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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章 史湘云论
六、没有阴影的心灵
汉代班昭《女诫》中确立了男女大不同的基本原则:“阴阳殊性,男女异行。阳以德为刚,阴以柔为用;男以强为贵,女以弱为美。”衡诸湘云,可以发现这类的性别区划是不适用的,而一般分类下的人格类型也难以择一吻合。
虽然大体上可以用传统文化中的名士风格给予理解,湘云也确实曾自诩为“是真名士自风流”的风流名士,言谈举止处处映现了魏晋名士的旷达洒脱,一如牟宗三对“名士”的意义说明道:
“名士”者清逸之气也。清则不浊,逸则不俗。……俗者,风之来而凝结于事以成为惯例通套之谓。……顺成规而处事,则为俗。精神溢出通套,使人忘其在通套中,则为逸。逸者离也。离成规通套而不为其所淹没则逸。逸则特显“风神”,故俊。逸则特显“神韵”,故清。故曰清逸,亦曰俊逸。 [22]
此一清逸之风神韵致,如清风、如流水,正契合六朝人物赏鉴时用以作为极致赞美的“风流”:
逸则不固结于成规成矩,故有风。逸则洒脱活泼,故曰流。故总曰风流。风流者,如风之飘,如水之流,不主故常,而以自在适性为主。故不着一字,尽得风流。……是则清逸、俊逸、风流、自在、清言、清谈、玄思、玄智,皆名士一格之特征。 [23]
湘云的性情“出格”而不“失格”、更未“破格”,“出格”便不固结于成规成矩,使她洒脱活泼、自在适性,但其豪放直爽却从未逾越分际乃至“失格”“破格”,始终保有品性的真、善、美,因此才会显得可爱可喜。湘云诚然可见“精神溢出通套”“逸离成规”的清逸风神,甚至自许“惟大英雄能本色”,往往破除各项社会规范的约制,绽现别具一格的风采,因此特别令人赏心快意;其纯任自然、没有虚伪的表现,又被拟诸天真自然的动物,自有其当下圆满的自在自足。如此种种,表面上都不失名士风范。
但若严格地说,湘云并不是一般意义下的名士派,也不是通俗概念所以为的男性化英爽,更不是动物化的自然纯真。因为名士难免一种有所为而为的矫俗干奇,有放旷而无轻松,何况湘云根本不具备“越名教,任自然”的概念,她的醉眠芍药裀、大嚼鹿肉、打抱不平都不存在对礼教的违背;男性化的英爽过于阳刚,与娇憨的气质不符,遑论湘云从未感受到性别的压迫,当她在拟男扮装的时候,并不是对性别不公的反抗,也没有如探春一般“我但凡是个男人,可以出得去,我必早走了,立一番事业,那时自有我一番道理。偏我是女孩儿家,一句多话也没有我乱说的”(第五十五回)之悲愤;而所谓动物化的自然又过于质朴,更不能精确传达贵族少女的精致内涵,毕竟“有心”的人不可能没有人为之处,贵族世家的千金小姐更如何能素朴真率,如同没有受过教育的小家碧玉甚至天真孩童?
因此,与其说湘云是纯任自然,没有虚伪,更无造作,不如说她是心中没有阴影的人,因此,有心而不多心,纯真而不无知,直率而不粗豪,端赖于“事无不可对人言芳性”的磊落心胸与纯良品格,以及爱好真善、谈诗论艺的诗书涵养。湘云所自诩“这会子腥膻大吃大嚼,回来却是锦心绣口”,“锦心绣口”才是她的真精神所在。
但这颗“锦心”不仅是芳美纯良,最关键的特点乃是没有阴影,如同英文谚语所言:“每一朵乌云都有一道金边。”(Every cloud has a silver lining)乌云浊雾笼罩下的湘云也总是看到乌云周围的金边,以及在背后为乌云镶上金边的太阳。小说家对于湘云的种种形容,包括“英豪 大”、“霁月光风”等等,必须说,都来自于一个主要的核心,那就是湘云是一个心理健全到没有阴影的人,因此可以坦然地接受不公,不酿造受虐自怜的意识;自然地与人分享,不带有赠与、更没有施舍的姿态;看到他人的委屈不幸,也本能地伸张援手,未曾想到以此满足英雄主义。即使身世悲惨,都未曾扭曲她对世界的信赖,剥夺她对人们的亲善,因此没有想要对抗的对象,种种界限也可以不存在,“溢出通套”“逸离成规”的意义其实是在这个层次上成立的。
此所以湘云从未服膺“越名教,任自然”,却可以将名教、自然合而为一,时有名士风,偶有动物气;当自许“惟大英雄能本色”的时候,则是融通男性气质与女性风格,形成一种双性兼具、均衡合一的独特性情之美。可以说,湘云真正发挥了奥地利心理学家维克多·法兰克所认为,人所拥有的“最后的”、也是“最大的”自由,选择了坦然面对世界的态度,透过主体能动性决定了自己对人生的定义,不受坎坷的环境所囿。那分不为世俗框架所限的宽阔,触处则自然泯除了文明/自然、人类/动物、生/熟、贵/贱、雅/俗、男/女的各种区隔,却又出格而不失格,唯见锦心流淌,一扫存在本身所无法避免的乌云浊雾。
美哉!湘云,为脂腻粉香、伤春悲秋的温柔乡带来清爽的微风,令人心旷神怡。
[1] [黎巴嫩]纪伯伦著,王纪庆译:《先知》(台北:纯文学出版社,1992年11月),《善与恶》,页131。
[2] 引自陈东原:《中国妇女生活史》(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97),页115。
[3] 收于《丛书集成新编》第33册(台北:新文丰出版公司,1986),页476。
[4] (明)吕得胜:《女小儿语》,页1b,收入(清)陈弘谋编辑:《教女遗规》,卷中,《五种遗规》(台北:台湾中华书局,1984)。
[5] (明)陆圻:《新妇谱·声音》,《笔记小说大观(五编)》第6册(台北:新兴书局,1974),页3386。
[6] 史载:司马光“自言:‘吾无过人者,但平生所为,未尝有不可对人言者耳。’诚心自然,天下敬信”。(元)脱脱等撰:《宋史》(北京:中华书局,1997),卷336“司马光传”,页10769。
[7] 以宝玉而言,黛玉并不关心是非曲直的事实真相,而仅是借题发挥以自虐自怜,故总是“不觉将昨晚的事都忘在九霄云外了”“昨日所恼宝玉的心事早又丢开,又顾今日的事了”(第二十八回),显然那接连发生的三次事件都只具备单一功能的触媒作用,所以无妨用过即丢,得新可以弃旧,目的是赖以满足情绪宣泄的心理需要而已。故甚至嗔怒宝玉“你不比不笑,比人比了笑了的还利害呢”(第二十二回),近乎无理取闹。
[8] (清)二知道人:《红楼梦说梦》,一粟编:《红楼梦资料汇编》,卷3,页95。
[9] (清)青山山农:《红楼梦广义》,一粟编:《红楼梦资料汇编》,卷3,页211。
[10] [法]克里斯蒂娃著,彭仁郁译:《恐怖的力量》(台北:桂冠出版社,2003),第3章“从污秽到玷污”,页96—104。“贱斥”或译为“斥弃”,参张新木译:《恐怖的权力:论卑贱》(北京:三联书店,2001),页97—146。
[11] [美]高彦颐著,李志生译:《闺塾师:明末清初江南的才女文化》,页149—151。
[12] Wilt L.Idema,‘Female Talent and Female Virtue:Xu Wei’s Nu Zhuangyuan and Meng Chengshun’s Zhenwen ji’,收入华玮、王瑷玲编:《明清戏曲国际研讨会论文集》(台北:“中研院”文哲所,1998),页562。
[13] (五代)王仁裕纂:《开元天宝遗事》,卷上,“花裀”条,页10。
[14] (南唐)李璟、李煜撰,王仲闻校订:《南唐二主词校订》(北京:中华书局,2012),页25。
[15] 参欧丽娟:《诗论红楼梦》,第7章“《红楼梦》中使用旧诗之情形与用意”第4节,页379—380。
[16] 见(宋)温革著,(宋)陈晔续补:《琐碎后录》,引自(宋)陈思:《海棠谱》,卷上,《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845册,页138。
[17] Frederick Langbridge,A Cluster of Quiet Thoughts,London:Religious Tract Society,1896.
[18] (清)王伯沆:《王伯沆红楼梦批语汇录》下册(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85),页677。
[19] (清)陈其泰:《红楼梦回评》,第三十一回评,朱一玄编:《红楼梦资料汇编》(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2001),页728。
[20] (清)赵之谦:《章安杂说》,一粟编:《红楼梦资料汇编》,卷4,页375—376。
[21] (清)甫塘逸士:《续阅微草堂笔记》,一粟编:《红楼梦资料汇编》,卷4,页395—396。
[22] 牟宗三:《才性与玄理》(台北:学生书局,1989),第3章“魏晋名士及其玄学名理”,页68。
[23] 牟宗三:《才性与玄理》,第3章“魏晋名士及其玄学名理”,页68—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