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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冬官考工记第六
二七 庐人
1.庐人为庐器¹。戈柲六尺有六寸²,殳长寻有四尺³,车戟常⁴,酋矛常有四尺⁵,夷矛三寻⁶。
【注释】
¹庐人为庐器:庐人,以制造兵器的柄为业的工匠。庐器,指戈、戟等古代长兵器的柄(参见《考工记·总叙》第3节注)。庐,通“籚”,兵器的柄。
²戈柲六尺有六寸:按,此戈柲长度,是通指戈的刃长及其柄长。以下四种兵器长度皆仿此。贾《疏》曰:“凡此经所云柄之长短,皆通刃为尺数而言。”
³殳长寻有四尺:殳,—种竹木制一段有棱的杖类兵器,用于刺击、敲击,无金属刃。寻有四尺,一丈二尺。按,湖北随县曾侯乙墓出土的殳顶端、中段已有金属尖锐棱角,辨明兵器在不断改进,选取材料也有变化。
⁴常:谓一丈六尺(参见《考工记·总叙》第8节注)。
⁵酋矛常有四尺:酋矛,较短之矛。酋,通“遒”,近,短。酋矛长二丈,夷矛长二丈四尺。
⁶夷矛三寻:夷矛,即长矛。夷,孙诒让说,夷之义为平,引申为长义。三寻,二丈四尺。
【译文】
庐人制作长兵器的柄。戈柄长六尺六寸,殳长一寻零四尺即一丈二尺,车上所执之戟长一常即一丈六尺,酋矛长一常零四尺,夷矛长三寻即二丈四尺。
2.凡兵无过三其身¹,过三其身,弗能用也而无已,又以害人。故攻国之兵欲短,守国之兵欲长²。攻国之人众,行地远,食饮饥,且涉山林之阻,是故兵欲短;守国人之寡,食饮饱,行地不远,且不涉山林之阻,是故兵欲长。
【注释】
¹三其身:身,人的身长,据郑《注》,人身高八尺,即一寻,三其身则二丈四尺。
²“故攻国之兵”二句:按,此两句与下文几句,皆从攻守双方的实际情况出发,探讨了兵器长短的选用原则,是实际战争经验的正确总结。可与传世兵法比观。如《司马法·天子之义》曰:“长兵以卫,短兵以守。太长则难犯,太短则不及。”
【译文】
凡是兵器的长度不要超过人身高的三倍,如果超过人身高的三倍,非但不能使用以杀敌,反而还会危害使用兵器的人。因此进攻他国的兵器要短一些,守卫本国的兵器要长一些。进攻他国所需的人员众多,行路远,饮食缺乏,而且还要跋涉山林险阻,因此使用的兵器要短一些;守卫本国的所需人员较少,饮食供应充足,行路不远,而且不需要跋渉山林险阻,因此使用的兵器要长一些。
3.凡兵,句兵欲无弹¹,刺兵欲无蜎²,是故句兵椑³,刺兵抟⁴。
【注释】
¹句兵欲无弹:此谓勾兵的刃必须固定牢固,不可稍有活动而致使其刃变动角度,否则就不能准确勾击。句兵,戈、戟之类有援、可以勾击的兵器。程瑶田曰:“戈戟所以谓之句兵者,其用横击,故《庐人职》又变言‘击兵’也。”“戈戟谓之句兵,又谓之击兵,其用主于横击。”郑《注》曰:“戈、戟属。”弹,转动,转圈。郑司农曰:“谓掉也。”《说文·手部》曰:“掉,摇也。”
²刺兵欲无蜎(yuān):刺兵,矛类等可以直刺的兵器。程瑶田曰:“矛所以谓之刺兵者,其用直刺。”郑《注》曰:“矛属。”蜎,桡曲,弯曲。郑司农曰:“谓桡也。”按,刺兵用于直刺,柄弯曲则妨碍向前用力。
³椑(pí):椭圆,扁圆。据郑《注》曰:“隋(椭)圜也。”贾《疏》曰:“谓侧方而去楞(棱)是也。”
⁴抟:圆形,正圆。郑《注》曰:“圜也。”按,圆形截面之手柄能使直刺类兵器各方向的横向约束相同,强度与刚度相等(老亮《中国古代材料力学史》,国防科技大学出版社,1990年,第145页)。故不易弯曲,便于攻击敌方。
【译文】
凡是兵器,勾击的勾兵兵刃柄不可转动,直刺的剌兵的兵刃柄不可弯折,因此勾击的勾兵的柄都要是椭圆形的,直刺的剌兵的柄都要是正圆形的。
4.击兵同强¹,举围欲细²,细则校³;刺兵同强,举围欲重⁴,重欲傅人⁵,傅人则密⁶,是故侵之。
【注释】
¹击兵同强:击兵,据郑《注》,谓勾兵及殳等击杀敌人的武器。按,戈、戟皆有横刃(即援),可啄击敌人,故亦称击兵。同强,前后及中央同样坚劲、刚强。贾《疏》曰:“谓本末及中央皆同坚劲。”
²举围:柄上手握持之处的周长。举,郑《注》曰:“谓手所操。”
³细则校:校,疾速。郑《注》曰:“校,疾也。”孙诒让曰:“细则操之坚(握得牢),任力多(用得上劲),故击之疾也。”一说,校,通“绞”,牢固。
⁴重:指手握处。按,“重”在此兼有大义,孙诒让曰:“手所操处,稍大之则重。”
⁵重欲傅人:郑司农曰:“谓矛柄之大者在人手中者。”傅,接近,迫近。郑《注》曰:“近也。”
⁶密:盖谓准确命中目标。郑《注》曰:“审也,正也。”又曰:“操重以刺则正。”
【译文】
勾击的击兵的柄从上到下各部位要同样坚劲,手握处直径要稍细,手握处稍细攻击敌人时就迅疾;直刺的剌兵的柄上下各部位要同样坚劲,手握处的直径要稍粗重,手握处稍粗重就能以咄咄之势迫近敌人,迫近敌人就能准确刺中,因此才能够杀伤敌人。
5.凡为殳,五分其长,以其一为之被而围之¹;参分其围,去一以为晋围²;五分其晋围,去一以为首围³。凡为酋矛⁴,参分其长,二在前,一在后而围之;五分其围,去一以为晋围⁵;参分其晋围,去一以为刺围⁶。
【注释】
¹“凡为殳”三句:被,谓柄的手握之处。按,殳长寻有四尺,即一丈二尺,五分之,其一则为2.4尺。被而围之,郑《注》曰:“被,把中也。围之,圜之也。”把,谓手握处。把中,即手握处的中部,此用“被”指代整个手握处。
²“参分其围”二句:晋围,即鐏围。晋,用同“鐏”,矛戟等末端的圆锥形金属套。郑司农曰:“谓矛、戟下铜鐏也。”鐏(zūn),是套在矛、戟等长兵器末端圆锥形的金属套,可插入地中,此处指殳鐏。按,程瑶田考证,殳的手握处围长九寸,三分去一则为六寸,是为晋的围长。
³“五分其晋围”二句:首围,谓殳柄上端之围。首,谓殳用以击敌的上端。按,殳的晋围六寸,五分去一则为4.8寸,是为殳的首围。
⁴酋矛:按,酋矛长常有四尺,即二丈。
⁵“五分其围”二句:五分其围,酋矛之围与殳围同长,均为九寸。其五分之一是一寸八分。晋围,酋矛的晋围当是7.2寸。孙诒让曰:“酋矛围与殳同。”
⁶“参分其晋围”二句:刺围,谓兵器柄上端与锋刃相接处的周长。刺,锋刃。孙诒让曰:“谓矛刃本与矜相含之圜銎。”按,銎,矛刃下口安柄(矜)处。酋矛的晋围7.2寸,三分去一则为4.8寸,是为酋矛的剌围。
【译文】
凡是制作殳柄,先把殳的长度分为五等分,用一等分的长度作为手握处的长度而制成正圆形;把殳的手握处的柄围长分为三等分,去掉一等分以其中二等分作为末端铜鐏的围长;把末端铜鐏的围长分为五等分,去掉一等分以其中四等分作为首部的围长。凡制作酋矛柄,把它的长度分为三等分,二等分在前端,一等分在后端作为手握处而制成正圆形;把酋矛的围长分为五等分,去掉一等分以其中四等分作为它的末端铜鐏的围长;把酋矛末端铜鐏的围长分为三等分,去掉一等分以其中二等分作为刺处的围长。
6.凡试庐事,置而摇之,以视其蜎也;灸诸墙,以视其桡之均也;横而摇之,以视其劲也¹。六建既备²,车不反复³,谓之国工。
【注释】
¹“凡试庐事”七句:试,测验,检测。置,通“植”,树立,直立。郑《注》曰:“犹树也。”蜎(yuān),弯曲,桡曲。灸诸墙,支撑在两墙之间。灸,抵,撑,拄。郑《注》曰:“犹柱也。以柱两墙之间,挽而内之,本末胜负可知。”程瑶田曰:“如为庐三寻,择两墙间函(容)二丈者,屈庐而拄诸墙,令桡,而因以观所桡两端,初无胜负(谓桡曲程度相同)则均也。”按,此节讨论了测试庐器质量的三种科学方法:树立在地上摇动,为固定一端;撑在两墙之间,为固定两端;横握中部摇动,为固定中点。虽然皆为依靠手感把握品质,没有量化指标,但较为实用。至今在材料力学试验中,仍用这些方法来测试棒状体的机械性能。
²六建:指树立在车上的五种兵器(即戈、戟、殳、酋矛、夷矛)和旌旗。戴震曰:“当为五兵与旌旗。”建,谓树立。
³车不反复:反复,翻覆,倾动,倾倒。郑《注》曰:“犹轩輖也。”按,轩輖,犹轩轾,此谓车子前后忽高忽低,即所谓反复。戴震曰:“六建动摇,则车行反复,矜柲(长兵器的柄)不强故也。”
【译文】
凡是要检验庐人所制作的长兵器的柄的质量,树立在地上摇动它,以观察它桡曲程度如何;将柄撑在两墙之间,以观察它弯曲程度是否均匀;将柄平放横握中部摇动它,以观察它强韧度如何。树立在车上的五种兵器和旌旗都已安插齐备,车快速行驶时不给人以摇摆倾动的感觉,达到这样技术的庐人就可以称作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