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通過網路監控抓捕“異議人士”
為了加強對上網人員的控制,中國政府實行在網吧上網用IC卡認證用戶身份的制度。據報導,江西省最早實行這壹制度,該省網吧的電腦都連著壹個IC卡閱讀器;當用戶要上網時,需要把其IC卡插入,IC卡的信息送到省國安部門的電腦認證後,由國安部門控制的互聯網網管為這個用戶開通壹個IP通道,用戶才可以訪問互聯網。從2001年9月1日以後,江西省公安部門規定,全省網吧不準接待無“江西省網吧實名上網卡”的人員上網。通過這壹手段,中國政府不僅可以監控上網人員的言論,而且可以隨時識別網上發言者的真實身份。到2003年上半年,中國全國基本上已經實行用身份證登記才能上網的制度,任何人只要在網吧壹上網,網警就能夠及時追蹤監控上網者的所有信息,並對政府認定的任何所謂“違法行為”(大多數情況下其實只是批評政府的言論)進行重罰。這種處罰其實在建立上網登記制度之前就開始了,早在2001年1月,新華社就宣布,任何人士利用計算機網路或其它方法參與“間諜活動”,如“盜竊、揭露、購買或者公開國家機密”,都有可能被判死刑或是監禁10年至無期徒刑。
因在網路上發表言論或傳送信息而受到迫害的人有下列人士:1998年3月3日,軟件企業家林海因“煽動他人顛覆國家”罪被判入獄兩年。他的“罪行”是提供了3萬個中國的電子郵件地址給《大參考》等海外異議人士辦的刊物,這些刊物向這批電郵地址發送了壹些新聞和異議人士的文章。林海於1999年9月在非常保密的情況下獲得假釋,他避免談及他個人的處境,使人聯想到當局提前釋放他的條件是要他保持沈默。林海自稱是“首名中國互聯網路囚犯”。
2000年6月3日,四川省《天網》網站(www.6-4tianwang.com)的創辦人黃琦被逮捕並被控以“陰謀顛覆政府罪”。當局指控黃琦的“犯罪事實”是:《天網》有壹個論壇,而網站服務器設置於美國;該網站上發表了壹封“六四事件”中被殺害學生母親的聯名公開信,呼喚再次復興1989年的民主運動。黃琦的電腦以及在他辦公室和家中的所有文件均被沒收。
2000年8月,警察查問了蔣世華,他是四川省的壹名計算機教授。蔣世華被控“煽動他人顛覆政府罪”。他曾在位於南充市的網吧“矽谷網際網路咖啡”發表文章批評當局,並在壹個互聯網新聞組發表了支持民主的文章。
綦彥臣是網上刊物《參照》的編輯,2000年9月被控犯有“陰謀顛覆政府罪”與“在互聯網上發布反政府消息”,被判入獄4年。公安局指控他用筆名在香港《開放》月刊和美國的《大參考》寫文章。他曾出版了《中國的崩潰》壹書的摘錄,書中提倡政治改革。警察沒收了他的計算機、傳真機和筆記。
2000年5月13日,中國政府命令《財經消息》網站關閉2個星期,並且命令網站負責人交罰金1萬5千元人民幣,因為該刊物曾發表壹篇有關壹名官員腐敗的文章,於是被中國政府指為“散播損害政府形像的謠言”。
2000年8月3日,國家安全部官員將www.xinwenming.com切斷並取締,理由是該網站散播“反革命消息”並吸引了“大批中國異見社群”。警察對負責這個網站的5名異議人士發出通緝令,在全國範圍內追捕他們。創建於2000年4月29日的www.xinwenming.com,是第壹個公開呼籲“國家和諧和民主”的中國國內網站。
2002年8月25日,中國的民間關心愛滋病團體“北京愛知行動項目”協調人萬延海因在網上發送了壹份河南省衛生廳上報河南省委的題為“關於全省艾滋病防治工作的匯報”的報告,被北京市國家安全局拘捕,拘捕時間長達27天。
2002年以來,中國人對中共“十六大”充滿幻想,希望中共新壹代領導人能推動政治體制改革。但中國政府的回應是加緊對互聯網的管制,並通過網路監控技術抓捕更多的“異議人士”。其實,中國政府眼中的“異議人士”,未必真有明確的政治主張和政治活動,其中許多人只不過是在網上發表了壹些批評中國政府的言論而已。2002年11月7日(中共“十六大”召開前壹天),中國政府抓捕了壹位網名叫做“不銹鋼老鼠”的北京師範大學心理學系四年級學生劉荻,從而引發了壹場網上簽名聲援劉荻的活動。互聯網網刊“民主與自由”的版主李毅斌,由於經常以“陽春”和“陽春白雪”的筆名發表各種探討中國政治民主化的文章,也於2002年11月中旬與劉荻同時被捕,與他們同案的還有上海交通大學學生吳壹然。據劉荻的壹位不願透露姓名的朋友說,劉荻可能因與壹位來自東北、在網站上聊天認識的“工運人士”吃過飯,因此被警方抓走的。平時劉荻只是個愛讀書、愛思考、愛寫作的年輕女孩而已,她喜歡把自己的思想寫出來與人分享,並未參與任何政治活動。北京警方拘留劉荻30天後,以“危害國家安全罪”正式宣布將這名女大學生逮捕。在國際社會持續壹年多的呼籲援救下,2003年12月25日,北京市第二檢察院正式通知劉荻、吳壹然及李毅斌,根據刑事訴訟法142條第2款,因他們罪行輕微而不予起訴。吳壹然對此判決表示不服,認為他們根本沒有罪。
另外壹些被捕者卻沒有劉荻幸運,四川達州市的李誌因為在網上發表揭露官員腐敗的文章而被達州市中級法院以“顛覆社會罪”判處8年有期徒刑。事實上,在中國現有的法律法規中根本就沒有“顛覆社會罪”這條罪名。
在中國,即便是未成年人在網上發表言論,也未能逃脫網警的抓捕。2003年7月,河南壹位15歲的王姓少年在網上發布帖子,列舉了50條“某組織”或“某些人”的行為不如妓女。該帖子確實反映了中國民眾對中共的腐敗統治發自內心的痛恨。他寫道:“妓女憑信用贏得顧客,而不像有些人靠謊言維持權力;妓女的價目表是真的,而許多制定的法律是廢紙;妓女不立牌坊為自己宣傳,而不像有些人控制媒體是為自己抹粉;妓女多掙錢要靠取悅顧客,不像有些人掌大權靠欺壓老百姓;妓女知道自己壽命有限,而有的組織覺得自己萬歲萬萬歲;妓女允許別人反對她,而有的組織對反對者予以逮捕;妓女會自願洗手從良,而有的組織卻永遠不會自己認錯下臺;妓女不敢代表他人利益,不像有些組織聲稱代表所有人的利益;妓女妳不喜歡可以躲開,不像有些組織妳不喜歡也躲不開;……”
該文貼到網站上後立即被網警刪除,該少年很快被警察逮捕。
這個名單正在延長。據“中國人權”(HumanRightsinChina)的統計,截至2003年10月份,因為在網上寫文章或傳遞信息而遭到拘留或關押的中國記者和異見人士至少有69人,他們大多數被以“煽動顛覆國家”、“泄漏國家機密”以及“危害國家安全”等罪名判刑。這些逮捕和重判的目的就是要阻嚇其他在網上撰文的異見人士。2004年又逮捕了壹大批異議人士,中國因此被稱之為“世界上最大的寫作者監獄”。
只要中國目前的政治制度還存在下去,每壹個愛好自由的中國人都可能會成為這個制度吞噬的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