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中國的秘密文件制度
1.類別
按政治功能與社會功能劃分,中國的秘密文件可分為三大類別:
A、正式文件
這是黨政軍領導機關發出,對下級單位有約束力的指示、規定、通知。其中最具權威性的是中共中央文件。
B、動態簡報
黨政軍領導職能部門發出,對上級匯報情況,對下級指導工作的簡報通訊。在新聞系統最有名的是中宣部的“月評”──《情況通報》,主要內容是公布對違規媒體的違規事由及處罰決定,成為中宣部控制新聞媒體的壹種動態管理方式,主要作用是提醒中國大陸各傳媒不得逾越宣傳紀律,起到阻嚇作用。用中國政府的行話來說,就是促使傳媒“自律”。
C、參考資料
級別稍高壹點與規模稍大壹點的新聞單位(黨報、政府報)發出。按照新聞紀律,媒體認為不利於黨與政府形像,影響社會安定團結、不便見之於公開報導的事件,如貪
汙腐敗、社會騷亂、包括壹些涉及面大的商業詐騙等均在此列。壹些有責任心的新聞記者歷經艱辛采訪而寫成的報導往往被打入此列。這種內參壹般只印發幾十份,供領導與有關部門“參考”。其中最具權威性且影響大的就是新華社編寫的三種內參資料。
A、B兩類可以歸於政府工作範疇,但“內部參考資料”的作用則與新聞相近。換言之,“內部參考資料”可以定義為經過嚴格過濾,只能讓黨與政府官員按照政治級別閱讀的社會新聞。這種制度完全剝奪了中國公眾最起碼的知情權。
2.秘密文件等級
按照《保守國家秘密法》第9條規定,中國列為“國家秘密”的材料分為“絕密”、“機密”、“秘密”等三個級別,加上只允許中國公民閱讀的“內部材料”,總共為4級。
在《保守國家秘密法實施辦法》的第2章中規定了確定密級、變更密級和解密的具體政府部門與每壹級政府部門的權限。
在中國行政區劃的主要層級上,都設置了共產黨系統的黨委、紀律檢查委員會;政府系統則有人大、政府、政協;軍隊系統則是軍區(有大軍區與省軍區之分,省軍區接受大軍區領導)。這6套機構及其直屬的百多個職能部門都發出各種各樣的正式文件(包括文件、通知、復函等),領導各自系統的工作。
秘密文件等級與中國的政治等級制度密切相關。中國的地方行政區劃是:省、地區(省直轄市)、縣;政府機構的等級序列是部、局、處;軍隊系統是軍、師、團。由此決定的幹部級別分為幾大等級:省部軍級、地局師級、縣處團級。文件則相應分為“省軍級文件”、“地師級文件”、“縣團級文件”。等級越高,獲得的內部資訊越“機密”。以
在中國成千上萬種秘密文件中最具權威性的“中共中央文件”為例,中共中央文件傳達的是中共最高層領導的旨意。其發布程序是:根據中共中央領袖的指示,由中央黨政部門起草,中共中央辦公廳定稿,中央書記處審批,總書記(原來是黨的主席如毛澤東)簽發。中央文件的主要內容是領袖講話和政策指示。這是中央文件中最重要的壹部分內容,中共領袖的許多重要人物,如毛澤東、鄧小平、改革以來陳雲有關經濟工作的許多講話,被視為推動中國各項工作的重要指示,其發布之初,都是以中央文件形式下達。如鄧小平1980年關於政治改革的著名講話,當年曾以66號文件下發至縣團級。
在中國政治生活中,“中共中央文件”比法律具有更高的權威性,如果在文件與法律有沖突的時候,往往會按照文件辦事。因為“中共中央文件”六個字用紅色印刷,故稱之為“紅頭文件”,亦簡稱為“中央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