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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官司徒第二
一 大司徒
1.大司徒之职,掌建邦之土地之图与其人民之数,以佐王安扰邦国。
【译文】
大司徒的职责是:掌管编制天下各国土地的地图与记载人民数的户籍,以辅助王安定天下各国。
2.以天下土地之图,周知九州之地域广轮之数¹,辨其山、林、川、泽、丘、陵、坟、衍、原、隰之名物²,而辨其邦国都鄙之数³,制其畿疆而沟封之⁴,设其社稷之而树之田主⁵,各以其野之所宜木⁶,遂以名其社与其野⁷。
【注释】
¹九州之地域广轮:郑《注》曰:“九州,扬、荆、豫、青、兖、雍、幽、冀、并也。”(参见《夏官·职方氏》)广,指东西的宽度。轮,指南北的长度。贾《疏》引马融曰:“东西为广,南北为轮。”
²山、林、川、泽、丘、陵、坟、衍、原、隰之名物:坟,水边高起的涯地。衍,低下平坦的土地。坟,水边,水涯。原隰(xí),高地之广而平者谓之原,低湿的土地谓之隰。名物,指上文十种土地的名称及所生之物。郑《注》曰:“积石曰山,竹木曰林,注渎曰川,水钟曰泽,土高曰丘,大阜曰陵,水崖曰坟,下平曰衍,高平曰原,下湿曰隰。名物者,十等之名与所生之物。”
³而辨其邦国都鄙之数:邦国,指诸侯国。都鄙,即王畿内的采邑。
⁴制其畿疆而沟封之:畿疆,王国的边界和诸侯国的边界。王直辖领土方千里,谓之王畿,简称畿。封,修筑低矮土墙以为边墙。郑《注》曰:“起土界也。”
⁵设其社稷之壝而树之田主:社稷,社神和田神(谷神)。田主,社稷之主。主,指神所凭依之树。古人认为,神喜欢凭依茂密的树木,故有社稷处一定种大树。据郑《注》,社神名后土,稷神名田正。壝(wěi),本指社稷坛周围土筑的矮墙;此为坛及矮墙的总称。即郑《注》所谓“堳埒(méi liè)”。贾《疏》曰:“以壝在坛之四面为之,明中有坛可知。”田主,即后土、田正二神所依之树。《朱子语类》卷二十五《哀公问宰我章》曰:“看古人意思,只是以树为社主,使神依焉,如今人说神树之类。”惠士奇曰:“盖木之茂者神所凭,故古之社稷恒依树木。”
⁶野:土地。
⁷遂以名其社与其野:指社、野的名称,由田主所树之木的名称而定。郑《注》曰:“若以松为社,则名松社之野。”按,《庄子·人间世》说齐国有栎社,亦以木名社之例。
【译文】
根据天下土地的地图,可以周遍地知晓九州地域位置、面积数目;可以辨别各地的山、林、川、泽、丘、陵、坟、衍、原、隰的名称,以及这些地方所出产的物品;根据天下土地的地图,还可以清楚辨别天下的诸侯国和王畿内的采邑数,进而划定各国的畿疆而挖沟筑墙以为界;根据天下土地的地图,设立各国社稷的壝坛,而以树作为田主,各自种上当地田野土质适宜生长的树木作为田主,于是就用某种树木的名称,称呼相应的社和田野的名称。
3.以土会之法,辨五地之物生¹。一曰山林,其动物宜毛物²,其植物宜早物³,其民毛而方。二曰川泽,其动物宜鳞物,其植物宜膏物⁴,其民黑而津。三曰丘陵,其动物宜羽物,其植物宜核物⁵,其民专而长⁶。四曰坟衍,其动物宜介物,其植物宜荚物⁷,其民皙而瘠。五曰原隰,其动物宜裸物⁸,其植物宜丛物⁹,其民丰肉而庳¹⁰。
【注释】
¹“以土会之法”二句:会,(kuài),计也。郑《注》曰:“以土计贡税之法,因别此五者也。”按,五者,即指下文五种不同地形及其所生物。物生,即生物,亦即下文所说的动植物和人民等。
²毛物:郑《注》曰:“貂狐貒貉之属,缛毛者也。”
³早物:早,阮校说,是“皂”的假借字。俞樾以为皂即栎,亦名柞。按,栎树之实为皂斗,以其荚为汁,可以染皂色。
⁴膏物:郑《注》曰:“‘膏’当为‘櫜’字之误也。莲芡之实有櫜韬”。指果实的外层包皮。按,莲是荷花之实,芡是鸡头米,皆水生植物。
⁵核物:郑《注》曰:“李梅之属。”按,李梅皆有果核的植物。
⁶专(tuán):通“团”,圆也。丁晏曰:“即‘团’之省文,《说文·口部》曰:‘团,圜也,从口,专声。”
⁷荚:孙诒让认为荚是“茦”字之误。茦,谓草木之芒刺。茦物,谓草木之有芒刺者,例如蒺藜、棘。
⁸裸物:郑《注》日:“虎豹貔之属,浅毛者。”
⁹丛物:郑《注》曰:“萑苇之属。”
¹⁰其民丰肉而庳:丰肉,肉厚,肉多。庳(bì),低矮。郑《注》曰:“犹短也。”
【译文】
根据以土地计算贡税的法则,辨别五种不同土地上所宜生长的动物、植物、居民等。一是山林,那里适宜生长貂狐类毛细密的动物,适宜种植栎栗类可作染料的植物,那里的居民多毛而体方。二是川泽,那里适宜生长鱼龙等鳞甲类的动物,适宜于种植莲芡类所结果实有皮的植物,那里的居民皮肤黑而润泽。三是丘陵,那里适宜生长翟雉类有羽毛的动物,适宜生长梅李类所结果实有核的树木,那里的居民体型圆而身长。四是坟衍,那里适宜生长龟鳖类体表有甲壳的动物,适宜生长棘、蒺藜类有芒刺的植物,那里的居民肤色白而体瘦。五是原隰,那里适宜生长虎豹类少毛的动物,适宜生长萑苇类丛生的植物,那里的居民肥胖而矮小。
4.因此五物者民之常¹,而施十有二教焉。一曰以祀礼教敬²,则民不苟。二曰以阳礼教让³,则民不争。三曰以阴礼教亲⁴,则民不怨。四曰以乐礼教和⁵,则民不乖。五曰以仪辨等⁶,则民不越。六曰以俗教安,则民不偷⁷。七曰以刑教中⁸,则民不暴。八曰以誓教恤⁹,则民不怠。九曰以度教节¹⁰,则民知足。十曰以世事教能¹¹,则民不失职。十有一曰以贤制爵¹²,则民慎德。十有二曰以庸制禄¹³,则民兴功。
【注释】
¹常:谓常听安习,亦即习惯。
²祀礼:祭祀之礼。贾公彦说:“凡祭祀者,所以追养继孝,事死如事生。……死者尚敬,则生事其亲不苟且也。”
³阳礼:谓乡射礼、乡饮酒礼。此两礼纯是男子参加,故称。按,《礼记·乡饮酒义》:“乡饮酒之礼,六十者坐,五十者立侍,所以明尊长也。”表现年幼小者对长者的礼让。
⁴阴礼:谓男女之礼,此指婚姻之礼。郑《注》曰:“谓男女之礼。婚姻以时,则男不旷,女不怨。”
⁵乐礼:“礼”是衍字。古代乐包括诗歌、音乐、舞蹈。王引之曰:“‘乐’下不当有‘礼’字,盖涉上祀礼、阳礼、阴礼而衍。”
⁶以仪辨等:仪,礼仪。以仪辨等,谓因尊卑不同而享受不同的礼仪规格。朱申曰:“宫室,车旗、衣服之仪,有上下之等。”
⁷偷:通“愉”,苟且,怠惰。阮校说,是“愉”的俗字。郑《注》引此字即作“愉”,曰:“谓朝不谋夕。”按,阮校说,此处也应遵循经用古字、注用今字之例,经文当作“愉”,而注文当作“偷”。
⁸以刑教中:中(zhònɡ),符合,应合。刘青芝曰:“中字应作去声读,以刑教之中乎礼、中乎法耳。”
⁹以誓教恤:誓,戒也。《师士》有所谓五戒,其一即为“誓戒”。恤,慎。俞樾曰:“慎也。……国有大事,先誓戒之,以役上命。”
¹⁰度:制度。此谓衣服、宫室的制度。
¹¹世事:世代相传的技艺。柯尚迁曰:“世间才艺之事。”
¹²以贤制爵:贾《疏》曰:“人有贤行,制与之爵。”
¹³庸:庸,功劳,功绩。郑《注》曰:“功也。”
【译文】
根据上述五种土地的生长物所形成居民的生活习惯,而对他们进行十二个方面的教育。一是通过祭祀之礼来教民恭敬,人民就不会马虎随便。二是通过乡射礼、乡饮酒礼等阳礼教民谦让,人民就不会彼此相争。三是通过婚礼那样的阴礼来教民相亲,人民就不会有失时之怨。四是通过音乐教民和同,人民就不会行为乖戾。五是用礼仪来教民分辨上下尊卑等级差别,人民就不会举止僭越。六是通过习俗教民安居乐业,人民就不会苟且马虎。七是通过刑罚教民遵守礼法合乎正道,人民就不会凶暴作乱。八是通过誓戒教民敬慎,人民就不会做事懈怠。九是通过制度教民节制,人民就懂得知足。十是通过世代相传的技艺教民掌握谋生技能,人民就不会失业。十一是根据贤德高低颁授不同的爵位,人民就会谨慎地修养德行。十二是根据功劳的大小颁授不同的俸禄,人民就会致力于建功立业。
5.以土宜之法,辨十有二土之名物¹,以相民宅,而知其利害,以阜人民,以蕃鸟兽,以毓草木,以任土事²。辨十有二壤之物³,而知其种,以教稼穑树蓺⁴。
【注释】
¹十有二土:谓十二分野。据郑《注》,是指根据天上的十二次所划分的地上十二个国家或区域。按,古人为了量度日、月、行星的位置和运动,把黄道(太阳周年视运动的轨迹)附近的一周天按照由西向东的方向,分为十二个等分,即十二次,每一次皆有名称,如第一次叫星纪,第二次叫玄枵,等等。
²以任土事:任,据孙诒让说,在此义同“倳(zì)”,树立、建立义,“谓就地之力势所生,民之材力所能,倳立之以成其事功也”。
³十有二壤:即“十有二土”。郑《注》曰:“壤亦土也,变言耳。”贾《疏》曰:“此十二壤即上十二土。上经论居人物之事,此经辨其种殖所宜,故变其文。”
⁴稼穑树蓺(yì):蓺,种植(果木)。孙诒让曰:“稼穑为种谷,树蓺为种果木。”
【译文】
依据不同的土地同所生长不同的人民、动植物相适宜的法则,辨别十二分野土地所适宜的出产物及其名称,从而来观察、测定人民的居处,而了解它们的利、害所在,从而使人民繁盛、使鸟兽繁殖、使草木生长,努力建立土地上的生产事业。辨别十二种土壤所适宜种植的作物,而知道所适宜种植的品种,来教导民众种植五谷、蔬菜、果木。
6.以土均之法¹,辨五物九等²,制天下之地征³,以作民职⁴,以令地贡⁵,以敛财赋⁶,以均齐天下之政⁷。
【注释】
¹均:谓公平合理。郑《注》曰:“平也。”
²五物九等:五物,指上文山林、川泽等五种土地所产之物。九等,九种土质。参见《地官·萆人》。郑《注》曰:“五物,五地之物也。九等,骍刚、赤缇之属。”
³制天下之地征:征,租税、赋贡、徭役。
⁴作民职:作,使……兴起,孙诒让曰:“凡经云‘作’者,并使令、兴起之谓。”参见《大宰》“九职”。民职,人民的九种职业。郑《注》曰:“民九职也。”(参见《天官·大宰》)
⁵地贡:郑《注》曰:“贡地所生,谓九谷。”按,九谷,参见同上注。
⁶以敛财赋:赋,即九赋,参见《大宰》注。郑《注》曰:“财谓泉(钱)谷,赋谓九赋及军赋。”
⁷以均齐天下之政:政,通“征”,赋税。
【译文】
根据以土地合理征收贡赋的法则,辨别五种土地所产的物品和九等土质,制订天下的地税额度,而以此鼓励人民做好各自的职业,以使人民贡献土地生产的各种农作物,以征收钱谷和各种赋税,以使天下赋税的征收负担均平划一。
7.以土圭之法测土深¹,正日景,以求地中²。日南则景短³,多暑。日北则景长,多寒。日东则景夕⁴,多风。日西则景朝,多阴。日至之景,尺有五寸,谓之地中,天地之所合也⁵,四时之所交也,风雨之所会也⁶,阴阳之所和也。然则百物阜安,乃建王国焉。制其畿方千里,而封树之。
【注释】
¹以土圭之法测土深:土圭,一种一尺五寸长的圭形玉器,是古代用以测日影以定四时、土地方位远近的工具。测量时当于正午时分在地上树立一根八尺长的表竿,而以土圭测日光于表竿投影的长短,以确定该地方位、远近。土圭之法,即以土圭所测日影长短以定四时、测土地方位远近的方法。土深,郑司农曰:“谓南北东西之深也。”戴震曰:“测土深,以南北言。圣人南面而听天下,古者宫室皆南向,故南北为深,东西为广。”
²“正日景”二句:景(yǐnɡ),同“影”,即日影。地中,谓天下的中央,为东西南北之中。若某地设立表竿的投影(在表北)长一尺五寸,与土圭等长,此日即为夏至,此地即为地中。即下文“日至(即夏至)之景尺有五寸,谓之地中”。周时,以洛阳为天下之中即地中。《史记·周本纪》记成王营洛邑曰:“此天下之中,四方入贡道里均。”
³日南则景短:日南,标杆影子短于土圭长度谓之日南。古人以为愈南则距日愈近,日影愈短,夏至中午短于一尺五寸。郑司农曰:“谓立表(竿)处大(太)南。”。反之则日影长。郑《注》曰:“凡日景于地千里而差一寸。”以为日影差一寸,地面距离则相差一千里。钱玄曰:“据后人精确推测,差一寸,则地偏南或偏北为一百三四十里。郑说不确。”(《三礼通论》页250)日北:标杆的影子长于土圭的长度谓之日北。其地偏北,距太阳远。
⁴日东则景夕:是说地中之日方中,而此处日已偏西,反之则日偏东。钱玄曰:“凡差一时辰,于地大致差六千里。”(同上)
⁵天地之所合:按,古人的观念,天地皆圆,而地包于天中,是地之中,即天之中,故天中之气与地中之气于此处相和合。
⁶风雨之所会:贾《疏》曰:“风雨所至,会合(符合)人心。”即风调雨顺之意。
【译文】
用土圭测日影之法测量南北的远近,校正日影,根据日影的长短,以便求得大地的中央位置所在。若在测影处位置偏南,离太阳近,日影就短,气候就炎热。若在测影处位置偏北,离太阳远,日影就长,气候就寒冷。若在测影处位置偏东,看到日较早,当地中之日正午时,则此处日已偏西是傍晚,气候干燥多风。若在测影处位置偏西,看到日较晚,当地中之日正中时则此处日还偏东是早晨,气候潮湿常常阴雨。若其地夏至时测得中午的日影长一尺五寸,此地就叫地中,是天、地中和之气相汇合的地方,是四季时间均衡交替的地方,是风雨适时会聚风调雨顺的地方,是阴阳二气和谐的地方。此处四季调和寒暖适宜,自然物产丰盛而人民安康,于是在此建立王国的都城,划定王畿千里见方的区域,而在王畿边界挖界沟、筑界墙、植树,作为险阻。
8.凡建邦国¹,以土圭土其地而制其域²。诸公之地,封疆方五百里,其食者半³。诸侯之地,封疆方四百里,其食者参之一。诸伯之地,封疆方三百里,其食者参之一⁴。诸子之地,封疆方二百里,其食者四之一。诸男之地,封疆方百里,其食者四之一。
【注释】
¹邦国:谓公侯伯子男五等侯国。
²土其地:即度其地。土,通“度”,测度,计算。此从俞樾说。
³其食者半:食者半,谓公可收取租税的土地占五百里的一半,其余一半土地的租税则归天子。下文“参之一”、“四之一”之义放此。
⁴参:通“三”。
【译文】
凡是建立诸侯,用土圭测日影的方法测量该国的土地而划定其疆域。公爵的封地,疆界是五百里见方,公爵可收取租税的土地占一半;侯爵的封地,疆界是四百里见方,侯爵可收取租税的土地占三分之一;伯爵的封地,疆界是三百里见方,伯爵可收取租税的土地占三分之一。子爵的封地,疆界是二百里见方,子爵可收取租税的土地占四分之一。男爵的封地,疆界是一百里见方,男爵可收取租税的土地占四分之一。
9.凡造都鄙¹,制其地域²,而封沟之,以其室数制之³。不易之地⁴,家百畮⁵。一易之地,家二百畮。再易之地,家三百畮。
【注释】
¹都鄙:谓王畿内王子弟和公卿大夫的采邑。郑《注》曰:“其界曰都;鄙,所居也。”即谓采邑的界域所包之地叫做都,而治所所在之邑叫做鄙。按,釆邑分三等,即家邑、小都、大都。家邑最小,是大夫的采邑;小都是卿的采邑;大都则是公及王子弟的采邑(参见《地官·载师》注)。
²制其地域:都鄙分三等。贾《疏》曰:“家邑二十五里,小都五十里,大都百里,是造都鄙制其地域也。”
³以其室数制之:室,即户。制之,谓制其井田之数。按照户数多少设立井、邑、丘、甸、县、都等行政单位。郑《注》曰:“谓制丘、甸之属。”丘、甸,皆井田单位名称(参见《地官·小司徒》)。
⁴不易之地:即年年可耕种、不需休耕的上等好地。易,变易。郑司农曰:“不易之地,岁种之,地美。”按,下文“一易之地”,则是次一等的地,种一年即需休耕一年以恢复地力。隔两年耕种的,谓之再易之地。
⁵畮(mǔ):同“亩”。
【译文】
凡是建造采邑,划定其地域,而挖沟起土种树以为界,按照采邑的户数来设立井、邑、丘、甸、县、都等行政单位加以管理。年年可种不需休耕的土地,每家发给一百亩;耕种一年就需休耕一年的土地,每家发给二百亩,耕种一年就需休耕二年的土地,每家发给三百亩。
10.乃分地职¹,奠地守²,制地贡³,而颁职事焉⁴,以为地法,而待政令。
【注释】
¹分地职:郑《注》曰:“分其九职所宜。”九职,参见《天官·大宰》。孙诒让曰:“九职所宜,当是农圃在平地,薮牧在山泽,各随所宜授之。”参见《大宰》“九职”。按,“分地职”以下数句,是承上文邦国、都鄙而言,非仅对都鄙而言。
²奠地守:奠,定,确定。郑《注》曰:“谓衡麓、虞候之属。”按,衡麓是守山林的官,虞候是守草野薪柴的官,举此二官,以包各种地守之官。
³制地贡:郑《注》曰:“谓九职所税也。”亦即地职所当税。
⁴颁职事:郑《注》曰:“分命使各为其所职之事。”
【译文】
于是因地制宜分派土地生产的各自职务,规定各类土地官员的职守,制订土地生产应纳地税的额度,而分别命令百姓各自恪尽职责,以上述各项规定作为国家地政的法律,呈报天子而准备施行政令。
11.以荒政十有二聚万民:一曰散利¹,二曰薄征,三曰缓刑,四曰弛力,五曰舍禁,六曰去几²,七曰眚礼³,八曰杀哀⁴,九曰蕃乐⁵,十曰多昏⁶,十有一曰索鬼神⁷,十有二曰除盗贼⁸。
【注释】
¹散利:郑司农曰:“贷种食也。”
²去几:郑《注》曰:“去其税耳。”按,谓免除关市之税。
³眚礼:通“省”,削减,减省。郑《注》曰:“眚礼,谓杀吉礼也。”
⁴杀哀:杀,减损,减少。哀,谓丧礼。郑《注》曰:“谓省凶礼。”
⁵蕃乐:蕃,通“藩”,屏蔽,闭藏。杜子春读“蕃乐”为“藩乐”,谓闭藏乐器而不作。
⁶多昏:谓简化婚礼而使民多婚。郑司农曰:“不备礼而娶,昏者多也。”据贾《疏》说,荒年简化婚礼,可使有女之家减轻人口负担,而有男之家易得娶妻。
⁷索鬼神:索,求也。郑司农曰:“求废祀而修之。”
⁸除盗贼:郑司农曰:“饥馑则盗贼多,不可不除也。”
【译文】
遇到荒年,用十二项救荒的政策聚集万民不使流离失所:一是借贷给灾民种子、粮食,二是减轻赋税,三是减缓刑罚,四是减免征调徭役,五是放松关市山泽的禁令,六是免除关市之税,七是简化简省吉礼、嘉礼,八是简省丧礼、葬礼,九是把乐器收藏起来而不演奏,十是减省婚礼花费促使男女嫁娶增多,十一是求索应祭祀未祭祀的鬼神而重新进行祭祀,十二是惩除盗贼。
12.以保息六养万民¹:一曰慈幼²,二曰养老³,三曰振穷⁴,四曰恤贫⁵,五曰宽疾⁶,六曰安富⁷。
【注释】
¹保息:安居蕃息。郑《注》曰:“谓安之使蕃息也。”
²慈幼:慈爱幼儿。郑《注》曰:“谓爱幼少也。产子三人,与之母(保姆),二人与之饩。”
³养老:《礼记·王制》所载养老措施甚详:“五十异粻(zhānɡ,粮食)。六十宿肉。七十贰膳(谓备零食)。八十常珍。九十饮食不离寝,膳饮从于游可也。”
⁴振穷:振,同“赈”,救济。振穷,救济贫困。此处贾《疏》引《礼记·王制》曰:“老而无妻者谓之矜,老而无夫者谓之寡,少而无父者谓之孤,老而无子者谓之独。此四者,天民之穷而无告者也,皆有常饩(谓固定生活补贴)。”
⁵恤贫:郑《注》曰:“贫无财业禀贷之。”
⁶宽疾:《礼记·王制》曰:“瘖(yīn,哑)、聋、跛、躄(bì,跛脚)、断者、侏儒、百工,各以其器食之。”
⁷安富:贾《疏》曰:“言繇役均平,又不专取,则富者安。”
【译文】
用六项安定民心的政策养育万民、使其繁衍生息:一是慈爱幼儿,二是赡养老年人,三是救济鳏寡孤独等穷困的人,四是周济救助贫穷的人,五是对残疾人优待、宽免其赋役,六是平等对待、不苛刻索取,使富人安心。
13.以本俗六安万民¹:一曰媺宫室²,二曰族坟墓,三曰联兄弟³,四曰联师儒⁴,五曰联朋友⁵,六曰同衣服⁶。
【注释】
¹本:郑《注》曰:“犹旧也。”
²媺宫室:使房屋坚固。媺,同“美”。
³联兄弟:联合兄弟亲戚。兄弟,据郑《注》,此指因婚姻关系结成的异姓兄弟。《尔雅·释亲》云:“父之党为宗族,母与妻之党为兄弟。”“妇之党为婚兄弟,婿之党为姻兄弟。”
⁴联师儒:师儒,郑《注》曰:“乡里教以道艺者。”联师儒,贾《疏》曰:“乡闾子弟皆相连合同就师儒。”
⁵朋友:郑《注》曰:“同师曰朋,同志曰友。”
⁶同衣服:据郑《注》、贾《疏》,民不分贫富,衣服当齐一,即都穿深衣(一种上衣与下裳相连的衣服),只有士以上才穿有彩章的衣服。
【译文】
推行六种传统风俗使万民安居乐业:一是建造房屋求其坚固实用,二是使坟墓按族分布,先祖居中、子孙按昭穆居左右埋葬,三是团结异姓兄弟,与其和睦相处,四是使乡里子弟相连合而从师学习,五是团结朋友彼此相互信任,六是使民众衣服规格式样相同。
14.正月之吉,始和布教于邦国都鄙,乃县教象之法于象魏,使万民观教象,挟日而敛之¹。乃施教法于邦国都鄙,使之各以教其所治民。
【注释】
¹“正月”五句:参见《天官·大宰》。布教,教谓教法,即教育民众的法则,亦即《大宰》所谓教典。
【译文】
每年周历正月初一,开始向各诸侯国、各王畿内采邑的臣民宣布教令,把法令布告悬挂在象魏之上,让万民观看,十天以后再把它收藏起来。于是在各诸侯国、各王畿内采邑施行教法,让诸侯、公卿大夫、百官各自按照教令来教育其所治理的人民。
15.令五家为比,使之相保¹。五比为闾,使之相受²。四闾为族,使之相葬。五族为党,使之相救。五党为州,使之相赒³。五州为乡,使之相宾⁴。
【注释】
¹相保:互相连保。刘绩《三礼图》曰:“谓比舍而保其行,不为非也。”
²受:郑《注》曰:“宅舍有故,相受寄托也。”
³赒(zhōu):救助,救济。
⁴相宾:宾,敬也。相宾,像宾客般相互敬重。郑《注》曰:“宾客其贤者。”
【译文】
在六乡之中,命令五家编成一比,使他们互相连保。五比编成一闾,使他们遇到事情可以互相托付。四闾编成一族,使他们有了丧葬之事可以互相帮助。五族编成一党,使他们遇到灾祸时可以互相救助。五党编成一州,使他们遇到经济困难时可以互相接济。五州编成一乡,使他们以宾客之礼尊敬乡中的贤能之人。
16.颁职事十有二于邦国都鄙,使以登万民¹:一曰稼穑,二曰树蓺,三曰作材,四曰阜蕃,五曰饬材,六曰通财,七曰化材,八曰敛材,九曰生材,十曰学艺,十有一曰世事,十有二曰服事²。
【注释】
¹“颁职事”二句:颁,分也。职事十有二,十二种职业。邦国都鄙,畿外的诸侯国和畿内的采邑。贾《疏》曰:“大司徒……颁下民之职事十有二条于天下邦国及畿内都鄙,使以登成万民。此经不言乡遂及公邑者,举外以包内,司徒亲主乡遂公邑,颁之可知。”登,成,使成,指让万民各从其业。
²“一曰”至“服事”:郑司农曰:“稼穑谓‘三农生九谷’也,树蓺谓‘园圃毓草木’,作材谓‘虞衡作山泽之材’,阜蕃谓‘薮牧养蕃鸟兽’,饬材谓‘百工饬化八材’,通财谓‘商贾阜通财贿’,化材谓‘嫔妇化治丝枲’,敛材谓‘臣妾聚敛疏材’,生材谓‘闲民无常职,转移执事’,学艺谓道艺,世事谓以世事教能则民不失职,服事谓为公家服事者。”按,自“生材谓‘闲民无常职,转移执事’”以上,皆见《天官·大宰》第6节。蒋载康释“世事”曰:“累世专业相传,凡巫医卜筮诸艺事。”又贾《疏》释“服事”曰:“谓若府史胥徒,庶人在宫者,是公家服事者。”
【译文】
在各诸侯国和王畿内采邑分配十二种职业,以使万民各从其业:一是种植谷物,二是种植瓜果菜蔬,三是开发山林川泽的物资,四是畜牧养殖业,五是加工珍珠、象牙、玉料、石料、木料、金属、兽革、鸟羽的手工业,六是商业流通,七是女性从事的丝麻纺织业,八是采集业,九是做自由就业者为人雇佣,十是做文士学习道德、技艺,十一是世代相传的营生,十二是到官府做府、史、胥、徒等杂役服务。
17.以乡三物教万民,而宾兴之¹。一曰六德:知、仁、圣、义、忠、和²。二曰六行:孝、友、睦、姻、任、恤³。三曰六艺:礼、乐、射、御、书、数⁴。
【注释】
¹“以乡三物”二句:郝敬曰:“三物,犹言德、行、艺也。”宾兴,即兴宾,以宾客之礼敬待贤者。兴,举荐。郑《注》曰:“犹举也。民三事教成,乡大夫举其贤者、能者,以饮酒之礼宾客之。”
²知、仁、圣、义、忠,和:知,通“智”,明达事理。圣,博通先识。义,处事恰当合宜。忠,发自内心的恭敬。和,刚柔适宜,和谐中度。郑《注》曰:“知,明于事。仁,爱人以及物。圣,通而先识。义,能断时宜。忠,言以中心。和,不刚不柔。”
³孝、友、睦、姻、任、恤:孝,善事父母。友,善事兄弟。睦,与九族和睦。姻,与母党、妻党亲善友爱。任,对朋友讲信用。恤,救济贫穷者。郑《注》曰:“善于父母为孝。善于兄弟为友。睦,亲于九族。姻,亲于外亲。任,信于友道。恤,振忧贫者。”贾《疏》曰:“九族,上至高祖,下至玄孙,旁及缌麻之内也。”又曰:“外亲者,则妻族、母族是也。”
⁴礼、乐、射、御、书、数:御,孙诒让认为当作“驭”,谓五驭。郑《注》曰:“礼,五礼之义。乐,六乐之歌舞。射,五射之法。御,五御之节。书,六书之品。数,九数之计。”按,参见《保氏》。
【译文】
用乡学中三方面内容来教育万民,而举荐优异的贤能者,并举行乡饮酒礼表达敬意。一是六种道德:明白事理、爱人及物、通达明鉴、适时决断、言谈发自内心、刚柔适宜。二是六种善行:孝敬父母、友爱兄弟、和睦九族、亲爱姻戚、信任朋友、救济贫穷。三是六种技艺:五类礼义、六种歌舞、五种射法、五种驾驭车马法,六种书写方法、九种计算方法。
18.以乡八刑纠万民¹:一曰不孝之刑,二曰不睦之刑,三曰不姻之刑,四曰不弟之刑²,五曰不任之刑,六曰不恤之刑,七曰造言之刑,八曰乱民之刑。
【注释】
¹乡八刑:据孙诒让说,是行于乡中之刑,因司徒掌六乡,故亦兼掌其刑。
²弟:通“悌”,敬爱兄长。
【译文】
用适用于乡中的八种刑罚纠察万民:一是针对不孝顺父母者的刑罚,二足针对不和睦同族人者的刑罚,三是针对与亲戚不友好者的刑罚,四是针对不友爱兄长者的刑罚,五是针对与朋友相处不讲信用者的刑罚,六是针对不救助贫穷者的刑罚,七是针对造谣惑众者的刑罚,八是针对用邪道扰乱民心者的刑罚。
19.以五礼防万民之伪而教之中¹,以六乐防万民之情而教之和²。
【注释】
¹五礼:谓吉、凶、宾、军、嘉等五种礼。郑《注》曰:“礼所以节正民之侈伪。”
²六乐:六代之乐,谓黄帝之《云门》、唐尧之《咸池》,虞舜之《大韶》,夏禹之《大夏》,商汤之《大濩》,周武王之《大武》等六种音乐。
【译文】
用五礼防止万民的侈靡诈伪而教导他们事事中度,符合礼节的标准,用六乐防控万民的情欲,而教导他们性情平和。
20.凡万民之不服教而有狱讼者,与有地治者听而断之¹,其附于刑者,归于士²。
【注释】
¹有地治者:据郑《注》,谓治理乡、州及采邑者。
²“其附于刑者”二句:附,符合。此谓触犯。士,此指掌管狱讼的司法官。包括《秋官·司寇》士师、乡士、遂士、县士等。
【译文】
凡万民中有不服从教化而发生争讼的,就要会同地方官一道审理、判决,如果其中有触犯刑律的,那就要移交司法官员审理。
21.祀五帝¹,奉牛牲,羞其肆²。享先王亦如之。
【注释】
¹五帝:谓五方帝(即五色帝)。
²羞其肆:羞,进献。郑司农曰:“进也。”肆(tì),通“剔”,剔解,此指剔解过的骨体。郑《注》曰:“进所肆解骨体。”按,凡解牲体皆谓之肆。据孙诒让说,此指豚解,即解割牲体为七体(左肱、左胁、左股、右肱,右胁、右股、脊等)。
【译文】
王祭祀五帝,就进奉牛牲,进献剔解过的牲体。祭祀先王时,也这样做。
22.大宾客¹,令野修道、委积²。
【注释】
¹大宾客:指来朝诸侯。
²令野修道、委积:野,谓自四郊以至于畿,即距国都百里至五百里之处。修道,整修道路。委积,储备粮米柴草等。黄度曰:“司徒令遂人,遂人令遂师,使各于其遂行之。遗人掌委积之政,守在遂师。”
【译文】
接待大宾客,就命令相关部门修整郊野的道路、储备粮米柴草,以备宾客使用。
23.大丧,帅六乡之众庶¹,属其六引²,而治其政令。
【注释】
¹众庶:郑《注》曰:“所致役也。”贾《疏》曰:“使为挽柩(拉柩车)之役。”
²引:谓牵拉柩车的大绳索。郑司农曰:“丧车索也。”属(zhǔ),联接,拴系。孙诒让《正义》曰:“属其六引,谓葬行时,属引索于柩车之轴,以便挽引。”
【译文】
遇到王、王后去世,就率领从六乡征调来服役的徒众,拴系六条大绳在柩车上以便拖拉,而负责调度、指挥。
24.大军旅,大田役,以旗致万民¹,而治其徒庶之政令。
【注释】
¹以旗致万民:此谓在规定日期树立旗帜,万民按时来旗下集合。旗,画有熊虎的旗子。按,此万民即下文之徒庶,具体指从六乡中征集来的正卒和羡卒(参见《小司徒》注)。
【译文】
遇到王亲自参加的大征伐、大田猎,用旗帜招致万民,并负责对徒众的调度、指挥。
25.若国有大故¹,则致万民于王门²,令无节者不行于天下³。
【注释】
¹大故:王驾崩和敌寇入侵。郑《注》曰:“谓王崩及寇兵也。”
²致万民于王门:致万民,孙诒让曰:“万民,亦专指六乡之正卒,非通国中四郊之民尽致之也。”王门,孙诒让曰:“即三宫之皋门、库门。”“致万民,盖于皋门内外属众而待事。”
³节:符节。指《小行人》之“六节”,即六种通行凭据。
【译文】
如果国家有大的事故,就召集六乡的军卒到王宫门前集合待命,以备非常,并命令全国凡是没有符节的人不得在各地任意通行,以防坏人捣乱。
26.大荒、大札¹,则令邦国移民、通财、舍禁、弛力、薄征、缓刑²。
【注释】
¹大札:发生大疫病。
²移民:郑《注》曰:“避灾就贱。”按,就贱,谓就谷多而价贱处。通财:财,此指米谷。贾《疏》曰:“财是米谷也。其有留守不得去者(即不得迁移者),则贱处通谷米与之。”
【译文】
遇到大灾荒或发生大疫病,就命令天下各诸侯国迁移灾民到粮价便宜的地方,把粮食运往灾区、解除关市、山泽的禁令、停止征调徭役、减轻租税、宽缓对犯罪者的刑罚。
27.岁终,则令教官正治而致事¹。正岁²,令于教官曰:“各共尔职³,修乃事,以听王命。其有不正,则国有常刑。”
【注释】
¹令教官正治而致事:教官,即谓地官系统大司徒以外所有教官。郑《注》曰:“正治,明处其文书。致事,上其计薄。”
²正岁:郑《注》曰:“夏正月朔日。”
³各共尔职:共,通“供”,担任。
【译文】
夏历每年年终,就要命令属下所有官员明白审慎地整理文书资料而上报总结。夏历每年正月初一,命令属下教官们说:“各自都要恪尽你们的职守,努力做好你们的工作,而听从王的命令。如有玩忽职守而出现失误,国家自有有关刑法来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