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读书 >
- 周礼 - 徐正英、常佩雨译注 >
- 天官冢宰第一
一六 医师
448字 下载全书
1.医师掌医之政令,聚毒药以共医事¹。凡邦之有疾病者²,有疕疡者造焉³,则使医分而治之⁴。
【注释】
¹毒药:此处泛指各种药物。因凡药皆有某种毒性,故称。毒,味苦性烈义。郑《注》曰:“毒药,药之辛苦者,药之物恒多毒。”
²疾病:此指内科疾病。
³有疕疡者造焉:疕(bǐ),据贾《疏》,谓头上长疮生脓。疡,谓身上生疮受伤。郑《注》曰:“身伤曰疡。”详见《疡医》。造,到,去。
⁴则使医分而治之:谓使疾医(内科医生)治疗内科疾病,使疡医(外科医生)治疗疕疡。
【译文】
医师掌管医药方面的政令,收集种种味苦性烈的药物以供医疗之用。凡是王国中有患疾病的,有头上长疮、身上有创伤的,都到医师的官府去看病,医师就根据患者的病情指派专科医生分别为他们治疗。
2.岁终,则稽其医事,以制其食¹:十全为上²,十失一次之,十失二次之,十失三次之,十失四为下。
【注释】
¹食:稍食。即不命之士及庶人在官者的月俸。孙诒让认为此针对散医而言。
²十全:全,通“痊”,痊愈。孔广林《周官臆测》曰:“十全,非必治之皆愈也,能识其疾可为与否,言必有中,即为十全。”
【译文】
每到夏历年终,考核专科医生医疗的成绩,以制订给予他们下一年薪俸的标准:凡病都能准确诊断的为上等,有十分之一诊断失误的为次等,有十分之二诊断失误的又次一等,有十分之三诊断失误的又次一等,有十分之四诊断失误的为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