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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一章 李纨论
一、成长背景与性格基调
在小说开场前五回的楔子中,曹雪芹已经对这位表面平淡的女性作了隆重的介绍,给予简略却完整的生命史,这是除宝玉、黛玉、宝钗等少数要角之外,其他人物所罕见的待遇。当第四回李纨首度出场时,作者描述道:
这李氏即贾珠之妻。珠虽夭亡,幸存一子,取名贾兰,今方五岁,已入学攻书。这李氏亦系金陵名宦之女,父名李守中,曾为国子监祭酒,族中男女无有不诵诗读书者。至李守中承继以来,便说“女子无才便有德”,故生了李氏时,便不十分令其读书,只不过将些《女四书》《列女传》《贤媛集》等三四种书,使他认得几个字,记得前朝这几个贤女便罢了,却只以纺绩井臼为要,因取名为李纨,字宫裁。因此这李纨虽青春丧偶,居家处膏粱锦绣之中,竟如槁木死灰一般,一概无见无闻,惟知侍亲养子,外则陪侍小姑等针黹诵读而已。
这段话言简意赅,涉及李纨的家世背景、成长教育、婚姻情况、目前现状,尤其是价值观与生存理念,可以说是理解李纨的关键。
(一)命名的深义
荷兰学者米克·巴尔从创作的一般层面指出:“当人物被赋予名字时,这就不仅确定其性别(作为一条规则),而且还有其社会地位、籍贯,以及其他更多的东西。名字也可以是有目的的(motivated),可以与人物的某些特征发生联系。” [1] 显然分析命名艺术乃是掌握创作者匠心寓意的一条门径。而曹雪芹更是将命名艺术充分发展到足以构成《红楼梦》创作特色的一门学问,如清人洪秋蕃所指出:
《红楼》妙处,又莫如命名之切。他书姓名皆随笔杂凑,间有一二有意义者,非失之浅率,即不能周详,岂若《红楼》一姓一名皆具精意,惟囫囵读之,则不觉耳。 [2]
又如稍早于洪秋蕃的周春亦云:
看《红楼梦》有不可缺者二,就二者之中,通官话京腔尚易,谙文献典故尤难。倘十二钗册、十三灯谜、中秋即景联句,及一切从姓氏上着想处,全不理会,非但辜负作者之苦心,且何以异于市井之看小说者乎? [3]
必须说,诚如洪秋蕃所言,一般小说中人物的姓名大多是随笔杂凑而成的,即使偶有一两个姓名是有意义者,往往也失之浅率。因此,如果只是以一般读小说消闲娱乐的态度,“市井之看小说者 ”只能从《红楼梦》得到最粗浅的阅读快感,但若能“谙文献典故 ”,便可以对小说家“从姓氏上着想处 ”的深刻用意有所体认。
就曹雪芹如此之苦心设计的姓名,探索与“李纨”这个与其“某些特征发生联系”的命名含义,必须从她的父亲谈起。因为父权的关系,李纨的名字是由其父亲所命定,而其父亲李守中的姓名又是曹雪芹所安排,环环相扣地呈现出一脉相承的命意。脂砚斋在“父名李守中”一语上批道:
妙,盖云人能以理自守,安得为情所陷 哉。
在此“以理自守”的家庭背景中成长的李纨,所受到的便是以“女子无才便有德”为准则的教育,因此“以纺绩井臼为要”,这也反映在李纨名字中的“纨”与字“宫裁”的“裁”,都来自于传统女性价值的女红。“李纨”之名乃出自李白《拟古诗十二首》之一的“闺人理纨素”一句 [4] ,表现出女性身处“闺中”—幽闭隔绝的存在处境,以及埋首于“理纨素”—秉持“只以纺绩井臼为要”的生活形态。
很显然,透过父女一脉相承的血缘关系与教育熏陶,以及同归于传统礼教原则的命名原理,形成了李纨恪遵传统礼教的出身背景,并透过姓名体现出来。
(二)家庭教育对人格的塑造与影响
李纨出身于金陵名宦,原本这类簪缨之家就极注重教育,因此“族中男女无有不诵诗读书者”;而继承家业的李守中,所曾经担任的国子监祭酒,乃是执掌国家教育的最高负责人。国子监,是从隋代以后朝廷教育体系的最高学府;祭酒则是中央政府官职之一,为主管国子监或太学的教育行政长官,主要的任务是掌理大学之法与教学考试,于清朝时职等为从四品,就此而言,更应该是学富五车的硕学鸿儒。但不知何故,李守中的教育观念却有了很大的改变,采用明清时期开始广泛流行的“女子无才便有德”,而不十分令李纨读书,于是李纨的主要学习内容就是《女四书》《列女传》《贤媛集》等三四种书,具备认得几个字的基础教育,也以前朝的贤女为模范,专注于纺绩井臼等家务操持的能力。如此一来,在书香门第中成长的李纨,也就完全以三从四德为圭臬,并且偏重在四德中的妇德、妇功上,平常表现为“尚德不尚才”(第五十五回),“浑名叫作‘大菩萨’,第一个善德人”(第六十五回),至于另外的妇言、妇容则在丧夫后完全遭到漠视。
必须特别注意的是,当小说家介绍李纨的家世背景时,其实同时说明了那是影响李纨性格的主要因素。从“至李守中承继以来”一段的婚前时期,到“这李纨虽青春丧偶”一段的守寡情境,中间是以“因此”一词作为承接的,很明显地,这个用来表示因果逻辑关系的词汇,说明了李纨婚前的教育内容是她在守寡后得以“居家处膏粱锦绣之中,竟如槁木死灰一般,一概无见无闻”的原因,由此确实肯定了教育对于塑造人格性情的重大影响力。李纨因此并没有成为明清精英家庭中常见的才媛,而是在青春丧偶之后成为一个完美的寡妇,探本溯源,必须归因于家庭教育的深刻影响。
这样的教育理念所产生的人格塑造力量,构成了李纨“能以理自守,安得为情所陷 ”的性格,使她可以做到“青春丧偶,居家处膏粱锦绣之中,竟如槁木死灰一般”,不为人间的爱憎所动。脂砚斋对此有一段批语,云:
此时处此境,最能越理生事,彼竟不然,实罕见者。(第四回夹批)
由此可见,李纨的贞定自守是极为难能可贵的情操,并不是一般所以为的礼教压迫。虽然从历史的外部环境而言,清政府措施确实是表彰节妇,如学者所指出,“满族在一六四四年入主中原,立刻开始颁布诏书,对于妇女行为与性别关系订立规范。由于在这些政策中,有些是延续并扩展前几朝所建立起来的法案制度,因此它们似乎意味着清政府致力于实现儒家的治道。举例来说,伊懋可(Mark Elvin)曾指出,清政府在平民百姓中提倡儒家理想的同时,也将长久以来施行于前朝的制度推广至极,譬如表彰品德高尚的妇女。” [5] 这样的官方态度,成为现代人对于传统女性贞节观的主要印象,又因为自五四时期以来,基于当时改革立新的时代需要,对传统的家族制度和女性地位给予猛烈抨击,视之为迫害女性的历史罪恶,寡妇的形象便成为礼教吃人的代表之一。
但实际上,真实的妇女待遇存在着各种复杂多元的状况,绝不是如此简单,历史学的客观考察也呈现了另一类全然不同的寡妇形象,不仅明清时期存在着许多寡妇被强迫再婚的状况 [6] ,并非一般所以为的一律强迫守节;并且,日本学者对中国家族法的研究更指出,旧中国的寡妇在丈夫死后,“享有丈夫原有地位”,若亡夫没有亲生儿子或其他继承人,即没有后嗣的情况下,其妻子只要不再婚,那么“丈夫所有的财产权以及为夫妻双方选立养子的权利,可以全部转交至寡妇。任何人都不可侵犯寡妇的这一权利”,“寡妻拥有的立嗣权,这已经是被确立的法律原则”,此外,这些寡妇还能决定自己再婚与否:“改嫁(即再婚),必须由寡妇自己的意志决定,这是自古以来的法律规定和习俗。” [7] 这些观点改写了寡妇在整个家族构造中所占的地位及意义,后来学者又进一步讨论寡妇被逼嫁的三种情况及其原因 [8] ,让我们更加实事求是地贴近历史真相。
通过以上的新认识,反观李纨的守节表现,便不能说是被迫害的牺牲者,甚至刚好相反,那是李纨自主的选择,而且是出于高尚的情操。第四十九回提及:
贾母王夫人因素喜李纨贤惠,且年轻守节,令人敬伏,今见他寡婶来了,便不肯令他外头去住。那李婶虽十分不肯,无奈贾母执意不从,只得带着李纹李绮在稻香村住下来。
所谓“李纨贤惠,且年轻守节,令人敬伏”,正意味着李纨是自愿守节的,是自幼所受到的思想观念与品格德性的外在体现,也因此才能获得族人的敬伏,以及贾母对她的刻意补偿,坚持要留下远道而来的李家亲人为伴,既能聊解日常的寂寞,同时也抚慰了嫁女思家的心怀,这分殊遇完全是她自己所挣来的尊重与善意。