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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官司徒第二
三八 司关
1.司关掌国货之节¹,以联门、市²。司货贿之出入者,掌其治禁与其征、廛³。凡货不出于关者⁴,举其货,罚其人。
【注释】
¹节:玺节,即印章,是司市出具的货物通行玺节(参见《司市》)。
²联门、市:门谓国门,司门所掌;市谓市场,司市所掌。按,据郑《注》,货物来自境外,先由司关按验其玺节,注明货物数量,然后由司门检查无误放行,再由司市检查无误放行;货物出境,先由司市发给玺节,然后由司门按验无误放行,再由司关按验无误放行。此所谓关、门、市“参相联以检猾商”。
³征、廛:廛,即《廛人》之廛布。江永曰:“征者,货贿之税也。廛者,货贿停阁邸舍之税也。若不停阁,则无廛布矣。”
⁴凡货不出关者:郑《注》曰:“谓从私道出辟(避)税者。”
【译文】
司关掌管检查出入国境的货物的玺节,就与司门、司市发生了公务联系。检查携带货物出关入关的人,掌管有关治理的刑禁,以及征收货物税以及货物存放税。凡是货物不从关门出入而走私出入的,就将其货物没收,并对货主实行杖击的惩处。
2.凡所达货贿者,则以节、传出之¹。
【注释】
¹以节、传出之:郑《注》曰:“商或取货于民间,无玺节者至关,关为之玺节及传出之。其有玺节者,亦为之传。传,如今移过所文书。”按,传,即商人所持的通行证,汉时称过所,近代叫通行证或介绍信,写明货物名称、所经过、到达地名,各地关卡验后放行。
【译文】
凡是携带从民间购买的货物到来而未经司市授予玺节的,就发授玺节和传而放行。
3.国凶札,则无关门之征,犹几。
【译文】
国家发生灾荒、瘟疫,就免除征收关税,但仍然要对人员进行检查。
4.凡四方之宾客叩关¹,则为之告。有外内之送令²,则以节、传出内之³。
【注释】
¹叩关:郑《注》曰:“犹谒关人。”
²送令:送指奉送贡物,令指文书。郑《注》曰:“谓奉贡献及文书,以常事往来。”
³节:据孙诒让说,此为旌节,不同于下文所说“达货贿”的玺节。
【译文】
凡四方的诸侯因朝觐而前来见关人,就替他们向王报告。有境外或境内臣民奉命传送贡物、文书等而需要进出的,就发给旌节和传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