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八
马子莘问:“修道之教,旧说谓‘圣人品节吾性之固有,以为法于天下,若礼乐刑政之属’。此意如何?”[一]
先生曰:“道即性即命,本是完完全全、增减不得、不假修饰的,何须要圣人品节?却是不完全的物件。礼乐刑政,是治天下之法,固亦可谓之教,但不是子思本旨。若如先儒之说,下面由教入道的,缘何舍了圣人礼乐刑政之教,别说出一段戒慎恐惧工夫?却是圣人之教为虚设矣。”
子莘请问。
先生曰:“子思性、道、教,皆从本原上说。天命于人,则命便谓之性;率性而行,则性便谓之道;修道而学,则道便谓之教。率性是诚者事,所谓‘自诚明谓之性’也;修道是诚之者事,所谓‘自明诚谓之教’也[二]。圣人率性而行,即是道;圣人以下,未能率性于道,未免有过不及,故须修道。修道,则贤知者不得而过,愚不肖者不得而不及,都要循着这个道,则道便是个教。此‘教’字与‘天道至教’[三]、‘风雨霜露,无非教也’[四]之‘教’同;‘修道’字与‘修道以仁’[五]同。人能修道,然后能不违于道以复其性之本体,则亦是圣人率性之道矣。下面‘戒慎恐惧’便是修道的工夫,‘中和’便是复其性之本体,如《易》所谓‘穷理尽性以至于命’[六],中和位育[七]便是尽性至命。”
【注释】
[一]马子莘所问,语本《中庸》“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以及朱熹《中庸章句》“性道虽同,而气禀或异,故不能无过不及之差,圣人因人物之所当行者而品节之,以为法于天下,则谓之教,若礼、乐、刑、政之属是也”。
[二]所谓“自诚明谓之性”也:“谓之性”之“谓”,原作“道”,据德安府重刊本、王畿本、孙应奎本、水西精舍本、胡宗宪本、郭朝宾本等版本改。
所谓“诚者”、“诚之者”、“自诚明谓之性”、“自明诚谓之教”云云,语见《中庸》。“自诚明谓之性,自明诚谓之教”,意为:由诚而明理,称之为率性;由明理而诚,称之为教化。
[三]“天道至教”,语见《礼记·礼器》。
[四]“风雨霜露,无非教也”,语见《礼记·孔子闲居》。
[五]“修道以仁”,语见《中庸》“故为政在人,取人以身,修身以道,修道以仁”。
[六]“穷理尽性以至于命”,语见《周易·说卦传》。
[七]中和位育,语出《中庸》“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
【翻译】
马子莘问:“关于‘修道之谓教’,朱子的旧说认为是‘圣人品节吾性之固有,以为法于天下,若礼乐刑政之属’。这个见解怎么样?”
阳明先生说:“道即是性即是命,本就是完完全全、增减不得、不假修饰的,哪里需要圣人品节?需要圣人品节,则道就是不完全之物了。礼乐刑政,是治理天下的法则,固然也可以称之为教,但这不是子思的本意。如果像先儒的说法,下面由教入道的,为什么要舍弃圣人的礼乐刑政之教,另外说出一段戒慎恐惧的工夫?如此,则是圣人的教诲成为虚设了。”
马子莘请问。
阳明先生说:“子思的性、道、教,都是从本原上说。天命于人,那么命便称之为性;率性而行,那么性便称之为道;修道而学,那么道便称之为教。率性是‘诚者’的事,这就是《中庸》所说的‘自诚明谓之性’;修道是‘诚之者’的事,这就是《中庸》所说的‘自明诚谓之教’。圣人能率性而行,就是道;圣人以下,则未能率性于道,未免有过、有不及,所以需要修道。修道,则贤者智者不会过分,愚者不肖者不会不及,都要遵循着这个道,那么道便是个教。这个‘教’字,与‘天道至教’、‘风雨霜露,无非教也’的‘教’字相同;‘修道’二字,与‘修道以仁’的‘修道’二字相同。人能够修道,然后才能不违背于道以恢复其性的本来状态,那也就是圣人的率性之道了。下面所说的‘戒慎恐惧’便是修道的工夫,‘中和’便是恢复其性的本来状态,这犹如《易传》所说的‘穷理尽性以至于命’,中和位育就是尽性至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