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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官司徒第二
五三 稻人
1.稻人掌稼下地¹,以潴畜水²,以防止水,以沟荡水³,以遂均水⁴,以列舍水⁵,以浍写水⁶,以涉扬其芟作田⁷。
【注释】
¹稼下地:据郑《注》,稼谓种谷,下地谓“水泽之地”。
²潴(zhū):水积聚之处,即蓄水池。
³以沟荡水:沟,即《遂人》“十夫有沟”之沟。荡,杜子春读为“和荡”之“荡”,谓以沟行水也。
⁴遂:即《遂人》“夫间有遂”之遂。
⁵以列舍水:列,宽深各一尺的排水沟。郑《注》曰:“田之畦也。”按,田中划分有畦,畦边有埂,即所谓。舍,止也,将水留止于畦。
⁶浍:即《遂人》“千夫有浍”之浍。
⁷以涉扬其芟作田:涉,谓涉水。扬,谓举而弃之。芟,刈也,谓割除杂草。郑《注》曰:“作,犹治也。”又说,次年放水于田将插秧时,头年所芟之草浮于水表,便可涉水将其扬弃,而后治田种稻。
【译文】
稻人掌管在泽地种植稻谷,用蓄水池蓄水,用堤防阻止水,用沟排放水,用遂分导水,用畦埂留存水,用浍泄水。趟水入田除去去年割除的草而整治土地以便种稻。
2.凡稼泽,夏以水殄草而芟夷之¹。
【注释】
¹夏以水殄草而芟夷之:殄(tiǎn),灭绝。芟夷,谓割除草。《左传》隐公六年“芟夷蕴崇”杜《注》曰:“芟,刈也。夷,杀也。”据孙诒让说,凡杀草,夏初芟夷之,而草又有生者,到六月再在田中蓄水以淹杀之,即所谓“夏以水殄草”。到秋季田中水干时草有未死者,则又“芟夷之”。按,此时所芟夷之草即置于田中,可沤以肥田,而到明年尚未沤烂的草,则待放水插秧时“涉扬”之。
【译文】
凡是在泽地种植作物,每到夏季用水淹的方法灭消灭草而到秋季水干时再将未消灭的草再芟除一次。
3.泽草所生,种之芒种¹。
【注释】
¹芒种:谓稻麦,因其实外有芒刺,故称。郑司农曰:“稻麦也。”
【译文】
凡是泽地草所生长的地方,就能够在那里种植稻麦。
4.旱暵共其雩敛¹。丧纪共其苇事²。
【注释】
¹旱暵(hàn)共其雩敛:旱暵,谓雩祭,一种求雨祭祀。参见《舞师》。雩敛,孙诒让曰:“修雩所需财用,官不能尽共,则敛之民,故曰雩敛。”
²苇事:苇,芦苇。苇事,谓用苇填圹。据郑《注》,下棺入圹前,先以苇填塞圹底以防潮。
【译文】
遇到为解除旱灾而举行祈雨雩祭,就供给为雩祭所征收的财物。遇到丧事就供给填塞墓坑所需的芦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