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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官司徒第二
七三 仓人
306字 下载全书
1.仓人掌粟入之藏,辨九谷之物,以待邦用。若谷不足,则止余法用¹,有余则藏之,以待凶而颁之。
【注释】
¹止余法用:止,减少。余,谓足国用后所余。所余储藏起来以备用,即所谓委积。郑《注》曰:“止,犹杀也。杀余法用,谓道路之委积,所以丰优宾客之属。”《遗人》郑《注》曰:“委积者,廪人、仓人计九谷之数足国用,以其余共之,所谓余法用也。”
【译文】
仓人掌管所各种收入谷物的储藏,辨别九谷的名称种类,以备王国所用。如果谷物不够使用,就减少委积的支用;如果谷物有余,就储藏起来,以备灾荒年颁用。
2.凡国之大事¹,共道路之谷积、食饮之具²。
【注释】
¹大事:关系国家利益、王地位之事。据郑《注》,此指丧事或战争。
²共道路之谷积:谷积,即委积之谷物。按,此官与遗人为官联,遗人所掌委积之谷,即由此官及廪人计九谷足国用而以其余供之。
【译文】
凡国家有丧葬、军旅等大事,供给道路委积所需的谷物、饮食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