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政治與經濟雙重控制:傳媒的行政級別與傳媒負責人的任命
上述控制手段主要集中在對媒體的組織控制與思想控制方面。但如果僅僅只有這些控制手段,中國政府對媒體的控制還是不能達到“鐵桶”般狀態。中國政府之所以能讓媒體“聽話”,還因為政府對傳媒從業人員采取了政治、經濟的雙重控制手段,即參照政府組織架構將傳媒納入中國政府的事業單位系列,為傳媒進行“行政定級”;同時將傳媒從業人員納入公務員系列,按“幹部標準”定級,從業人員的各種政治經濟待遇,如工資、醫療、住房、外出旅差費的報銷等級都與幹部級別掛鉤,他們按“秘密”等級閱看“內部文件”的“政治待遇”也按級別掛鉤。中國政府從多年來的政治實踐中發現,這種與人的基本生存直接相關的雙重控制特別有效。
1.傳媒的行政級別與幹部委派制
中國媒體被定義為“黨的喉舌”,用中國的行政用語來說是屬於“差額財政撥款事業單位”。媒體最初的開辦資金與日常運作資金(包括人員工資、辦公費用等)均由政府財政供給,所有人員也是按幹部編制配置,工資待遇參照公務人員的同級別發放。必須說明的是,在中共的政治系統中,壹家傳媒(報社、雜誌、電臺、電視臺等)的政治地位高低並不是由其發行量、社會公信力、影響力等社會聲望因素決定,而是由傳媒的行政級別決定。比如,在中國影響力很大的《南方周末》,它隸屬於《南方日報》社;《南方日報》社在最近由中國政府發動的成立“報業集團”的活動中更名為“南方日報報業集團”,屬於“正廳級”(相當於軍隊中的師級和中央各部委的司局長級),那麽其子報“南方周末”則相應地低壹階為“正處級”,與直轄市城區所轄之街道辦事處同級,比省會城市所轄的街道辦事處(副處)高半級。
中國的黨政官員有其壹套嚴格的等級系列,所有的事業單位負責人的任命均參照這壹等級系列。媒體中等級最高的是《人民日報》、《求是》雜誌(前身是《紅旗》雜誌)、中央電視臺與新華社,這些媒體的負責人是正部級,由中共中央領導人挑選,中共中央組織部與中宣部聯合審查,最後由中組部任命。由於中國政府壹向將宣傳工作(思想建設)列為與組織工作(幹部的任命與使用)同等重要的地位,這幾個位置的官員在中國的政治生活裏有著極其特殊的位置,較其他同等級文職官員的地位與影響力要大得多。
其他傳媒的負責人根據其級別不同,由各級政府的人事部門與黨委的組織部委派。處級以下幹部由本單位考察任命並報人事部門備案,人事部門根據報審材料批準任命。
處級及此級別以上的傳媒負責人則必須由黨的組織部門考察合格後,再報送人事部門任命。組織部門與人事部門任命媒體負責人時,必須就媒體負責人的“政治可靠性”征詢當地宣傳部門的意見。傳媒負責人這種產生機制,使得他們無需對媒體的公信力負責,而只要對上級領導亦即黨的領導人負責,因為後者對其工作是否滿意,才是媒體負責人能否保住位置並得到升遷的唯壹前提。
在中國,媒體的壹般從業人員也必須有良好的政治紀錄,如果因為報導犯規,會視情節輕重受到處罰;行政懲罰中最重的是解聘並在檔案中記上壹筆“該員不適宜從事文化傳播事業”,有這壹條記錄,該員從此再也不能在任何傳媒及文化單位找到受雇機會。這是中共政治文化中“不服從者不得食”這壹原則的貫徹。
根據2003年“實施細則”的規定,報刊的主要負責人仍然需由政府部門任命;傳媒的行政級別非但沒有取消,反而因為黨報集團的地位提高而得到強化。多年來,黨報因其呆板說教的面孔而受到讀者冷落,在市場競爭中處於劣勢,這次“實施細則”停辦了許多“政治導向不正確”的報刊以後,黨報減少了許多競爭對手(見“實施細則”第壹條與第二條)。
2.傳媒行政級別在中國的現實作用
傳媒論行政級別排定座次,在民主國家是非常荒謬的事,但在中國卻是政治文化中很重要的壹部分。無論是對政府官員還是對新聞從業者來說,行政級別在社會生活中都具有很實際的作用,只是對不同的人起的作用各不相同而已。
對政府官員而言,行政級別最大的用處是可以用來抵制新聞輿論監督。對於級別不同的新聞單位的記者,地方官員會采取不同的策略對待。中央級新聞單位《人民日報》與新華社在各省均有外派記者,這些記者本身負有監督地方官員的職能,到全國各地對地方政府進行“輿論監督”從無名不正言不順的問題。地方政府官員因此對這兩個新聞單位的派駐記者采取“親和”交往方式,盡量為他們提供各種生活與物質上的便利,如免費提供住房、逢年過節送“紅包”等,誘使這些記者對地方政府多報好消息,少報壞消息。大多數中央級報紙駐各地的記者站對於此中利害關系了然於心,很清楚應當如何處理與地方政府的關系,壹般會守著壹條對當地政府和自己雙方有利的界限,經常采寫壹些表彰當地政府與社會經濟發展的消息,間或發上壹兩條打打“蒼蠅”、並表明當地政府“廉潔奉公、勤政愛民”的“新聞”。這樣做的好處不言而喻。熟悉《人民日報》內部情況的人士說,早在私人轎車還是稀罕物的90年代初期,《人民日報》宿舍大院裏就停滿了各種牌號的私人轎車,這當然不是依靠工資購買的。對於中央電視臺“焦點訪談”欄目的記者,因為它不是派駐地方的新聞媒體,地方官員平日無法進行感情投資,就只能采取其他的方式“對付”。
由上述情況可見,傳媒的級別高對於開展輿論監督有利。比如壹些省報主辦的都市報當初就是因為省轄市的官員管不著它們,搶了很多省轄市的傳媒不能發的新聞而贏得市場份額的。例如,1998年4月,深圳市婦兒醫院使用偽劣註射器,導致120多名兒童與婦女發生嚴重感染;但深圳市政府借口“保護特區形像”,不許當地任何媒體就此事進行報導,法院在審判時也明顯偏袒醫院;深圳特區共有大大小小10多家報紙與2家電視臺,以及十多種新聞類雜誌,竟對此重大事件緘口不言。患者們曾長達2年投訴無門,此後只得訴諸於廣州的省級媒體如《南方周末》、《南方都市報》。這兩家報紙於是利用深圳市政府無權管轄它們這壹有利位置,將此事曝光。深圳市政府大為惱怒,但無法制止這兩家媒體的報導,最後只得找時任廣東省委副省長的黃麗滿(江澤民在機械部工作的同事、深圳市前任副市長),請她出面制止《南方周末》與《南方都市報》等報紙的窮追猛打,有關此事的報導才被迫偃旗息鼓,但深圳市政府也不得不命令法院審判時稍稍調整判決內容。
對於本地管轄的傳媒,地方政府官員壹個電話,壹聲口頭招呼,就可以讓它們報什麽不曝光什麽,這叫“官大壹級壓似泰山”。例如,河北省電視臺曾以“無極之路”、“無極之光”等電視專題片,宣傳河北省無極地區這個“經濟發展典型”,結果該地竟成為各地爭相報導的典型。但後來這個“典型”被中央電視臺記者以“偷拍”方式揭露,原來這裏所謂的“經濟發展成就”其實是形成了中國最大的假藥集散地。
2003年1月,重慶市政府要求市內各系統和部門都要設置專職的新聞發言人,目的是對外發布新聞時做到“統壹口徑”(統壹按官方給定的說法進行報導)。重慶市政府采取這壹新措施的理由是,有感於過去沒有壹個統壹規範的尺度發布市內新聞,影響重慶市的對外形像。
深圳號稱“改革開放的前沿”,但由於深圳市政府極為嚴厲的傳媒管制措施,深圳所有的報紙都面臨廣州同行的嘲笑,認為沒有資格被稱為“媒體”。除了廣州媒體犀利敏銳的特色這壹特殊的文化現象(目前這壹優勢也正在喪失之中),中國的政治讓人不得不面對這樣的現實:在社會公共生活中,中國絕大多數地方傳媒其實只能起政府“幫閑”的作用。
對於轄區之外也就是各地政府無法控制的外地傳媒,各地政府均持此不成文規定:按上級規定,外省兄弟傳媒要來采訪,需持有當地新聞主管部門的介紹信,否則各單位均可以理直氣壯地拒絕采訪,乃至出動警察對記者圍追堵截,並對外地媒體的主管者致電興師問罪:“妳們那裏就那麽幹凈,無事可曝了?憑什麽插手兄弟省市?”“兄弟”之間自然和為貴,於是,各地政府都各自約束轄下傳媒不要“四面出擊”惹是生非。比如,《南方周末》因為經常報導其他地方的腐敗案件與事故,引起了其他各省的嚴重不滿,每年3月各省省委書記、省長聚在北京開會,其他各省負責人總是異口同聲地質問廣東省委負責人:“妳們廣東省就沒有腐敗,為什麽不報導妳們自己的腐敗,只抓住我們的事情?妳們怎麽象美國壹樣,想當世界警察?”
2000年浙江溫州地區瑞安市發生了壹件驚動全國的案件。壹位依靠抓當地幹部貪汙腐敗把柄而控制當地政務、號稱“老太”(太上皇之意)的“地下組織部長”,被當地的紀檢會書記揭發上報;但浙江省政府因此案關系到許多上層利益,下令當地媒體不得就此事進行任何報導,並緊鑼密鼓地疏通中央有關部門,想將此案壓下去。《南方周末》駐上海記者楊海鵬曾采訪此案,卻因中共中央組織部命令廣東省委宣傳部給《南方周末》下令,不得就此事進行任何報導而無法發出稿件。後來筆者協助他將此案件披露。
對於中國媒體的輿論監督功能,傳媒從業人員作過如下總結:壹是上級新聞單位監督下壹級單位相對容易些,如中央級新聞單位從事“輿論監督”工作相對容易壹些;二是領導開明的地方,輿論監督相對容易,反之則很困難;三是打“死老虎”(已經被中國政府列為貪汙腐敗之列的官員)比較容易,打“活老虎”(仍然在位的官員)則相對困難;四是打“蒼蠅”(級別低的小貪官)相對容易壹點,打“老虎”(級別高的大貪官)難壹些。事實上,盡管共產黨在口頭上壹再強調要加強新聞媒體的“輿論監督”功能,但在絕大多數地方與絕大多數情況下,這只不過是個哄哄公眾的口號罷了,連“焦點訪談”這種級別最高的“輿論監督”在履行監督功能時都困難重重,舉步維艱。記者固然可以列舉法規的某壹條證明自己的采訪合法,但現實中的慣例卻是,這篇報導本身可能就在報社部門負責人多年養成的“自律”慣性作用下被“槍斃”,連見報的可能性都沒有;批評報導即使見了報,哪怕完全符合事實,但由於報導不符合宣傳部門的意圖,仍然可能被指責為“社會效果不好”;判斷“社會效果”是好是壞,不由記者和媒體決定,而是由政府宣傳部門說了算。如果壹個記者總是“犯規”,最後的結果就是上級部門做出結論:“該記者不適宜在新聞出版部門工作,予以解職。今後任何新聞部門不得錄用”。已有不少記者受過這類處罰,本報告第5、6兩章將專門分析中國記者堅持講真話需要付出什麽樣的代價。
3.從中央電視臺“焦點訪談”看中國當代傳媒的處境
“焦點訪談”是中國頭號電視大牌中央電視臺的壹個黃金時段節目,由於朱镕基總理曾多次表示,他最喜歡看的節目是“焦點訪談”,這個節目壹度名聲大噪。更由於“焦點訪談”欄目並無記者派駐地方,通常是由別人提供新聞線索,所以每當“焦點訪談”欄目提出要到某地采訪時,該地的地方政府官員就非常緊張。即使“焦點訪談”的采訪人員悄悄去當地采訪,節目的播出也會受到很大幹擾。《中國青年報》曾發表過壹篇文章,記述“焦點訪談”節目受到的幹擾。該文章特別有趣,茲錄之如下:
北京新聞界的人都知道,中央電視臺門前經常排著兩個長隊:壹個是來自全國各地的群眾,向“焦點訪談”節目反映情況的;還有壹個,是住在北京各賓館裏來自全國各地的幹部,向“焦點訪談”節目“公關”,不要播批評他們的片子的(經向“焦點訪談”同行確認:至少有70%的片子播出前被“公關”,其中不少“公關團”在記者剛到采訪地就出發了──編者)。
今年,“焦點訪談”播發的批評報導比以往都多,比以往都狠,所以兩個隊也比以往排得都長。
光說後門排的這隊。他們和前門隊伍裏的人們,其急迫心情都是壹樣的──壹個急切地想播出,壹個急切地想不播。
不壹樣的是雙方的身份和條件。後門這隊裏的人都代表著組織,在很多時候還不僅是壹級組織。譬如說“焦點訪談”拍了某壹個村的壞事,上北京來活動的可能同時就有這個村所在縣、地區和省幾級黨委、政府的人,偌大壹支“上訪”團體。因為是代表組織出差,並且是出這種“不惜壹切代價”的差,所以住豪華賓館、請豪華宴席都是“正當防衛”。
這些都是排在前門隊伍裏的人所沒法比的。盡管前門隊裏人手裏拿的,往往是蓋著幾十、上百名群眾紅手印的上訪信,但他們也仍然只是些個人。從可信性來說,壹級組織肯定比壹群個人更讓人放心。即使不論公關能力,住在賓館的人們也具有天然優勢。兩隊之間物質條件的差異可以免談。前門隊裏,打動“焦點訪談”的最重要武器也不過是眼淚,後門隊裏人們則往往攜帶有昂貴的“土特產”和數額不小的現金。
另外就是陳述理由。由於“焦點訪談”錄像為證的特點,指責他們失實不太容易,所以只能講別的。先得說當地黨委政府對“焦點訪談”記者所拍的問題是如何重視,“××書記、××市長親自……”如何。然後講當地“安定團結的局面如何來之不易”等等。有時還要加上“我們書記剛剛調來不久,我們政府剛剛換屆”之類。
常常聽到有關領導私下議論,說那些自稱個人利益受到傷害、向“焦點訪談”反映情況的人壓根兒就不是好人,壹貫地惟恐天下不亂等等,不知他們是不是也敢當作壹條理由到北京去正兒八經地說。
除陳述理由之外,也千方百計找關系。老鄉、老鄉的同學、同事、戰友、親戚,在本地掛過職的中直(即中央直屬機關)幹部等等。
壹般來說,直接住進北京賓館進行活動的,還都是些具體辦事跑腿的人。在他們進京之前或者同時,還會有壹些更大的幹部往北京打電話,找組織或者熟人疏通。這些打電話的,有壹些就不壹定比中央電視臺臺長的官小了。至少,他們所找的,都是他們認為能在某壹方面制約著或聯系“焦點訪談”的人。至於那些接電話的人,到底是不是真跟中央電視臺、跟“焦點訪談”有關系,有關系又是不是真的肯給他們打招呼,打了招呼又管不管用,是另外壹回事。
有的地方高官,甚至公開把阻止“焦點訪談”播本地片子的職責攬在自己身上。“‘焦點訪談’如果上妳們那兒采訪,馬上告訴我,我往北京打電話!”
之所以對“焦點訪談”格外肯下功夫,據我從壹些黨政幹部們那兒了解,主要是因為很多中央領導都註意看這個節目。江總書記、朱總理就“焦點訪談”報導的事件做過幾次具體指示以後,就更是如此。至於這個節目的普通觀眾多少,倒不是主要因素。晚報、都市類報紙的普通讀者也都不少,在那上面登壹點兒批評稿,他們就不是特別在乎。重要的是,自己地皮上出的壞事,不能讓中央領導知道。
中國目前優秀的報紙之壹《南方周末》,發行量上百萬份,上面的批評報導很多,其中有些報導,其深刻程度遠不是電子類傳媒所能夠達到的。但有關的幹部們絕不會象對付“焦點訪談”壹樣,花那麽大的力氣去阻止它報導。至少出面“做工作”的官不會那麽多、那麽大。
這些被“訪談”過的幹部們,還有很多沒被“訪談”過的也在內,大家都有個共同的心願,就是取消“焦點訪談”。因為“焦點訪談”標誌著監督的存在,標誌著輿論的存在。“焦點訪談”是喉嚨裏共同的魚刺,沒有才好,化成軟面條暖胃更好。
從這篇文章中可以讀出不少信息:第壹,地方官們並非真在乎什麽“輿論監督”,而是在乎上級領導的“印象分”;政府官員們除了上級領導的好惡之外,所謂“民意”之類的,什麽都不在乎。第二,政治力量幹預媒體無所不在。第三,中國的腐敗滲透到新聞領域是公開的事情。
“焦點訪談”節目就這樣非常困難地生存了壹段時間,報導什麽、不報導什麽並不由他們決定,完全要看地方官們運動中央官員的“能量”。在中國壹首廣為流傳的諷刺新聞界的民謠說:“我是黨的壹條狗,蹲在黨的大門口。黨讓咬誰就咬誰,叫咬幾口就幾口”。具有諷刺意味的是,這首民謠的問世,竟是北京同行們編出來諷刺名震壹時的“焦點訪談”節目的。至於那些關於地方官們花錢買“焦點訪談”節目“不播報”的消息更是在坊間廣為流傳。從這裏可以想見,在中國所謂的“輿論監督”作用到底能有多大。
值得註意的是,這兩年情況正在發生更惡劣的變化,不論哪壹級傳媒進行輿論監督都會遇到困難,甚至需要記者冒生命危險。地方官員為了“捂蓋子”,總是下令轄區幹部群眾不經他們批準不得接受采訪,並且經常動用警察、保安封鎖現場,甚至縱容黑惡勢力與記者作對。中央電視臺的記者出了壹本書《CCTV(中央電視臺)偷拍實錄》,生
動地講述了他們從事新聞調查的驚險歷程,其實那裏面的采訪並不涉及級別較高的地方官員與黑惡勢力。《新聞戰線》2002年第3期曾載文談《人民日報》記者報導南丹特大
礦難的經過,講述這些記者以便衣警察“武裝保駕護航”的方式,沖破重重阻礙,揭露這“壹起‘官、礦、黑、惡’相互勾結,有組織、有預謀地進行隱瞞的特大礦難”罪惡鐵幕的感受。如果不是這些記者有著《人民日報》這壹特殊政治身份,不可能設想會有便衣警察配合協助他們完成這壹采訪任務。具有特殊政治身份的《人民日報》與中央電視臺的記者們報導壹些揭露社會陰暗面的新聞,尚且要遭遇如此之多的困難,普通媒體的處境之困難可想而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