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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冬官考工记第六
二六 梓人
1.梓人为筍虡¹。天下之大兽五:脂者、膏者、臝者、羽者、鳞者²。宗庙之事,脂者、膏者以为牲,臝者、羽者、鳞者以为筍虡,外骨,内骨,却行,仄行,连行,纡行³,以脰鸣者⁴,以注鸣者⁵,以旁鸣者⁶,以翼鸣者⁷,以股鸣者⁸,以胸鸣者⁹,谓之小虫之属,以为雕琢¹⁰。
【注释】
¹梓人为筍虡:梓人,工匠名。梓木是优良木材,可制造器物。筍虡,古代悬挂钟、磬等乐器的支架,两旁立柱为虡,中央的横木为筍。参见《春官·典庸器》注。按,张舜徽说:“今边陲乡僻乐器之虡,其上多刻为龙虎及他兽状,其下则刻兽足以为之跗,盖古之遗制也。”筍虡采用了多重动物以及人类造型,这种器物的制作,既涉及古人的生物分类思想,又体现了当时人们的设计艺术与装饰理论。
²“天下之大兽五”句:脂者,兽类的一部分,可能指有角的家畜与野兽,如牛、羊、麋鹿等。《说文·肉部》曰:“戴角者脂。”膏者,兽类的一部分,可能指无角的家畜与野兽,如猪、熊等。《说文·肉部》曰:“无角者膏。”郑《注》曰:“脂,牛羊属。膏,豕属。臝者,谓虎豹貔螭,为兽浅毛者之属。羽,鸟属。”臝者,此指自然界的人类(苟萃华《“臝”非兽类辨》,《科学史集刊》第五期,科学出版社,1963年)。臝,同“裸”。貔螭(píchī),皆猛兽名。按,1978年湖北随县曾侯乙墓出土了六具筍虡铜人(湖北省博物馆《随县曾侯乙墓》,《文物》1979年第7期),可见《考工记》此节“臝属”确实是指人类。羽者,鸟类。鳞者,此处当特指龙。《地官·大司徒》曰:“二曰川泽,其动物宜麟物。”郑注曰:“麟物,鱼龙之属。”《梓人》下文对麟属有具体描述,曰:“小首而长,抟身而鸿,若是者谓之鳞属,以为筍。凡攫杀援噬之类,必深其爪,出其目,作其鳞之而。”郑《注》“鳞属”下曰:“鳞,龙蛇之属。”按,大兽五类,皆属于现代动物分类学上的脊椎动物。
³“外骨”至“纡行”:外骨,有坚硬甲壳的动物,如龟。内骨,鳖属。因其鳖甲四周有软骨裙边,故称。郑《注》以鳖为内骨,贾《疏》有异议,曰:“龟、鳖皆外骨,但此经外骨、内骨相对,以鳖外有肉,缘为内骨也。”姑从郑氏说。却行,退行,倒退走路。据郑《注》,螾衍(即蚰蜓)能两头行,即却行。却,退。仄行,侧行,横行,侧身走路。连行,同类连贯而行。纡行,迂曲而行。如蛇类。郑《注》曰:“外骨,龟属。内骨,蟞(鳖)属。却行,螾衍之属。仄行,蟹属。连行,鱼属。纡行,蛇属。”按,此处所记六类动物,皆不能鸣者。
⁴脰(dòu)鸣:指蛙类。脰,脖颈。
⁵注鸣:指蜥蜴类。注,通“咮(zhòu)”,鸟嘴。郑玄认为蟋蟀之类是用嘴来叫,孙诒让据《说文》改为蝾螈,即蜥蜴。姑从孙氏说。
⁶旁鸣:指蝉类。旁,通“膀”。谓腹侧。
⁷翼鸣;指金钟子(又名“发皇”)之类,其翼在甲里,其鸣实因翼的振动而发声,故曰翼鸣。
⁸股鸣:蚂蚱类,能以翅膀振动发音,古人误以为能用两股相摩擦而发音。股,大腿,后足脚节。
⁹胸鸣:郑《注》曰:“荣原属。”孙诒让说即灵龟,曰:“凡龟属,肋骨咸与外甲相属,不能张翕,故其鸣似出胸间。”按,自“以脰鸣者”至此,亦六类动物,皆能鸣者。
¹⁰以为雕琢:雕琢,雕刻,雕饰。郑《注》曰:“刻画祭器,博庶物也。”按,祭器为青铜质地。则此节所述皆为木工制作木范,木范翻出砂箱成阴模,再浇入青铜融液,铸造成形。上述各类小虫之类,都是(木范)雕刻纹饰的题材。
【译文】
梓人制作筍虡。天下的大禽兽分五类:脂类(如牛羊),膏类(如猪),裸类(如人类),羽类(即鸟类),鳞类(如龙蛇)。宗庙祭祀,用脂类、膏类的兽作为牺牲,用裸类、羽类、鳞类的兽的形象以雕饰筍虡。骨长在体外的(如乌龟),骨长在体内的(如老鳖),可以倒行的(如蚰蜒),横行的(如螃蟹),鱼贯而行的(如鱼类),弯曲而行的(如蛇类),用脖颈发声的(如青蛙),用嘴发声的(如蝾螈),用腹侧部鸣叫的(如蝉),用翅膀振动发声的(如蚂蚱),用腿节摩擦发声的(如螽斯),用胸部发声的(如灵龟),这些都叫做小的昆虫类,用它们的形象作为祭器上的雕饰造型。
2.厚唇,弇口¹,出目,短耳,大胸,燿后²,大体,短脰,若是者谓之臝属,恒有力而不能走,其声大而宏。有力而不能走,则于任重宜;大声而宏,则于钟宜:若是者以为钟虡,是故击其所县,而由其虡鸣³。
【注释】
¹弇:深。《吕氏春秋·仲冬纪》:“君子斋戒处必弇”,高《注》曰:“深邃也。”
²燿:细小貌。郑《注》曰:“读为‘哨’,顷小也。”孙诒让说,“顷”与“倾”同,顷小,即“邪杀而小”义。
³“是故击其所县”二句:由,通“犹”,若,好像。郑《注》曰:“若也。”按,从造型艺术的角度考虑,以声音宏大的臝类制作钟虡,配合声音宏大的钟,可以使装饰所体现的形象之美与乐器演奏所体现的声音之美互相对应,造成“击其所县,而由其虡鸣”的联想。这样,既使得雕饰更有生气,又使得钟声更加形象化,增加了整个造型艺术作品的感染力。湖北随县曾侯乙墓出土的钟虡铜人,就可谓这一美学思想的生动体现。
【译文】
厚唇,深口,眼睛突出,耳朵短小,胸部阔大,后身渐小,身体庞大,颈项短粗,像这样的动物就叫做裸类,这类动物总是威武有力而不能疾跑,发出的声音大而洪亮。威武有力而不能疾跑,就适宜于负重;声音大而洪亮,就适宜与钟搭配:如果用像这类动物的形象作为钟虡上的雕饰,因此当撞击筍虡上所悬挂的钟时,就会感到声音好像是由钟虡上雕饰的裸类动物所发出来一样。
3.锐喙,决吻¹,数目²,顅脰³,小体,骞腹⁴,若是者谓之羽属,恒无力而轻,其声清阳而远闻⁵。无力而轻,则于任轻宜;其声清阳而远闻,于磬宜:若是者以为磬虡⁶,故击其所县,而由其虡鸣。
【注释】
¹锐喙,决吻:决吻,张口。决,打开。孙诒让曰:“《文选·甘泉赋》李《注》云:‘决,亦开也。’谓口锐利而唇开张也。”
²数目:细目。数,细小。孙诒让引《毛诗·释文》曰:“数,细也。”
³顅(qiān):长颈貌。郑《注》曰:“长脰貌。”一说,孙诒让曰:“与肩通。”姑从郑说。
⁴骞腹:腹部收缩。骞,亏损,低陷。《诗经·小雅·天保》“不骞不崩”,《毛传》曰:“骞,亏也。”
⁵其声清阳而远闻:清阳,即清扬。声音清越悠扬。阳,通“扬”。《太平御览》卷五七五引《淮南子》曰:“近之则钟音亮,远之则磬音彰。”注:“磬,石也,音清明,远闻而彰著。”远闻,传播悠远。
⁶“故击其所县”二句:按,以“其声清阳而远闻”的羽类作为磬虡的雕饰,配合声音清阳的磬,可使视觉欣赏与听觉欣赏互为补充,增加了整个造型艺术作品的感染力。
【译文】
嘴巴尖锐,嘴唇张开,眼睛细小,脖颈修长,身体小巧,腹部收缩,像这样的动物叫做羽类,羽类动物无力而动作轻捷,其鸣声清越悠扬而传播悠远。既然无力而动作轻捷,就适宜于负载较轻的物品;鸣声清越悠扬而传播悠远,就适宜与磬声搭配:用像这类动物的形象用作磬虡上的雕饰,因此当敲击筍虡上所悬挂的磬时,而会感到好像声音是由磬虡上雕饰的羽类动物发出来的。
4.小首而长,抟身而鸿¹,若是者谓之鳞属,以为筍。
【注释】
¹抟身而鸿:抟,本义把东西揉弄成球形。此指浑圆。郑《注》曰:“圜也。”鸿,释为“佣”,均等,均匀。一说,俞樾以为,鸿通“”,本指鸟身肥大,此指抟身亦很肥大。
【译文】
小头而长身,身体浑圆而前后均匀,像这样的动物叫做鳞类,用这种动物形象作为钟筍、磬筍上的雕饰。
5.凡攫杀援噬之类¹,必深其爪²,出其目,作其鳞之而³。深其爪,出其目,作其鳞之而,则于视必拨尔而怒⁴。苟拨尔而怒,则于任重宜,且其匪色⁵,必似鸣矣。爪不深,目不出,鳞之而不作,则必颓尔如委矣⁶。苟颓尔如委,则加任焉,则必如将废措⁷,其匪色必似不鸣矣。
【注释】
¹攫杀援噬之类:攫杀,抓住即杀。援噬,捉住即吃。援,援持,执持。贾《疏》曰:“云‘攫杀’者,攫著则杀之。‘援噬’者,援揽则噬之。”
²深:郑《注》曰:“犹藏也。”
³作其鳞之而:作,竖立,振起。之,与。而,颊毛。王引之曰:“而,颊毛也。之,犹与也。‘作其鳞之而’,谓起其鳞与其颊毛也。若龙有鳞,虎有须,皆象其形,使之上起耳。”
⁴则于视必拨尔而怒:视,看,观察。拨尔,形容强盛、雄壮、振奋的状态。拨,通“发”,发扬,振奋,勃发。一说,怒貌。刘沅曰:“拨,拔起貌。怒,谓张其鬐鬣。”怒,旺盛状。按,刘道广等说:“‘拨尔而怒’句乃是形容纹饰题材造型应具有强盛奋发的视觉感受。”(刘道广、许旸、卿尚东《图证<考工记>,第17页)
⁵匪:通“斐”,色彩鲜明,有文采。郑《注》曰:“采貌也。”
⁶颓尔如委:颓废,委靡不振。
⁷措:废置,舍弃。引申为委顿,困乏。郑《注》曰:“犹顿也。”
【译文】
凡是在筍虡上雕刻善于捕杀抓咬的猛兽,一定要深藏它的脚爪,突出它的眼睛,挺立起它的鳞片与颊毛。深藏它的脚爪,突出它的眼睛,挺立起它的鳞片与颊毛,这看上去就令人感觉到刚健振奋。假如能够给人刚健振奋的感觉,这类动物就适宜于负重,而且从它所涂饰的色彩来看,也一定像是能够发出宏大的鸣叫声。如果雕刻时脚爪不深藏,眼睛不突出,鳞片与颊毛没有挺立起来,那么看起来就显得颓丧委靡。假如显得颓丧委靡,那么加给它重负,就一定如同将要把重物舍弃扔掉,而它即令有彩色的描绘,也一定像是不能发出宏大声音的样子。
6.梓人为饮器¹,勺一升²,爵一升³,觚三升⁴。献以爵而酬以觚,一献而三酬,则一豆矣⁵。食一豆肉,饮一豆酒,中人之食也。凡试梓饮器,乡衡而实不尽,梓师罪之⁶。
【注释】
¹梓人为饮器:饮器,指青铜饮食器,亦为礼器。按,梓人本是攻木之工,不承担浇筑青铜器的责任,但青铜器浇筑前必先制模,故可知此节所述或当是指梓人制作青铜饮食器的木模具。
²勺:木制或铜制舀酒器,一般是短圆筒形,旁有柄。
³爵:古代饮酒器,圆形或方形,平底或凸底,有鋬(pàn),器口一侧有长流嘴(倒酒槽),另一侧有尾,中为盛酒的杯,器口上有二柱、一柱或无柱,下有三个高尖足,容一升,总体略似雀形。按,此爵为木制。
⁴觚:郑《注》说,是“觯”字之误。觯(zhì),古代青铜饮酒器,圆形或扁圆形,似尊而小,侈口,束颈,深圆腹,有圈足,有的有盖,容三升。按,此觯为木制。
⁵“一献而三酬”二句:此谓用容一升之爵献一次,用容三升之觯酬一次,“一献而三酬”等于一升加三升,即四升,合一豆。故刘敞曰:“献以一升,酬以三升,并而计之为四升。四升为豆。豆虽非饮器,其计数则然。”一说,以觯酬三次,“一献而三酬”等于一升加上三乘三升,即十升,合一豆,姑“豆当为斗”。姑从刘敞说。
⁶“乡衡而实不尽”二句:乡,通“向”。衡,此指眉。实不尽,所容酒水尚有余沥。古人饮酒之礼,必立饮,饮酒时举爵而倾之,倾至爵上的两柱向眉,头不仰而酒自尽,此类爵就符合标准;如爵中剩有酒,就不合要求。程瑶田《创物记》曰:“衡皆指眉言。乡衡者,饮酒之礼,必立而饮之。……试举古铜爵饮之,爵之两柱适至于眉,首不昂而实自尽。衡指眉言,两柱向之,故得谓之乡衡也。由是观之,两柱盖节饮酒之容,而验梓人之巧拙也。”梓师,梓人之长。按,此节讨论产品质量检验制度。梓人是负责管理制器的工匠。梓师是梓人的上司,属于级别较高的工官。假如产品检验不合格,梓师就要加罪于梓人。这一处罚制度,与《考工记》“轮人”、“庐人”节“谓之国工”、“辀人”节“谓之国辀”等表彰制度一起,共同构成了当时颇有特色的工艺加工领域奖惩制度。
【译文】
梓人制作饮酒的器具,勺容一升,爵容一升,觯容三升。主人向宾客献酒时用爵而进酬酒用觯,献酒用一升的爵而酬酒用三升的觯,加起来就等于一豆了。吃一豆肉,饮一豆酒,这是胃口中等的普通人的食量。凡是检验梓人制作的饮酒器具是否合格,可以拿爵试饮,如果爵上的两柱指向眉毛而酒还没能饮尽,就表明不合格,梓师就要加罪于制作此爵器的梓人。
7.梓人为侯,广与崇方¹,参分其广而鹄居一焉²。上两个,与其身三,下两个半之³。上纲与下纲出舌寻,縜寸焉⁴。
【注释】
¹“梓人为侯”二句:侯,箭靶,以兽皮、皮革或布制成。广与崇方,侯中宽与高相等成正方形。方,郑《注》曰:“崇,高也。方犹等也。高广等者,谓侯中也。”
²参分其广而鹄居一焉:鹄,在侯中之中。鹄的大小,为侯中的三分之一。鹄中还有正,正中有质,质即靶心(参见《天官·司裘》第3节注)。
³“上两个”三句:个,又叫舌,射侯上方左、右两旁张出的布制附件,可固定射侯。身,即躬。按,侯中的上下两边各镶有一幅布,布幅宽二尺二寸,分别叫做上躬、下躬,其长为侯中的二倍;上躬之上、下躬之下又各镶有一幅布,分别叫做上个、下个,上个是上躬长的二倍,下个则是下躬长的一倍半。因为上下个各长出于上下躬,犹如两舌,故称之为左右舌、两个、左右个。贾《疏》云:“上两个居二分,身居一分,故云‘上两个与其身三’。”下两个长出的部分为九尺,仅为上两个长出部分一丈八尺的一半,故云“下两个半之”,贾《疏》云:“谓半其出者也”。
⁴“上纲与下纲”二句:纲,大绳,粗绳。縜(yún),是舌两端穿系纲绳以固定射侯的圈扣。縜上所系的绳即纲。上舌、下舌两端的纲分别叫做上纲、下纲,上下纲将上下舌拴系在射侯两侧的立柱(名为植)上而将射侯张起。出舌寻,比舌长出八尺。
【译文】
梓人制作射侯。侯中的宽度与高度相等成正方形,把侯中的宽度分成三等分而鹄宽占三分之一。如以躬的长度为一,上两个则为二,与躬合而为三,下两个长出于躬的伸出部分是上两个所伸出部分的一半。上边的纲绳与下边的纲各长出于舌八尺,穿系纲绳的圈扣直径是一寸。
8.张皮侯而栖鹄¹,则春以功²。张五采之侯³,则远国属⁴。张兽侯⁵,则王以息燕⁶。
【注释】
¹张皮侯而栖鹄:皮侯,侯本是布做的,而天子所射三侯皆用虎豹等兽皮装饰侯中之两侧,故称皮侯。栖鹄,侯中的鹄缀上兽皮以代替布,如同鸟落到靶心。贾《疏》曰:“各以其皮为鹄,名此为鹄者,缀于中央,似鸟之栖。”
²春以功:谓春天行大射礼,以比较诸侯群臣的射功,而选拔可以参加祭祀者。戴震曰:“四时之祭,始于春,故举春以该焉。功,事也。”金鹗曰:“春以功,盖谓大射在春。”孙诒让曰:“以功者,凡射以中为功。”
³张五采之侯:为举行宾射(天子与来朝诸侯即宾举行的射礼)而张五采之侯。五采之侯,指鹄与正画作朱、白、苍、黄、黑等五彩的射侯。《夏官·射人》郑《注》曰:“五采之侯,即五正之侯也。正之言正也,射者内志正,则能中焉。画五正之侯,中朱,次白,次苍,次黄,玄居外。……其外之广,皆居侯中叁分之一,中二尺。”“梓人为侯”节郑《注》曰:“五彩者,内(指正)朱,白次之,苍次之,黄次之,黑次之。其侯之饰,又以五采画云气焉。”
⁴远国属:远国,即指畿外来朝的诸侯国。贾《疏》曰:“对畿内诸侯为远国。”属,犹朝会。
⁵张兽侯:为举行燕射或乡射张设画有兽形或以兽皮装饰的侯。按,王用熊侯,诸侯用麋侯,即用熊皮或麋皮饰侯中的两侧,鹄则是布的;大夫、士的兽侯则全用布而不饰皮,但画兽形于侯中的两侧边,大夫画虎豹,士画鹿豕。
⁶息燕:燕饮。息,燕射前的燕饮。燕,通“宴”。孙诒让引敖继公曰:“息,疑饮燕之别名。”又曰:“燕者,先行燕礼(即燕饮酒礼)而射,即所谓燕射也。”
【译文】
张设皮侯而在中央设置鹄,春季用于行大射礼比较诸侯群臣的射功而选拔参加祭祀者。张设五彩的侯,用于王与远方来朝诸侯朝会举行宾射礼。张设兽侯,用于王与诸侯、群臣宴饮时举行燕射礼。
9.祭侯之礼¹,以酒脯醢²,其辞曰:“惟若宁侯³,毋或若女不宁侯⁴,不属于王所⁵。故抗而射女⁶。强饮强食,诒女曾孙诸侯百福⁷。”
【注释】
¹祭侯之礼:按,射礼完毕,要对射侯行祭礼(参见《仪礼·乡射礼》)。此处侯,名义是射箭的侯,实际谐音诸侯。
²脯醢:脯,肉干。醢,酱类。
³若宁侯:此谓祭祀那些先世安顺有功之侯。若,汝,你们。宁侯,安顺而有功德的侯。郑《注》曰:“若,犹女也。宁,安也。谓先有功德,其鬼有神。”按,射侯之名,取义于射诸侯之不安、不朝者。《白虎通》卷二《乡射》曰:“所以名为侯何?明诸侯有不朝者,则射之。”
⁴毋或若女不宁侯:郑《注》曰:“或,有也。若,如也。”不宁侯,孙诒让曰:“不安顺之诸侯。”
⁵不属于王所:王所,王之居所。包括王都与盟会地。属,犹言朝会。郑《注》曰:“犹朝会也。”
⁶抗:郑《注》曰:“举也,张也。”按,所抗者,射候也,用以象征不安顺的诸侯。
⁷诒女曾孙诸侯百福:郑《注》曰:“诒,遗也。曾孙诸侯,谓女后世为诸侯者。”
【译文】
祭祀射侯之礼,用酒和脯醢作祭品,祭祀辞说:“只有你们这些安顺而有功德的诸侯可以树为榜样,不要像有的不安顺的诸侯,他们不到王之居所来朝会,因此张举射侯而射他们。你们这些安顺有功德的诸侯,尽情地饮酒进食吧,遗留给你们后代世世做诸侯的子孙无穷无尽的福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