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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章 《红楼梦》与才子佳人模式
五、“佳人”的真正典范:“心身自主”的学识才女
从上面所讨论的,已经可以清楚地确定《红楼梦》是反对才子佳人之类的浪漫爱情故事的。而贾母所谓“我们家也没有这样的事”,指的是才子佳人一见钟情、抛忘父母书礼的事,这也完全合乎《红楼梦》之情实——不但宝、黛之间的关系迥非一见钟情,且两人之爱情发展也始终谨守情、欲分际而未曾丝毫逾越,甚至连对“情”的存在也都心怀戒慎恐惧,以免落入严格意义下的“淫滥”,这一点已从上文得见。
因而宝玉连在言语上的情意表白,都往往因为担心冲撞了黛玉而极力加以压制,最具代表性的,是当宝玉劝慰黛玉不可过作无益之悲,脱口说出“若作践坏了身子,使我……”的半截心声私语时,立刻警觉到“以下的话有些难说,连忙咽住”,却因自知“把话又说造次了,接不下去,心中一急,又怕黛玉恼他”,因而转急为悲,早已滚下泪来;而黛玉听了果然也“恼宝玉说话不论轻重”,对此一微微触及情意表示的言词即将动怒,若非宝玉及时煞车,并转急为悲滚下泪来,以致见状有感地随之无言对泣,恐怕一场风波又在所难免(第六十四回)。可见双方都严守“止乎礼”的道德标准,对“发乎情”的表达界限十分警戒而自制,从而这种“心里有话,只是口里说不出来”(第二十五回)、“早存了一段心事,只不好说出来”(第二十九回)、“好妹妹,我的这心事,从来也不敢说”(第三十二回)、“他虽说和黛玉一处长大,情投意合,又愿同生死,却只是心中领会,从来未曾当面说出”(第六十四回)的情况乃终其一生。
落实于具体情节中,对第十九回“意绵绵静日玉生香”写黛玉独自歇午,宝玉进来推她唤醒一段,脂评云:
若是别部书中写此时之宝玉,一进来便生不轨之心,突萌苟且之念,更有许多贼形鬼状等丑态邪言矣。此却反推唤醒他,毫不在意,所谓“说不得淫场(荡)”是也。
又第五十二回宝玉关切黛玉道:“你一夜咳嗽几遍?醒几次?”脂批更曰:
此皆好笑之极,无味扯淡之极,回思则皆沥血滴髓之至情至神也。岂别部偷寒送暖,私奔暗约,一味淫情浪态之小说可比哉。
此所以虽然第三十五回中,林黛玉触景思及《西厢记》中的崔莺莺,所感叹者乃是:
双文,双文,诚为命薄人矣。然你虽命薄,尚有孀母弱弟;今日林黛玉之命薄,一并连孀母弱弟俱无。古人云“佳人命薄”,然我又非佳人,何命薄胜于双文哉!
表面上乍看之下,这似乎有彼我对照、相互定义的投射意味,然而若加以精密推敲,必须严格厘清的是,黛玉之援引崔莺莺以彼我对照的“命薄论”并不是建立在婚恋范畴上,而是建立在“有无亲眷”的身世基础上——崔莺莺的“命薄”是基于“无父”,黛玉则因既“无父”又“一并连孀母弱弟俱无”而自认“命薄”犹甚,显然是纯粹就身世范畴借之发抒一种孤伶无托之悲感。这种“我又非佳人”的自我认定,否决了她与《西厢记》《牡丹亭》等才子佳人小说的模拟关系,也直接排除了私订终身、婚前云雨的两性互动,从而确保二玉爱情之纯粹性,即评点家对黛玉所赞美的:“古亦未有儿女之情而终身竟不着一字者,古未有儿女之情而知心小婢言不与私者,古亦未有儿女之情而白圭无玷痴至于死者。”[1]林黛玉所声称的“我又非佳人”,正清楚标示了《红楼梦》与传统浪漫爱情小说分道扬镳的告别宣言。
另外,平行于黛玉“我又非佳人”的自我否定,脂批则一致地明确标举出宝钗为佳人的真正典范。
具体而言,从第二回对甄家丫头娇杏之偶然一回顾,便阴错阳差晋升为贾雨村之正室夫人一段,作者给了“偶因一着错,便为人上人”的评语,脂砚斋也逐句分别下了注解,于“偶因一着错”句批云:
妙极,盖女儿原不应私顾外人之谓。
而于“便为人上人”句则批曰:
更妙,可知守礼俟命者,终为饿莩,其调侃寓意不小。
如此一来,第一回回目称之为“闺秀”即明显不是身份的客观指称,而是就其未曾动心用情、私奔遂欲的内外合节所言。一个“礼不下庶人”的乡宦丫头已然如此,则贵冑世族的大家闺秀更不言可喻,故第四十九回写宝琴“本性聪敏,自幼读书识字”,脂批即借以宣告:
我批此书竟得一秘诀以告诸公:凡埜史中所云才貌双全佳人者,细细通审之,只得一个粗知笔墨之女子耳。此书凡云知书识字者,便是上等才女,不信时只看他通部行为及诗词诙谐皆可知。
可见《红楼梦》中“知书识字”的“上等才女”便足以压倒“埜史中所云才貌双全佳人”,而其比较条件除了“诗词诙谐”之外,也包括“通部行为”的衡量,荡检逾闲者自远远不及,正与前述章学诚所批判者相一致。因此第九回写林黛玉在宝玉初次上学时,对前来辞行的宝玉笑道:“好,这一去,可定是要‘蟾宫折桂’去了。”脂批即云:“此写黛玉,差强人意,《西厢》双文能不抱愧。”黛玉之不以私害公尚且差强人意,浪漫言情小说中恣情遂欲的佳人当然只能抱愧自惭了。
但单单符合“通部行为及诗词诙谐”的外在标准是不够的,若要从“上等才女”进入到更高层次的“真正佳人”,还必须更要求“守礼俟命”的内在心性境界。脂砚斋便透过对宝钗的赞美,明确为其佳人观下一定义:
知命知身,识理识性,博学不杂,庶可称为佳人。可笑别小说中一首歪诗,几句淫曲,便自佳人相许,岂不丑杀。(第八回)
比观另一批语云:
宝钗可谓博学矣,不似黛玉只一“牡丹亭”,便心身不自主矣。真有学问如此,宝钗是也。(第二十二回)
以及:
总写宝卿博学宏览,胜诸才人。颦儿却聪慧灵智,非学力所致,皆绝世绝伦之人也。(第二十二回)
再配合探春称美宝钗之“你这么一个通人”,尤其藉由宝钗所声言的“不拿学问提着,便都流入市俗去了”(第五十六回),可见这种“拿学问提着,而不流入市俗”的“博学不杂”,足以抗衡“只一‘牡丹亭’,便心身不自主”的偏至失控,并保有一种不以物喜、不以己悲而廓然大公的沉静平和,表现出“心身自主”的定力,以致“逐回细看,宝卿待人接物,不疎不亲,不远不近,可厌之人,亦未见冷淡之态,形诸声色;可喜之人,亦未见醴密之情,形诸声色”;[2]犹有甚者,适其遭逢人生迁变无常的动荡时刻,更得以呈显“万缕千丝终不改,任他随聚随分”(第七十回《临江仙》)、“受得富贵、耐得贫贱”(第一○八回贾母评语)的超然自足之性。其素日行止则是“罕言寡语,人谓藏愚;安分随时,自云守拙”(第八回)[3]的性情,为人处世的表现皆“稳重和平”“不妄言轻动”“坦然自若”(第二十二回)。其中,脂砚斋对“稳重和平”批云:“四字评倒黛玉。”而早在第五回,书中即藉由众人之口对钗、黛高下给予定论,所谓:“来了一个薛宝钗,人多谓黛玉所不及。”就此,脂砚斋亦批云:“此句定评。”
值得注意的是,脂砚斋将宝钗此一性情成因归诸自然天性与后天教养之共同作用所致,认为:
瞧他写宝钗,真是又曾经严父慈母之明训,又是世府千金,自己又天性从礼合节,前三人之长并归于一身。前三人向有揑作之态,故惟宝钗一人作坦然自若,亦不见逾规踏矩也。(第二十二回批语)
可见除天性之外,后天所接受“严父慈母之明训,又是世府千金”的大家教养,才足以使之“坦然自若,亦不见逾规踏矩”,而与林黛玉的“向有揑作之态”以及“接待不周,礼数粗忽”(第四十五回)迥然有别;如果再参照第四十五回中,黛玉对自我性格特质所作的归因,所谓:
细细算来,我母亲去世的早,又无姊妹兄弟,我长了今年十五岁,竟没一个人像你前日的话教导我。
则显然也牵涉到“母教”“兄姊”的训育问题,其所谓“没一个人像你前日的话教导我”——岂非即自承“没有家教”之意?这就构成了与“曾经严父慈母之明训”的薛宝钗性格分化的关键因素之一。幸而同为“世府千金”的阶级熏陶还最低限度地保障了“发乎情”却能“止乎礼”的基本界限,而始终维持二玉之爱的纯净不染;唯毕竟“发乎情”已使之不得与宝钗比肩,薛宝钗遂成为《红楼梦》之新佳人的代表性典范。
[1] (清)西园主人《红楼梦论辨·林黛玉论》,一粟编:《红楼梦资料汇编》,卷3,页198。
[2] 第二十一回批语。
[3] 应该注意的是,其中的“藏愚”“守拙”都是来自传统儒道二家的人格价值观,所谓“大智若愚,大巧若拙”,仁人君子乃守之、养之、效之,尤为儒家精神所在。“藏愚”者,如初唐崔湜自谓“余本燕赵人,秉心愚且直。群籍备所见,孤贞每自饬”(《景龙二年余自门下平章事削阶授江州员外司马寻拜襄州刺史春日赴襄阳途中言志》),盛唐王维《田家》亦云:“住处名愚谷,何烦问是非。”中唐韦应物也不断声称:“效愚方此始,顾私岂获并”(《自尚书郎出为滁州刺史》)、“日出照茅屋,园林养愚蒙”(《答畅校书当》)、“我以养愚地,生君道者心”(《酬令狐司录善福精舍见赠》),而晚唐郑谷字“守愚”,更为其甚者。至于“守拙”一词,乃首创于陶渊明《归田园居五首》之一的“守拙归园田”,三百年后更由最伟大的诗人杜甫所继承,其诗作中“拙”字出现多达二十八次,主要都是涉及个人的人生态度与自我评价,并且在陶渊明所创的“守拙”词汇外,更增加“养拙”“用拙”之用法,其《自京赴奉先县咏怀五百字》的“杜陵有布衣,老大意转拙。许身一何愚,窃比稷与契”,可谓“愚”“拙”兼而有之的综合表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