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联姻
1.宝玉、宝钗——由金锁片、通灵玉所共构的金玉良姻(第八回)
这组姻缘诚为人所熟知,但必须进一步澄清说明的是:一般皆视之为“门当户对”的社会力量所致,实则不然。首先,宝玉之通灵玉乃出自前世而与生俱来,宝钗之金锁片则是和尚所赠予,还“给了两句吉利话儿,……叫天天带着”“是个癞头和尚送的,他说必须錾在金器上”(第八回),并嘱咐“等日后有玉的方可结为婚姻”(第二十八回),都是源于非凡俗所及的超自然力量;其次,通灵玉正面所镌刻的“莫失莫忘,仙寿恒昌”两句,与金项圈正反两面錾上的“不离不弃,芳龄永继”八字,彼此正如莺儿与宝玉所说的真“是一对”。从《文心雕龙·丽辞篇》所谓的“造化赋形,支体必双,神理为用,事不孤立。……高下相须,自然成对”的观点而言,宝玉、宝钗的金玉良姻实属“自然成对”的体现,换言之,正是“天作之合”之谓。
2.蒋玉菡、袭人——茜香罗、松花汗巾(第二十八回)
第二十八回描述宝玉与蒋玉菡首次见面,一见如故,宝玉将一个玉玦扇坠相赠,蒋玉菡则回礼以茜香国女王进贡的大红汗巾子,并要求宝玉将自己一条松花汗巾交换。事后宝玉才想到该松花汗巾是袭人的,不该给人,于是以茜香罗赔补,推却不了的袭人从此将它留在空箱里。
从第二十八回回末总评所言:“‘茜香罗’‘红麝串’写于一回,棋(琪)官虽系优人,后回与袭人供奉玉兄宝卿得同终始者,非泛泛之文也。”可知贾府崩溃后,袭人辗转嫁与蒋玉菡,一同照顾沦落的宝玉。二知道人说得好:“袭人为宝玉妾,妾身未分明也。宝玉潜逃,袭人无节可守,嫁与琪官,夫优妇婢,非凤随鸦也,又何足怪。……一束茜香罗,不俨然纳采在昔乎?”[1]也是对此一婚谶的有见之说。
3.史湘云、卫若兰——金麒麟(第三十一回)
第三十一回“因麒麟伏白首双星”一段,写宝玉因湘云的金麒麟而特意也拣选一只,却遗失于园中恰被湘云拾去,复归还于宝玉。回末总评云:“后数十回若兰在射圃所佩之麒麟,正此麒麟也。提纲伏于此回中,所谓草蛇灰线在千里之外。”加上第二十六回回后批道:“前回倪二紫英湘莲玉菡四样侠文,皆得传真写照之笔,惜若兰射圃文字迷失无稿。叹叹。”则宝玉的金麒麟已转赠给卫若兰,暗示他才是最后与史湘云真正成双成对的夫婿。
4.板儿、巧姐——佛手、柚子(第四十至四十一回)
于第四十回刘姥姥逛大观园,至探春居处秋爽斋时,见到其卧室的种种摆设中,包括了“左边紫檀架上放着一个大观窑的大盘,盘内盛着数十个娇黄玲珑大佛手”,板儿略熟了些便要佛手吃,探春拣了一个与他说:“顽罢,吃不得的。”至第四十一回巧姐儿也被抱进园中,“因抱着一个大柚子玩的,忽见板儿抱着一个佛手,便也要佛手。丫鬟哄他取去,大姐儿等不得,便哭了。众人忙把柚子与了板儿,将板儿的佛手哄过来与他才罢。那板儿因顽了半日佛手,此刻又两手抓着些果子吃,又忽见这柚子又香又圆,更觉好顽,且当球踢着顽去,也就不要佛手了”。
其中,脂砚斋于“忽见板儿抱着一个佛手,便也要佛手”两句批云:“小儿常情,遂成千里伏线。”于“又忽见这柚子又香又圆,更觉好顽,且当球踢着顽去,也就不要佛手了”一段,又批曰:“抽(柚)子即今香团之属也,应与缘通。佛手者,正指迷津者也。以小儿之戏,暗透前后通部脉络,隐隐约约,毫无一丝漏泄,岂独为刘姥姥之俚言博笑而有此一大回文字哉?”又第六回写刘姥姥初入荣国府时,对王熙凤“忍耻”开口求助一段,脂批云:“老妪有忍耻之心,故后有招大姐之事,作者并非泛写。”可见贾家败落后,巧姐儿应是身陷风尘,因缘巧合地为刘姥姥所搭救,如第五回人物判词所点出的“偶因济刘氏,巧得遇恩人”,与板儿成亲实为刘姥姥对贾府数次济助之恩情的回报。
5.宝玉、宝琴——由雀金呢与凫靥裘所共构的潜在的金玉良姻(第四十九回、第五十二回)
在《红楼梦》全书的布局中,宝琴最大的功能是作为“金玉良姻”之俗界姻缘的补足、加强、巩固与彰显。因此清人陈其泰甚至认为:“突然来一宝琴,是衬托宝钗文字。……勿认真看作有一个宝琴。”[2]而“同日生日就是夫妻”固然是丫头无所避忌之时的玩笑话(见第七十四回王夫人所揭发四儿与宝玉的私语),然而置诸《红楼梦》谶语式的表达方法中来看,又何尝不是一种隐微的暗示?而恰巧宝琴的生日正与宝玉相同(第六十二回),这就应该不是作者的偶然涉笔所致。还有,第五十二回贾母把一件珍贵无比的氅衣给了宝玉,说:“这叫作‘雀金呢’,这是哦啰斯国拿孔雀毛拈了线织的。前儿把那一件野鸭子的给了你小妹妹,这件给你罢。”如此一来,宝琴的凫靥裘和宝玉的雀金呢恰恰可以两方相互辉映,这岂非是“金玉相对”的另一种形式的表现?而著名的“宝琴立雪”一幕,所引出的明代画家仇英所绘《双艳图》的联想(第五十回),也是由宝琴与宝玉联合塑造出来的。从这种种伏笔的勾连和曲笔的暗示,可见宝玉、宝琴此“二宝”乃是“金玉良姻”的另一个投影,也是另一个潜在的金玉良姻,是台面上宝钗与宝玉之金玉良姻的呼应与补充。[3]
6.邢岫烟、薛蝌——衣服、当票(第五十七回)
第五十七回邢岫烟受欺于迎春房中的奴仆,只好典当衣物应付各种需索。宝钗出手相助,问道:“你且回去把那当票叫丫头送来,我那里悄悄的取出来,晚上再悄悄的送给你去,早晚好穿,不然风扇了事大。但不知当在那里了?”岫烟道:“叫作‘恒舒典’,是鼓楼西大街的。”宝钗笑道:“这闹在一家去了。伙计们倘或知道了,好说‘人没过来,衣裳先过来’了。”岫烟听说,便知是他家的本钱,也不觉红了脸一笑。
7.柳湘莲、尤三姐——鸳鸯剑(第六十六回)
出于尤三姐的钟情指定,贾琏乃于远道途中匆匆向柳湘莲议婚索聘。柳湘莲当下以祖传两把合体的鸳鸯剑作为聘礼,事后却反悔意欲追回,尤三姐“知他在贾府中得了消息,自然是嫌自己淫奔无耻之流,不屑为妻”,灰心绝望之下乃以鸳鸯剑自刎而死。定亲之吉祥物适为毁婚丧命之凶器,成毁集于一身而彼此否定,物与事牵连辩证,遂成柳湘莲顿然悟道的绝佳契机。
8.探春、海疆藩王——凤凰造型之风筝(第五、二十二、六十三、七十回)
小说中一再透过风筝来暗示探春远嫁海疆藩王的命运,包括第五回的人物判词与《红楼梦曲》、第二十二回的灯谜诗、第六十三回的花签词,尤其是第七十回描写众人放风筝,探春的凤凰风筝先是和另外一只凤凰风筝绞在一处,接着又和一个门扇大的玲珑喜字带响鞭的风筝纠缠为一,三方齐收乱顿后都断了线,飘飘飖飖地都远去了。明确暗示两只“凤凰”是由“喜”字联结,对方便是第六十三回的花签词注中所言的“贵婿”,成为众人所认定的“王妃”,配合第五回图谶的“一片大海,一只大船”,可见探春应该是嫁作海疆藩王为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