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贾宝玉的“二重出生”
王夫人在一开场的时候,年龄是四十多岁,从第四回介绍其妹薛姨妈“今年方四十上下年纪”,以及第三十三回王夫人所自陈的“我如今已将五十岁的人”,与第三十四回对袭人所说的“我已经快五十岁的人”,可以得证。而在传统社会中,男性到了五十岁还可以继续走上人生的巅峰,在仕途上登上最高的官位,得到最大的成就;但女性到了这个年龄时,因为生育期即将结束,就已经算是初步进入晚年了。第四回写王夫人与薛姨妈多年后的聚首,作者便说“姊妹们暮年相会,自不必说悲喜交集”,可见在女性的生命历程中,四十多岁就是由中年进入晚年的标记。
先不谈年龄的问题,单单从一般的角度而言,女人是附属的、不具备独立的主体性的,所扮演的是各种伦理关系中相对性的角色,因此她的定位就是为人女、为人妻、为人媳、为人母等等,如圭索(Richard W. Guisso)所言:“《五经》在谈及女人时,很少视之为人,而几乎完全是以‘女儿’‘妻子’和‘母亲’等理想化之生命循环中的各种角色处理之。”[1]换句话说,在儒家的观念里,女性不是“独立的人”,而是以“女儿”“妻子”和“母亲”等各种角色加以看待,也把这些角色视为女性理想化的生命实践。
更进一步地说,“一个女人是很多人的什么人:父母的女儿,丈夫的妻子,妯娌中的一个,等等。但是赋予她的各种关系里最主要的是她与孩子的关系”[2]。换句话说,一个女人唯有拥有孩子,尤其是有儿子,才能确立地位,得到稳固的保障,“母以子贵”的道理最能说明这一点。而在情感关系上,女人与她的孩子之间情感最为紧密,甚至比夫妻关系还要来得亲近,下面就会清楚看到此一特殊现象。因此,“母子”可以说是一个女人生命中最紧密的人伦关系,尤其是对中晚年女性而言,那更是决定晚景的关键因素。
所以第三十三回“不肖种种大承笞挞”一节中,王夫人对贾政所苦求的“我如今已将五十岁的人,只有这个孽障……今日越发要他死,岂不是有意绝我”,后来对伤重的宝玉所哭诉的“这会子你倘或有个好歹,丢下我,叫我靠那一个”,以及第三十四回对袭人所说的“我已经快五十岁的人,通共剩了他一个,他又长的单弱……若打坏了,将来我靠谁呢”,因而对袭人的苦心设想充满感激,所谓:“难为你成全我娘儿两个声名体面,……我就把他交给你了,好歹留心,保全了他,就是保全了我。”如此种种,都再三强调了母子共生并存的命运连带关系。
尤其从话语中一再提及的“快五十岁的人”一说,更显示出王夫人强烈自觉到自己即将面临生育终结的转捩点,而进入人生历程最后之晚年阶段。[3]对人类的生理变化情况,古代医书就有女性至四十九岁“地道绝而无子”的观察与总结,如《黄帝内经·素问》云:“七七(四十九岁),任脉虚,太冲脉衰少,天癸竭,地道不通,故形坏而无子也。”因此王夫人对无子绝后的可能性充满了潜在焦虑,由此更转而表现为对贾宝玉的极度疼惜依赖,唯恐失去这孤苗单脉的唯一独子。由她不断诉说的“有意绝我”“叫我靠那一个”“将来我靠谁呢”,再加上忽又想起贾珠来,便叫着贾珠,哭道:“若有你活着,便死一百个我也不管了。”在在都呈现出母亲的未来乃系诸儿子身上的命运一体性。
基于母子一体的情感与命运,宝玉作为王夫人唯一的独子,是她的骨、她的血、她的未来,于是她的母性最主要也最强烈的施发对象,就是宝玉。
首先,王夫人的母神表现,是展示在她与贾宝玉的实质的母子关系上,王夫人是补天弃石来到人间的关口,是从仙界到贵族家庭的纽带,是她赐给了宝玉有血有肉的生命。第二回冷子兴对贾雨村介绍道:
这政老爹的夫人王氏,头胎生的公子,名唤贾珠,十四岁进学,不到二十岁就娶了妻生了子,一病死了。第二胎生了一位小姐,生在大年初一,这就奇了;不想后来又生一位公子,说来更奇,一落胎胞,嘴里便衔下一块五彩晶莹的玉来,上面还有许多字迹,就取名叫作宝玉。你道是新奇异事不是?
这种在神话中常见的“奇异的出生”,往往出现在伟大的人物身上,因此宝玉含玉诞生的特异情况更使得家长爱如珍宝,何况宝玉又是王夫人仅存的一个亲生儿子,因此成为集三千宠爱在一身的天之骄子。以亲生关系而言,在允许三妻四妾的男权中心体制下,这又会涉及一个构成传统大家庭的重要组成方式,与以父亲为中心的宗法制并存,并深刻影响到家庭内部的人际关系,那就是所谓的“子宫制”。
(一)血浓于水
所谓“子宫制”,是一种与以父权为中心的宗法制不同的家庭运作模式,是以母系为中心所形成的一种非正式结构。
人类学家Margery Wolf研究台湾农村中妇女与家庭的关系时,即指出在父系制度的架构下,存在母亲以自己为核心,以所生之子女为成员,以情感与忠诚为凝聚力量的“子宫家庭”(uterinefamily)。其中,母亲与儿子的关系尤其紧密,因为女儿在出嫁后会离开原生的“子宫家庭”,儿子则不同,他永远在母亲的身边,同时儿子娶的媳妇以及之后诞生的孙子女,也都是“子宫家庭”的一员;因此,母亲的未来寄望在儿子的未来,母亲与儿子的关系特别密切[4],致使传统中国社会中,“在夫妻间的两性情感为礼仪所抑制的情况下,母子之情有了较多的表露机会”[5]。而通过以大量的明清文集、传记、年谱为史料探讨明清家庭的母子关系,学者更细密论证在中国性别文化的制约下,一个男子一生中最熟悉,并且可以公开地、无所顾忌地热爱的唯一女性往往是他的母亲;同样地,一个女子一生中可以毫无保留地付出情感,又可以无所畏惧地要求他对自己忠诚、热爱和感激的唯一男性就是他的儿子。母子间的忠诚与情感建立在母亲对儿子的褓抱提携与牺牲奉献上,母亲且不时有意识地提醒儿子为母者对他的期望,加上儒家孝道允许并要求儿子永远对母亲保持绝对忠诚,因而通过母子共同吃苦患难的经验及母亲一再的灌输、耳提面命,母亲的价值观、完整性以及影响力会活在儿子的身上,并终身与之相随。[6]
以此衡量王夫人与宝玉的母子关系,正是典型的例证。如第二十三回写“王夫人只有这一个亲生的儿子,素爱如珍”,即使严父贾政当前,仍是拉了宝玉在身旁坐下,“摸挲着宝玉的脖项说道”;又第二十五回记宝玉从王子腾夫人的寿诞回来,“进门见了王夫人,不过规规矩矩说了几句,便命人除去抹额,脱了袍服,拉了靴子,便一头滚在王夫人怀里。王夫人便用手满身满脸摩挲抚弄他,宝玉也搬着王夫人的脖子说长道短的”;而第五十四回元宵节放炮仗时,因为爆竹声震耳欲聋,恐怕娇贵的少爷千金受到惊吓,也可见“王夫人便将宝玉搂入怀内”,在在皆如脂砚斋所言:“慈母娇儿写尽矣。”[7]体现了母亲对独子亲昵在抱的舐犊情深。
同样地,宝玉对母亲也回馈以真诚的敬爱。于第三十七回中,秋纹追述道:“我们宝二爷说声孝心一动,也孝敬到二十分。因那日见园里桂花,折了两枝,原是自己要插瓶的,忽然想起来说,这是自己的园里的才开的新鲜花,不敢自己先顽,巴巴的把那一对瓶拿下来,亲自灌水插好了,叫个人拿着,亲自送一瓶进老太太,又进一瓶与太太”,以至两位窝心至极的女性长辈欢喜非常,贾母是见人就说:“到底是宝玉孝顺我,连一枝花儿也想的到,别人还只抱怨我疼他。”而王夫人则是在王熙凤一旁凑趣夸赞的情况下,“当着众人,太太自为又增了光,堵了众人的嘴,太太越发喜欢了”;又第四十一回描写贾母领着众人与刘姥姥游大观园,于缀锦阁饮酒听乐时,“只见王夫人也要饮,命人换暖酒,宝玉连忙将自己的杯捧了过来,送到王夫人口边,王夫人便就他手内吃了两口”,就此一段,脂砚斋更批云:
妙极,忽写宝玉如此,便是天地间母子之至情至性。
如是种种,比起宝玉与黛玉隐晦曲折的爱情模式,以及宝玉对其他女性终究不免男女之防的身体距离与碰触禁忌,连一般馈赠都保有若干礼貌性的拘谨客套,这确实证明了男子可以公开地、无所顾忌地热爱的唯一女性乃是他的母亲;同时也显示出中国文化中的母子关系,虽然包含了亲近的感情乃至兼有一种依赖感,却总不会含示有“性”的因素,与西方文化中父、母、子三方具有“弒父娶母”的紧张关系不同[8],而毋须受到男女之防的限制,以至贾宝玉与王夫人如此毫无保留地亲密无间。
因此,在第三十三回“不肖种种大承笞挞”一节中,对宗法制下贾政所代表的父权伸张,为妻的王夫人也只能屈从地表示“必定苦苦的以他为法,我也不敢深劝”,而改以“老爷虽然应当管教儿子,也要看夫妻分上”以及“今日越发要他死,岂不是有意绝我”来动之以情,在夫妻情分与母子情分的双重柔性诉求下,乃中止了凌厉足以致命的父权之鞭,让贾政长叹落泪,向椅子坐了。
可见王夫人作为宝玉的生命之源,既给了宝玉生命,引领他到世界上来,也是在宝玉危急时出面挽救其性命的力量之一。母亲的爱保护着子女不受侵袭,展现出一种抵御死亡的强大屏障。
(二)二重出生
而必须特别指出的是,这种足以抵御死亡的母性力量,更彰示于宝玉遭魔法所祟而奄奄一息的生死交关之际。
第二十五回描述道,宝玉中邪后,先是忽然“嗳哟”了一声,说:“好头疼!”又大叫一声:“我要死!”将身一纵,离地跳有三四尺高,嘴里乱嚷乱叫,说起胡话来了,接着益发拿刀弄杖,寻死觅活的,闹得天翻地覆。家人百般医治祈祷,问卜求神,总无效验。到了次日,宝玉和凤姐叔嫂二人越发糊涂,不省人事,睡在床上,浑身火炭一般,口内无般不说。到夜间,那些婆娘、媳妇、丫头们都不敢上前,因此把他二人都抬到王夫人的上房内,夜间派了贾芸带着小厮们挨次轮班看守。看看三日光阴,那凤姐和宝玉躺在床上,亦发连气都将没了,合家人口无不惊慌,都说没了指望,忙着将他二人的后世的衣履都治备下了。到了第四日早晨,贾母等正围着宝玉哭时,只见宝玉睁开眼说道:“从今以后,我可不在你家了!快收拾了,打发我走罢。”正闹得天翻地覆时,忽然隐隐传来木鱼声响,一个癞头和尚与一个跛足道人前来救助,和尚请贾政取下宝玉颈项上的那块玉来,持颂持颂又摩弄一回,递回予贾政并交代一番话后,至晚间宝玉和凤姐二人竟渐渐地醒来,说腹中饥饿,至此灾难化解,全然复活无恙。
由这整个过程可见,宝玉赖以起死回生之助力固然主要是一僧一道所施展的超自然神力,但同时也必须依赖母性所具备的原始创生力量。早在他和凤姐发病疯魔之初,那些婆娘媳妇丫头都不敢近前,因此把二人都抬到王夫人的上房内,由贾母、王夫人等女性长辈守护,母性容纳承担的力量已经初步展现;接着一僧一道驾临,和尚将通灵宝玉持颂一番后,特别对贾政所叮咛的那一番话更是:
此物已灵,不可亵渎,悬于卧室上槛,将他二人安在一室之内,除亲身妻母外,不可使阴人冲犯。三十三日之后,包管身安病退,复旧如初。
随后病患便依言被安放在王夫人卧室之内,将玉悬在门上,由王夫人亲身守着,不许别个人进来,而当晚宝玉就渐渐醒来,效验神速。
其中很清楚地指出,在这个惊心动魄的存亡危急之秋,濒临死亡的宝玉一直都是被安顿在王夫人的卧房内,而这其实就是一种“母体复归”的展现。精神分析已经指出,“房子”乃是母亲意象的一个具体化身,搬到母亲的卧室更是有如回到母亲生养的子宫中,重新汲取生机,获得再生。而果然宝玉也确实因此渡过难关,在母性的护卫下躲开死神的追缉,可以说,这一场生死的拉锯战仰赖母神的生命力才得以获得胜利。就在这场母性救渡的神圣再生仪式中,母亲再度给予儿子第二次生命,可谓名副其实的“二重出生”,由此乃透显出母神带来生机的一面。
在这里,曹雪芹很微妙地触及“二重出生”这个普遍的文化母题与神话原型。作为一种神话学和比较宗教领域中常见的集体无意识表现或神秘体验,那是一个人被“重生出来”的再生思想,包括基督教的洗礼仪式、孩子的教父母制度,也表现在许多儿童幻想中,他们相信他们的父母不是他们真正的父母,而只是他们被交付给的养父母。[9]当然,曹雪芹是以他伟大文学家的灵视洞察到这样的幽微心理,而我们则是透过理论知识的指引掌握到这段情节的深层面,尤其《红楼梦》这段情节以“起死回生”的形态,又更切合“重生出来”的再生意义。
更值得注意者,一僧一道所特别叮咛的是“除亲身妻母外,不可使阴人冲犯”,王夫人也严格遵照嘱咐亲身守着,不许任何人进来。且让我们对此一说法细心推敲:虽然在这个关键时刻可以接近宝玉,给他复活力量的人,是“亲身妻母”,但这时宝玉年纪轻轻尚未成婚,并没有妻子,因此唯一可以护卫宝玉的,就只有亲生母亲,所谓“不许别个人进来”的“别个人”,以及“不可使阴人冲犯”的“阴人”,就是指除王夫人以外的其他所有人,当然也包括了林黛玉在内。当王夫人守着卧室时,那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凛然态势,远远高于所有人之上,就像是神话中孤雌纯坤的大母神一样,守护着她所创造出来的生命,连宗法制中代表更高父权的贾政都得在此退位,因为对生命的本质而言,活下去的生存与救赎凌驾于社会伦理价值;林黛玉同样是不能进去,她也对宝玉的生死存亡无能为力,如果林黛玉为了爱情而要强行进入探望的话,就会是以“阴人”的身份而“冲犯”宝玉的生命,反而会对宝玉造成致命伤害。
换句话说,这段情节很清楚地告诉我们,能够给宝玉疗救力量的,不是爱情,而是亲情;不是林黛玉,而是王夫人;甚至于,“爱情”不但不能挽救宝玉,恐怕还适得其反。让我们再细看一僧一道所说的,那块通灵宝玉之所以会失去灵性与保护宝玉的力量,以致让他受到魔法作祟,原因就在于“粉渍脂痕污宝光,绮栊昼夜困鸳鸯”,意思是说,男女之间情念的纠葛、爱欲的缠缚,使他丧失了清明的灵智而陷溺于尘世中不得解脱。所以,“被魔法所祟”的情节安排其实不是迷信,而是一种对“迷妄”的象征性的说法,至于迷妄之可怕则是等同心智的死亡,若要从迷妄中解脱出来而免于“死亡”,就必须从“粉渍脂痕、绮栊鸳鸯”中脱困。而要做到这一点,这时的宝玉除了母亲的帮助之外,只能依靠一僧一道的非常法力,但未来当他成长以后,就必须靠自己的力量从温柔乡中大步离开,那时也就是他悟道解脱的时刻。整个由迷而悟的过程,就是前面第三章中所谈到的,宁荣二公所谓“先以情欲声色等事警其痴顽,或能使彼跳出迷人圈子,然后入于正路”,以及警幻仙姑所采取“令其再历饮馔声色之幻,或冀将来一悟”,完成了命运之神所指示的人生道路。
而在到达彼岸之前,宝玉还在红尘中匍匐前进时,一旦受创遇难而遭到生命危机,则必须仰赖母亲的力量才能恢复生机。从这个角度来说,母亲的地位是凌驾于情人之上的,连带地,亲情的伟大也高于男女私情,难怪宝玉对黛玉的爱情宣言说的也是:“我心里……除了老太太、老爷、太太这三个人,第四个就是妹妹了。”(第二十八回)这可以说是对母神的伟大赞颂!
[1]Richard W. Guisso, “Thunder over the Lake: The Five Classics and the Perception of Woman in Early China,”in Richard W. Guisso and Stanley Johannesen, eds., Women inChina: Current Directions in Historical Scholarship (Youngstown N.Y.: Philo Press, 1981), p.48.
[2] 见〔美〕伊沛霞著、胡志宏译:《内闱——宋代的婚姻和妇女生活》,页165。
[3] 据曼素恩对晚明至盛清妇女的研究指出,不同于男性从五十岁开始的这十年标示着官场生涯的巅峰,五十岁则是女性停经以致生育岁月告终,并由此进入晚年的标记,因此对妇女的生命安排具有重要意义。〔美〕曼素恩著,杨雅婷译:《兰闺宝录:晚明至盛清时的中国妇女》,页154。
[4]Margery Wolf, Women and the Family in Rural Taiwan (Stanford: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1972). Wolf考察女性内心对家庭的认同图像,提出“子宫家庭”的概念,打破仅存在“父系家庭”的思考方式,揭露出以母亲为主体的家庭认同,及母子关系对女性的重要。
[5] 李楯:《性与法》,页63。
[6] 熊秉真:《明清家庭中的母子关系——性别、感情及其他》,李小江等主编:《性别与中国》(北京:三联书店,1994),主要论点见页535—540。
[7] 第二十五回夹批。脂批中另有多处写及王夫人之为“慈母”,如第二十三回的“严父慈母”、第二十八回的“慈母前放肆了”、第三十三回的“为天下慈母一哭”与“慈母如画”、第三十六回的“写尽慈母苦心”,等等。
[8] 有关中国母子关系之非性化,及其与西方“弒父娶母”之父、母、子三方关系的比较,参孙隆基:《中国文化的“深层结构”》(香港:集贤社,1985),页182。
[9] 参〔瑞士〕荣格著,王艾译:《集体无意识的概念》,叶舒宪编选:《神话——原型批评》(西安:陜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87),页107—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