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匪破壞了中國的言論自由 - 何清漣
作者何清漣寫於二零零六年
前言:中國政府為什麽要控制新聞
人人有權享有主張和發表意見的自由;此項權利包括持有主張而不受幹涉的自由,和通過任何媒介和不論國界尋求、接受和傳遞
消息和思想的自由。
《世界人權宣言》第19條
1、人人有權自由參加社會的文化生活,享受藝術,並分享科學進步及其產生的福利。
2、人人對由於他所創作的任何科學、文學或美術作品產生的精神和物質的利益,有享受保護的權利。
《世界人權宣言》第27條
壹、1978年以前中國新聞控制的演變與特點
1.中國共產黨政府控制新聞的目的
中國共產黨控制言論與思想自由並不始自1949年建立全國政權以後,而是從延安時代就開始了。這些事情已經有壹些歷史學家進行過研究,前《人民日報》副主編王若水曾在去世前不久發表過壹篇“整風壓倒啟蒙:五四精神與黨文化的碰撞”,記述過當時中共殘酷整治思想異端的鬥爭。1949年以前中共理論家與高級領導幹部確實發表過不
少有關新聞自由與言論自由的文章,反對1949年以前的政治敵人國民黨,但這只不過是他們攻擊敵人的借口而已,事實上他們從來就沒有打算實行所謂新聞自由。
這種控制新聞的首要目的是為了穩固統治。共產黨政治從來就包括兩個方面:壹是崇尚暴力,這種暴力被毛澤東概括為“槍桿子裏面出政權”與“無產階級專政下的階級鬥爭學說”;二是通過宣傳與教育控制人們的思想,讓治下的民眾相信共產黨政權的統治是最好的統治,所做的壹切包括任何暴行都是正當的,凡對共產黨政權持批評態度是反動落後的,用暴力消滅它們是合理的方式。前者主要表現為對媒體的控制,所有的媒體都灌輸同壹種觀念,讓人們沒有任何可選擇的信息,習慣於同壹思維。後者則滲透於共產黨的教育理念與教育方式,成為民眾壹種自發的思考方式。中國共產黨政府通過政治暴力與意識形態教育宣傳這兩種方式統治中國長達大半個世紀,從而使中國人對世界壹些普適價值,如人權、自由、民主等觀念的認同與解釋與西方完全不同。這種影響之深遠,從下列事實可證:許多中國學生尤其是1989年以後的年輕壹代出國後,對西方社會有關描繪中國的歷史,如中朝戰爭、中美關系、中共黨史等大多數抱著不相信的態度。
也正因為中共政府在意識形態教育與宣傳方面的巨大成功,中國共產黨政府才能在長達幾十年的統治中,經歷過種種由它們親手制造的危機,還能維持其統治,並且讓中國多數民眾相信:離開中國共產黨的統治,中國就會陷入動蕩不安。
控制新聞的第二個目的則是國際交往的需要。在改革開放以前,按毛的定義,中國的新聞媒體是與“帝(以美國為首的西方民主國家)修(前蘇聯)反(臺灣香港等壹切國際反華勢力)進行鬥爭的武器”;在改革開放以後,則成了引導世界認識中國的工具。中國的真實是什麽,從來就不是中國的新聞媒體報導考慮的問題。中國政府需要向國際社會展示什麽,這才是媒體報導的主要任務。從國際社會對中國所持有的觀感來看,中國政府控制媒體的主要目的已經達到。
2.毛時代控制思想的特點
事實上,中共建政以後,中共將中國在國民黨時期所開辦的報紙雜誌廣播全部接收,並“改造”為中共控制下的“以人民日報為龍頭”的“社會主義新聞事業體系”,新華
社即中共1931年在江西瑞金成立的紅色中華通訊社,《人民日報》前身即為中共華北局
機關報。從此中國大陸只剩下兩家形式上為所謂“民主黨派”主辦但歸中共領導的《文匯報》與《大公報》。
理解中共新聞控制的關鍵並不在於報紙由誰開辦,主要是看中共控制新聞的政策與管理方式。對1978年改革前實施的新聞媒體管制,國際社會由於對蘇式新聞管制比較了解,因而相對容易理解。那時中國社會處在毛澤東的鐵腕統治下,沒有任何思想自由。國人形容當時的情況是“10億人1個大腦”,即毛澤東的大腦。“聽毛主席的話,按毛主
席的指示辦事”,不超過當局允許的範圍發表言論,是每個中國人都必須恪守的行為規範。而毛控制社會的方式是發動群眾,在群眾中培養“積極分子”,讓“積極分子”自覺監視周圍人群,並鼓勵人們以各種形式告密,名曰“檢舉揭發”,告密者會得到各種獎勵。以任何形式記錄下來的不同於官方版本的個人思想,只要被人偷窺到,都會給本人及其家庭帶來滅頂之災──那時的中國根本沒有個人通信自由這壹說,任何單位的領導與同事都可拆看他人信件,尤其是在政治上受到歧視的所謂“地富反壞右”等人的信件。至於對報紙的管理,毛的方式極其簡單明了,即“報喜不報憂”。他講過:“假如辦十件事,九件是壞的,都登在報上,壹定滅亡。”按此精神,中國的報紙其實只有壹個聲音,即毛澤東與中共中央的聲音,而中共中央的聲音其實也就是對毛澤東意圖的解讀而已。總之,毛時代不斷發動的各種政治運動,以及用於懲治思想罪與言論的“反革命罪”,被擴張到了非常荒謬的程度,不僅各種因懷疑官方思想的而成立的“學習小組”成員被以“反革命罪”處以重刑(經常是死刑與無期徒刑),即使是稚齡小孩呼喊壹句“打倒毛主席”的口號,也會將其家長抓起來處以重刑,理由是“小孩不懂事,背後壹定有家長教唆”。
這壹時期由於思想控制極其嚴厲,再加之中共實行愚弄民眾的意識形態教育,中國與西方文化價值觀幾乎處於完全隔絕狀態,中國人民中的絕大多數對中共政治體制甚至連懷疑的能力都不具備,因為他們不知道世界上還有另壹種更有價值的生活存在;加之中共用極其嚴酷的方式鎮壓,除了被鎮壓者本人受盡種種折磨而死,如張誌新被割喉管後再處死刑、李九蓮被活體取腎後再被槍斃等,其家屬子女也被打入社會另冊,受到嚴重的政治岐視。在這種紅色恐怖統治下,絕大多數中國人不敢越雷池壹步,在中共科層組織中任職的各級幹部也知道如何做才能保住官位並升官晉爵,對於何種言論思想是異端也處於壹種自覺的防範當中,比如常有人檢舉鄰居同學熟人當中有人收聽臺灣與美國之音等“敵臺”而獲表彰,因此中共控制新聞媒體的方式反而極其簡單,因為沒有任何報紙的編輯與記者想到要在報紙上發表與“毛主席、黨中央聲音”不同的意見,也根本沒有人可能將任何稍帶批評性質的報導發表出來。尤其是到了“文化大革命”當中,毛
澤東將在1949年至1966年之間中共統治期間的作品都統統貶稱為“17年資產階級與修
正主義文藝路線的產物”,即使作者在作品當中對黨與毛澤東持歌頌態度,還是常常被指斥為“別有用心”,借古諷今,指桑罵槐等等,因而受到嚴厲批判。由於思想文化控制已經達到了“10億人觀看8個樣板戲與幾部小說”這種登峰造極的程度,這種控制反而極其簡單與直接。在中共官方的宣傳裏,“言論自由”“出版自由”“新聞自由”壹直被貶稱為資產階級的腐朽文化,這種影響至今猶存,只是不再在官方媒體上公開出現而已,但每逢整肅思想異己者時,這套老調還是免不了重彈。
二、1978年中國改革開放以後的新聞媒體控制
這壹時期應該以1989年為界,分為兩個階段。第壹階段是1978年至1989年,是
新聞管制相對寬松時期。
1978年以後,中國社會政治環境有很大的變化。在華國鋒統治的最初兩年,鄧小平為了奪取黨內最高權力,並為自己的統治正名,必須對毛有所否定,這時候鄧對所謂“黨內民主論”完全認同,並用這種理論作為與華國鋒的“兩個凡是”鬥爭的理論工具。這種否定等於打開了“潘多拉盒子”,改變了中國的政治環境,也決定了中國新聞控制的方式有著完全不同的特點。當時鄧小平與中共雖然不想改變中共壹黨專制的政治格局,但由於面臨各種特殊的社會條件,使中國自共產黨建政以後出現了少見的寬松局面。這
些特殊的社會條件包括:
1.中國已經實行了對外開放政策。這種完全出於經濟考慮的對外開放主要以歐美發達國家為交往對象,中國政府因其文化專制及人權狀況落後而受到國際社會的強烈指責批評,開始考慮到改善所謂“國際形像”。
2.由於文化大革命確實使中共黨內不少官員利益受損,成為受打擊者,對毛式專制有所反省,這時黨內確實有所謂“改革派”與“保守派”之爭,胡耀邦與趙紫陽的相對開明,確實為社會輿論的開放提供了社會條件,中國在八十年代出現了所謂“思想解放運動”。
3.這壹時期政治思想爭論其實完全是中共黨內“開明派”與“保守派”的爭論,爭論的焦點其實就是要實現所謂“黨內民主”以形成“集體領導”。由於鄧小平事實上不可能擁有毛當年那種說壹不二的權威以實行個人獨裁,陳雲、薄壹波等元老雖然不能形成與他分庭抗禮的格局,但卻可以對他的施政進行某種程度的批評。由於參加爭論的人士背後各有中共黨內元老撐腰,手中也各有資源,80年代中國媒體上表現出來的所謂“開
放”氣象,實際上就是各種政治力量在背後撐腰的表現。鄧小平對黨內外對民主的要求采取了不同的回應方式:對黨外要求民主的力量,如魏京生與北京西單民主墻等,則采取硬性鎮壓。由於鄧小平在執政初期,為了爭取民心,已經取消了毛澤東時代臭名昭著的“反革命罪”,鄧為這種硬性鎮壓找了壹個新的罪名“泄露國家機密罪”與“危害國家安全罪”,這種罪名很容易讓浸染在愛國主義教育中的中國人與受懲者保持距離。對黨內不同的思潮則仍然沿用毛時代的鬥爭方式,發動思想鬥爭,如1983年的“清除資產階級精神汙染”與1986年的“反資產階級自由化”。這壹時期的新聞控制事實上壹直存在,只是中國的媒體這時還未脫離宣傳色彩,大
眾媒體還未興起,媒體數量相對少得多,中共對媒體在新的政治形勢下的控制還處於“學習階段”,這壹特點可以從頒布的法律規定內容以及動輒下達文件對所謂思想異己進行公開處理可以看出。加上下列諸種因素,如第壹,只進行思想整肅,不會開除公職砸飯碗,即“卡住異議者的胃”這壹做法還不普遍;第二,國安部門還未滲透社會生活,尤其是公開承擔思想監控任務;第三,由於政治控制相對寬松,知識分子的政治熱情還未衰退,對於因思想問題受到整肅者還抱持同情態度。第四,也是最重要的壹點,即由於黨內開明派與保守派各有自己的勢力作後臺,而且沒有任何壹種勢力占居壓倒性優勢,黨內鬥爭已經沒有“文革”時期那種“鬥垮鬥臭”的殘酷性與血腥性。上述諸因素的存
在,使得這壹時期的思想鬥爭出現了壹個鄧小平等執政者不願意看到的結果:受批判者“越批越香”。
這壹時期引人註目的報刊雜誌有《世界經濟導報》、《新觀察》雜誌、《文匯月刊》、《書林》、《學習與探索》,這些雜誌的領導者屬於中共黨內開明派人士。必須提醒的是,這壹時期中國人剛從文化大革命的噩夢中醒來,對鄧小平領導的經濟改革充滿熱情與向
往,社會的興趣還未從政治轉移到商業及世俗化的時尚方面,政治腐敗也還只是剛剛冒出苗頭。用“充滿希望”來形容當時的中國,還是比較恰當的。至今中國傳媒業人士回憶,都認為80年代是中國媒體真正的“黃金時期”。
第二階段是1989年“六四事件”之後至現在(2003年7月)。“六四事件”發生以
後,中國共產黨最後壹塊遮羞布“人民政權”“人民軍隊”都被撕碎,以鄧小平為首的中共領導層對此進行了反思,結果壹致認為是受到了西方資產階級思想的影響,於是在六四以後采取了新的意識形態戰略,在教育系統恢復已經近於半廢棄的政治思想教育,對新聞媒體則采取了新的管理方式。
在采用新的管理方式方面,必須承認中國政府的學習進展非常神速,而且較之毛時代的硬性措施更聰明、更隱蔽。這壹時期的管理具有下列特點:
第壹、將對新聞媒體的控制管理用法律、法規及法規性政府文件的形式“制度化”。80年代的壹些相關條文仍然沿用,同時又制定了不少新的法律、法規,不斷頒發各種文件。
第二、實行政府領導的新聞出版署(局)與中共黨委宣傳部門雙軌制領導,在二者的權限上,宣傳部更大於政府的新聞出版部門。
第三、確立了壹條政治問題非政治化處理的原則。所有政治思想罪犯,不再以這壹罪名治罪,能找到貪汙腐敗等經濟問題的,全用這些罪名進行懲治;實在找不到這些罪證的,則用“危害國家安全罪”、“泄露國家機密罪”及“陰謀顛覆政府罪”等罪名進行懲治。而且發布懲治通知時,不再象“六四”以前那樣,公開下達文件,而是通過電話通知,內部會議等形式。這些會議公布的內容不許記錄,不許錄音,不許外傳。目的很清楚,“防止資產階級自由化分子獵名”。
第四、在新聞報導上,不再象以往壹樣對某壹事件表示沈默,而是采用攪渾水的方式,向公眾公開發布壹些“混合著部分事實真相的謊言”。這種混雜著部分真相的宣傳,確實比完全的謊話更能迷惑人。堅持講真話的少部分中國學者,與本可以面對中國現實
的許多國外學者之間對中國問題的看法分歧越來越大。而這些外國學者們堅持觀點的主要理由第壹是中國國家統計局公布的數據,第二則是他們到過中國哪些大城市,第三是他們曾在中國做過壹些調查。但他們忽視了壹條,中國國家統計局公布的數據本身經過嚴格的過濾與造假,他們到過的地方也是政府規定的(有法律規定哪些城市對外國人開放,哪些城市不能讓外國人去),他們的調查也是在國安局秘密特工參與下完成的,數據拿出國之前必須報中國政府部門審核(這壹點是許多外國學者無論如何不願意承認的,因為這關系到他們研究的學術價值)……概言之,他們看到的“中國”是中國政府需要向外界展示的“中國”,他們聽到的信息是中國政府希望世界聽到的聲音,外界人士想不到的是就連加入WTO這種並不那麽政治化的事件,中國政府還會由中宣部與中央辦公廳聯合下文,在長達48條的規定中,明確指明哪些問題不能這樣談,只能按照某種口徑談,如果違反了中央規定,要承擔什麽樣的法律後果。這種“信息不完全”導致了人們對中國的認識片面化,當陷入“信息不完全”帶來的困惑時,人們可能會以“中國太龐大,太神秘,太特殊”來解釋,卻很少想到這完全是中共政府采用政治高壓手段控制媒體的後果。
大量外資源源進入中國,可以說是中國新聞媒體宣傳的主要功效之壹。
第五,國家安全局特務系統公開監管互聯網,並隨時逮捕壹些國安部門認為散布了危害國家安全言論者。在互聯網引入中國之前,中國控制新聞還主要局限於平面媒體(紙質媒體),這種控制對人權的傷害還不易為外界所感知。
第六,在嚴厲設定各種禁載規定的同時,政府開放了社會生活領域,如性、吃喝玩樂、休閑等所有與政治無關的領域,可以說比所有西方國家更為開放。通過這種“引導”,中國社會已經高度商業化與庸俗化。在少數大城市裏的新新人類生活方式,中國人幾乎與國外的新新人類完全同步。而中國媒體幾乎完全跟著時尚走,少數有社會責任感的媒體只能在政治高壓下艱難求生,且面臨隨時被取締之險。這種商業化與庸俗化使中國人對政治的熱情逐漸衰退,對金錢的追逐則漸漸成為人們生活的主要目標。
近幾年網絡興起之後,中共政府對媒體與輿論的控制就不得不從“黑箱操作”進入半公開化狀態。自從中國政府開始建立世界上最龐大的防火墻開始,直到現在正在花費大量金錢建造的、目的在於全面監控公民行動的“金盾工程”,這些消息雖然讓世界吃驚,但對於中國政府正在引導世界如何認識中國這壹事實的危害性,國際社會的認識還是相當有限。至少人們還沒有想到:中國政府如此在意控制傳媒,是因為真實的中國有太多需要掩蓋的黑暗面,中國政府所展示的“中國”只是幾個“現代化櫥窗”,只是不到15%的總人口的生活狀況,與全面真實的中國社會相差太遠。也正因為中國在嚴格的新聞管制下,人們只能聽到壹種聲音,這就使國際社會對中國社會的認知被中國政府主導而不自知。不少學者、商人,以及其他想了解中國的人士,都被中國政府公布的統計數據與它發布的社會狀況,被它每年都無數次誇耀的壹枝獨秀的經濟增長所激動……,總之,中國政府在媒體上營造的“中國”,與生活於農村地區及中小城市的中國人感知到的中國差距相當大,而國際社會了解到的中國,其實就是中國政府在媒體上刻意營造的“中國”。三、2003年的“新聞媒體改革”是否意味著新聞管制放松?
2003年是國際社會對中國充滿期待的壹年,人們對胡錦濤“七壹講話”翹首以待,以為那裏面會有不少關於政治體制改革的宣言,但胡卻給他們兜頭壹盆涼水。而部分親中人士與學者仍然癡心不改,頭上的涼水還未抹去,又開始制造壹個新的神話:“中國媒體改革終於啟程”。
持此論者的全部依據是2003年6月20日中央電視臺在“晚間新聞”節目中播送了壹條簡短通知。雖然這條消息第二天登上了各大官方報紙的頭版位置,但它也仍然只是短短的壹句話:中共中央宣傳部、新聞出版總署和國家郵政總局發出通知,禁止報紙期刊的出版單位在9月份以前征訂2004年的報紙和期刊,只有科技類出版物不在此列。上述政府部門聲稱,此舉目的是為了制止為保證發行量而推行的各種強制性攤派征訂手段。
但中國各大網站卻以“中國媒體改革終於啟程”為題對這條新聞加以分析。照例又有壹群“學者”從中發掘出“新聞體制改革”的微言大義。其論據有二:壹是據看到“改革草案”的學者說,允許外資與國內私人資本入股新聞出版行業,這壹點將使中國政府再也無法阻止“非黨的喉舌”媒體出現;二是因為要裁撤壹些由地方政府機關主辦的各種靠攤派度日的小報紙雜誌。
被列為第二項“改革”的內容,其實是中國政府想減輕財政包袱,因為28個國民供養壹個公務員的局面實在難以為繼。地方政府主辦的報紙雜誌因為都是被列入財政預算的“財政差額撥款單位”,即財政撥款只管辦公費用與工資,不管住房及醫療等福利,謂之“差額”──裁撤掉它們有利“財政減負”。多年以來,由於各種質量低劣的報刊完全依靠攤派占領市場。這種沒有市場真正需要的刊物能夠存在,是中國特殊行政文化的產物。在現有的新聞管制政策下,刊號是社會上最稀缺的資源之壹。許多報刊,雖說虧損累累,可其主管部門就是不讓它死亡,因為壹個刊號就是可以套現的巨額“部門財富”。壹些主管單位將壹家瀕臨破產的刊物或報紙租給他人,可以坐收利益。
中國媒體引用官方人士的預測,認為可能會縮減三分之二。因這項“改革”不涉政治,且從1997年以來的幾度裁撤都雷聲大,雨點小,故值得討論的主要是“私人資本與外資投資傳媒”將引起“新聞媒體改革”的預測。
上述論點其實根本站不住腳,因為保障新聞自由並不依靠誰投資,而是依靠有關保障新聞自由的法律制度。這有中國近期的幾條經驗事實為證。
第壹條是WTO神話的破滅。中國加入WTO以後,不少人都歡欣鼓舞地認為,外資進入中國以後會強迫中國按照國際慣例辦事,有助於中國加速政治民主化進程。但這個神話很快破滅,因為事實證明,不是進入中國的外資改變了中國的遊戲規則,而是它們順應了中國腐敗的制度環境。外國科技大公司需要與中國建立經濟關系時,他們宣稱的口號是“科技創新有利於自由和民主”,但具有諷刺意義的是在中國,有能力應用這些科技設備的政府正好將其用之於相反的目標:對中國公民尤其是要求民主與自由的人士實行越來越微妙和復雜的鎮壓。中共監控國民的高科技網絡系統“金盾工程”就是外國大公司與中共政府密切合作的結果。
第二條是已經進入中國傳媒業的外資所遭遇的境況。外國進入中國的門戶網站,早就開始“自律”,高度自覺地配合中共政府控制網站的各種要求,對各種中共官方認為有害的消息進行過濾。如門戶網站Yahoo(雅虎)居然向中國政府保證:在向中國播發的網頁上,不刊登危及中國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的內容。香港《星島日報》投資數千萬元在深圳市辦《深星時報》的經歷也說明同樣問題。該報由《星島日報》與《深圳特區報》合資辦,星島股份占85%以上。但在其短暫的不到兩年的生命裏,讀者只看到該報的文章比中共自家報紙的吹捧還要肉麻。如“武警戰士大奮神威,數名歹徒乖乖就擒”,“深圳市委領導以身作則,廉政建設大見成效”之類的文章每天高踞頭版重要位置,有時甚至還用了通欄標題。美國在中國開辦的“博庫網站”,更是常常在中宣部點了誰的名之後就將誰的文章拿下來,比如筆者曾在該站有專集,但壹俟中宣部下文全國禁載筆者文章,博庫只有自覺遵行,遵行的速度比國內媒體還快。
至於那些投資於媒體行業的私人資本,據筆者所知就有多家,如《環球企業家》、《港澳經濟》、《新周刊》等等,而這些媒體什麽時候敢唱些與中國官方“主旋律”不同的聲音?其革新主要體現在非政治領域內及印刷與裝幀上。
最重要的就是壹條有關媒體產權界定的消息壹直被有意忽視:1999年10月21日《新聞出版報》在頭版頭條位置披露了壹條重要新聞:國家機關事物管理局、財政部和新聞出版署在給中國社會科學院“關於《中國經營報》和《精品購物指南》報社的產權界定的批復”中明確指出:中國媒體是國家的特殊行業,不同於壹般的企事業單位,因此不適用“誰投資誰所有”的企業資產認定的原則,壹律算作國有資產。該批復還強調此規定適用於所有中國報紙。外資要想獲得在媒體業的投資權益保障,還得要看中國政府何時廢除這條“行政性法規”。
第三條就是設立了種種限制輿論的惡法,封堵民冤。從90年代以來,中共已經頻頻動用“危害國家安全罪”“泄露國家機密罪”“陰謀顛覆政府罪”這三條罪名來壓制輿論,再輔之以由宣傳部門實施的處罰,為了生存,媒體已經高度自律。香港除了《文匯報》《大公報》之外,大多數媒體並不依靠中共政府投資,但這些年來已經襟若寒蟬。而中共意猶未盡,還要制定“二十三條”惡法,顛覆香港社會建立已久的自由秩序。連香港人都知道,只要通過“二十三條”惡法,香港的言論自由將成明日黃花,至於媒體的投資者是誰,在這裏根本不起作用。
而且,這些論者有意屏蔽了幾條重要信息:壹是SARS期間關於嚴懲傳播SARS謠言的惡法出臺,並依此惡法抓捕了幾十個人。這條惡法的關鍵在於:凡不同於官方SARS版本的壹律被視之為謠言。這種惡法能夠公然行之於中國,是對言論自由與法律尊嚴的最大褻瀆。二是2003年5月對北京4位在學術層面上討論“憲政民主”的青年知識分子,以“危害國家安全罪”與“陰謀顛覆政府罪”判以重刑。三是2003年7月,被中國視為“改革開放前沿”的深圳市政府推出《出版導向預警工作辦法》,對該市所轄的報刊、電臺、電視等新聞出版物進行“制度性”的審讀預警處理,對出現“政治導向偏差”的出版物采取“審讀意見”的形式,通知出版單位,凡壹年收到兩次“預警通知書”的,將在內部通報批評,收到3次者,要處分主管負責人,甚至撤職。當局計劃通過此舉,“制度化”地監控傳媒業。
凡此種種,證明的只是中共政府正在努力加強控制傳媒,所謂“新聞體制改革”不知從何而來?
最有力的說明還是來自於中國官方自己的說法,在國家新聞出版總署的網站上登載了壹篇文章,這篇文章在評述了2003年“新聞改革”後總結說:“表面上看,這項改革將加速大陸報業新聞競爭,有利於改善新聞報導的質量;但事實上,中共中宣部卻透過嚴密的新聞審查,來達到管理和控制的目的。據悉,未來成為法人團體代管的各家媒體,政治審查和新聞審查仍會繼續進行,而媒體本身的‘自律’亦嚴格要求。”
这是第一篇第壹章 嚴密控制管理傳媒的法律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