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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章 贾元春:大观天下的家国母神
四、大观园的擘建与意义
首先,太上皇、皇太后为了满足人伦亲情,于是恩准妃嫔省亲,而建造别墅。元春身为皇族而有后妃之尊,大观园之兴建既是来自于省亲所需,便等于贵妃临时居住的行宫,一切的规划设计当然都必须遵守礼制规范。因此必须说,大观园本质上其实是一座缩小版的皇城,这是了解大观园的首要知识。
(一)缩小版的皇城
一般都把大观园视为一座乐园,与paradise这个西方词汇相应。然而微妙的是,从字源学的观点来看,paradise这个字也有皇囿(the royal park)的意思[1],这正是大观园的真正本质,尤其特别体现在“居中的正殿”与“南北的中央大道”这两个规划上,构成了大观园最主要的空间骨干与存在性质。
- 居中的正殿
整座大观园的核心,是位在全区中心的正殿。根据第十七回所描述,贾政带着宝玉与众清客由蘅芜苑出来后——
行不多远,则见崇阁巍峨,层楼高起,面面琳宫合抱,迢迢复道萦纡,青松拂檐,玉栏绕砌,金辉兽面,彩焕螭头。贾政道:“这是正殿了,只是太富丽了些。”……一面说,一面走,只见正面现出一座玉石牌坊来,上面龙蟠螭护,玲珑凿就。
而此一正殿的位置,则如脂砚斋所点示的“此殿在园之正中”(第十七回批语),完全是古代尚中思想的实践。“中”的地理方位本就具有神圣的象征,如伊利亚德(Mircea Eliade, 1907—1986)即指出,“中”是整个世界体系的核心,在中心和正中央那里,空间便成了神圣的,因而也成了最真实的,此所以中国统治地区的首都便是位于世界的中心上。[2]先秦时代,《孟子·尽心》说:“中天下而立,定四海之民。”[3]《荀子·大略》也从礼制观点指出:“欲近四旁,莫如中央,故王者必居天下之中,礼也。”[4]
正殿承载了如此严肃的方位象征,是“至中”以统御四方的皇权体现,因此是大观园各方据以辨识方位的中位所在,为全园区的轴心。
另外,这座居中的正殿必然是坐北朝南的座向,并且除了雕梁画栋之外,体积还庞大而十分宏伟。在元春赐名时,就提到整座正殿是由三个部分所组成:
正楼曰“大观楼”,东面飞楼曰“缀锦阁”,西面斜楼曰“含芳阁”。
作为元妃省亲时驻跸的所在,正楼再加上另外的两座东西配楼,整体构成了皇家森严礼仪下的典制空间,因此第十八回写得很清楚:
一时,舟临内岸,复弃舟上舆,便见琳宫绰约,桂殿巍峨。石牌坊上明显“天仙宝镜”四字,贾妃忙命换“省亲别墅”四字。于是进入行宫。……贾妃乃问:“此殿何无匾额?”随侍太监跪启曰:“此系正殿,外臣未敢擅拟。”贾妃点头不语。礼仪太监跪请升座受礼,两陛乐起。礼仪太监二人引贾赦、贾政等于月台下排班,殿上昭容传谕曰:“免。”太监引贾赦等退出。又有太监引荣国太君及女眷等自东阶升月台上排班,昭容再谕曰:“免。”于是引退。
这段描写显示两个重点:其一,当大观园各处都是由宝玉及黛玉等晚辈初拟的名称时,只有正殿是完全不容染指的,因为正殿代表了最高君权,臣子乃至平民的命名就等于是一种以下犯上的亵渎,所以必须由代表君权的元妃亲自命名,才能相称。其二,这是元妃执行君臣之礼的地方,以君权接受臣子跪拜行礼,只因臣子们是家族长辈,所以才特别谕令免礼,以成全父子之道。由这两点来看,正殿是何等神圣不可侵犯的空间,连有爵位官衔的贾赦、贾政、史太君等都只能于月台下排班,等候到殿前陛下觐见,那么,安放着受礼之龙座的正楼如何可能被用来当作娱乐性质的戏楼?连外臣的命名都不容许,又如何可能让身份低下的戏子进入搬演,沦为娱乐用途的剧场?把大观楼认定为戏楼,实为常见的严重误解。
尤其是元妃将它命名为大观楼,与大观园的名称一致,用意正是与皇权直接相关。该词汇出自《周易·彖传·观》所说:
彖曰:大观在上,顺而巽,中正以观天下。观,盥而不荐,有孚颙若,下观而化也。观天之神道,而四时不忒。圣人以神道设教,而天下服矣。[5]
所谓的“大观”,有学者认为应有两个意义,一是人间之“王道”,二是天地间之“神道”;而所谓的“大观在上”,乃是“神道”显现并应用于现实之中的“王道”。[6]简单地说,“大观”意谓着权力与道德的完美结合,位居中正“德位兼隆”的明圣君王顺应自然之理以教化人民,实践了大中至正的王道而达到“天下服矣”的太平境界。即使被视为魏晋时代“越名教”之代表人物的阮籍,其《通易论》仍说道:
大人得位,明圣又兴,故先王作乐荐上帝,昭明其道以答天贶。于是万物服从,随而事之,子遵其父,臣承其君,临驭统一,大观天下,是以先王以省方观民、设教,仪之以度也。包而有之,合而含之。[7]
其中的“大观天下”还特别清楚挑明“子遵其父,臣承其君,临驭统一”的伦理表述,可谓对《周易·彖传·观》更进一步的回应。于是,“大观楼”作为正殿之正楼,更直接体现了“中正以观天下”
此一原初用法,而元妃为正殿所写的一副对联,也正是:
天地启宏慈,赤子苍头同感戴;
古今垂旷典,九州万国被恩荣。
这就完全呼应了“圣人以神道设教,而天下服矣”之义,也就是王道的实践。
再看正殿的东面飞楼缀锦阁,这座东楼里所储藏的东西,真正称得上是洋洋大观。据第四十回描写刘姥姥游大观园的情节中所提到,里面收藏着至少有围屏、桌椅、大小花灯、舡上划子、篙桨、遮阳幔子之类五彩炫耀、各有奇妙的众多种种品物,以及连贾母最疼爱的宝玉都没见过的石头盆景儿、纱桌屏、墨烟冻石鼎,和水墨字画白绫帐子等等稀有珍宝,从日用品到艺术品应有尽有,其空间庞大可想而知。至于西面斜楼“含芳阁”,虽然自第十八回以后就没有再出现过,但是从建筑结构上均衡对称的原理来说,也应该和缀锦阁一样,于是,整座正殿的宏伟就不言可喻了。
- 南北的中央大道
至于正殿因为坐北朝南,南端就是一条大道出殿门,直接通到大观园的正式入口,而这座园门的规模是“正门五间,上面桶瓦泥鳅脊;那门栏窗,皆是细雕新鲜花样,并无朱粉涂饰;一色水磨群墙,下面白石台矶,凿成西番草花样。左右一望,皆雪白粉墙,下面虎皮石,随势砌去,果然不落富丽俗套”,同样是宏伟壮观。则这一条连结正殿与园门的大道,自也是意义非比寻常。
首先,这条大道出现在第十七回中,当时游园者从怡红院的后院出来后,“直由山脚边忽一转,便是平坦宽阔大路,豁然大门前见”,显然大门连结着一条“平坦宽阔大路”以直通正殿。于此,脂砚斋也特别提醒:
想其通路大道,自是堂堂冠冕气象,无庸细写者也。后于省亲之则,已得知矣。
这正是“全园的南北主要轴线”,并且也和道路两端的正殿和园门一样,展现出“堂堂冠冕气象”。而作为中国古代建筑布局的一个突出特点,中轴线恰恰是“中”的变体,是线状中心,“这种空间结构特点为皇权利用,皇权与中轴线结合,形成最高权力的几何空间形象,所谓‘唯我独尊’”[8],所以这条中央大道也是皇权建筑规划上的必要元素。而如此重要的规划之所以“无庸细写”,是因为《红楼梦》的最初读者都清楚了然,点到即可,以至当读者如脂砚斋等都属同一个亲友团体时,曹雪芹的写作便不必多费笔墨,大家自然心领神会。
中央大道作为正统伦理空间的必要规划,同样出现在京城与各级府邸宅第中。以荣国府为例,第三回林黛玉初到贾府时所见的荣国府正房荣禧堂,其形制即是:
向南大厅之后,仪门内大院落,上面五间大正房,两边厢房鹿顶耳房钻山,四通八达,轩昂壮丽,比贾母处不同。黛玉便知这方是正经正内室,一条大甬路,直接出大门的。
此一“正经正内室,一条大甬路,直接出大门”,岂非正是大观园中那一条“平坦宽阔大路,豁然大门前见”的复制?而此两者其实都是六朝建康城的“御道”、隋唐长安城的“朱雀大街”、明清北京城的中央大道之类的京都中轴线的再现。所以说,大观园的正殿与中央大道所形成的基本格局,其实是贾府的宅邸的翻版,而贾府的宅邸又是皇城的具体而微,这才是大观园的主要骨干,是皇权的体现。
因此,大观园和陶渊明笔下的桃花源是截然不同的:桃花源被构设在人迹所不到的山谷田野中,王安石说其中是“虽有父子无君臣”[9],也就是有父子之间血浓于水的脉脉亲情,如“黄发垂髫,并怡然自乐”所反映者,却没有君臣之间的政治规范,是一个“帝力于我何有哉”的化外之地,所以更自由。但大观园的本质即为君臣之道的产物,是君臣之道在臻至“王道”的境界时,特别用来满足父子之情,让宫中的嫔妃可以回娘家省亲,所以说是“有君臣又有父子”。尤其是元春,运用皇权把她十三岁以后就失去的自由、温情加倍转移给家中的其他少女,让她们能够获得比一般情况下更多的自由欢乐,更是对“父子之情”的扩大。如此一来,塑造出大观园的君臣之道更普及、更升华,确为所有传统文人都追慕渴望的“王道”的体现。
此外,在如此严整典正的制式框架中,还容许具有浪漫性质的花园和各种大异其趣的房舍。而这些带有院子的独立房舍,与坐北朝南的正殿并不相同,除了将来惜春所住的暖香坞确定是朝南的座向(见第五十回)之外,其他的院落都是方位不拘的,从第十七回贾政等游园一段的描写来看,宝玉的怡红院甚至是坐南朝北,或者是东北——西南、西北——东南的方向。这种“礼制”与“自由”“伦理”与“个人”并存的情况,在元妃为大观园的赐名中最能展现。
(二)命名:“伦理”与“自我”的合一
潇湘馆、蘅芜苑、怡红院、稻香村等等,这些我们耳熟能详的院落不但各有特色、大异其趣,也与住进来的人相得益彰,足以体现屋主的独特精神品格。例如潇湘馆的竹林精舍犹如上等书房的幽静优雅,蘅芜苑的芳香怡人又简约素净,怡红院近乎小姐绣房般的富丽精致,稻香村一洗富贵气息的田园风味,房屋确确实实是屋主自我的延伸以及外显表征,是他们内在精神气韵的具体化。但除此之外,体现屋主的独特精神品格的,不只是这些屋舍院落的设计安排,还包括这些屋舍院落的命名,形成了“屋名=屋舍=屋主”三者之间的等同关系与绝妙组合。
值得注意的是,潇湘馆、蘅芜苑、怡红院等都是由元妃所命名的,这些名称又与屋主的性格特质和审美偏好完全吻合,有如量身订做。可见元春的品味与各个金钗的灵魂是一致的,这正是殊堪玩味的奥妙之处,详见后文。
- 初拟者
一般都以为,宝玉与金钗等是大观园的主人,因此大观园的命名是由他们来主导;但这其实是一种严重的误解。细察大观园的命名过程,其实并不是某一个人物(尤其不是一般所以为的宝玉)直接拍板定案,而是在折衷的考虑下,漫长而曲折地分为两个阶段,从初拟到定名,前后达数个月之久。
就命名的第一个阶段而言,即是大家最熟悉的第十七回。贾政在大观园落成后、启用前,带领众人入园品题拟定各处的匾额,从当时贾政说:“且喜今日天气和暖,大家去逛逛。”又园中景致处处可见落花,可见应是暮春时节。而这一阶段的命名,是由于小说家在整体设计上,大观园将是宝玉与众钗未来几年的栖身住所,彼此最为亲密相关,因此也特别安排他们以“主要的居住活动者”身份,担任园中各处名称的初拟者。而宝玉所草拟的名称,包括“有凤来仪”“杏帘在望”“蘅芷清芬”“红香绿玉”等等,其实都只是暂定的,后来也都被删改,因此并没有成为读者所熟悉的正式定名。
更有甚者,即使容让宝玉作为初拟的主力,宝玉的命名也仍然谨守分寸而始终不脱礼制诉求,未曾落入“纵其哭笑索饮”的率性任意。试看众人在游园途中登上压水而成之石亭时,贾政认为可用欧阳修“泻出于两峰之间”的“泻”字为名,以偏于水题方称,一清客亦附和道:“是极,是极。竟是‘泻玉’二字妙。”然而随即贾政笑命宝玉也拟一个时,宝玉连忙回道:
“老爷方才所议已是。但是如今追究了去,似乎当日欧阳公题酿泉用一‘泻’字则妥,今日此泉若亦用‘泻’字,则觉不妥。况此处虽云省亲驻跸别墅,亦当入于应制之例,用此等字眼,亦觉粗陋不雅。求再拟较此蕴藉含蓄者。……有用‘泻玉’二字,则莫若‘沁芳’二字,岂不新雅?”贾政拈髯点头不语。
就在“当入于应制之例”的主张下,宝玉建议以“新雅”的“沁芳”二字代之,此举乃受到贾政“拈髯点头”的无言赞许。接着来到了未来的潇湘馆一地,宝玉亦道:
这是第一处行幸之处,必须颂圣方可。……莫若“有凤来仪”四字。
这两段宝玉所说的话已经表达很清楚,大观园的命名都必须以皇权为最高指导标准,宝玉等等的初拟并不能例外,而初拟者的人也自觉地完全遵守“当入于应制之例”“必须颂圣方可”的基本原则,绝没有漫无限制地作性灵抒发的自由任性。因此,在题名过程中,对于一处水声潺湲泻出石洞的景点,众人笑道:“不然就用‘秦人旧舍’四字也罢了。”宝玉更强烈反对道:
这越发过露了。“秦人旧舍”说避乱之意,如何使得?莫若“蓼汀花溆”四字。
由此种种,可见宝玉反倒是所有游园者之中最严格意识到“应制”“颂圣”的根本原则,也是最彻底加以遵守的一位。
更进一步来说,所谓的“应制”“颂圣”的终极诉求就是皇权,亦即回府省亲的元妃,因此,元妃才是真正为大观园命名的人,也是大观园的真正的主人。
- 裁定者
实际上,第十七回一开始贾政就明白表示:“论理该请贵妃赐题才是。然贵妃若不亲睹其景,大约亦必不肯妄拟。”所以众清客才建议道:“各处匾额对联断不可少,亦断不可定名。如今且按其景致,或两字、三字、四字,虚合其意,拟了出来,暂且做灯匾联悬了。待贵妃游幸时,再请定名,岂不两全?”可见大观园的命名权自始即属于元妃,这也是皇权至上、大观园实同于贵妃行宫的必然逻辑所致。
在“暂拟”的折衷考量之下,宝玉之所以获得命名的机会,并且被采用刻写在各处的匾额对联上,则都是贾政所给予的,目的也是为了取悦元妃。第十八回说得很清楚:
前日贾政闻塾师背后赞宝玉偏才尽有,贾政未信,适巧遇园已落成,令其题撰,聊一试其情思之清浊。其所拟之匾联虽非妙句,在幼童为之,亦或可取。即另使名公大笔为之,固不费难,然想来倒不如这本家风味有趣。更使贾妃见之,知系其爱弟所为,亦或不负其素日切望之意。因有这段原委,故此竟用了宝玉所题之联额。
从“本家风味”是出于贵妃省亲的考虑,而这又是贾政以君臣之道所作的裁决,足见元春才是这一切的根源力量。至于第一阶段的拟名者,其实不只宝玉,还包括黛玉等众姊妹,她们负责比较次要的景点,也就是宝玉当天来不及题撰的地方。第七十六回林黛玉对史湘云说明这个因由,提到:
因那年试宝玉,因他拟了几处,也有存的,也有删改的,也有尚未拟的。这是后来我们大家把这没有名色的也都拟出来了,注了出处,写了这房屋的坐落,一并带进去与大姐姐瞧了。他又带出来,命给舅舅瞧过。谁知舅舅倒喜欢起来,又说:“早知这样,那日该就叫他姊妹一并拟了,岂不有趣。”所以凡我拟的,一字不改都用了。
可见黛玉及众钗们也参与了大观园理想世界的营造过程,并且作为大观园的居住者及主要活动者,同样获取为此一乐园共同命名的机会,黛玉所拟的凸碧山庄、凹晶馆等便得到贾政的欣赏许可,而在元春的授权之下照单全收。但这也清楚显示了黛玉等姊妹的拟名和宝玉的一样,都是受到贾政与元妃的首肯才能作为定名,父权与君权仍然是终极的裁决者。
更何况,宝玉对主要景点的命名只是昙花一现,很快就被删改了,删改的正是元妃,而删改后的名称才是大家所熟悉的,所以大观园第二阶段的命名更为重要。第十八回清楚而详细地展示了这个过程:当时是次年的元宵节,到府游园之后的元妃乃命传笔砚伺候,亲搦湘管择其几处最喜者赐名,其书云:
·“顾恩思义”匾额
· “天地启宏慈,赤子苍头同感戴;古今垂旷典,九州万国被恩荣。”此一匾一联书于正殿
·“大观园”园之名
·“有凤来仪”赐名曰“潇湘馆”
·“红香绿玉”改作“怡红快绿”,即名曰“怡红院”
·“蘅芷清芬”赐名曰“蘅芜苑”
“·杏帘在望”赐名曰“浣葛山庄”(“稻香村”)
· 正楼曰“大观楼”,东面飞楼曰“缀锦阁”,西面斜楼曰“含芳阁”;更有“蓼风轩”“藕香榭”“紫菱洲”“荇叶渚”等名;又有四字的匾额十数个,诸如“梨花春雨”“桐剪秋风”“荻芦夜雪”等名,此时悉难全记。又命旧有匾联俱不必摘去。
从这个现象而言,犹如在《圣经·创世记》中,上帝即通过命名而开创世界的光明与秩序,所谓:“神说,要有光,于是这个世界就有了光。”同样地,从《尚书·吕刑》中所谓的“禹平水土,主名山川”,可见命名是大禹在治水之外的另一项伟大功绩,而能命名者通常必须具有超常的知识或预卜能力,等同为祭司长或巫师长。[10]如此一来,通过命名的创造,元春就隐然获得了肖似神的主体性,也合乎皇权的至高地位。
然则,这个皇权的施展并不是冷酷的、霸道的,而是温暖的、体恤的。因此,元妃虽然以至高无上的皇权径行删改取舍,但在定名之后,却又命宝玉等初拟的旧有匾联俱不必摘去,堂堂与元妃之赐名并存,可见元妃赐名的意义绝不仅是彰扬君权裁夺一切的赫赫威势而已。由此一“题撰并存”如同“命他们进去居住”都是出于皇妃所“命”的恩赐,可知生杀予夺的君权仍可与宽仁慈德的包容惠爱相融兼蓄,正是“抒下情”的王道体现。
3.赐名的意义
进一步地说,除了消极地保留既有的拟名以为维护之外,元妃赐名的积极意义,更在于她的命名完全与众女儿的内在心灵相契如一,有如自我命名般的灵魂赐予者。
文化研究早已指出,“名字从来就不是无关紧要的东西”而与其所有者密切相关,一如卡西尔(Ernst Cassirer, 1874—1945)论及姓名与人的本质的关系时所说:
在神话思维中,甚至一个人的自我,即他的自身和人格,也是与其名称不可分割地联系着的。这里,名称从来就不单单是一个符号,而是名称负载者个人属性的一部分;……名称,当它被视为一种真正的实体存在,视为构成其负载者整体的一部分时,它的地位甚至多多少少要高于附属性私人财产。这样,名称本身便与灵魂、肉体同属一列了。[11]
而这并非初民时代神话式的原始思维才有的专利,荷兰学者格罗特(J. J. M. de Groot, 1854—1921)便指出,中国人“有一种把名字与其拥有者等同起来的倾向”[12],实际上也果然正是如此,到现在还有不少人用姓名来算命,认为其中藏有命运的密码,甚至借由改名来改变命运。最值得注意的是,这些由元妃为屋舍所赐的命名,比起宝玉之初拟,还更切近于这几处住屋的“场所精神”[13],由此也连带契合于各个屋主的心灵特质与精神风貌。由元春根据各屋舍专属的特有氛围而定名,后来各人入住则是根据自己的性格特点与屋舍的特质来选择相匹配者,于是元春的品味就与少女的个性贯通为一,形成了“屋舍=屋名=屋主”三者之间的等同关系,因此也都成为少女的别号,等于是她们的另一个名字,足以作为与她们自身等同的绝佳象征。
据小说所描述,第三十七回大观园中海棠诗社成立后,众金钗为了和诗翁身份相衬,各自拟定专用的别号以求脱俗,包括稻香老农、潇湘妃子、蘅芜君、怡红公子,以及探春最初为自己所拟的秋爽居士等等。而这些别号都是“室名别号”,直接取自元妃所赐的室名,并且都以隐逸恬淡的世外情趣取得众人的雅好欣领,有如出于屋主之自命般,致使“个人的志趣、寄托、才调、业绩、癖好、居处、收藏、形貌,多可见其大概,甚至心坎深处的隐衷,也自此处流露”[14]。正因为如此,探春才能当众宣告她以“极当的美号”为黛玉取了“潇湘妃子”之称,并且也果然受到黛玉的默认深许;而李纨声言“早已想了个好的”,赠封薛宝钗为“蘅芜君”,同样被探春笑赞“这个封号极好”,可见“潇湘”“蘅芜”都是极为美好而恰当的名称。如此一来,就清楚显示出元妃这位赐名者的美学品味与心灵趋向的卓越不凡,甚至可以说,“赐名”者,就是给予名字∕灵魂者,“赐”这个字既显示出命名者的权威,更寓指元妃乃是各处居所的灵魂赐予者!
(三)赐住:王道的体现
大观园这样一处有如人间乐土的所在,同时也是元妃获得与家人短暂团聚的家园。元春终年幽居在深宫那“不得见人之去处”,因而感慨“今虽富贵已极,骨肉各方,然终无意趣”,大观园就成为她唯一可以返家重获亲情,以女儿身份享有天伦之乐的地方,是少小离家之后念念不忘的心灵原乡。就此而言,用来代表元春的石榴花也表征了另一层民俗含义。
原来“五月榴花照眼明”的季节风物,让五月有了“榴月”的别称,而“榴月”中最重要的端午节,又有“女儿节”的别名,明代《帝京景物略》记载:
五月一日至五日,家家妍饰小闺女,簪以榴花,曰女儿节。[15]
而这种将端午称为女儿节的习俗至清代犹然,并且在打扮小女孩的习俗之外,又增加了新的习俗,如《帝京岁时纪胜》进一步说道:
饰小女尽态极妍,已嫁之女亦各归宁,呼是日为女儿节。[16]
换句话说,女儿节中的“女儿”从未出嫁的小闺女扩及于嫁出去的女儿,当天她们可以回娘家归宁与亲人团聚。道光十五年(1835)的进士王蕴章,于《幽州风土吟·女儿节》中便歌咏道:
女儿节,女儿归,要青去,送青回。球场纷纷插杨柳,去看击鞠牵裾走。红杏单衫花满头,彩扇香囊不离手。谁家采艾装絮衣,女儿娇痴知不知?
所形容的就是端午归宁的女儿们,向马球场奔去的欢乐情景。[17]如此一来,榴花也可以成为嫁女思亲时,触景生情的起兴之物,如河南的一首歌谣云:
石榴花,溜墙托。……井台高,望见娘家柳树梢。闺女想娘谁知道?娘想闺女哥来叫。[18]
如此与悠久深厚的民俗传统相配合之后,于《红楼梦》中便连结形成“石榴花—端午节—女儿节—嫁女思亲归宁—大观园—元春”之意义脉络,借由大观园之中介作用,使元春与石榴花之间的关系更为扩延而丰富。据此而言,小说家以石榴花作为元春的代表花,除前面所提及与封妃的烜赫呼应之外,第二个象征意义就是借以透显出嫁的女儿思亲之情。
从而可以说,生长着石榴楼子花的大观园,不折不扣地正是元春的娘家,榴花正是元春那颗思亲之心的具体意象;甚至可以说,对元春而言,大观园的意义不仅是一种“感性家园”,一处亲人栖居相守、凝结着温暖回忆的具体所在,还更是一种“精神家园”,亦即出于“对沉沦的抗拒,对自由的诉求”,而欲引领自我回归本体时,所找到的一个绝对的存在之域,其中实蕴含着一份对存在的诗意化沉思。[19]从而元春在回宫以后,才会特别下谕让众钗入园居住,以取得某种程度的替代性的心理补偿。
众所周知,大观园乃是太虚幻境的人间投影,又与金钗们密切相关,如脂砚斋指出:
大观园系玉兄与十二钗太虚玄境,岂不(可)草索(率)。(第十六回夹批)
而民国初年时,王梦阮也认为:“太虚幻境,与大观园是一是二,本难分晰。”[20]则元春作为大观园的擘建者与护卫者,便类同于太虚幻境的领导者与主宰者警幻仙姑,而在现实人间执掌了支配与控管的定命功能,大观园在省亲后的处置就是最主要的一环。一如脂砚斋所言:
大观园原系十二钗栖止之所,然工程浩大,故借元春之名而起,再用元春之命以安诸艳,不见一丝扭捻。(第二十三回眉批)
所谓“元春之名”“元春之命”,在在都指出元春所禀赋的至高无上的皇权正是大观园之所以能够被创建的契机,也是她能够“安诸艳”的权力所在。透过皇妃至上的尊贵身份,借由省亲而顺理成章成为大观园的催生者,进而又主动将皇苑禁地改造为女儿乐园,直接成为女儿们无上的护卫者。
就这一点来说,元春确实形同西王母在人间的化身,而小说家对此也给予极为巧妙的暗示。第十八回元妃省亲时,李纨所作《文采风流》一诗的后半篇便说:
珠玉自应传盛世,
神仙何幸下瑶台。
名园一自邀游赏,
未许凡人到此来。
“神仙何幸下瑶台”一句自是以“神仙”颂美元妃的皇室身份,“瑶台”也是对皇宫的雅称,全诗都是颂圣文章的写法。但必须注意到,在传统的仙话传说里,“瑶台”恰恰正是西王母的居处所在,《登真隐诀》云:“昆仑瑶台,是西母之宫,所谓西瑶上台。”[21]因此,李白也以杨贵妃类比于西王母,其《清平调词三首》之一歌咏道:“若非群玉山头见,会向瑶台月下逢。”可见元春封妃后所取得的君权使她成为人中之凤,而她又将此一君权转化为护佑少女的力量,化身为西王母般的家国母神。
因此必须说,大观园这座女儿国与温柔乡完全是由君权所打造的,也必须注意到,以大观园的进驻而言,宝玉并非第一优先人选,反而是附带的跟班。小说中交代得很清楚:
如今且说贾元春,因在宫中自编大观园题咏之后,忽想起那大观园中景致,自己幸过之后,贾政必定敬谨封锁,不敢使人进去骚扰,岂不寥落。况家中现有几个能诗会赋的姊妹,何不命他们进去居住,也不使佳人落魄,花柳无颜。却又想到宝玉自幼在姊妹丛中长大,不比别的兄弟,若不命他进去,只怕他冷清了,一时不大畅快,未免贾母王夫人愁虑,须得也命他进园居住方妙。想毕,遂命太监夏守忠到荣国府来下一道谕,命宝钗等只管在园中居住,不可禁约封锢,命宝玉仍随进去读书。(第二十三回)
可见元妃之所以下令让宝钗等金钗住进大观园,最主要的考虑,正是“现有几个能诗会赋的姊妹,何不命他们进去居住,也不使佳人落魄”,换句话说,“能诗会赋”的佳人有了这么一个园地,才不会落魄失色,而更焕发光采。如此一来,这些红粉佳人透过诗词所展现的“灵秀”“清淑之气”,不正是由元妃所充分开显的吗?正是元妃,才给了这些青春儿女更灿烂的生命的光亮。那么,元妃就算因为缺乏文艺才华而不能算是“乾坤清淑之气”,但她却超越了“乾坤清淑之气”而更高一层,是“乾坤清淑之气”的根源,也就是“乾坤之母”。如此一来,大观园也就从皇室禁地转化为一种“母性空间”,带给这些少女们充满温暖、保护和丰饶的乐园生活。
但元妃所保护宽容的少女,并不只限于自家姊妹,而是扩及其他的优秀女性,就如同贾母、王夫人一样。最有趣的是,一如王夫人对骄傲的妙玉可以多方包容,骄傲的女伶龄官也以她的精湛演出与高傲性格深获元妃额外的欣赏甚至鼓励,显示出元春对特立独行之优秀女性的巨大包容力,与真心爱才、惜才的智慧雅量,这一点在前面的“钗黛取舍”中已经有所说明。进一步来说,会有这种现象存在,固然是因为元妃成熟大度,所以在欣赏少女们优点的同时,对于她们的缺点就只有宽容而没有计较;除此之外,是否还有一种可能,那就是对于龄官、黛玉这类偏向自我中心主义而孤高自许之性格,其实不仅是包容而已,因为“包容”是一种比较消极式的忍耐,还更是一份知己般的了解与肯定,因此才会给予比较积极式的鼓励,在龄官抗命后以“甚喜”的心情特别谕令不可为难了她,并加以额外的赏赐。
若果如此,那么元妃之所以百般保护宽容这些特立独行的少女,其中或许存在着一种替代性的补偿心理,让元春自己幽禁于宫中饱受压抑的自由性灵,得以借由转嫁之心理机制而间接在龄官、黛玉身上获得满足;同时也因为处身于丧失自我的皇宫内院中,而更加了解并珍惜个性的可贵,因此才尽可能地加以包容和鼓励,在最大限度内给予最多的自由。夏志清在分析人物与环境的关系时,也认为:“当然这个园子是为元春所盖,但奉元春之命这大观园成了贾府的孩子们的住宅,她要他们能享受她在宫闱中被夺去的那种友情和温暖。因此大观园可以象征地被看做受惊恐的少年少女们的天堂。”[22]
这就充分说明了元妃何以愿意特地把皇家禁地开放给其他人居住,原因纯然是不要辜负青春花朵的美好,让诗歌与佳人都可以在美丽的花园里尽情绽放美丽的光芒,而毫无自私的成分在内。这位无私的大母神在解除神圣之封印,将大观园向洁白清净之女儿们开放的同时,又以其皇室之尊划分了入园的资格与条件,杜绝了贾环、赵姨娘之类卑琐人物的悠悠之口,并摒除闲杂人等的干扰,由此便使得大观园作为女儿乐土的存在条件获得了坚实的保障。故有学者认为,元春以长姐、贵妃、教母这三种身份引领和保佑着宝玉。[23]
这样宽宏无私的结果,就是为世界创造更多的真、善、美。不但宝玉“自进花园来,心满意足,再无别项可生贪求之心”(第二十三回),李纨以寡妇的身份也获得了大观园的美好生活,使得丧夫后的寂寞稍稍有所缓解,黛玉的性灵更是发展到最诗意的极限,潇湘馆的岁月可以说是高度审美的意境。于是,其他少女们也都渴望可以住进大观园里,如第三十六回写史湘云暂住一段时间后必须回去,告别时眼泪汪汪的,缱绻难舍,众人送至二门前,宝玉还要往外送,湘云虽拦住了他,一时回身又叫宝玉到跟前,悄悄地嘱咐道:“便是老太太想不起我来,你时常提着打发人接我去。”
至于住进大观园的意义,在身世最悲惨的香菱身上显示得最充分。第四十八回写香菱入园,是因为薛蟠出门做买卖后,宝钗便对薛姨妈说道:“妈既有这些人作伴,不如叫菱姐姐和我作伴去。我们园里又空,夜长了,我每夜作活,越多一个人岂不越好。”目的就是为了要满足香菱的心愿,因此香菱感谢宝钗道:
“我原要和奶奶说的,大爷去了,我和姑娘作伴儿去。又恐怕奶奶多心,说我贪着园里来顽;谁知你竟说了。”宝钗笑道:“我知道你心里羡慕这园子不是一日两日了,只是没个空儿。就每日来一趟,慌慌张张的,也没趣儿。所以趁着机会,索性住上一年,我也多个作伴的,你也遂了心。”香菱笑道:“好姑娘,你趁着这个工夫,教给我作诗罢。”
从香菱如愿进住大观园后的第一个期待就是作诗,可见大观园是一个可以尽情吟诗作赋的地方,免除现实杂务的烦琐消磨,让灵魂可以优美地苏醒,以审美眼光重新看世界、看生命,人就可以真正地“生活”,而不只是“生存”。
在这样的审美生活里,情感和物质是双重盈溢(surplus)的,爱与物质的充分给予,甚至到了纵容与浪费的程度。单单以那些身为副小姐的大丫头们来说,“就是跌了扇子,也是平常的事。先时,连那么样的玻璃缸、玛瑙碗不知弄坏了多少,也没见个大气儿”,尤其更借由晴雯加以突显,她的“撕扇子作千金一笑”,作为宠爱之下恣性取乐而被视为“造孽”的浪费行为(第三十一回),最是深受宠爱以致娇生惯养的具体例证。而在“拣衣挑食”上,也有一段很令人印象深刻的例子:晴雯临终时“渴不择饮”,用带有油膻之气的粗糙大碗所装的“并无清香,且无茶味,只一味苦涩,略有茶意而已”的粗茶,晴雯却如得了甘露一般,一气都灌下去了,连目睹这一幕的宝玉,心下都还忍不住感慨暗道:“往常那样好茶,他尚有不如意之处;今日这样。看来,可知古人说的‘饱饫烹宰,饥餍糟糠’,又道是‘饭饱弄粥’,可见都不错了。”(第七十七回)足证晴雯在怡红院中的日子,诚然是一般人梦寐以求的欢乐畅快,无比尽情恣意。
正因为如此,一旦园中人被迫离开,往往等于是失乐园的到来,人生就落入挣扎求生的困境,晴雯临终时的“渴不择饮”,便是一个强烈的对照。至于从乐园的赞美诗到失乐园的哀歌的这个过程中,敲响了最嘹亮震耳的丧钟的,就是迎春。
第八十回写迎春遭受婚姻不幸,归宁时向王夫人泣诉委屈后,王夫人一面解劝,一面问她随意要在哪里安歇时,迎春道:“乍乍的离了姊妹们,只是眠思梦想。二则还记挂着我的屋子,还得在园里旧房子里住得三五天,死也甘心了。不知下次还可能得住不得住了呢!”这座让迎春魂牵梦系,在受苦时渴望回归以抚平伤痛的园里旧房子,就是紫菱洲,而紫菱洲也是元妃为众姊妹擘创出来的安乐窝之一。如此说来,“房子”乃是母亲意象的一个具体化身,而又再度呈现出“母亲意象”和“家屋意象”的结合为一[24],回到房子里就如同回到母亲生养的子宫中,重新汲取生机,获得再生,这也正是“母体复归”的另一个体现。
从这个角度而言,如果说大观园是太虚幻境的人间投影,那么创造大观园的元妃就形同太虚幻境的警幻仙姑,让爱与美在此安顿。然而,两人之间唯一不同、却也是极大差别的是,警幻所主宰的是“引愁”“度恨”之类的薄命悲剧,在她麾下的女儿们都要受苦才能偿恩还债,以死得到解脱;而元妃则是主导了欢乐、安全、温暖与庇护,让女儿们能够在磨难重重的人间暂时得到幸福,领受到存在的丰盈与喜悦。因此,这座大观园可以说是元妃的祝福,是她所许诺的“流乳与蜜”的一片梦土。
由此可见,元春显然是《红楼梦》这部彰扬女神崇拜心理的作品中,一位不可或缺的女神之一,她可以属于“少女崇拜”意识中的“母亲型”女性,也可以被划归为具有温暖、保护、创造等功能的“母神崇拜”中的命运之神,堪称为贾府第三代、也是最杰出的一位母神。在贾母、王夫人、元妃这老、中、青三代母神的护佑之下,宝玉、三春以及其他的同辈女性享有了乐园生活,尤其是元春,把她十三岁以后就失去的自由、温情加倍转移给这些少女,可以说比仙界的警幻仙姑更伟大、更慈悲。
值得思考的是,这位杰出女子不但有丈夫,这位丈夫还是全世界最有权力的人,不是母神们常见的孤雌纯坤;而且她身处皇宫中,是现实界最复杂的地方之一,但却完全没有沦落为宝玉嗤之以鼻的死珠和鱼眼睛,无形中开启了女性价值的另一种可能。更令人玩味的是,宝玉用来赞美未出嫁的女儿的“凡山川日月之精秀只钟于女儿”这句话,竟然也被曹雪芹用在元妃身上,这更暗示了宝玉的少女崇拜是偏狭的,是孩子气的,是不成熟的,因此才会反过来限制了女性的伟大。当元妃省亲时,其父亲贾政启奏道:
今贵人上锡天恩,下昭祖德,此皆山川日月之精奇、祖宗之远德钟于一人,幸及政夫妇。
虽然这段话表面上不脱朝廷上颂圣颂德的官样文章,但其中仍含有真挚的父女之情与切实的人格判断。也就是说,元春之所以能成为贵妃,确实是因为具备了门第与才德的这两个重要条件,其中,“门第”来自于祖宗,而“才德”则是来自天赋与家教,家教同样是源于祖宗家法的熏陶,这就是所谓的“祖德”;至于天赋则为“山川日月之精奇”所钟,因此,贾政才会说元春是“山川日月之精奇、祖宗之远德钟于一人”的那一人,是先天禀赋与家族环境共同造就的完美成果;具备这些条件后再加上“天恩”,亦即皇帝的恩宠,于是元春便成为“贵人”了。
进一步分析这段话中的意涵,可以发现“上锡天恩,下昭祖德”的说法,在《红楼梦》开卷的作者自序中就已经出现过,由曹雪芹所云“已往所赖天恩祖德,锦衣纨袴之时,饫甘餍肥之日”的自忏剖白,可见“天恩祖德”诚然是创造家族荣耀的必要条件;其次,在第一章中所谈到的,宝玉以及许多明清文人用来推崇女性、尤其是赞美少女的“山川日月之精秀”这句话,也被用在身为皇室高级成员的元春身上,这已经是一种巧妙的置换,隐微地告诉我们,握有世俗大权的成年女子仍然可以是“山川日月之精奇所钟”,展现出女性的美好力量,也就是把力量用在创造“美好”上,所以小说家才会无比推崇地说“三春争及初春景”。
由此,甚至应该说,元春的“山川日月之精奇”比起未婚少女的“山川日月之精秀”要更可贵、更有意义。因为未婚少女的“山川日月之精秀”,只是一种天然而然的气质,在缺乏历练与考验的情况下所形成的单纯心灵,只要顺其自然,毋须费力就可以达到,也很容易在进入现实社会后就快速地消失殆尽,沦为宝玉所不齿的“死珠”和“鱼眼睛”;但元春的“山川日月之精奇”却是千锤百炼之后的不忘初衷,是“造次必于是,颠沛必于是”的终极坚持,属于经过严酷考验之后的炉火纯青,所以她的内涵更丰富也更有力量,从而提升为创造真善美的大母神。
[1]见A. Bartlett Giamatti, The Earthly Paradise and the Renaissance Epic (Princeton, N.J.: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1966), p. 11。
[2] 见〔罗〕伊利亚德著,杨素娥译:《圣与俗——宗教的本质》(台北:桂冠图书公司,2001),页86—94。
[3] 见(汉)赵岐注,(宋)孙奭正义:《孟子注疏》,《十三经注疏》,卷13上,页233。
[4] 见《荀子·大略第二十七》,李涤生集释:《荀子集释》(台北:台湾学生书局,1988),页599。
[5] 见(魏)王弼、韩康伯注,(唐)孔颖达等正义:《周易正义》,《十三经注疏》,卷3,页59—60。
[6]参赵宗来:《〈周易·观卦〉与“神道设教”》,德教会资讯(News of DE JIAO HUI),网 址:http://www.dejiaohui.org/2011-05-31-07-45-22/2011-09-12-07-2543/239-2011-09-12-07-15-41.html,检索日期:2015年4月30日。
[7] 陈伯君:《阮籍集校注》(北京:中华书局,2004),卷上,页111。
[8] 唐晓峰:《从混沌到秩序:中国上古地理思想史述论》(北京:中华书局,2010),页95。
[9] (宋)王安石:《桃源行》,《临川先生文集》,卷4,收入《四部丛刊正编》(台北:商务印书馆,1979),页79。
[10] 参叶舒宪:《〈山海经〉与禹、益神话》,《海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第15卷第3期(1997年9月),页45—51。
[11] 〔德〕恩斯特·卡西尔著,于晓译:《语言与神话》(台北:桂冠图书公司,2002),页45。
[12] The Religious System of China , p. i, 212. 引自〔法〕列维-布留尔著,丁由译:《原始思维》(台北:商务印书馆,2001),页49。
[13] “场所精神”此一概念详参〔挪威〕诺伯舒兹(Christian Norberg-Schulz)著,施植明译:《场所精神——迈向建筑现象学》(台北:田园城市文化事业公司,2002),页58。
[14] 另取别名雅号的风气在汉代以后已颇有所见,于宋代以后的士大夫阶层中尤盛,在传统文化中形成了一门很独特的命名艺术;而因别字别号皆出于自命,所以有此意义。参金良年:《姓名与社会生活》(台北:文津出版社,1990),页100—101。
[15] (明)刘侗、于奕正:《帝京景物略》(北京:北京古籍出版社,2001),卷2,页68。
[16] (清)潘荣陛:《帝京岁时纪胜》(北京:北京古籍出版社,2001),页21。
[17] 引自罗时进:《中国妇女生活风俗》(西安:陜西人民出版社,1994),页270。
[18] 1939年河南省《禹县志》,丁世良、赵放主编:《中国地方志民俗资料汇编·中南卷》(北京:北京图书馆出版社,1997),页202。
[19] 两种家园的语汇与部分解说,参考畅广元主编:《文学文化学》(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2000),页229。唯对两种家园的其他定义,与用于《红楼梦》的诠释时,此处与之有所不同。
[20] 王梦阮、沈瓶庵:《红楼梦索隐》,第十七回,页209。也可参余英时:《红楼梦的两个世界》(台北:联经出版公司,1996),页45。
[21] 见(宋)李昉等奉敕纂:《太平御览》,卷660,页2918。
[22] 夏志清:《〈红楼梦〉里的爱与怜悯》,《现代文学》第27期(1966年2月);引自胡文彬、周雷编:《海外红学论集》(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页130。
[23] 李劼:《历史文化的全息图像——论〈红楼梦〉》(上海:东方出版中心,1996),页164—175。
[24] 〔法〕巴舍拉著,龚卓军、王静慧译:《空间诗学》,页114—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