓顺,和顺。郑《注》曰:“乐昏,劝其昏姻,如媒氏之会男女也。扰,顺也。”孙诒让曰:“乐、劝义同,谓劝成其婚姻,使之相爱乐也。”
⁴土宜:谓不同土壤所宜从事的种植不同。
⁵锄:谓锄粟,即农民合出的自救互助粮。杜子春读为“助”,谓起民人令相佐助。
⁶时器:即农具。郑《注》曰:“铸作耒耜钱镈之属。”据孙诒让说,所铸田器为供岁时之用,故称。
⁷强予:郑《注》曰:“谓民有余力,复予之田,若余夫然。”
⁸以土均平地政:郑《注》曰:“政,读为‘征’。”土均,为根据土地美恶均平地税的法则。孙诒让以为指《大司徒》之“土均之法”。
【译文】
凡治理野地:用最低限度服役人数的薄册来招致农民服役,用分给田地、宅地使农民安居乐业,用鼓励民众成婚来使农民和顺,用各种土壤所适宜的种植办法来教导农民耕种庄稼,用兴办互助事业来使农民获得利益,用及时铸造四时农具来鼓励农民耕作,用多授给强壮有余力的农民土地来任用民力,用按土地美恶合理征税的法则来平均赋税。
3.辨其野之土,上地、中地、下地,以颁田里¹。上地夫一廛²,田百亩,莱五十亩,余夫亦如之³;中地夫一廛,田百亩,莱百亩,余夫亦如之;下地夫一廛,田百亩,莱二百亩,余夫亦如之。
【注释】
¹里:《小尔雅·广言》曰:“居也。”
²夫一廛:夫,谓成家的男子。孙诒让曰:“户以一夫一妇为率,所谓夫家也。其所赋之田百亩,即谓之夫……一家之中,正夫止一人。”廛,据郑《注》,即指《孟子》所说“五亩之宅”。
³余夫亦如之:余夫也按这样的比例授田。余夫,据金鹗说为羡卒、余子,即一家中正夫以外的成丁男子(参见《小司徒》)。亦如之,郑司农曰:“其一户有数口者,余夫亦受此田也。”
【译文】
辨别野地的土地,将其分为上地、中地、下地,用以颁授田地和宅地。上地,一夫授给宅地一处,田一百亩,休耕地五十亩,余夫也按照这样授田;中地,一夫授给宅地一处,田一百亩,休耕地一百亩,佘夫也按照这样授田;下地,一夫授给宅地一处,田一百亩,休耕地二百亩,余夫也按照这样授田。
4.凡治野¹,夫间有遂²,遂上有径³;十夫有沟,沟上有畛;百夫有洫,洫上有涂;千夫有浍,浍上有道;万夫有川,川上有路,以达于畿。
【注释】
¹凡治野:据王引之说,“野”下脱“田”字。又据孙诒让说,这以下是“记六遂治沟洫以制地之制也。六乡之制亦同。惟都鄙、公邑制井田,与此异。”
²遂:及下文沟、洫(xù),浍(kuài),皆田野间水渠名,郑《注》曰:“皆所以通水于川也。”又曰:“遂,广深各二尺,沟倍之,洫倍沟。浍,广二寻(按,八尺为寻),深二仞(按,七尺为仞,一说八尺为仞,与寻同)。”按,遂之水流入沟,沟之水流入洫,洫之水流入浍,浍之水流入川。
³径:及下文畛(zhěn)、涂、道、路,皆宽窄不同的道路名。径宽约四尺,畛宽六尺,涂宽八尺,道宽一丈六尺,路宽二丈四尺。郑《注》曰:“径容牛马,畛容大车,涂容乘车一轨,道容二轨,路容三轨。”
【译文】
凡治理野地的田地,夫与夫两家的田地之间有遂,遂上有径;十夫与十夫两邻的田地之间有沟,沟上有畛;百夫与百夫的田地之间有洫,洫上有涂;千夫与千夫的田地之间有浍,浍上有道;万夫与万夫的田地之间有川,川上有路,可以通达畿内各地。
5.以岁时登其夫家之众寡,及其六畜、车辇,辨其老幼、废疾与其施舍者¹,以颁职作事²,以令贡赋,以令师田,以起政役³。若起野役⁴,则令各帅其所治之民而至⁵,以遂之大旗致之,其不用命者诛之。
【注释】
¹施舍:施,通“弛”,宽免。舍,免除。郑《注》曰:“施,读为‘弛’。”
²以颁职作事:郑《注》曰:“职,谓民九职也。”
³政役:孙诒让曰:“政,亦当为‘征’,与《小司徒》之‘征役’及《均人》‘力政’义同。”
⁴役:郑《注》曰:“谓师、田若(或)有功作(谓劳役)也。”
⁵各帅其所治之民:贾《疏》曰:“谓令县正已下。”按,县正以下,还有鄙师、酂长、里宰、邻长。
【译文】
按照一年的四季登记男女人口的数目多少,以及六畜、车辆的数目,辨别其中的老幼、残疾和那些应当免除徭役的人,以便分配职事使民众从事,以便使民众缴纳贡赋,以便征调民众参加征伐和田猎,以便起用民众服劳役。如果起用野地的民众服役,就命令县正以下属吏各自率领所治理的民众前来,用遂的大旗召集他们,如有不服从命令的就加以诛罚。
6.凡国祭祀,共野牲¹,令野职²。凡宾客,令修野道而委积。大丧,帅六遂之役而致之³,掌其政令。及葬,帅而属六綍⁴。及窆,陈役⁵。
【注释】
¹共野牲:郑《注》说,是供之于牧人以待事。野牲,贾《疏》曰:“谓牛羊豕在六遂者。”
²野职:郑《注》曰:“薪炭之属。”
³帅六遂之役而致之:役,劳役、役作之事。郑《注》曰:“致役,致于司徒,给墓上事及竁也。”贾《疏》曰:“墓上则说(脱)载下棺之等,竁谓穿圹(墓穴)之等。”
⁴六綍(fú):綍,同“绋”,牵引棺柩的绳索,王及后丧牵引棺柩用六根大绳,故称六綍。
⁵及窆(biǎn),陈役:窆,下棺入穴。郑《注》曰:“陈役者,主陈列之耳。”贾《疏》曰:“窆谓下棺。下棺之时,千人执綍,背碑负引,须陈列其人,故知谓陈列之也。”(参见《乡师》)
【译文】
凡是国家举行祭祀,就命令供给野地所豢养的牲畜,供给野地生产的薪炭。凡是接待宾客,就命令修治郊野的道路并沿途储备粮草。遇到大丧,就率领六遂的役徒而到大司徒那里报到,并掌管有关役徒的政令及日常管理。到了出葬的时候,就率领役徒手执六綍。到了下棺的时候,就让役徒列队而立,背碑负引,以便下棺入穴。
7.凡事致野役,而师、田作野民,帅而至,掌其政、治、禁令。
【译文】
凡是国家有劳役方面的事情,就招致野地的役徒,而有征伐、田猎等大规模劳作的事,就要调集野地的民众,率领民众前来,并掌管有关他们的政令、治理事宜及禁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