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7 圣人文质者也¹:车服以彰之²,藻色以明之³,声音以扬之⁴,诗书以光之⁵。笾豆不陈⁶,玉帛不分⁷,琴瑟不铿⁸,钟鼓不抎⁹,则吾无以见圣人矣¹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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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¹文质:文饰质地,给质地以文饰。这一段是讲圣人所制定的各种礼乐制度的作用和必要性。文,文饰。这里作动词用。质,质地。
²彰:明辨。
³藻色:文采、颜色。
⁴声音:音乐。扬:称扬。
⁵光:光照。
⁶笾(biān)、豆:古代祭祀时盛祭品的器皿。竹制的叫“笾”,木制有盖子的叫“豆”。
⁷玉、帛:古代用作祭品或礼品,对不同的人要用不同成色的玉和帛。
⁸铿(kēnɡ):象声词,这里用来表示演奏琴瑟。
⁹抎(yǔn):敲击的意思。五臣注本作“耺”。司马光说:“李本、吴本‘耺’皆作‘眃’,于粉切。《说文》云:‘眃,有所失也。’《音义》曰:‘天复本作“耺”,音云,耳中声也。’今从之。”《后汉书·舆服志下》“公侯卿大夫之服用九章以下”句下注引此句也作“耺”。汪荣宝说:“《子华子·虎会》云:‘钟皷柷圉,日以抎考,而和声不闻。’‘抎考’连文,义当相近。正合《法言》此文语意。”(《法言义疏》卷十二)司马说难通,汪说是对的。《诗·唐风·山有枢》:“子有钟鼓,弗鼓弗考。”毛传:“考,击也。”(或作“考亦击也”。)正是敲击之意。
¹⁰则吾:五臣注本作“吾则”。以:缘由,办法。又《后汉书·舆服志下》“公侯卿大夫之服用九章以下”句下注引此句作“吾无以见乎圣也”。
【译文】
圣人制定各种制度是为了表现各种事物本质:用不同的车马服装标示人的贵贱,用不同的文采颜色表明人的身份,用不同的音乐给以相应的称扬,用不同的诗文给以合适的赞美。如果祭祀时不用笾豆陈列祭品,对所用的玉帛不区分等级,也不弹琴瑟,不敲钟鼓来演奏音乐,那么我就没有办法知道圣人的主张是什么样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